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 9
以賽亞書第九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彌賽亞的榮光照耀】
一、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1~7節)
1.死蔭之地有大光照耀(2節)
2.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6節)
3.祂的政權公平公義(7節)
4.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7節)
二、以神的標準衡量(8∼十4)
1.以法蓮的驕傲(8∼12節)
2. 狂傲領袖領錯路(13∼17節)
3.兄弟自相殘殺(18∼21節)
4.無助者受欺壓(十1∼4)
貳、逐節詳解
【賽九1】「但那受過痛苦的,必不再見幽暗。從前神使西布倫地和拿弗他利地被藐視,末後卻使這沿海的路,約旦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得著榮耀。」
〔呂振中譯〕「但那受過困苦的必不再在烏暗中。先前時候神使西布倫地和拿弗他利地被輕看,後來卻使這沿海的道路、約但河外、外國人的加利利得到光榮。」
〔原文字義〕「痛苦」壓迫、狹窄;「末後」末後的將來;「沿海的路」加利利海西岸。
〔文意註解〕「賽九1(中英文)」,原文賽八23(希伯來文、希臘文)。
主前七三四年,亞述王提格拉毗列色先攻佔北國西布倫和拿弗他利後;他們遭受亞述帝國壓迫轄治的痛苦(王下十五29)。
末後的將來,基督耶穌傳道。從迦百農靠海,在埃及往大馬士革大路,即沿加利利海西岸,福音真光遍照全加利利和约但河两岸;耶穌死而復活後,差派門徒傳福音,從耶路撒冷、猶太全地、直傳到地極(徒一8)。
1∼7節,和平之君降臨,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之地的人們,把他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祂的國權直到永遠(路一78)。
〔話中之光〕(一)突出以賽亞書審判與救恩的主題。以色列猶大國被神審判,以亞述王提格拉毗列色為審判工具,這西布倫與拿弗他利兩地百姓受壓迫最深。神施行審判並拯救。彌賽亞降世拯救罪人,耶穌基督傳福音先從飽受外邦欺壓痛苦之地開始(一4∼9,七14,九1∼十4;伯一9∼12;太四15∼16;路四16∼21;約二11,四54)。
(二)彌賽亞是和平君王。恩慈憐憫的神為萬民預備了救恩,是照亮外邦人的光,也是以色列的榮耀。天使天軍高唱:至高之處榮耀歸神,地上平安喜悅歸人(路二14、30∼32《七十士本》)。
【賽九2】「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
〔呂振中譯〕「在黑暗中行走的人民看見了大光;住在漆黑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
〔文意註解〕「2∼3節,百姓離棄神在黑暗絕望中,蒙神憐憫獲救而歡樂。
1∼7節,本段是以赛亚書眾所周知的預言中最著名的一部分,就是神應許大衛的後裔中出一個君王来拯救,建立公義治理的國度,直到永遠。
本段傳達神愛世人,拯救被造的終極目的;是自八11開始反思的總體結論。
〔話中之光〕(一)亞哈斯靠自己拒絕神的訓誨,靠亞述拜偶像,將百姓引向幽深黑暗。
(二)神卻憐憫住在死蔭之地的人,賜下將臨大君王,發出神大能之光照進黑暗無助之境,突然破曉,歡呼晨光來臨。
(三)先知所見未來,是如此地確信必成。使用未來完成時動詞,是預言完成式(prophetic perfects)。用完成動作的確定性,來描述將來特定時間的諸般事件。
【賽九3】「你使這國民繁多,加增他們的喜樂,他們在你面前歡喜,好像收割的歡喜,像人分擄物那樣的快樂。」
〔呂振中譯〕「你增加他們的快樂,你擴大他們的歡喜;他們在你面前歡喜、好像收割時的歡喜,像人分擄掠物那樣的快樂。」
〔文意註解〕「國民繁多」針對七20∼23人口銳減。
「加增……喜樂,……在你面前歡喜,……收割的歡喜,……分擄物那樣的快樂。」一連四重喜樂、歡喜、快樂,都是加倍的、複數。
〔話中之光〕(一)在神面前有豐收之喜,分戰利品之樂。呈現一片民眾歡騰,以神為樂,高唱讃美的景象。
(二)神的救恩展現令人驚喜。原先人口銳減,將增長繁多(七20∼23,四十九19∼20);原先匱乏,將有豐裕(五10,卅五1∼2);原先民眾是被擄之物,百姓將共分戰利品(八1,卅三23)。
(三)喜樂源頭是彌賽亞救主,先知預言祂將臨,以喜樂代替懼怕(路二10∼11)。
(四)以神同在為喜樂。祂以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們,在祂面前有滿足的喜樂,有永遠的福樂。離開生命源頭的造物主即救贖主,一切快樂不過是過眼煙雲,盡都如土(詩十六11;二22)。
【賽九4】「因為他們所負的重軛和肩頭上的杖,並欺壓他們人的棍,你都已經折斷,好像在米甸的日子一樣。」
〔呂振中譯〕「因為他們所重負的軛和肩背上的橫木,都已破壞;那趕牲口者的棍子也都折斷,像在米甸的日子一樣。」
〔原文字義〕「重軛」、「杖」、「棍」耕牛頸項所負重軛;「你」耶和華神。
〔文意註解〕「所負的重軛和肩頭上的杖,並欺壓他們人的棍」,神「都已經折斷」百姓得到全然釋放。
「軛」亞述碑文記載侵略征服,視為亞述神祗的軛,加諸被征服之人身上。
「米甸的日子」米甸大敗,以色列獲勝被救(士六∼八)。
「好像在米甸的日子一樣。」就像基甸勝過米甸人(士八24∼27)。
2∼3節,歡樂原因是神主動來釋放他們。
4∼5節,戰爭止息,永久和平。神的民不再受亞述和外邦的壓迫奴役。
〔話中之光〕(一)好一派平安喜樂、勝利豐足的新景象,願他們喜樂歡欣,因為神顧念他們。這是被藐視的地帶,百姓無知軟弱,神竟如此眷顧他們。想想我們自己也如此不堪,竟蒙神放在心上得恩寵(太四12∼16;詩八4)。
(二)最黑暗的士師時代,值得紀念米甸的日子。軟弱的百姓和士師基甸發現并驚訝地目睹,神的大能在軟弱的人面前顯得完全(士六∼七;林後十二9)。
(三)願凡投靠神的人喜樂,時常歡呼,因為神護庇他們。又願那愛主名的人,都靠神歡欣(詩五11)。
【賽九5】「戰士在亂殺之間所穿戴的盔甲,並那滾在血中的衣服,都必作為可燒的,當作火柴。」
〔呂振中譯〕「因為鏖戰震地的戰靴、和輥於血中的戰袍、都必做燒火的燃料、給火焚燒。」
〔原文直譯〕「穿長統靴的戰士在戰亂中所穿的長統靴,並那滾在血中的衣服,都必當作火柴拿來燃燒。」
〔原文字義〕「戰士在亂殺之間」原文「踩踏」作名詞「穿長統靴的戰士」;「顫動」地震,指戰亂。
〔文意註解〕「本節以小見大,不再征戰,所穿軍靴和濺血的軍服都被焚燒。
〔話中之光〕(一)我們來看神的作為。祂止息刀兵,折弓斷槍,把戰車焚燒在火中。敵軍跑步前進軍靴震地,現在前線無戰事,到處寂靜之日必來臨(詩四十六8~11)。
【賽九6】「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呂振中譯〕「因為有一個孩子給我們生下來,有一個兒子賜給我們;有政權在他肩頭上;他的名稱為『神奇謀士,神威勇士,永恆之父,泰平之君。』」
〔原文字義〕「奇妙」奇蹟;「諮詢」勸告,即「奇妙的策士」;「神」「大能勇士」即「全能的神」;「父、祖先、開創者」及「永遠」即「永在的父」;「君、王子、統治者」及「和平」即「和平的君」。
〔文意註解〕「因有一嬰孩……有一子」誕生;「為我們……給我們」。
6節,宣告戰爭止息和一切歡樂的根本原因。「是一位嬰孩……,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本節聖經,不僅宣告和平,乃是宣告終極意義上的答案,就是彌賽亞降臨。
〔話中之光〕(一)神要為百姓賜下一位嬰孩。彌賽亞道成肉身,神與我們同在,作為救主(瑪二17∼三1;西一15、19、20、27)。
(二)這位嬰孩出生至關重要,有關國度、政權、寶座。不是耶路撒冷君王整體的列王,也不是人類列國的帝王。值得深思有一系列經文的啓示(七3、14,八1∼4、8、18,十一6、8)。
(三)這位嬰孩就是末世要顯現的救主,彌賽亞君王。祂既是人,又是神。祂擁有的頭銜是和平的君王,祂作為一位看似軟弱、謙卑的童女所生嬰孩,卻要勝過人世間一切蠻橫、不可一世的暴君,能在他所預定的日子,成就和平,化干戈為玉帛。真是不可思議!
(四)這位嬰孩並非出生於王宮,祂有神的屬性,奇妙的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祂擁有無限無量的智慧,是勝過一切帝王的大能者耶和華,又是天地的開創者,是我們永在的父親。
【賽九7】「祂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祂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祂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呂振中譯〕「他的政權宏大〔傳統:增加〕,他的泰平無窮,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堅立而支持它,從今時直到永遠。萬軍之永恆主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原文直譯〕「祂…政權必加增,平安也無窮,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祂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原文字義〕「無窮」原文「不存在、沒有」及「末端、盡頭、結尾」二字。
〔文意註解〕「末世要來的君王,不在以色列諸王之列,「不存在結尾、沒有盡頭」,所以是最後一位王,直到永遠都坐在大衛的王位寶座上。
「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這預言是必成之事,因為是「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祂自己親自火熱執著來進入、委身於此。
〔話中之光〕(一)彌賽亞是理想的君王,必定實行耶和華神與大衛王所立大衛之約,成就神對大衛的應許,信守祂的誠實。寶座的根基是公平公義,國權穩固永恆,實現神與我們同在。
(二)「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是祂眷顧百姓。熱心就是神聖潔的愛,是忌邪的,是妒忌百姓羨慕假神、膜拜別神的不貞和背棄。神用捨己的愛,親自俯就卑微的主動,對悔改的人赦罪(出廿5,卅四14;林後一1∼4)。
(三)就是在500多年前最黑暗的士師時代,神的百姓各自任意而行,對外邦風俗和假神偶像興緻很高,追求得流連忘返,而身陷奴役黑暗深淵。只要他們有悔改之意,神就派士師來拯救(士二1,三7)。
(四) 神愛世人的摯愛,如烈燄般熱烈堅強,勝過死亡。耶和華神以自己聖潔的大能,帶領走向死亡的人回歸,不達目的不會止息,祂要找真心仰望神的餘民回歸平安,與神同在(歌六8;五十五11)。
【賽九8】「主使一言入於雅各家,落於以色列家。」
〔呂振中譯〕「主發諭旨譴責雅各家,譴責落在以色列家身上,」
〔原文直譯〕「主發話語敵對雅各家,使籤跌落在以色列家。」
〔文意註解〕「主發出反對雅各的話,就像命定的籤落在以色列家。
九8∼十4這段,“以神的標準衡量”(1)九8∼12,以法蓮的驕傲;(2)九13∼17,帶錯路的領袖;(3)兄弟自相殘殺;(4)十∼4,無助者受欺壓。
8∼12節,以法蓮和撒瑪利亞人被神責備問罪。問罪的原因見下面9∼10節,他們的自言作了罪證。
〔話中之光〕(一) 神的話發出決不徒然返回,必要成就(五十五11)。
(二)神藉著先知宣告砍碎雅各家時,在實際意義上,殺戮就必臨到以色列家(何六5)。
(三)神發命醫治他們,就必救他們脫離死亡(詩一零七20)。
(四)神的話是活潑而大有功效的,比兩刃的劍更快,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四12)。
(五)神將祂的道路指示雅各,將神的例律典章指示以色列(詩一百四十七15∼19)。
【賽九9】「這眾百姓,就是以法蓮和撒瑪利亞的居民,都要知道,他們憑驕傲自大的心說:」
〔呂振中譯〕「直到這眾民都體驗到,以法蓮和撒瑪利亞的居民都明白;因為他們憑驕傲、憑自大之心而說:」
〔文意註解〕「9~10節以法蓮和撒瑪利亞人的罪是他們驕傲自大的心,以及由心發出的狂言。
【賽九10】「“磚牆塌了,我們卻要鑿石頭建築;桑樹砍了,我們卻要換香柏樹。”」
〔呂振中譯〕「『磚�棤礞F,我們卻要鑿石頭來建築;桑樹砍了,我們卻要換上香柏樹。』」
〔文意註解〕「磚牆」泥製廉價;「鑿石頭」堅硬昂貴。「桑樹」原文「無花果樹」易得價廉;「香柏樹」進口價貴,質優。
神若興起敵人,使磚�棤礞F,他們「卻要鑿石頭來建築」;神招聚來的敵軍把桑樹砍了,他們「卻要換香柏樹。」
〔話中之光〕(一)他們藐視神,自信有力量和計謀強過神。驕傲來自撒旦,自大背逆而墮落的天使,驕傲是人對抗神,是眾罪的禍根(創三1~6;賽十四13)。
【賽九11】「因此,耶和華要高舉利汛的敵人來攻擊以色列,並要激動以色列的仇敵。」
〔呂振中譯〕「因此永恆主高舉敵人〔傳統:利汛的敵人〕來攻擊以色列,激動以色列的仇敵。」
〔原文字義〕「利汛」堅固。
〔文意註解〕「利汛的敵人」,亞蘭王利汛的敵人是亞述。
11∼12節,他們自信與神敵對,神就任憑他們拿頭撞牆,興起古時敵人亞蘭的利汛來攻擊他們,激動聚集仇敵進攻背逆神的百姓。
〔話中之光〕(一)他們的惡言和狂妄罪行遭報的時候,就知道耶和華是神,是嫉妒邪惡施行報應的神(那鴻書一2)。
【賽九12】「東有亞蘭人,西有非利士人;他們張口要吞吃以色列。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不縮。」
〔呂振中譯〕「東邊有亞蘭人,西邊有非利士人;他們都以張開的口吞喫以色列。雖有這一切,永恆主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然伸着。」
〔原文字義〕「亞蘭」高舉;「非利士」移民。
〔文意註解〕「仇敵來自四面八方,正是聽神的吩咐來討伐以色列的叛逆罪。
9∼10節,百姓受審判的第一部分:引入宣告,神介入的審判陳述。
11∼12節,百姓受審判的第二部分:罪證和審判的實施。
8∼12節,以法蓮和撒瑪利亞人因驕傲自大被責備和審判。
〔話中之光〕(一)神的怒氣還未轉消,祂的手仍伸不縮。原來賜福子民的手,變成攻擊以色列的手,是因他們棄絕神。只要他們認罪悔改,轉歸他們先祖的神,進攻就會止息。
【賽九13】「這百姓還沒有歸向擊打他們的主,也沒有尋求萬軍之耶和華。」
〔呂振中譯〕「這人民還沒有回轉來歸向那擊打他們的主,還沒有尋求萬軍之永恆主。」
〔文意註解〕「13節,從12節驕傲必受審判,過渡到下面具體陳述審判進程。
13~17節,狂傲領袖領錯路,以法蓮官民都受審判。
〔話中之光〕(一)為掌權的領袖祈禱,使我們可以敬畏虔誠、平安度日(提前二2)。
【賽九14】「因此,耶和華一日之間必從以色列中剪除頭與尾,棕枝與蘆葦。」
〔呂振中譯〕「因此永恆主從以色列中剪除了頭與尾,就在一日之間、剪除棕枝與燈草──」
〔文意註解〕「一日之間」忽然臨到,沒時間預備。
「棕枝」領袖;「蘆葦」庶民。
「頭」長老與尊貴人「尾」謊言獻媚的先知。
「頭與尾,棕枝與蘆葦」全部領袖,從最高位到最低微者都愚昧。
「剪除頭與尾,棕枝與蘆葦。」審判臨到,都被處罰,無一幸免。
〔話中之光〕(一)敬虔度日,預備主來。主的日子來到,無人知曉。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帖前五2∼3)。
(二)隨風搖動的棕枝與蘆葦,比喻人類從高位到低位都看風使舵般愚昧,不可靠。再次告誡:休要依靠世人(二22;十九15;五十八5)!
【賽九15】「長老和尊貴人就是頭,以謊言教人的先知就是尾。」
〔呂振中譯〕「(長老和體面人乃是頭;以虛假指教人的、神言人乃是尾。」
〔原文直譯〕「以謊言教人的先知就是尾。」原文「教人虛謊的先知就是尾。」
〔文意註解〕「15∼16節,對上節比喻作出解釋。
先知以賽亞責備領袖謀私,精英言行為維護權力,百姓得不到真實客觀的引領。
以賽亞用諷刺藐視他的對手假先知。他們撒布謊言、阿諛奉承統治者,被比作犬類搖擺尾巴。另一層意思是假先知教導人虛妄撒謊,就如魔鬼是說謊之父。
〔話中之光〕(一)引導者瞎眼領路,百姓隨之走錯路,其結果悲慘(五20,六5;太十五14)。
(二)要防備假先知。耶穌告誡我們:他們是出於他們的父魔鬼。他們父的私欲他們偏要行。魔鬼從起初就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牠心里沒有真理。牠說謊是出於自己,牠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
【賽九16】「因為引導這百姓的,使他們走錯了路;被引導的都必敗亡。」
〔呂振中譯〕「那些領導這人民的、使他們走錯了路;那些被領導的、都混混亂亂。)」
〔文意註解〕「16∼17節,狂傲的領導和阿諛奉承領導的假先知帶來惡果,引導和被引導都必敗亡。萬軍之主發烈怒,伸手審判。
〔話中之光〕(一)休要依靠世人!不要迷信有權有勢自誇的人,他們不過是人。牢記耶穌説:任憑他們吧!他們是瞎眼領路的。若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裡(二22;太十五14)。
【賽九17】「所以,主必不喜悅他們的少年人,也不憐恤他們的孤兒寡婦。因為各人是褻瀆的、是行惡的,並且各人的口都說愚妄的話。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不縮。」
〔呂振中譯〕「故此他們的壯丁、主不喜歡,他們的的孤兒寡婦、主不憐憫;因為各人都是不拜神、作壞事的,各人的口都說着愚昧的話。雖有這一切,永恆主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然伸着。」
〔文意註解〕「本節,神發烈怒,伸手審判。愚妄首領使國家瀕臨敗亡,神既不支持年輕力壯的軍兵,也不幫他們的孤兒寡婦,因他們全都行惡褻瀆,都說愚妄的話。
〔話中之光〕(一)自夸愚妄的話,撒謊的舌頭,滿了害死人的毒氣。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雅三8;羅三13)。
(二)驕傲自大的言行惹動神的怒氣。首領故意否認現實,偏行己路藐視神,並違背與神所立的盟約。愚妄之國的權貴民眾口出妄言,都與神為敵,毀滅性審判逼近,何其哀哉(書七15;詩篇十四1)。
【賽九18】「邪惡像火焚燒,燒滅荊棘和蒺藜,在稠密的樹林中著起來,就成為煙柱,旋轉上騰。」
〔呂振中譯〕「因為邪惡像火燒着,燒滅蒺藜和荊棘;在森林的叢藪中著起來,旋轉上騰,成為浮煙。」
〔文意註解〕「以赛亚將邪惡比作吞滅荆棘蒺藜,燃燒整个樹林的烈火。罪惡之火越燃越烈,罪惡蔓延如煙霧瀰漫,成為防碍公義公平,攔阻真理之光的烟柱。
18∼21節,兄弟自相殘殺,神的烈怒未消,審判之手仍伸不縮。
〔話中之光〕(一)驕傲之邪惡導致吹捧領袖;領袖帶民眾走錯路,產生無政府混亂,像火蔓延的貪慾腐敗,使各人競相自謀私利,完全失去控制。
(二)狂妄邪惡慾火用謊言助燃,發自魔鬼。始於陰風暗角被忽略;撒布自私貪慾,混合種種謊言和各樣推理,藉着比萬物都詭詐的人心,如風助火勢。一旦蔓延就成火海,燒遍叢林,吞滅荊棘和蒺藜(約八44;耶十七9)。
(三)神的怒火燃盡悖逆罪惡、及不法敗壞。因狂傲之徒藐視神,與神所賜的道德良心敵對,與神的生命之律法相悖,無法無天自害己身,還燒去僅存的人際關係情義,兄弟反目,夫妻離異,父母兒女不相認(帖後二2∼12)。
【賽九19】「因萬軍之耶和華的烈怒,地都燒遍;百姓成為火柴,無人憐愛弟兄。」
〔呂振中譯〕「因了萬軍之永恆主的暴怒、地都被燒燬;人民都成了燒火的燃料,沒有人顧惜自己的弟兄。」
〔文意註解〕「18∼19節,兩種烈燄:罪惡私慾之火;神的公義烈怒之烈燄。
罪惡之火燒焦土地,致使親情蕩然無存,兄弟反目。罪惡受咒詛、遭毀滅,是神對罪惡的審判。因為神定規的生命之路,只有歸向神的永生之路,其它人為的理論道路都是通向死亡之路。
〔話中之光〕(一)人的謀劃私慾膨脹,墮落沉淪,毫無指望。
(二)我們當牢記: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唯獨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因為耶和華眷顧義人的道路,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詩一1∼6)。
【賽九20】「有人右邊搶奪,仍受饑餓;左邊吞吃,仍不飽足。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
〔呂振中譯〕「人右邊割肉喫,仍然饑餓;左邊吞喫,仍不覺得飽:各人竟喫自己膀臂的肉;」
〔文意註解〕「20∼21節,強調罪帶來的咒詛,毀滅人際關係,凶殺自殘,自大貪慾和仇恨的邪惡慾望,滿了虺蛇害人的毒氣,到處蔓延。
〔話中之光〕(一)因他們自大的心和口中妄言,並咒罵虛謊的話,使他們在驕傲之中被纏住了。神必發烈怒,使他們消滅,歸於無有,叫世人都知道神在人的國中掌權,直到地極(詩五十九12∼13)。
【賽九21】「瑪拿西吞吃(或作“攻擊”。下同)以法蓮,以法蓮吞吃瑪拿西,又一同攻擊猶大。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不縮。」
〔呂振中譯〕「瑪拿西吞喫以法蓮;以法蓮吞喫瑪拿西;二者又一同攻擊猶大。雖有這一切,永恆主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然伸着。」
〔原文直譯〕「瑪拿西攻擊以法蓮,以法蓮攻擊瑪拿西,又一同攻擊猶大。雖有這一切,祂的怒氣並未收回,祂的手依然伸出。」
〔原文字義〕「吞吃」攻擊。
〔文意註解〕「以法蓮和瑪拿西是北國以色列最大的兩個支派。以法蓮和瑪拿西是約瑟的兩個兒子。猶大從雅各繼承王族地位;約瑟從雅各得長子名分的雙份產業,分給他這兩個兒子。他們在北國的內訌,成為北國、甚至約瑟支派之內,兄弟自相殘殺的代表(申廿一17;創四十八5;士十二1∼6)。
〔話中之光〕(一)邪惡貪慾之火吞吃一切。罪的權勢破壞力極大,能將人間最寶貴的人際關係徹底摧毀。環境玷污已然可悲,人間溫暖親情無存,才是以色列最黑暗的時代。
(二)神就是愛。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我們若愛神,必愛神的兒女。唯有彼此相愛,總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約壹四8;羅三8)。
(三)主耶穌要我們愛仇敵,並且要善待仇敵。因為神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我們只有從心里效法神,才能稱為神的兒女(路六35)。
叁、靈訓要義
【基督是光】
一、基督是大光――受過痛苦的,必不再見幽暗(1節)
二、基督是晨光――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黑暗中死蔭之地(1節;路一78)
三、基督是真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世上的人(1節;約一9)
四、基督是光――正是父神獨生子的榮光,門徒都見過(1節;約一14)
五、基督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卻不接受光(1節;約一5)
六、基督是世界的光――跟從基督,就不在黑暗裡走(1節;約八12)
七、基督是生命的光――跟從基督,就必定得著生命的光(1節;約八12)
八、基督的榮光――廢掉不法之人,定罪和稱義(林後三9∼11;帖後二8、12)
九、得着基督的榮光――神藉福音召我們來得基督的榮光(帖後二14)
十、基督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來一31)
【救恩之樂】
一、大光被黑暗中行走的人看見(2節)
二、有光照耀住在死蔭之地的人(2節)
三、在神的面前有四重喜樂(3節)
四、國民加增繁多,而不是人口銳減(3節,七20∼23,四十九19∼20)
五、 收割的歡喜,而不是貧瘠匱乏(3節,五10,卅五1∼2)
六、共分戰利品的快樂,而不是百姓被俘虜(3節,八1,卅三23)
七、神來折斷他們所負重軛、杖,並欺壓人的棍(4節)
八、基督的軛柔和謙卑輕省容易;而非傲慢人殘暴的重軛(太十一28∼30)
【基督的名】
一、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6節)
二、奇妙策士――奇妙和智慧無法測度(6節;約二11,三34;羅十一33∼34)
三、全能的神――神本體所發光輝,全能的命令托住萬有(6節;來一)
四、永在的父――創造主,是始是終,背負我們重擔的父親(6節;創一)
五、和平的君――神人和好,永坐寶座(3,6節,二4;西一20;來七25)
六、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代罪羔羊――救主基督(太一;路一;約一)
七、彌賽亞――至高者的兒子――受膏者永恆君王(詩二;路一)
八、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七3、14,八1∼4、8、18,十一6、8)
九、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萬膝跪拜、萬口承認:耶穌基督是主(腓二5∼11)
【基督的國】
一、基督的國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7節;詩二八)
二、基督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祂的國(7節;耶卅三15∼21)
三、基督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7節,十一5,十六5,卅二1)
四、基督的國從今直到永遠(7節;但七27;來一8)
五、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7節,二十六11,四十二13)
【眾罪和問罪責雅各家罪的吞噬】
一、神問罪責雅各家,討伐命落入以色列(8∼21節)
二、憑驕傲自大妄言,藐視神者必遭重罰(9∼10節,詩九十四1∼12)
三、神招敵四面來攻,懷惡心出狂言遭報(11∼12節)
四、狂傲領袖領錯路,壯士孤寡褻瀆受禍(13∼17節)
五、驕傲貪慾乃罪根,假先知搖尾必敗亡(14∼15節)
六、人罪惡慾火蔓延,神公義的烈燄燒滅(18∼19節)
【神必審判罪的吞吃】
一、驕傲貪慾為眾罪之根(8∼21節;詩十3;提前六10)
二、謊言和殺人出自魔鬼(17∼21節;創三1∼6;約八44)
三、外邦鄰國吞吃以色列(12節;結卅六13;何八8)
四、兄弟本同根相煎何急(20∼21節;創四十八1)
五、沒有愛心就不認識神(17∼21節;耶廿二17;約壹四8)
六、神怒未消手仍伸不縮(12、17、19、21節,十4)
七、神審判殘暴外邦鄰國(十三∼卅五;耶四十六∼五十一;結廿五∼卅二)
── 周安娜(Anna M. 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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