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7
申命記第七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神對以色列人的要求和應許】
一、佔領迦南地,趕出原住民,不可與他們結親(1~5節)
二、歸神為聖,謹守遵行祂的誡命(6~11節)
三、神必施愛賜福,物產豐富,免除一切的病症(12~16節)
四、神也必伸出大能的手,趕出迦南地居民(17~24節)\
五、不可雕刻神像,要除滅可憎之物(25~26節)
貳、靈訓要義
【神的選民】
一、是聖潔的民(1~11節):
1.「耶和華你神領你進入要得為業之地,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1~2節):不可與外邦人立約。
2.「不可與他們結親。…因為她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3~4節):不可與外邦人結親。
3.「你們卻要這樣待他們: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下他們的木偶,用火焚燒他們雕刻的偶像」(5節):不可容忍外邦人的偶像。
4.「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你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6節):因你們是從萬民中分別出來,歸給神自己的聖潔子民。
5.「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只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祂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7~8節):因你們是神專愛的子民。
6.「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神,祂是神,是信實的神;向愛祂、守祂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9節):因祂是信實的神,向愛祂的人施慈愛。
7.「向恨祂的人當面報應他們,將他們滅絕。凡恨祂的人必報應他們,決不遲延」(10節):向恨祂的人當面報應他們,決不遲延。
8.「所以,你要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律例、典章」(11節):謹守遵行神的律法是聖潔的訣要。
二、是蒙福的民(12~16節):
1.「你們果然聽從這些典章,謹守遵行,耶和華你神就必照祂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守約,施慈愛。祂必愛你,賜福與你」(12~13節):蒙福的條件之一,謹守遵行神的律法。
2.「使你人數增多,也必在祂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給你的地上賜福與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並你的五穀、新酒,和油,以及牛犢、羊羔。你必蒙福勝過萬民」(13~14節):蒙福的情況之一,你身所生的,人數增多;地所產的,糧食豐營。
3.「耶和華必使一切的病症離開你;你所知道埃及各樣的惡疾,祂不加在你身上,只加在一切恨你的人身上」(15節):蒙福的情況之二,疾病遠離,身心健康。
4.「耶和華你神所要交給你的一切人民,你要將他們除滅;你眼不可顧惜他們。你也不可事奉他們的神,因這必成為你的網羅」(16節):蒙福的條件之二,不可包容敵人和他們所拜的神。
三、是得勝的民(17~26節):
1.「你若心裡說,這些國的民比我更多,…你不要懼怕他們,要牢牢紀念耶和華你神…所行的事」(17~18節):紀念神的作為,無敵可畏。
2.「你親眼所看見的大試驗、神蹟、奇事,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耶和華你神必照樣待你所懼怕的一切人民」(19節):神大能的手,無敵不克。
3.「並且耶和華你神必打發黃蜂飛到他們中間,直到那剩下而藏躲的人從你面前滅亡。你不要因他們驚恐,因為耶和華你神在你們中間是大而可畏的神」(20~21節):大而可畏的神,使敵驚恐。
4.「耶和華你神必將這些國的民從你面前漸漸趕出;你不可把他們速速滅盡,恐怕野地的獸多起來害你。耶和華你神必將他們交給你,大大的擾亂他們,直到他們滅絕了」(22~23節):神必大大擾亂敵人,使其無心抗拒。
5.「又要將他們的君王交在你手中,你就使他們的名從天下消滅。必無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直到你將他們滅絕了」(24節):神必剛強選民,使敵人不能站立。
6.「他們雕刻的神像,你們要用火焚燒;其上的金銀,你不可貪圖,也不可收取,免得你因此陷入網羅;這原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25節):得勝的條件之一,要焚燒偶像,不貪圖偶像的金飾。
7.「可憎的物,你不可帶進家去;不然,你就成了當毀滅的,與那物一樣。你要十分厭惡,十分憎嫌,因為這是當毀滅的物」(26節):得勝的條件之二,要除滅一切可憎的物。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申命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你是歸你神為聖潔的民】
經文:申7:1-6
引言 (出28:36;拉8:28-29;來12:14)
一、不可與外人結盟為一國 1
1.因為以色列民是:(1)是獨居的民(民23:9)。(2)是聖潔的民(林後6:14;彼前2:9)。
2.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1)赫人:“恐怖”之意(創15:20)。(2)革迦撒人:“異邦人行近”之意(創10:16)。(3)亞摩利人:“卓越的”之意(創10:16)。(4)迦南人:“貿易者、被屈辱”之意(創11:31)。(5)比利洗人:“鄉下的、田舍的”之意(創13:7;15:20)。(6)希未人:“穴居者”之意,是何利人的一支(創34:2)。(7)耶布斯人:“被踐踏、打穀場”之意(士19:10)。
二、不可與外族結親為一家 2-4
1.要使罪身滅絕 2-3,(羅6:5-8;尼13:23-29)
(1)不可與他們立約——婚約。
(2)不可憐恤他們——愛心。
(3)不可與他們結親——結婚。
(4)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成家。
(5)兒子轉離不路從主 4,(申28:13-14;30:15-20)
三、不可與外邦結拜為一民 5-6
1.除掉假神偶像 5,(雅4:1-4)
(1)拆毀他們的祭壇,(2)打碎他們的柱像,(3)砍下他們的木偶,(4)用火焚燒他們雕刻的偶像。
2.要歸耶和華為聖 6,(申14:2;26:19;28:9;出19:5-6;彼前2:9)
結論:(出34:11-17)。
── 毛南春陽
【是被揀選的族類】
經文:申7:7-15
引言 (詩33:12;彼前2:9)
一、因祂是守約施慈愛的神 7-12
1.神是揀選及救贖的神 7-8,(詩33:12;約15:16;約壹2:1)
2.神是信實又公義的神 9-10,(詩36:5;89:8;羅12:19-21)
3.神是守約施慈愛的神 11-12,(尼1:5;詩42:8)
二、因祂是賜福與你們的神 13-14
1.神賜福,人畜興旺 13,(申28:1-4)
2.你蒙福,勝過萬民 14,(申28:12-14)
三、因祂是醫治又保守的神 15
(詩103:1-5;約三1:2)。
耶穌來到世上只做兩件事:一是醫治病人,二是拯救人的靈魂。(太4:23-25;賽53:4-6)
── 毛南春陽
【剛強,不要懼怕】
經文:申7:16-26
一、不要懼怕那地的人民 16-19
申31:6-7,弗6:10,(提後2:1)
1.不可顧惜他們 16
2.不可事奉他們 16-17
3.不要懼怕他們 18-19
(賽35:4,8-10;提後1:7;啟21:8)。
二、必要滅盡那地的君王 20-24
1.使他滅亡——不可顧惜 20-21,(申19:11-13,21)
2.把他滅盡——不留禍害 22,(尼12:25-31;約壹2:26)
3.將他滅絕——不留餘種 23-24,(詩101:1-8)
三、定要焚燒那地的偶像 25-26
1.對雕刻的神像:要用火焚燒 (申12:2-4)
2.對其上的金銀:不可貪圖,也不可收取 (提前6:9-10)
3.對可憎的物品:不可帶進家去 26,(結5:11;37:23)
── 毛南春陽
【參、分別和得勝(第七章)】
一、神將選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V1~16)
(一)神要毀滅迦南七族——不可與他們連合——
『「耶和華─你 神領你進入要得為業之地,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國的民,都比你強大。耶和華─你 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你們卻要這樣待他們: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下他們的木偶,用火焚燒他們雕刻的偶像。』(V1~5)
1. 神要趕出迦南七族
2. 要把他們滅絕淨盡,不可與他們立約、結親
(二)你們是聖潔的國民
『因為你歸耶和華─你 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你 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脫離埃及王法老的手。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 神,他是 神,是信實的 神;向愛他、守他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向恨他的人當面報應他們,將他們滅絕。凡恨他的人必報應他們,決不遲延。所以,你要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律例、典章。」』(V6~11)
1. 你們是聖潔的民──神選你們特作自己的子民
2. 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只因神愛你們——並因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
3. 神是信實的神;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
4. 所以,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
(三)神必祝福遵守祂律例的人
『「你們果然聽從這些典章,謹守遵行,耶和華─你 神就必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守約,施慈愛。他必愛你,賜福與你,使你人數增多,也必在他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給你的地上賜福與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並你的五穀、新酒,和油,以及牛犢、羊羔。你必蒙福勝過萬民;你們的男女沒有不能生養的,牲畜也沒有不能生育的。耶和華必使一切的病症離開你;你所知道埃及各樣的惡疾,他不加在你身上,只加在一切恨你的人身上。耶和華─你 神所要交給你的一切人民,你要將他們除滅;你眼不可顧惜他們。你也不可事奉他們的神,因這必成為你的網羅。』(V12~16)
1. 賜糧給你們,並使你們的人數增多
2. 賜給你們五穀、新酒、油和羊羔
3. 使一切的病症離開你們
二、得勝
『「你若心�婸﹛A這些國的民比我更多,我怎能趕出他們呢?你不要懼怕他們,要牢牢記念耶和華─你 神向法老和埃及全地所行的事,就是你親眼所看見的大試驗、神蹟、奇事,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都是耶和華─你 神領你出來所用的。耶和華─你神必照樣待你所懼怕的一切人民。並且耶和華─你 神必打發黃蜂飛到他們中間,直到那剩下而藏躲的人從你面前滅亡。你不要因他們驚恐,因為耶和華─你 神在你們中間是大而可畏的 神。耶和華─你 神必將這些國的民從你面前漸漸趕出;你不可把他們速速滅盡,恐怕野地的獸多起來害你。耶和華─你 神必將他們交給你,大大地擾亂他們,直到他們滅絕了;又要將他們的君王交在你手中,你就使他們的名從天下消滅。必無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直到你將他們滅絕了。他們雕刻的神像,你們要用火焚燒;其上的金銀,你不可貪圖,也不可收取,免得你因此陷入網羅;這原是耶和華─你 神所憎惡的。可憎的物,你不可帶進家去;不然,你就成了當毀滅的,與那物一樣。你要十分厭惡,十分憎嫌,因為這是當毀滅的物。」』(V17~26)
(一)如何能趕出強大的迦南七族呢?
1. 神要用領你出埃及時所施行的大能,並伸出來的膀臂對待一切所懼怕的人民
2. 我要打發黃蜂飛到他們中間,直到他們滅亡
(二)必把他們漸漸趕出,直到他們被滅盡了
1. 把他們漸漸趕出,免得野地的獸多起來害你
2. 必將他們交給你,大大地擾亂他們,直到他們滅盡了
(三)必無一人能在你們面前站立得住
1. 將他們的君王交在你手中,使他們的名從天下消滅
2. 必無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
3. 不可貪圖他們的金銀,對可憎的物要十分厭惡
── 史伯誠《申命記綱要》
【第七章 對付仇敵上面的順服】
1--11
1). 對付迦南地的仇敵上面要特別的順服
2). 把迦南地的七族滅盡, 不可與他們立約。不可憐恤他們。
3). 婚姻上的聖潔。
4). 對偶像上的聖潔。
5). 神揀選百姓的原因,不是因為以色列人的好乃是因為神的愛及神的信實記念他向列祖所立的約。所以神要求百姓守約及律例。
12--16
1). 守約的福--地上的福, 生產的福, 牲畜的福, 免受災病的福, 埃及的病不加在你的身上只加在你的敵人的身上。
2). 要怕不能不趕能出仇敵,要記得神如何對法老,所以神也必定對迦南地的仇敵。神必定慢慢的趕出,恐怕野獸多起來。
3). 再次題及不可貪取仇敵的偶像,可憎之物不可帶進你的家。
── 衣立凡《申命記綱要》
【神竟愛我(七1∼26)】
一、非因以色列人的人數眾多(7)
二、神的選召在於祂的愛(8a)
三、神選召乃在於祂的信實(8b∼12)
──《新舊約輔讀》
【神揀選人的目的(七章)】
一、神要人像祂
二、作屬神的人
——王國顯《你們要緊守遵行—申命記讀經劄記》
【申命記第七章】
一、打美好的仗(1∼5)
二、神揀選的邏輯(6∼16)
三、自動的回報?(6∼16)
四、光輝燦爛的吸引(17∼26)
──《每日研經叢書》
【蒙恩之人分別為聖 申命記7章】
一丶婚姻分別免離神 7:1-4
二丶信仰分別除偶像 7:5-6
三丶生活分別守誡命 7:7-11
四丶蒙恩分別多方面 7:12-16
五丶信心分別不懼怕 7:17-19
六丶爭戰分別交主權 7:20-24
七丶事奉分別免犯罪 7:25-26
── 作者不詳
申命記第7章聖潔的民
漸漸趕出
速速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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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滅絕迦南七族
二、蒙福勝過萬民
三、神必趕出仇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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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切勿姑息
2.切勿妥協
3.切勿結盟
1.人數增多
2.富足豐收
3.病症離開
1.不要懼怕
2.神的大能
3.毀滅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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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查經分章大要》(張志新)
第七章【聖潔國民】
1) 當滅絕迦南七族、1/3
2) 切不可妥協結盟、3/5
3) 歸神作聖潔國民、6/8
4) 神信實施愛報應、9/11
5) 聽典章神賜福份、12/15
6) 得幫助勝過敵軍、16/19
7) 不要因敵人驚恐、20/24
8) 毀偶像不貪金銀!25/26
──《申命記讀經講道輔導提綱》(郭提多)
提要:1 與列國的一切交往都被禁止,4 這是因為惟恐他們崇拜偶像,6 為了百姓的聖潔,9 因上帝本性的憐憫和正義,17 因他們確信上帝必將給他們勝利。──申命記註釋(SDA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