耶利米書 7 - 北京官話譯本耶利米 奉命勸 猶大 人悔改免被擄至異邦 1 主曉諭耶利米說、 2 你當站在主殿的門口、在那裏宣告這話說、你們進這些門叩拜主的一切猶大人、須聽主言。 3 萬有的主以色列天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若更正你們舉動行為、我必使你們仍得居住這地。 4 有人說、有主的殿、有主的殿、這裏有主的殿、你們不要倚靠那些虛空的話。 5 你們若更正你們舉動行為、若在二人中間按公義判斷。 6 在這地不欺凌外邦人和孤兒寡婦、不殺害無辜的人、不偏從別神自己取罪。 7 我必使你們仍得居住這地、就是我賜與你們列祖的地直到永遠。 引述 示羅 舊事以警 猶大 人言不悔改所恃之聖殿亦必見廢 8 現在你們都倚靠無益的空談。 9 你們盜竊、殺害、姦淫、起假誓、與巴力焚香、順從你們素不認識的別神。 10 又到為我名而建的殿、站在我面前說、我們必要得救、後卻仍行那些可憎的事、這豈可呢。 11 為我名而建的這殿、你們看為強盜的巢穴麼、這我已經看見了、這是主說的。 12 從前示羅有我的殿、我使我的名在那裏、因我民以色列的罪惡、我廢棄那殿、現在你們可以往那裏去觀察觀察。 13 主說、你們現在行這些事、我時常不斷的警教你們、你們卻不聽、招呼你們、你們竟不應答。 14 因此我要廢棄為我名而建的你們所倚靠的這殿、也廢棄我所賜與你們和你們列祖的這地、如我從前在示羅所行的一般。 15 必要從我面前屏棄你們、如我從前屏棄你們同族弟兄以法蓮的一切後裔。 因敬他神必受災罰 16 你不要為這民祈禱、不要為他們呼籲禱告、不要再三祈求我、我必不應允你。 17 他們在猶大各城邑和耶路撒冷街市所行的、你沒有看見麼。 18 他們為子的拾柴、為父的燒火、婦女摶麵作餅、獻與天后、又向別神奠酒、因而惹動我怒。 19 主說他們豈但惹動我怒呢、豈不是自己惹禍以致滿面羞慚麼。 20 上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向這地和這地的人民、牲畜、田間的樹、土產的果、傾泄我的盛怒烈忿、必如火焚燒、永不息滅。 違道縱慾者所獻之祭主必擯棄 21 萬有的主以色列天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可以將燔祭的肉自己吃、與別的犧牲一樣。 22 因為我領你們列祖出伊及時、我未曾吩咐他們獻燔祭和別樣祭。 23 我但吩咐他們說、你們聽從我的話、我必作你們的天主、你們必作我的民、你們須遵行我所吩咐你們的道、這樣、必可蒙福。 24 只是他們不肯順從、不肯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的計謀、放縱惡念、剛愎自用、以背向我、不以面向我。 25 自從你們列祖出伊及那日我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日日從早晨警教你們、直到今日。 26 卻不肯順從我、不肯側耳而聽、自己強項、行惡甚於列祖。 27 你耶利米將這一切話告訴他們、他們仍必不聽、你招呼他們、他們仍必不應答你。 28 你就指著他們說、這是不聽他們天主耶和華的話不受教訓的民、口中毫無真誠。 29 你須翦髮抛棄、在荒山哀哭、因為主向這世代的人發怒棄掉他們。 30 猶大人在我面前行惡、將可憎的偶像、設立在為我名而建的殿中、使殿染污穢、這是主說的。 31 他們在便欣嫩谷建立陀法的邱壇、用火焚獻他們的兒女、這不是我吩咐的、素來我心中並未起這意。 32 因此、主說、日子將到、這地不再稱為陀法、便欣嫩谷、必要稱為殺戮谷、因為屍首必無地葬埋、必葬在陀法。 33 空中飛鳥、地上野獸、必吃這民的屍首、無人驅逐。 34 我必使猶大城邑和耶路撒冷街市、無歡欣的聲音、無喜樂的聲音、無新郎新婦的聲音、這地必成為荒蕪。 |
Digital edition of the Chinese Mandarin Peking Mandarin Version, which combines the NT published in 1870 and OT in 1874.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6.
United Bible Socie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