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8
約翰福音第八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神子救主是生命的光】
一、行淫婦人被捉拿的事例(1~11節)──光顯明人人都有罪
二、主是生命的光(12~20節)──因有父與祂同在
三、不信主的人必要死在罪中(21~30節)──不信祂就是不信父
四、主是真理,叫人得真自由(31~36節)──祂在話�埵足偎篕�
五、亞伯拉罕的子孫以魔鬼為父(37~47節)──因他們不聽主的話
六、基督比亞伯拉罕更大(48~59節)──因祂是那偉大的『我是』
貳、靈訓要義
【認識罪】
一、罪的情形──人人都有罪(7,9節)
二、罪的源頭──魔鬼(44節):
1.叫人行牠的私慾
2.牠是說謊之人的父
三、罪的三個主要項目:
1.淫亂(3,41節)
2.殺人(44節)
3.謊言(44節)
四、犯罪的結果:
1.作罪的奴僕(34節)
2.必要死在罪中(21,24節)
五、罪人的拯救:
1.惟有主耶穌沒有罪(9節)
2.祂有資格定人的罪,但是祂卻不定人的罪(11,15節)
3.祂為人的罪被舉起在十字架上(28節)
4.祂要使信祂的人得著真自由(36節)
5.祂能救人脫離永遠的死(24,51~52節)
七、主耶穌的救法:
1.在十字架上為罪人擔罪(28節)──除去罪的刑罰
2.在信徒�堶惕@生命的光(12節)──藉光照除去罪的行為
3.藉祂話中的真理釋放人(31~32,34節)──主自己在祂的話中成為人的實際(真理)
4.叫人在實際的經歷中越過越認識這位偉大的『我是』(24,28,58節)──無論我們需要甚麼,『祂就是』我們的甚麼
【主耶穌為自己所作的見證】
一、自稱『我是世界的光』(12節)
二、自稱『我是從上頭來的』(23節)
三、自稱『我是』(24,28,58節)
四、自稱是叫人得以自由的『真理』(32節)
五、自稱是『天父的兒子』(36節)
六、自稱『我本是出於神』(42節)
七、自稱是無罪的(46節)
八、自稱在祂的話�埵野糽R(51~52節)
九、自稱具有先存性──即神的永恆性(58節)
【猶太人在何事上反對並棄絕主】
一、否認主的見證,說祂的見證不真(13節)
二、否認祂從父神而來(19節)
三、否認他們曾作過奴僕(33節)
四、否認他們是從淫亂生的(41節)
五、咒罵主是撒瑪利亞人,且是鬼附著的(48,52節)
六、否認主比亞伯拉罕還大(53節)
七、拿石頭要打祂(59節)
【猶太人反對並棄絕主的原因】
一、他們不知道祂從那�堥荂A往那�堨h(14節)
二、他們以外貌判斷人(15節)
三、他們不認識主,也不認識祂的父(19節)
四、他們心�堮e不下主的道(37節)
五、他們所行的,是在他們的父那�媗巨ㄙ�(38節)
六、他們是行他們父所行的(41節)
七、他們不明白主的話,無非是因他們不能聽祂的道(43節)
八、他們父魔鬼的私慾,他們偏要行(44節)
九、主將真理告訴他們,他們就因此不信祂(45節)
十、他們不聽神的話,因為他們不是出於神(47節)
十一、他們輕慢主(49節)
【主耶穌與神的關係】
一、神是祂的父(16,18,19,28,49節)
二、神差遣,祂奉差前來(16,18,29,42節)
三、神與祂同在,祂並未獨自存在(16,29節)
四、神為祂作見證,祂也作神所喜悅的事(18,29節)
五、神教訓,祂傳揚(26~28節)
六、神榮耀祂,祂不求自己的榮耀(50,54節)
【約八章中的『真』】
一、那差主耶穌來的父神是真的(26節)──真的源頭
二、主的作為乃是真:
1.祂作的見證是真的(14,17節)
2.祂的判斷是真的(16節)
三、信主就有分於真:
1.信而遵守主話的人是真門徒(31節)
2.所得的自由乃是真自由(36節)
3.得以作神真的兒女(42節)
【認識主的話(道)】
一、主所說的話,是照著父所教訓的(28節)
二、信祂所說的話,就是信祂(30節)
三、常常遵守祂的話,才是祂的真門徒(31節)
四、祂的話乃是真理,能叫人得以自由(32節)
五、敵對主(想要殺祂)的人,是因為心�堮e不下祂的話(37節)
六、主所說的話,是在父那�堿搢ㄙ�(38節)
七、主所說的話,也是在神那�堜疻巨ㄙ滲u理(40節)
八、人所以不明白主的話,是因為不能聽(不能接受)祂的話(43節)
九、人不信主的話,是因心�堥S有真理(44~45節)
十、人不聽主的話,是因不是出於神的(47節)
十一、人若遵守主的話,就永遠不見死,永遠不嘗死味(51~52節)
十二、主自己率先遵守神的話(55節)
【宗教徒的四種身份】
一、是罪的奴僕(34節)
二、不是亞伯拉罕的真兒子(39節)
三、不是神的兒子(42節)
四、是魔鬼的兒子(44節)
【人天然生命的特點】
一、有犯罪的傾向──因為是罪的奴僕(34節)
二、拒絕神──不愛神的兒子,不聽神的話(42,47節)
三、被魔鬼的性情所左右──偏要行父魔鬼的私慾(44節)
【魔鬼兒子的證據】
一、不愛主耶穌(42節)
二、不明白,也不能聽主的話(43節)
三、行魔鬼的私慾(44節上)
四、不守真理,心�堥S有真理(44節下)
五、不信主耶穌(45~46節)
六、不聽從神的話(47節)
七、輕慢主耶穌(49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約翰福音註解》
叁、其他綱目
【生命的光,照耀世代的黑暗】
經文:約8:1-11
引言:耶穌是生命的真光,照耀在每個世代的黑暗中,使那些在黑暗中的人得到光明。
一、照耀這世代的罪惡 1-6
1.耶穌用“教訓”來光照他們 1-2
2.耶穌用“畫字”來光照他們 3-6
(1)他們的行動作為——控告婦人 3,(彼後2:14)
(2)他們的目的乃是——試探耶穌 4-6,(利20:10;申22:22)
二、救贖這世代的罪人 7-11
1.耶穌彎腰畫字,光照眾人 7-9,(出31:18;但5:5-6)
2.耶穌直腰提醒,光照婦人 10-11,主有赦免之恩(詩130:3-5)。
三、神寫字的靈訓(附加標題)
1.在石版上寫字——頒佈律法 (出31:1)
(1)律法叫人知罪 (羅3:20)
(2)律法定人的罪 (林後3:9)
(3)律法引人歸主 (加3:24)
2.在宮牆上寫字——判斷罪人 (但5:5-6;25:28)
(1)數算年日到此完畢 (彼前4:3)
(2)在天平上顯出虧欠 (羅2:23;13:8)
(3)打倒人的自我高位 (加2:20;5:24;羅6:6)
3.在地板上寫字——帶來救恩 (約8:1-11)
(1)帶來赦罪的救恩 提前1:15,(來2:18;約1:17,14)
(2)帶來末世的救恩 彼前1:5,(來9:28)
── 毛南春陽
【生命的光,彰顯天父的榮耀】
經文:約8:12-59
引言:耶穌是要把榮耀的天父彰顯出來,讓我們看見祂就看見了天父。
分題一:接受主耶穌的見證 12-20
1.耶穌是世界的光 12
“黑暗裡走”是指:
(1)不分是非,以貌待人 15節。
(2)不認識基督和真神 19節。
(3)不曉得真理 32節。
(4)不知自己是罪奴,死在罪中 21,24,34
(5)不知自己從哪裡來,是屬什麼的 23
(6)不知自己是行魔鬼所行的 41,44
2.耶穌有天父作證 13-18
3.耶穌的時候未到 19-20
分題二:相信主耶穌是基督 21-30
1.不信基督的必要死在罪中 21-27
(1)不能到耶穌所去的地方 21-22
(2)不相信耶穌必死在罪中 23-24
(3)不明白耶穌是指父說的 25-27
2.相信耶穌的必能活在主裡 28-30
(1)必知道祂是基督
(2)必能與祂在一起
(3)必作出祂喜悅事
分題三:遵守主耶穌的真道 31-47
1.曉得真理就得自由 31-36
(1)作真門徒——真理給人自由 參(徒15:28-29)
(2)得真自由——神子給人自由 參(羅8:11-12)
2.認神為父是神兒女 37-42
(1)猶太人自以為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31-40
(2)猶太人自以為是天父上帝的兒女 40-42
3.沒有真理必有說謊 43-44
4.願聽耶穌必聽神言 45-47
分題四:高舉主耶穌的榮耀 48-59
1.耶穌不求自己的榮耀 48-51
(1)不怕別人的咒駡 48
(2)不將榮耀歸自己 49-51
51節:1)蒙神眷顧 (創18:17-19)。2)得享長壽。 (申4:40)。3)子孫蒙福。(申5:29;28:1-6)。3)永不見死。(約8:51)。
51節:如何遵守主的道呢?愛神愛人。(約14:15,21,23-24)。例:少年財主。(太19:16-22)
2.耶穌不說謊的事實 52-59
(1)祂被人譏誚 52-53
(2)祂認識天父 54-56
(3)祂遭受擊打 57-59
── 毛南春陽
【守主道,作真門徒】
經文:8:31-47
一、曉得真理,必得自由 31-41
1.作真門徒,得真自由 31-36
2.作假兒女,是假事奉 37-41
二、不守真理,必屬魔鬼 42-47
1.不愛耶穌 42-43
2.不守真理 44-45
3.不出於神 46-47
── 毛南春陽
【魔鬼兒子的證據】
經文:8:42-49
一、不愛耶穌 42
二、不明白,不能聽主的話 43
三、行魔鬼的私欲 44
四、不守真理,心裡沒有真理 44
五、不信主耶穌 45-46
六、不聽從神的話 47
七、輕慢主耶穌 48-49
── 毛南春陽
【耶穌是世界的光】
經文:約8:1-12
引言:
簡述約翰福音8:1-11淫婦的事。
一.主是世界的光何意?
1.世界是黑暗的。
2.世界需要光。
3.主是世上獨一的真光。
4.主的光是專為世界的,表示祂對世界的愛,使世界得到光。
5.主的光是除去世界的黑暗的,這表示主是除去世人的罪的。
6.主的光是帶給新的生命活在光中。
7.主的光帶人走光明的道路。
二.如何得到這光?
1.接受光照。光就是神的話,就是聖經。當接受聖經的教訓。
2.喜愛光。喜愛聖經的教訓。
3.跟從光走。跟從聖經的教訓去行。
4.領受光的生命。把聖經的話成為自己的生命,即是活在聖經的教訓中。
三.有光的生命後當如何?
1.遠離罪。
2.去發光。
3.跟從光,活在光中。
── 黃彼得
【耶穌先在的榮耀】
經文:約8:31-59
一.耶穌先在的證據
1.先知證明。
(1) 彌迦(彌5:2),祂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
(2) 以賽亞(賽7:14),祂的名為以馬內利。
(3) 耶利米(耶31:31),祂是新約。
(4) 但以理(但2:34),一塊非人手所鑿的石頭。
2.祂言論的證明。
(1) 以父的事為念(路2:49)。
(2) 降下仍舊在天(約3:13)
(3) 從父出來(約16:27-28)。
(4) 創立世界前,父已經愛祂(約17:24)。
3.祂工作的證明。
(1) 趕鬼。因祂是神,先在。
(2) 醫病。因祂是神。
(3) 赦罪。因祂是神。
(4) 賜平安。因祂是神。
(5) 從死�奡_活。因祂是生命的主。
二.耶穌先在的工作
1.創造萬有(約1:3; 西1:16; 來1:3)。
2.建立神的道(約1:1)。
3.預備一切豐盛的產業。祂本來富足(林後8:9),一切的豐富都在祂�堶�(西2:9-10)。
4.預備救恩(創3:15; 太20:28)。祂來捨命作多人的贖價,祂來是要打敗魔鬼和死亡(來2:14)。
三.耶穌先在與我們的關係
1.創造我們。
2.將祂的道教導我們。
3.賜我們一切的豐盛:
(1) 愛的豐盛(弗3:18)。
(2) 生命的豐盛(約10:10)。
(3) 榮耀的豐盛。一同作王,一同得榮耀(來2:10; 羅8:30; 約17:22)。
4.預備接我們(弗1:3-4)。
結論:
沒有基督的先在,就沒有一切。有祂的先在,一切都有了。這榮耀是何等的尊貴,願我們早日認識!
── 黃彼得
【誰是沒有罪的?】
經文:約8:1-12
引言:
這件事,是耶穌正在聖殿中教訓人時發生的。
一.人方面所看見的罪
1.犯罪的行為是罪。其實還有思想的罪,但這些人是思想犯罪,你又怎能知道。
2.有人看見的才有罪,不被看見的就不算為罪。其實犯淫亂的,不會只有一個女人,還有個男人,他卻沒有被定罪。
3.觸犯律法的才有罪。其實背著良心而作的皆是罪。掃羅背著良心追殺大衛也是罪。
4.只見別人的罪,並宣揚別人的事而沒有看見自己犯罪的光景。
二.耶穌所看見的罪
1.凡不信神的皆是罪。神是全知的,有罪的祂必刑罰,如未刑罰乃等候其悔改。神不必人替其施行刑罰,人自己去刑罰別人的罪,就是不信神,不知神的全知,全能,公義和聖潔。這都是罪。
2.人不按神的旨意而作的也是罪。神知道人犯罪,但重要的是罪人要悔改,把握機會。主在地上寫字,即是要給人悔改的機會。今日,神給人機會悔改,而不悔改乃為罪。
3.罪的標準不是人定的,而是神定的。不是人說這是罪才是,乃是神說的才是。應以聖經為準則。
4.犯罪是生命的問題,而不單是行為的問題。因此,要滅絕罪行,必須除去犯罪的生命而得著不犯罪的生命。主到世上來,就是要賜人不犯罪的生命。
三.耶穌怎樣救罪人
1.祂全然擔當罪的刑罰。這次許多人不是審問婦人,乃是審問主。本文沒有一句話審問婦人,而主卻受審問。
2.祂自己受罪的羞辱。祂講道時,這些人帶這婦人來,要試探祂,使祂受羞辱。主在十字架上即為世人受罪的羞辱。
3.祂背負人的罪。祂將眾人的罪孽都拉到自己身上。不但這婦人的,世上眾人的罪,祂都背負,所以這些人不被定罪。
4.祂除去人的罪,赦免人的罪,不定罪。婦人有悔改的心,心中悔改的祂都赦免,當一個一個離去的時候,祂都不定罪。
5.祂給人重新作人的機會,並給人不犯罪的生命:“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結論:
你知道自己的罪嗎?你知道主有赦免嗎?你是否已得著不犯罪的生命呢?
── 黃彼得
【耶穌對罪人的態度】
經文:約8:1-11
引言:
本文提到許多人不知道自己的罪,只想定別人的罪和挑別人的罪。在耶穌處理這件事的事情上,給我們看見幾個寶貴的真理。
一.人對罪的態度
1.人對罪的觀念。以為罪行是罪,罪的思想就不是罪。但耶穌指明二者都是罪。且罪的思想比行為更可怕。人專找別人的罪行來遮蓋他的罪思,其實是表現自己的罪惡。
2.對罪的刑罰。只對付弱小的,犯小罪的加以刑罰,卻不敢懲治犯大罪的人。
3.只看罪果,不看罪因。為何這人會犯罪?如我站在他的地位上,是否也會一樣犯罪,或犯更大的罪?
4.刑罰只根據法律,不根據愛心和憐憫,不會去想如何能救那人不犯罪。
5.只看見別人的罪,不看見自己的罪。
6.只為難別人(罪人),不會去想自己犯罪時,若別人這樣待自己,會有何感受。
7.潛越神權,代神定罪。其實人人都犯了罪,無人有權定人罪。
二.耶穌對罪人的態度
1.為罪人代禱。巴不得那人不犯罪。
2.對罪人的審判是公平的。刑罰軟弱的,也刑罰強權的。
3.祂看到罪因。人犯罪是因為有犯罪的生命,所以祂要賜人一個不犯罪的生命。
4.祂用良心的作用,叫人看見自己的罪,不論老少均知道自己有罪。
5.祂赦免認罪和為罪憂傷痛悔的人。
6.祂擔當罪人的罪,叫罪人的罪都歸在祂身上。
7.祂指示罪人一個新的,不犯罪的生活。祂也給人新的能力能不犯罪。
結論:
罪遲早都要被發現,都要受審判。若不現在審判,將來必受審判。耶穌是罪人的朋友,我們當趁現在將自己的罪交給主,就可免去將來的審判。
── 黃彼得
【使人得生命的重要】
經文:約8:1-11
引言:
述說這件事。
一.宗教家如何對付罪人
1.監視人犯罪。
2.捉拿犯罪的人。
3.欺弱怕強。
4.按律法審判罪人。
5.沒有看見自己的罪。
二.耶穌如何對待罪人
1.為罪人代禱,祂先知道婦人及許多人的犯罪。
2.祂解救犯罪的人。
3.叫人認識自己的罪,而不是叫人看見別人的罪。
4.祂知道人犯罪的原因,是因為有犯罪的生命。
5.祂賜人不犯罪的生命,叫人不犯罪。
三.今日我們的使命和工作
1.不是給人一些宗教的東西。
2.不是去定人的罪。
3.乃是為罪人禱告。
4.傳生命的道,使人得生命,叫人可以勝過罪惡。
── 黃彼得
【神的兒子是赦罪的主 約翰福音8章】
一丶試探主的當求赦免8:1-6
二丶犯了淫亂主也赦免8:7-11
三丶被主光照求主赦免8:12-16
四丶父為子證主有赦免8:17-20
五丶死在罪中不求赦免8:21-26
六丶子父同在有權赦免8:27-30
七丶因數自由罪蒙赦免8:31-36
八丶犯罪之人拒主赦免8:37-41
九丶不信耶穌不得赦免8:42-47
十丶輕慢耶穌豈能赦免8:48-59
── 作者不詳
【赦免淫婦】
公開的罪行;隱藏的罪行
一、人都犯了罪
1.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
2.耶穌也不定罪
3.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二、耶穌是世界的光
1.兩種審判──外貌與實際
2.兩種源頭──從下頭來與從上頭來
3.兩種生命──屬這世界的與不屬這世界的
三、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1.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
2.相信耶穌是基督
3.抵擋魔鬼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約翰福音第八章】
一、不幸與同情(七52-八11)
二、不為人所認識的光(八12-20)
三、不理解的危機(八21-30)
四、真門徒(八31-32)
五、自由與奴役(八32-36)
六、真子孫(八37-41)
七、魔鬼之子(八41-45)
八、大控訴和璀燦的信心(八46-50)
九、生命與榮耀(八51-55)
十、重大的宣佈(八56-59)
──《每日研經叢書》
【約翰福音第八章】
一、行淫時被拿的婦人(八1∼11)
二、耶穌是世界的光(八12∼20)
三、猶太人與耶穌辯論(八21∼59)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約翰福音第八章】
一、不要再犯罪(八1∼11)
1.他們想試探耶穌:“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5)
2.祂指出沒有罪的人才可以審判他人(7)
3.祂饒恕和憐憫罪人(11)
二、世界的光(八12∼30)
1.耶穌自己宣告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12)
2.祂的見證是真的(14):耶穌表明祂的見證是真的,因為祂有足夠的權柄為自己作見證,這並不是自誇的言語,乃是因為祂知道自己是從哪裡來的(14、23)。不獨如此,祂有第二位見證人,就是父神(18)。耶穌與父神有密切的關係,祂沒有隱瞞祂從父神所聽到的,而將之傳給世人(26),祂按父神所指示祂的而行(28),祂作神所喜悅的事(29)。
3.不信衪見證的人,將死在罪中(24):祂要成為人生命的光,消除人生命中黑暗之事,但是那些不接受祂的人,他們仍然生活在黑暗中(參一5)。
4.人群中也有許多的人相信祂而得著人生的盼望(30)。
三、作門徒的真義(八31∼36)
1.作門徒以信心開始(31):相信耶穌基督所說的真理,相信祂為我們所作的──被釘十字架(參八28),相信因耶穌基督的緣故,我們不再在罪中(參八24)。
2.作門徒必須遵行祂的道(31):雅各書二17曾如此說:“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我們相信耶穌,但是不遵行祂的命令,這不是真正的信心。
3.作門徒者必曉得真理(32):主耶穌曾說:“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七17)很多人想知道真理,但是若沒有信心和遵行的態度,便不能明白更進深的道理。
4.作門徒得著真正的自由(32∼36):很多人都認為自己是自由的人,因為自己喜歡作甚麼便作甚麼。誰不知自己竟是罪的奴僕(34)。正如保羅所說的:“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羅七15)此外,一個奴僕不能享受主人家中的一切,也不能長久住在主人家中。罪的奴僕不能享受作天父兒女的福分(35)
四、真正的子孫(八37∼59)
1.亞伯拉罕的子孫行他所行的事(39):亞伯拉罕曾接待從神而來的天使(參創十八1∼8),他的子孫也會接待從天父那裡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但是現在猶太人並沒有如此作,他們還想殺死耶穌(37)。
2.神的兒女必愛耶穌基督(42):因為父差耶穌基督來到世界,屬神的人必會愛祂;但猶太人要殺祂,這是屬魔鬼的人才會如此作。他們不但沒有接待耶穌,更辱駡祂是撒馬利亞人和被鬼附著的(48∼52)。
3.他們沒有遵守神的道(51∼59):耶穌應許世人,遵守祂道的人,就永遠不見死,並得著永遠的生命(參約三16)。祂的應許並不是謊話,因為祂是自有永有的神。祂說:“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58)屬神的兒女必遵守祂的道,但是猶太人卻想用石頭殺死祂(59)。
──《新舊約輔讀》
【真釋放•真自由】
一、世人都犯了罪
1.罪人審判罪人
2.耶穌用指頭在地上寫字(約八6,8)
二、釋放人脫離罪的轄制
1.我也不定你的罪
2.不是縱容,乃是釋放
三、要認識轄制人的源頭是魔鬼
1.說謊,就是沒有真理
2.說謊,帶進罪和死
3.在黑暗裡走(約八12)
4.轄制人
5.他從起初是殺人的
四、認識耶穌就是得釋放,得自由的路
1.耶穌就是太初的神
2.耶穌就是“耶和華我是”的神
3.耶穌是世界的光(約八12)
4.耶穌是真理,真理必叫我們得自由(約八32)
5.耶穌是神的兒子,叫我們得著真自由(約八35∼36)
6.補充的話──你們舉起人子以後(約八28)
──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犯罪人的需要】
讀經:約翰福音八章一至十一節,二十四節,三十四節,三十六節。
一、一個犯罪的女人
1、主在殿裡時,那些講道德說仁義的假君子,捉來一個犯罪的女人,來質難主耶穌。
2、女人代表在神面前的人,所有的人在神面前都是女人的地位。
3、女人最大的罪惡就是姦淫,姦淫的意義就是不貞潔。人在神面前所犯最大的罪就是向神不貞,就是在神之外還有許多的貪戀。所以按屬靈的意思說,在神面前的世人(女人)都犯了姦淫,因此這個犯罪的女人,就是我們所有犯罪的人的代表。
二、人都是犯罪者
1、那些假君子假道德的人,只看見這個女人犯罪,卻沒有看見他們自己和這女人一樣,他們因為不認識自己,所以就把這女人拖到主面前,質問主。他們並不知道拖女人到主跟前,就是等於把他們自己拖到主跟前受審判,因他們在神面前的情形和女人一樣。
2、他們就說照著律法,這樣的女人是該死的,他們問主該如何?他們要來難為捉拿主,但主的答話給他們看見,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主說這話就等於審判他們。祂說你們看見這女人犯姦淫嗎?你們在神面前也是同樣犯姦淫。所以聽了這話的人受了主的審判。
3、主這話就摸著了他們在神面前的良心,他們個個都以行動表示說,我也是有罪的人。因此他們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走開了。這就是證明被定罪者是犯罪的,就是定罪者也是犯罪的。不只表面犯罪是犯罪人,就是表面不犯罪也是犯罪人;不只不名譽的人是犯罪的,就是有名譽的君子也是犯罪的;不只在法庭上受審者是犯罪人,是審判官也是犯罪人;不只犯法者是犯罪人,連司法立法者也是犯罪人;不只搗亂者是犯罪人,連維持治安者也是犯罪人;不只被告的是犯罪人,連原告也是犯罪人;不只偷人者是犯罪人,連被偷者也是犯罪人。
三、只有一位是不犯罪者
1、主一說「誰是沒有罪的……」他們都走光了,只剩下一位沒有走,就是主耶穌。
2、主所以沒有走去,因為只有祂是不犯罪,也是不能犯罪的。
3、所以只有主能定人的罪。
四、主不定人的罪
1、那些假君子想要定人的罪,結果被主揭穿了西洋鏡。他們也是犯罪的,怎能定人的罪呢?
2、主雖沒有犯過罪,能定人的罪,但祂卻不定人的罪,因祂來到世間為的是要救人脫罪。
3、主所以不定人的罪,乃是因祂在十字架上擔當了人的罪,祂就是公義的神,公義的神按其公義,該定人的罪。
4、但祂在十字架上,已經替人擔當了罪所以不定人的罪,還能赦人的罪。
五、主能救人脫罪
1、那一天主不只告訴女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並告訴他說:「從今後不要再犯罪了」。主這話就是要叫她脫罪。
2、主在下文說:「所有犯罪的都是罪的奴僕」,人若不信祂,就必死在罪中。
3、主又說,唯有祂能叫人得自由,並且那自由是真的自由,所以主能叫人脫罪。
六、如何能得赦罪與脫罪
1、要承認自己是個犯罪的人。
2、要信主是「我是」。「我是」二字的意思就是神。要信主是神,來做了我們的救主。主的流血就叫我們得蒙赦罪,主是神叫我們得著祂的生命,使我們能脫離罪。
──《福音材料267題》
【有自由】
讀經:約翰福音八章三十二節,三十四節,三十六節。
開場白:今天的人都講自由,我們今天也來看看什麼是真自由。
一、所有犯罪的人,都是罪的奴僕
1、奴僕是是受轄制的,是不自由的,所以犯罪的人都是罪的奴僕,都受罪的轄制。
2、今天那些就講自由的人,也都作了罪的奴僕。(人打牌,吸煙,跳舞,受各種嗜好的轄制,。就是作罪的奴僕)。
二、真自由
1、不能脫罪就是不自由,能脫罪才是真自由。
2、今天許多人身上都沒有真自由,因為都有罪的捆綁和壓制。
有的人實在覺得受罪的捆綁想要脫罪,但卻做不到,所以沒有真自由。
三、真自由在於主
1、主有真理。只有主能叫人認識人生的實際,只有主能叫人知道人生的究竟,也只有主能叫人認識神,因為神是自由的源頭。
2、主為人擔罪而死,從死裡復活,所以祂能使人的罪得著赦免,祂也能叫人脫離罪惡。主的血使人的罪得到赦免,叫人沒有良心的控告,主的生命使人脫離罪的捆綁,所以才有真自由。
四、如何得自由
1、凡要得著自由都得承認自己是罪的奴僕。
2、接受主和祂的救贖。祂的救贖有寶血和生命,祂的血能叫人的罪得到赦免,祂的生命能使人脫離罪的捆綁。
──《福音材料267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