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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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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9 - 章短篇信息

約伯記 9

 

約伯記第九章短篇信息

 

目錄:

約伯記箋記(九章)(于中旻)

更認識神(臺北基督之家)(1~12)

苦難中的危機及轉機(臺北基督之家)(13~35)

約伯記第九章(康來昌)

約伯記第九章(黃登煌)

約伯回答比勒達(9135)(香港讀經會)

 

 

約伯記箋記(九章)(于中旻)


  義人的困惑

  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伯九:2

  不論是否信靠神的人,心中都有道德的觀念。最不正直的人,也期望別人以正直待他,如果誰以彎曲詭詐對他,絕不會使他快樂;不完全的人,卻要求別人完全,特別是他沒有同樣的缺點。是誰把這正直完全的觀念放在人的心�堙H
  在另一方面,人知道自己不能畫一條絕對的直線,也不能畫一個完全的圓圈。但人有這個絕對直,和完全圓的理想。同樣的,人知道自己不論如何努力,總不能達到神要求合宜沒有錯失的標準。因此,智者賢者才發出深心的問題:“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伯九:2
  “行而宜之之為義”,是說義的意思是行得合宜,時時事事行得恰當,適中,正確。與“義”相反的是罪;罪的基本意思是不適中,不宜就是不義,就是罪。希臘文作Hamartia,文學中稱為tragic flaw,基本上是射箭不中的,偏差的意思。雖然他的立意可能不是錯的,但�堶惘陪茪O量,使他失卻正當的目標。約伯以人的標準是無罪,但仍虧欠神義的標準。
  比勒達說:“神豈能偏離公平?全能者豈能偏離公義?”是說到神本性完全的“義”(伯八:3),在人的生命中從未存在,人的經歷中無從體驗。約伯所說:“我雖有義”,是盡人可能達到的無辜(伯九:15,20),沒有明顯的錯失,遠離惡事。因此,他同時無罪而不能稱義,是無法解決的困惱:

  我因愁苦而懼怕,知道你必不以我為無辜。
  我必被你定為有罪,我何必徒然勞苦呢?
  我若用雪水洗身,用鹼潔淨我的手,
  你還要扔我在坑�堙A我的衣服都憎惡我。
  (伯九:28-31

  人的義和神的義,如何得到平衡?這似乎是一個沒有希望解開的糾結。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羅一○:3)。這就如同兩個人買東西,各有自己的天平和法碼,如何爭講價錢都沒有意義。因此,約伯說:“祂本不像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祂,又使我們可以同聽審判。我們中間沒有聽訟的人,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伯九:32-33
  人既然無法滿足神,神又不能降低祂的標準,神就差祂的兒子到世上來,為了罪人死:“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羅一○:4)這就是福音。

 

 

更認識神(臺北基督之家)

 

經文:伯九1-12

約伯記第9-10章記載的是約伯對比勒達的答辯,其中大部份的話都是申訴他對神的疑問和不滿,因為約伯不肯糊塗受苦,他要不惜一切去探索究竟,甚至不惜闖到神的面前,大膽地忿怒質詢!從表面看,約伯似乎在攻擊神,然而他真正的意圖不是「離棄神」,乃是要「找到神」!以致於我們看見約伯記的最後,約伯說:「我從前風聞有禰,現在親眼看見禰」(四十二4)!這也是神允許約伯受苦的最高目的──就是讓約伯「更認識神」!因為「認識神是智慧的開端」!因此我們當竭力尋求認識神!當我們愈認識神,我們就愈得著人生的智慧!我們從今天所讀的這段經文一起來看,我們當如何更認識神:

第一、 我們不能只認識「客觀的神」,還要認識「主觀的神」。這段經文第5-10節我們看見,約伯從山嶺、大地、洋海看見神大能的作為,他也從日月星辰看見神不可勝數的奇事。然而第11節他說:「祂從我旁邊經過,我卻不看見,祂在我面前行走,我倒不知覺」!可見他對神並沒有很真實的親近和經歷,不像詩人大衛,他和神的關係是這樣的親近,以致于他很清楚感受到神在他前後環繞他,按手在他的身上(詩一三九4)。是的!耶穌是「以馬內利」的神,祂隨時與我們同在,我們可以從每天的生活中感受及經歷祂的同在。聖靈是我們的「保惠師」,是那一位被呼召來站在我們旁邊幫助我們的神。但願我們不僅能從神所造的萬物來認識神,也能從我們真實的經歷來認識神!

第二、 我們不能只認識「全能、全智」的神,還要認識「慈愛、良善、公義」的神。我們看見約伯他真知道神是「心裡有智慧、大有能力」、「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的神(第410節),然而他卻覺得他無法瞭解神的性格和行蹤,甚至他覺得神是「獨斷獨行」的神。約伯很想和神爭辯,但他覺得人無法與神爭辯(第3節),他說「神獨自鋪張蒼天,步行在海浪之上」(第8節),並不是在讚美和敬拜神的大能,而是覺得神就是一個「獨斷」的神。因此面對這樣大能,神秘且「獨斷獨行」的神,約伯似乎自歎倒楣地說:「祂奪取,誰敢阻擋?誰敢問祂,禰作什麼?」是的!弟兄姐妹們!若我們只知道神是「有智慧、大有能力」的神,卻不知道神是「慈愛、良善、公義」的神,我們豈能安穩地把自己交給這樣的神呢?不!我們所信的神,祂不僅有智慧、有能力,他是慈愛又良善的神,祂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敬畏祂的人,祂若奪取必定也是為了我們的好處著想的,祂絕不像世人一樣,隨意憑自己的喜好行事,祂是公義的神,祂所作的無不公義 !這樣的神才是值得我們交托生命的神!

 

 

苦難中的危機及轉機(臺北基督之家)

 

經文:伯九13-35

約伯記是一卷有關苦難的書,神藉約伯受苦的故事要啟示我們,當我們自己或者我們所愛的人面對苦難時可能的危機和轉機!從這段經文我們看見約伯的信心,因著苦難真是面對很大的考驗!我們看見一個在受苦中的人,他面臨最大的危機就是「對所信的神的屬性」的懷疑。我們從這段經文看見約伯將神的形象塑成何等可怕的樣式,他認為神是「烈怒不休的」!因為第13節他說:「神必不收回他的怒氣」;而且神還是「蠻不講理」的!因為1415節他說神是不容許人和他辯論的;第15節他認為神是「不聽禱告」的;第18節他認為神是「殘忍無情」的,連喘一口氣神都不容許;第19節他說神「真有能力」,所以「仗勢欺人」;22節他說神「善惡不分」;23節他說神「幸災樂禍」;24節他認為神是「放縱惡人」的神,我們可以看見這是約伯的靈性最黑暗、最動搖的時候。從他身上我們更可以諒解一個在患難中的人心中的痛苦和掙扎!然而我相信神並不希望我們每一個人在患難時,都像約伯一樣對神如此懷疑,神乃是要借著約伯記,讓我們知道如何避免在苦難中落入這樣的懷疑中,因為神已經借著聖經、借著約伯記讓我們看見,祂並不是這樣的神,雖然人在患難中一定會面臨信心的考驗,但神卻希望我們能堅定相信我們所信的神不是「烈怒不休」的神、「祂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祂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否則,當約伯如此在神面前大放厥詞的時候,神豈不早將他擊殺了呢?神也不是「蠻不講理」、「仗勢欺人」、「殘忍無情」的神,祂乃是那位「公義和公平是祂寶座根基」的神!神不是「不聽禱告的神」,祂「並沒有推卻我們的禱告,也沒有叫祂的慈愛離開我們」!神也不是「善惡不分、放縱惡人」的神!祂乃是那位「不斷用恩慈、寬容、忍耐領罪人悔改」的神!讓我們在苦難中能昂首高過四面的仇敵,向它們宣告我們所信的神是可信靠的神!

約伯雖向神口吐惡言,他卻仍然千方百計地去尋找神,可見他內心深處並不真信神是如此的可怕,他仍深信神是他的希望與喜樂的源頭。因此我們看見苦難中的轉機就是──仍然緊緊地抓住神!知道仍然只有神是我希望的源頭,如此我們終必得勝苦難,如同約伯一樣,從苦中轉回!

 

 

約伯記第九章(康來昌)

 

第一輪對話:約伯回答比勒達(一)

約伯怨神整他

1-2       1約伯回答說:2我真知道是這樣;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

約伯回答說:我知道是這樣子,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這也對,我們怎麼能成義?當然是因信稱義,但約伯在這裡並沒有因信稱義的想法;或者說約伯在這裡想到的就是:神要整我!祂是會用「喜笑充滿你的口」,而我又不義,所以祂就一直攻擊我;但我不義,比較起來,我又比別人義,祂這樣就不公平了。「以歡呼充滿我的嘴」,而我又不義,神就要讓我披戴慚愧、讓我的帳棚歸於無有才是;但比較起來,我又比別人義,所以神還是不對。

3          若願意與他爭辯,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

這話的意思就是:我們辯不過祂的;但辯不過祂,我還是要講。我不知道這算不算信心,我自己在信靠主的路上,常覺得真的辯不過祂,但又想跟祂辯。因為是生氣、是心中有不平,但又知道主一定會得勝、主總是對的。所以也算有信心,但也算一種怨。

神大有智慧、能力

4-7       4他心裡有智慧,且大有能力。誰向神剛硬而得亨通呢?5他發怒,把山翻倒挪移,山並不知覺。6他使地震動,離其本位,地的柱子就搖撼。7他吩咐日頭不出來,就不出來,又封閉眾星。

這裡約伯都在講到:我知道神祂有能力、祂有智慧、辯不過祂的。然後就說明一下祂有多大的能力。這能力是大,但我想也有一點講到神好像有點莫名其妙,力大無窮,卻喜歡整人。「地震離本位」我們在以賽亞書裡看得到:十三章、二章都看到地都震離本位;地的柱子都搖撼(詩75:3)。「他吩咐日頭不出來,就不出來,又封閉眾星」像保羅在海難中,星光、日月都看不到,黑暗又大雨的情形。

8          8他獨自鋪張蒼天,步行在海浪之上。9他造北斗、參星、昴星,並南方的密宮;10他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11他從我旁邊經過,我卻不看見;他在我面前行走,我倒不知覺。12他奪取,誰能阻擋?誰敢問他:你做什麼?

約伯還是要向神討個理

「是,誰敢問祂:你做什麼?祂是偉大!親愛的朋友們,我是不能說什麼,但我還是要說」。這就是我很喜歡約伯的地方,甚至覺得是約伯討神喜歡的地方,就是:他還是要在神面前傾心吐意、討一個理。我覺得他的態度是恭敬的,即使在很憤怒時,他還是恭敬的;他有諷刺,但還是在依靠神。「他奪取,誰能阻擋?」我都知道祂有這樣的能力,但問題是祂奪取得好像不大合理。說這話:「誰敢問他:你做什麼?」就是表示祂做得不太合理,我才這樣講。「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羅9:20)」。誰敢說你做什麼?誰敢問祂?這裡一方面承認神的權柄,一方面對祂的權柄有所不服氣:你力氣大,就這樣不講理嗎?

13        神必不收回他的怒氣;扶助拉哈伯的,屈身在他以下。

神是很憤怒,祂現在向我發怒。「拉哈伯」是海怪,「扶助拉哈伯的」跟海怪在一起,就是抵擋神的,而敵擋神的會屈身在神以下。

14         既是這樣,我怎敢回答他,怎敢選擇言語與他辯論呢?

怎麼辯呢?但我就是要講!大凡物不平則鳴。弟兄姊妹,讓我們傾心吐意跟神講,不要跟人講。若有真正好的屬靈長輩,跟他講:我現在有些委屈,你跟我一起禱告;你能解我的惑更好,我願意悔改、我願意承認自己的過錯。主啊!願我自己真的是這樣的人:一方面願意在神面前認罪,一方面也願意幫助人怎麼樣跟神講話,而且得到安慰。

15        我雖有義,也不回答他,只要向那審判我的懇求。

你看約伯的矛盾:我覺得我有義,但我不要跟祂講;我又要跟祂講。我不跟祂講因為祂那麼兇;講了也沒有用,我知道祂能力大(事實上後來不也是這樣?約伯還要認錯!),但我還是要講。所以講了還是對的,向祂傾心吐意。

16        我若呼籲,他應允我;我仍不信他真聽我的聲音。

我覺得約伯講的真像很多人,我也有這種經驗:祂答應,但我還是不大相信祂聽我的聲音。

17-19  17他用暴風折斷我,無故地加增我的損傷。18我就是喘一口氣,他都不容,倒使我滿心苦惱。19若論力量,他真有能力!若論審判,他說誰能將我傳來呢?

約伯說神整得他太苦

這是不是我們有時也會講的:祂折斷我,無故加增我的損傷!各位,這都是聖靈默示的話,是有沒有道理、不應該的地方,但我想,如果願意用虔誠的心,把我們的愁苦向神表達,這些字眼也是可以用的,因為詩篇就有很多這些字眼:喘一口氣祂都不容哪,滿辛苦的。你是有能力,也沒有人有資格把神傳過來;神是法官,不管是原告、被告、律師、證人,怎麼能把祂傳來?但神的確是祂自己來,祂來替我們申冤、作我們的申冤者;祂也控告我們,也是法官;最後定我們罪、也免我們的罪。

20        我雖有義,自己的口要定我為有罪;我雖完全,我口必顯我為彎曲。

這都是約伯講的很對的地方,他有義,但跟神辯就一定有罪;他完全,但對神不滿意就是彎曲。

21        我本完全,不顧自己;我厭惡我的性命。

我完全,但我不要再顧自己,因為在神面前得不到理;我厭惡我的性命,因神讓我受這麼多苦。

22        善惡無分,都是一樣;所以我說,完全人和惡人,他都滅絕。

約伯覺得神善惡不分

「都是一樣」看,約伯在這裡又說錯了。我們不能說善惡無分。有分;神分得很清楚,只是現在看起來好像神把約伯當作惡人一樣的處罰。「完全人和惡人,他都滅絕」其實不是這樣,神最後會讓他得直。各位,我也知道神讓我們得直,可是為什麼要受那麼多苦?苦讓我們親近神;可是那苦,可真是艱難!

23        若忽然遭殺害之禍,他必戲笑無辜的人遇難。

24        世界交在惡人手中;蒙蔽世界審判官的臉,若不是他,是誰呢?

神的確把世界交在惡人手裡

這話又講得很對。是,惡人在掌權,不管是亞述人、尼布甲尼撒、瑪代波斯、羅馬人、古今中外任何一個掌權者,神都把世界、政權交在他們手裡。有時好一點的人掌權,有時壞一點的人掌權;有時審判官的臉被蒙蔽,有時他稍微能看到,這都在神的手裡。各位,神做這些都一無錯誤,約伯在這裡就覺得祂做錯了。我們要說:是一無錯誤!但只是因為我們在這裡很平安,所以會說一無錯誤,但願在最艱難時,我也能說一無錯誤,只是當然感覺上還是會覺得神怎麼這樣做。

約伯覺得日子愁苦

25        我的日子比跑信的更快,急速過去,不見福樂。

這就像雅各在法老面前講的:他的日子又短又苦。其實一百三十歲不短,但因為都沒有什麼福樂。所以我們說度日如年,他們說急速過去;也就是說,沒有任何的享受過、享受的很快過去。

26        我的日子過去如快船,如急落抓食的鷹。

講得真是非常的生動,日子過去好像快船一樣。船沒有快,意思大概是在不知不覺中船就過去、不見了。這我沒有什麼經驗,不過有時在港口上看到一個船好像不動,然後我們就去做這做那,一會兒那船就不見了。我想快船是在不知不覺當中,生命就過去了;不知不覺當中我們已經進入了中年、老年、甚至遇見死亡了。這是指人生。就是好像不能夠停下來享受一下,多半都在艱難當中過去,然後一生就沒有了。「如急落抓食的鷹」這我們倒是在生態的影片裡看得到,非常的快速。這跟上面的有類似的情形,就是想像不到;對急落抓食的鷹,那獵物是想不到的。當然有時獵物很敏感,可以發現有鷹來了趕快跑,不過也常常來不及,就被抓到。那是好快、好快的。是不是我們的生命在接近死亡時,就像才看到鷹的影子落下,正準備要逃,已經被抓住了;才覺得我老了,就已經進到死亡裡。

27-28    27我若說:我要忘記我的哀情,除去我的愁容,心中暢快;28我因愁苦而懼怕,知道你必不以我為無辜。

約伯覺得被神定罪

人生這麼簡短,我一天到晚就在那裡哀苦,然後突然發現自己已經快要死了,何必呢?暢快一點!但是我沒有辦法,因為神不會以我為無辜的;神是窮追猛打。我再次講,約伯是有罪、有過犯;沒有人沒有罪,即便神說他是完全的,那只是一個相對的說法,是跟其他人比較而言。但是重點在:「他就算有罪,他也不應該受這麼大的懲罰;比起其他很多不義之人,實在別人比他幸福太多」,這是約伯的抱怨。因為約伯覺得神讓他受到這麼苛刻的待遇,所以把神就想得很凶、很無理。我想很多人看約伯記,甚至在我們生活當中,不管看聖經、看這些聖徒的遭遇、我們生活上,有時都覺得神很費解,這還是敬虔一點的說;如果不恭敬的話,會覺得神實在莫名其妙。弟兄姊妹,神是費解、甚至有時莫名其妙,但我們一定有個堅定的信心,因著耶穌基督的死和復活、因著聖靈在我們心中的見證,我們就深深知道我們的主絕對是美好的;不要愁苦懼怕,可以歡喜暢快,因為我們知道主開恩憐憫了祂的僕人和兒女,不管在以賽亞書裡講到整個以色列人的被赦免和拯救,還有新約時我們各個基督徒個人的被拯救和赦免,我們都感謝主,在世上歸向祂。我們不是像29節說的:「我必被你定為有罪」,不,我們必被主稱為無辜、潔白如雪,因為罪雖紅如丹顏,必潔白如雪。我們信靠神的人神讓我們潔淨、聖潔、善良,因為祂愛我們。我們實在不配、也不願意,我們是賣給罪了,但祂這樣奇妙的救恩臨到,我們這些罪人就可以很歡喜的說:我們必被定為無罪。聖經這樣的經文多得不得了,但我自己最受感動的是羅馬書第八章:誰能定我們的罪呢?誰能控告我們呢?好像很多時候很多人可以定我們的罪,像羅馬書第八章1節講:「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你在基督耶穌裡,不被定罪;罪的刑罰、罪的權勢,都在基督的恩典裡完全不能臨到我們身上。我們因此歡呼、快樂;因此說: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

29        我必被你定為有罪,我何必徒然勞苦呢?

約伯跟著說:「我何必徒然勞苦呢?」就是我如果在神眼中有罪的話,那我怎麼樣讓自己心中快樂都不可能。但是我們倒過來說,如果我們知道我們白白的被赦免了,而且是因著耶穌基督的死我們得到赦免,那我們何必徒然愁苦?不要愁苦、勞累!神已經白白的稱我們為義,就白白的接受神辛辛苦苦為我們做的事吧!當然神不辛苦,只是我們就人來看,祂的確是一個巨大、滿有智慧的救恩計畫。從揀選亞伯拉罕開始,甚至更早對亞當夏娃開始應許,一直到耶穌基督、一直到聖靈、一直到祂將來再來,把一切惡、苦結束,讓我們信主的人進入永福;而在今天就已經經歷到這永福了,我們真是喜悅。

30-31  30我若用雪水洗身,用鹼潔淨我的手,31你還要扔我在坑裡,我的衣服都憎惡我。

約伯覺得自己污穢不潔

你怎麼樣來洗、清潔自己都沒有用。我們用自己的方法來潔淨自己,那真的只是找死。我們需要的是接受耶穌為我們所做的事、接受神使我們潔淨的偉大救贖之功。「我的衣服都憎惡我」自己不潔淨,穿上一個好乾淨的東西,只會把那乾淨的東西弄髒;但當我們不潔淨,神給我們義袍的時候,因著信心、靠著主的恩典,我們也可以越來越聖潔。

32        他本不像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他,又使我們可以同聽審判。

約伯覺得百口莫辯

如果我們是跟人在講話的話,有理的人當然可以回答人家對他的指控。如果神是人的話,約伯說我要跟神一起站在審判台前,找一個公平一點的人來審判我們倆個。你看約伯蠻大膽的,不過不要忘記,神還是說約伯的論點,比他三個朋友維護神尊嚴而有的要更正確。不是說維護神尊嚴不對,我想是指那心態,他的三個朋友實在急躁、有血氣、也一竿打翻一條船,不公正的看待約伯正確和辛苦。當然約伯也有錯誤的地方,但在這時候,錯誤也要柔和的來責備。

33        我們中間沒有聽訟的人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

沒有比神更大的。這是約伯非常好的一個神學,就是:各位,我們看聖經,不能找另外一本書、另外一個學說、理論、另外一群人、另外一個理性來判斷聖經對不對;我們信靠神,不能在神之外再找一個東西來肯定神。當然有很多的證據、佐證、旁徵博引地可以來對神的存在、對我們的心有所幫助,但我們最正確的認識神,是完全把祂當作神,因為祂的確完全就是神。你不能夠站在神所造的世界裡面否認這個神。對,你可以做這個,但做這個就是自打嘴吧。我們不能說另外找一個人來判斷,神永遠是絕對的獨裁者(我用這個字)、祂絕對是唯一正確的。我們在絕對順服祂的時候才可能有所謂的客觀;才可能有真正的客觀、公平、中立。我們中立一定是站在神這邊才是真正的中立、公平,如果不站在神這邊,那就是站在魔鬼這邊了。這是最近這幾十年護教學的一個觀點;我很同意Van Til的這個觀點,就是:我們必須先假定聖經的神是真實的,在討論的時候才有可能。這是一種循環論證,但這是唯一合理的循環論證,因為是真實的。神是唯一有權柄,我們聽祂的是唯一合理的;我從聽祂開始,祂是唯一能夠達到正確答案的人物。

34-35  34願他把杖離開我,不使驚惶威嚇我。35我就說話,也不懼怕他,現在我卻不是那樣。

約伯盼望神責打的杖離開

「願他把杖離開我」,我們不是在詩篇廿三篇看到:「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對,神的杖、神的竿是會安慰人,但也是會打人的。這裡就是:leave me alone,把這拿走吧!在詩篇八十九篇32節,「我就要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用鞭責罰他們的罪孽。」這裡約伯覺得他被神的杖鞭打,他非常驚惶:你不要打我,我就說話;事實上現在打我,我也要說話;只是有的時候說累了,有的時候只是因為很大的怨,就繼續的在說,但約伯的身心實在是俱疲的。「也不懼怕他」你不打我,我當然不怕你,現在你的手在我身上真的好沈重。是,是神允許魔鬼在他身上沈重的,但我們還是求主幫助我們每個人,在任何一個時候我們不懼怕神;我們敬畏祂,但我們不怕祂會惡待我們。「現在我卻不是那樣」現在我真是怕死你了。怕死你也怨死你了,但我還是要把我的怨講出來。這是約伯可愛的地方,或是讓神喜悅的地方,就是還是誠誠實實的把他心中的想法講出來;也真的誠誠實實的雖然在抱怨神,還是假定因為神是公平的,所以我可以把我心中的不平跟神講。就是他不在作假見證、不是為神妄作見證。

 

 

約伯記第九章(黃登煌)

 

第五課約伯對比勒達第一次諮商的回應

(伯九十章

 

比勒達舉蒲草與蘆荻為例,指出惡人的興旺是短暫的;又舉蜘蛛網為例,指出惡人的指望比蜘蛛網還脆弱還虛幻;再舉連根被拔出的蔓藤為例,指出惡人的結局必永遭棄絕;藉此強化他「神全然公義」的論證,以駁正約伯對「神偏離公義的置疑(伯八3)且以「神必不丟棄完全人,也不會扶助邪惡人」(伯八20)指引約伯該行的路

比勒達的言詞,雖出自要幫助約伯脫離苦難的動機,卻含沙射影地將「惡人這頂帽子扣在約伯頭上,使堅決認定自己無辜卻受苦的約伯百□莫辯,苦上加苦因此他渴望能夠和神見面,向祂訴願

他在伯九~十章對比勒達第一次諮商的回應,可分下列六方面來說明:一)約伯渴望證明自己無辜(伯九1~13 ) (二)約伯受傷後的反應(伯九14~24);(三)約伯悲歎無法恢復清白(伯九25~35);(四)約伯不滿神「無理」刑罰無辜(伯17)(五)約伯不解神既「精心造他」卻又「加以毀滅」 (伯十817);(六)約伯無奈的質疑與祈求(伯十18~22)

 

約伯渴望證明自己無辜(伯九113)                  

面對比勒達宣稱「神豈能偏離公平?全能者豈能偏離公義? (伯八3 )約伯回答說:「我真知道是這樣」(伯九2a )約伯顯然同意比勒達「神不偏離公義」的觀點,但這不是約伯所關注的。究竟約伯所關注的是什麼呢?面對他所關注的問題,他有什麼反應昵?

 

1.約伯關注的問題

約伯所關注的問題究竟是什麼呢?這就引我們來看他在伯九2b所提的問題。他問:「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伯九2b)約伯的意思是:神既然不偏離公義,那麼就不應該有「無辜卻受苦」這種事,但我卻無辜受苦可見約伯提問這個問題,顯示他所關注的是:(a)神將我當作靶子攻擊我,祂是否公義?(b)我怎能在神面前證明自己無辜呢?

 

2.約伯百般的無奈

面對他所關注的這二個問題,約伯思索著怎麼與神爭辯他發現他不可能在法庭上贏過神,因而深感無奈約伯無奈的內容;和(二)約伯無奈的理由來討論

A.約伯無奈的內容

他在伯九3自問自答,說:「若願意與祂爭辯,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爭辯指在法庭上據理力爭;「千中之一也能回答,約伯的意思是:我拿以上二個問題向神據理力爭一千次,恐怕連一次也贏不了這位全能的神,得到祂的回應為什麼昵?這就引我們來看約伯無奈的理由

B.約伯無奈的理由

伯九4是約伯無奈理由的摘要,在伯九5~13則作出詳細的說明

a.無奈理由的摘要

約伯在伯九4將他無奈的理由作摘要,說:「祂心裡有智慧,且大有能力誰向神剛硬而得亨通呢?

「剛硬」指「硬著頸項,背逆抗拒;「亨通」指「平安」約伯在此無奈的感歎:我若想在神面前表明無辜而與神爭辯,照你們三位朋友的看法,我就是向神剛硬;而神又是公義、智慧、大能的神;人又怎能辯贏這位全能的神,而安然無恙地離開法庭?約伯思前思後,獨留一臉無奈

b.無奈理由的說明

約伯在伯九5~13對他的無奈,提出三點說明:(一)不明白神發烈怒的原因;(二)人不明白神發慈愛的原因(三)人的生命既脆弱又無能

第一人不明白神發烈怒的原因(伯九5~7)

約伯在伯九5:「祂發怒,把山翻倒挪移,山並不知覺。「把山翻倒挪移」,這是極大的破壞;「山並不知覺」,山並不明白神發怒的原因約伯似乎藉此暗示,是神將他和他的家倒挪移,但他卻不明白神為何向他大發烈怒。

他接著在伯九6說:「祂使地震動,離其本位,地的柱子就搖撼。

「祂使地震動」:「公義使地穩固」是希伯來人傳統的信念(詩九十六10),如果有不公不義的事發生,地的根基就會搖動詩八十二 1~5 );在此信念下,地震是神公義的作為,彰顯祂的怒氣,是人無法防備及抗拒的。

他又在伯九7說:「祂吩咐日頭不出來,就不出來,又封閉眾星。」

「祂吩咐」:神的話總帶出莫大的能力,這大能可使「日頭不出來」,也就是「日蝕」;又可以「封閉眾星,使眾星留在原位上,不得出現夜空如此一來,自然界的秩序就變為混亂;約伯似乎藉此暗示他受苦極深,生活一片混亂

由於伯九5~7的主題是神破壞性的力量,在同一主題下,約伯的意思是:不只「山」對神破壞性的力量並不知覺,「地」、「日頭」、「眾星」也同樣並不知覺約伯藉此表明他受苦至深,卻不明白神向他大發烈怒的原因

第二人不明白神發慈愛的原因(伯九8~10)

伯九57論到神破壞性的力量,伯九8~10則論到神創造性的力量

約伯在伯九8指出,「祂獨自鋪張蒼天,步行在海浪之上。「鋪張」:伸手,神一伸手浩大的穹蒼有如一頂帳幕被支搭起來,彰顯莫大的能力;「步行在海浪之上」:祂不只造天,也造海,更將腳踹在洋海之上,征服洋海

他接著在伯九9說:「祂造北斗、參星、昴星,並南方的密宮」。「北斗」:具領導作用的行星,使眾星都在星系的軌道中循序依次運行,井然有序;「參星」位在北方,酷寒逼人;「昂星」:南方之星,溫暖可人;「南方的密宮」:指南方的星座本節說明神擺設星辰的偉大設計和管理天象的大能

約伯在伯九10總結以上的論述,說:「祂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這節經文讚歎著神造物的奇妙與偉大

神如此創造天地,又加以保護管理,使人安然居住約伯似乎藉此暗示神曾經如此恩待他及他的家,使他家庭溫暖,財產充裕

但如此恩待他的這位神,為什麼又使他遭遇家破人亡?約伯似乎藉著「不能測度與屬算神的作為」(伯九10),一方面表明他對「神使他受苦的原因」深感困惑,另方面則表明即使「堅信自己無辜」,想與神申辯,也是無能又無助

第三人的生命既脆弱又無能(伯九11~13)

伯九5~10分別從「破壞性與「創造性論到神的大能大力,約伯藉此暗示要在法庭上與這位如此神秘的全能者爭辯,人怎能勝訴呢?他在伯九11~13更指出人的渺小與無能,如此一來,人面對著神,除了懼柏之外,還能做什麼呢?

約伯在伯九11指出,「祂從我旁邊經過我卻不看見祂在我面前行走,我倒不知覺。」神來到約伯身邊,約伯看不見;神來到約伯面前,約伯不知覺;那他又怎能來到神面前為自己的無辜申辯呢?

他接著感歎說,「祂奪取,誰能阻擋?誰敢問祂:你做甚麼?(伯九12)

「祂奪取」,約伯暗示,是神奪取他的財產和兒女;「誰能阻擋?」誰有能力阻擋這位全能者的奪取呢?「誰敢問祂:你做甚麼?」誰敢問祂:你為甚麼使我約伯受這麼深的苦呢?約伯暗示他難以忍受神不明不白地使他受苦

約伯又感歎指出,「神必不收回祂的怒氣;扶助拉哈伯的,屈身在祂以下」(伯九13)

「扶助拉哈伯的」,指海怪和牠的扶助者,代表邪惡的力量;「屈身在祂以下」:指神制服邪惡的力量,這正是神發怒的目的。但令約伯不解的是:我約伯無辜,怎麼可能是拉哈伯?可是神為什麼卻如此嚴厲地擊打我的家庭和我的身體,如同使拉哈伯屈身在祂以下一樣?

約伯對神怒氣一發作,他就家破人亡,全身長滿毒瘡,又無法來到神的面前,求問神使他如此受苦的原因,深深感困惑與痛苦其實,約伯所受的痛苦,不是神因他犯罪所的公義刑罰,而是神對他的試煉,是撒但對他的試探會誤以為是出於神不明不白的攻擊,那是以利法和比勒達對他諮商所造成的反效果

 

約伯受傷後的反應伯九14~24)                       

約伯內心的困惑與無奈,使他深受創傷。受傷中的約伯對自己既自憐自怨又自棄(伯九14~21),對神則從困惑反感轉為憤怒(伯九22~24)

 

1.對自己:自憐自怨又自棄(伯九1421)

 A.自憐

約伯以「無助的自縮」表達了他的自憐他在伯九14 無奈的說:「既是這樣,我怎敢回答祂,怎敢選擇言語與祂辯論呢?

「既是這樣」:神既有制伏拉哈伯的大能力;「我怎敢回答祂,怎敢選擇言語與祂辯論呢?約伯顯然在大有能力又大發烈怒的神面前因膽怯而畏縮,不敢回答,更不敢爭辯,免得受苦更深

約伯接著以「識相的姿態呈顯他的自憐他說:「我雖有義,也不回答祂,只要向那審判我的懇求。」(伯九15)「我雖有義:約伯仍然認定自己無辜受苦;「也不回答祂」:也不敢與神爭辯;「只要向那審判我的懇求」:只有放棄堅持自己的無辜,而低聲下氣哀求審判我的神法外開恩

約伯最後以「難以置信」來表明他的自憐他說:「我若呼籲,他應允我;我仍不信他真聽我的聲音。」(伯九16) 約伯的意思是:如果神果真法外開恩,我還不敢相信這是真的

無辜無助又無望的約伯,以「自憐」傷害自己,也傷害神。

B.自怨

約伯在伯九17~19由「自憐」轉為「自怨」:自怨無力為兒女申冤,自怨他只能吃盡苦頭,自怨有冤難申。

a.約伯自怨無力為十個兒女申冤

他在伯九17說:「祂用暴風折斷我,無故地加增我的損傷。」

「折斷」指「抓住」、「苛待」、「壓傷;根據伯19 ,那狂風擊打房屋,導致約伯十個兒女一起被倒塌的房子壓死,這是出於撒但的攻擊;約伯不知實情,誤以為這是神對他無緣無故的一再摧殘約伯以「無故」二字,一方面表明他被折斷不是因為他犯罪,一方面自怨無力為十個兒女申冤

b.約伯自怨他只能吃盡苦頭

他感歎地說:「我就是喘一□氣祂都不容,倒使我滿心苦惱。(伯九18)

「滿心苦惱」的「滿」原意是「喝足」,「苦惱」與「惡」(伯二十14)同字;約伯在此感歎,神所容許的是要他不又一杯地喝下忿怒的苦酒,卻不容許他喘息片刻

c.約伯自怨有冤難申

面對神使他滿心苦惱,約伯無助的說:「若論力量,祂真有能力!若論審判,祂說誰能將我傳來呢?」(伯九19)

「若論力量」:如果要循力量與神相爭;「祂真有能力」:約伯認識且經驗到神有無可抗拒的能力,約伯顯然無力與神相爭;「若論審判」:如果要循法律途徑為自己申辯,「祂說誰能將哦傳來呢?:誰能傳喚神出庭呢?約伯感歎申辯無門

C•自棄

在申辯無門下,約伯無助又無望的說:「我雖有義,自己的□要定我為有罪;我雖完全,我□必顯我為彎曲。」(伯九20)

「我雖有義,自己的□要定我為有罪」:面對神的大能和威嚴(伯九19) ,自認無罪的約伯像泄了氣的皮球,以自棄的□吻說:即使神給我機會出庭為自己的無辜辯護,但在威嚴的神面前,怎能保證我不因懼怕而手足無措地俯首認罪?

陷在無助又無望的約伯繼續說:「我本完全,不顧自己我厭惡我的性命」(伯九21)

「我本完全」:約伯激動地強調他實在無辜;「不顧自己」,「不顧」:不認識;約伯雖自認無辜,但站在神面前申辯時,卻又覺得必懼怕得手足無措地俯首認罪約伯既然自認無罪,理當在神面前勇敢地為自己申辯,怎麼卻如此懦弱無助呢?想到這裡,約伯既恨自己的軟弱,又覺得對這個軟弱的自己感到很陌生,他失望得連自己都不認識了;甚至厭惡自己的性命約伯真是陷入自我棄絕的境地

 

2.對神:困惑反感轉憤怒(伯九22~24)

受傷中的約伯,既傷自己,也傷神。面對朋友一再強調神賞善罰惡,絕對公正;他先是感到困惑,接著轉為反感,受傷的心變成具有攻擊性的憤怒。

A.困惑

比勒達在伯八20指出,「神必不丟棄完全人,也不扶助邪惡人」;約伯以他的經歷和觀察,對此提出質疑,說:「善惡無分,都是一樣;所以我說,完全人和惡人,祂都滅絕。」(伯九22)地震空難海嘯,罹難者有善有惡,足以佐證約伯的觀點雖然如此,約伯卻忽略了他所舉的是「人間特例」,而非「普世常例;至於三友所主張的是「普世常例」,他們卻忽略了「人間可能有的特例」。約伯以「人間特例」來質疑「普世常例,而對神的公義充滿疑惑

B.反感

以利法在伯四7說,「無辜的人有誰滅亡?正直的人,在何處剪除?」這論點使得自認無辜卻深受苦難折磨的約伯大反感,嗆聲回應道:「若忽然遭殺害之禍,他必戲笑無辜的人遇難。(伯九23)

「若忽然遭殺害之禍」,比如:人力無法控制的瘟疫震,一時之間,導致多人喪生,其中難免有無辜的人遇難「祂必戲笑無辜的人遇難」。

以利法在伯五22指出,如果約伯把受苦當作神的管教那麼即使遇見災害饑饉,就必喜笑自認無辜卻深受苦難折磨的約伯,心中升起一團無名火,反感指出:笑的不是他,而是神。神戲笑遭饑荒和災害的人。

C.憤怒

比勒達在伯八3指出,「神豈能偏離公平?全能者豈能偏離公義?」面對這樣的論點,約伯認為:如果真是這樣,那麼神應在「正義」與「不正義」之間作絕對的區分,也就是不該「善惡無分」,不該「使無辜的人遇難」;但神卻「善惡無分」,且「使無辜的人遇難」,甚至將「世界交在惡人手 (伯九24a),使惡人倡狂;顯然神並沒有把「正義「不正義作絕對的區分

因此,約伯憤怒的指控:「蒙蔽世界審判官的臉,若不是祂,是誰呢?」(伯九24b)約伯的意思是:世界審判官不能公正無私地賞善罰惡,那是因為神「善惡無分」,且「使無辜的人遇難」,甚至將「世界交在惡人手中」(伯九24a),因此神要負責任

 

約伯悲歎無法恢復清白(伯九2535)                

朋友以神「賞善罰惡,絕對公平」暗示約伯受苦是犯罪的結果,這使約伯大受刺激,極欲洗刷冤屈,證明自己清白然而,恢復清白談何容易?為什麼呢?約伯指出底下三頂原因:一)因為我眼前人生充滿苦難伯九2526 ) (因為神不使我從苦境轉回(伯九27~31);(三)因為神與我中間沒有中保伯九3235 )

 

1.因為我眼前人生充滿苦難(伯九25~26)

約伯在伯九25~26以三個例子描述人生的短促。他說:「我的日子比跑信的更快,急速過去,不見福樂。我的日子過去如快船,如急落抓食的鷹。

「我的日子比跑信的更快」:「跑信的」是指急速傳遞緊急事件的信差(參考:撒下十八19ff) ;「我的日子過去如快船」:「快船」由蘆葦製成,船身很輕,在水上行駛十分快速;「如急落抓食的鷹:鷹看准目標,以極迅速的行動飛下抓食。

鷹在空中疾飛是為著抓食,船在河中疾駛是為著輸運,人在地上疾行是為著送信;因此,「疾飛」、「疾駛」「疾行」就「不見福樂」,約伯藉此暗示,對他而言,人生如此快快的飛逝,昔日幸福的時光,縱即逝,了無痕跡(卻不見福樂,眼前卻充滿苦難

只要苦難存在,主張神「賞善罰惡,絕對公平的友人,就不會承認他的無辜;他越宣稱無辜,友人就越以他遭遇的苦難為受罰的證據,指責他「存心剛硬」「不肯悔改」約伯又怎能洗刷冤屈,證明自己清白呢?

 

2.因為神不使我從苦境轉回(伯九2731)

面對眼前的苦難,約伯想要「忘記我的哀情,除去我的愁容,心中暢快」(伯九27),也就是照朋友的勸告決心振作起來,去看事情的光明面,並且等候仁慈的神使他複元 (伯五18~26 ;七21 )。但他卻發現:「我因愁苦而懼怕,知道你必不以我為無辜。」約伯所發現卻是:痛苦繼續折磨他這使他誤以為神並沒有宣告他無罪

約伯沿著這思想走,越陷越深,他認為只要痛苦存在著,他就是一位在神面前被定罪的人,他的友人決不會承認他的無辜,任何方法都不能洗刷他的冤屈,使他恢復清白他在伯九2931無奈的說:「我必被你定為有罪,我何必徒然勞苦呢?我若用雪水洗身,用堿潔淨我的手,你還要扔我在坑裡,我的衣服都憎惡我

「我必被你定為有罪」:根據朋友所秉持神「賞善罰惡,絕對公平的觀點,我約伯受苦,就是「被神定罪」且受「懲罰的結果

「我何必徒然勞苦呢?由於約伯如同三友,都誤將「受苦當作「受罰,因此,約伯認為除非神使他從苦境轉回,否則他怎麼努力洗刷冤屈,都是徒然勞苦

「我若用雪水洗身,用堿潔淨我的手」:即使他用雪水和最有效的肥皂清洗自己,也就是用盡方法要洗刷冤屈

「你還要扔我在坑裡,我的衣服都憎惡我。」我「受的苦」仍要被我的朋友拿來當作我犯罪證據,一□咬定我是一個滿身污穢的惡人

可見約伯誤以為「神沒有使他從苦境轉回」,就是「神定他有罪」的證據,如此一來,他所受的苦,也就被朋友當作犯罪被神刑罰的鐵證,因而感歎「怎麼用盡方法要洗刷冤屈,終是徒然勞苦」。

 

3.因為神與我中間沒有聽訟的人(伯九3235)

神既然沒有使他從苦境轉回,約伯轉而希望在神與他之間有個「聽訟的人」,能挪去神手中的杖,好使他無所顧忌地為自己的無辜提出辯護。

首先,他在伯九32說出渴望有個「聽訟的人的理由:「祂本不像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祂,又使我們可以同聽審判。」約伯的意思是:祂是神,我是人,神和人不可能立在平等的地位,一起同庭辯明;神是審判官,人是被告,神直接宣判「我是罪人,卻沒有說明罪狀,我又沒有為自己辯護的機會這是約伯渴望在神與他中間能有一個「聽訟的人」的理由

約伯接著在伯九33b說出這個「聽訟的人」的角色:「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聽訟的人(m5kiah)是一位智者,專為處理雙方的爭端,力求和解;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調停而達到和解

約伯繼續指出,這位「聽訟的人」,必能使神「把杖離開我,不使驚惶威嚇我(伯九34)也就是說,這位「聽訟人」,必能使神在這訟案中不是扮演直接宣判「約伯是罪人」這審判官的角色,而是扮演原告的角色,願意聽取約伯位被告為自己提出的辯護。如此一來,約伯說:「我就說話,不懼怕祂」(伯九35a),也就是無所顧忌地提出自己無辜的辯詞

但這渴望卻是落空約伯在伯九35b感歎說:「現在我卻不是那樣。」現在卻沒有一位「聽訟的人」,我又怎能無所顧忌地提出自己無辜的辯詞?因此,要洗刷自己的冤屈,是不可能的

 

 

約伯回答比勒達(9135)(香港讀經會)

 

祈禱:  神啊,你是公義及慈愛的神,我要感謝你。

 

對於比勒達的指摘,約伯作出回答。他指出自己知道神的公義,不過問題是有誰在神面前自義,而得著神的悅納呢(12)?人是無法在神面前站立得住而被稱為義的,所以,與神爭辯,神必不回答(3,「千中之一」即幾乎沒有可能之意)。約伯以讚美詩的形式來描述神在自然界中彰顯其能力(510),試問有誰能預測祂的行蹤和作為(1012)?甚至傳說中的海怪拉哈伯,它可說是邪惡的化身,人人聞之喪膽,但也敵不住神的怒氣。一切與邪惡力量為伍的,必降服在神的權能下(13),人還敢與神爭辯嗎(14)?約伯指出即使自己是義人,也不敢要求神垂聽他的提問(16)。不過,因為神實在苦待了他,所以他要出言質問神。但是這種魯莽的行為,反而被定為有罪(20)。

約伯直言神不顧念義人,而且善惡不分,以致無辜者反而受罰(2124)。面對如斯困境,他應該如何是好呢?約伯用了「跑信者」(即送信人)、「快船」及「鷹」等作比喻,指他的生命快速消逝(2526)。如果他採取逃避的方法,忘記自己的痛苦,這是行不通的,因為他始終要面對神的審判,被定為有罪(2831)。最後,約伯以一法庭控辯雙方的法律程式,表示神根本不會與他在法庭中,以控辯形式結案和陳詞,因為神不是人,祂不會如此做。再者,控辯雙方亦沒有一位判官,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33);「按手」是一種拍板定案、或是調停的手勢。總之,約伯對神只有驚惶懼怕(35)。足見約伯的無奈。

在苦難中,約伯發現了自己的不義,因為他以口犯罪,向神發出埋怨。畢竟世間上沒有完全人,如果神要履行祂對人公義的要求,那有人能蒙祂的悅納,逃離祂的判決?由此可見,約伯是要求神的恩典憐憫他。在神的恩典裡,祂為義人預備救恩,使義人按著祂所提供的方法得稱為義。在新約裡,這方法便是耶穌基督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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