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記 5
以斯帖記第五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以斯帖計誅哈曼】
一、以斯帖擺設第一次筵席(1~8節)
1.以斯帖獲王恩寵(1~3節)
2.以斯帖邀請王攜哈曼赴席(4節)
3.席間以斯帖再請王攜哈曼赴第二次筵席(5~8節)
二、哈曼得意忘形(9~14節)
1.回程見末底改不站立就滿心惱怒(9節)
2.在家向妻子和朋友訴說榮辱(10~13節)
3.接受建議立木架欲殺末底改(14節)
貳、逐節詳解
【斯五1】「第三日,以斯帖穿上朝服,進王宮的內院,對殿站立。王在殿裡坐在寶座上,對著殿門。」
〔呂振中譯〕「第三天、以斯帖穿上朝服,在王宮的內院、對着王殿站着。王在王殿對着殿門、在王位上坐着。」
〔原文字義〕「以斯帖」星星;「對」在前面,對面;「對著」(原文和「對」同字)。
〔文意註解〕「第三日」:指以斯帖請書珊城的猶太人為她禁食(參四16),當日開始算起的第三日;有解經家認為就是正月十六日,也就是逾越節的第三日。
「以斯帖穿上朝服」:朝服原文直譯是「王室的尊貴」,故可指王后的禮服,可能包括戴上后冠(參二17),更顯出吸引人注目的雍容華貴(參一11)。
「進王宮的內院,對殿站立」:指王座所在大殿的門口,正對著王座。
「王在殿裡坐在寶座上,對著殿門」:意指王一眼就可看出王后正站在殿門口。
〔話中之光〕(一)固然聖經教訓信徒婦女,不要以外面的辮頭髮,戴金飾,穿美衣為妝飾(參彼前三3),但我們的衣著仍宜和身分合適,整潔得體才好。
【斯五2】「王見王后以斯帖站在院內,就施恩于她,向她伸出手中的金杖;以斯帖便向前摸杖頭。」
〔呂振中譯〕「王見王后以斯帖在院內站着,以斯帖在王面前蒙恩寵,王就向以斯帖伸出手中的金杖;以斯帖便走近前去摸杖頭。」
〔原文字義〕「施恩」恩寵,恩惠;「向前」靠近,接近;「摸」碰觸,到達。
〔文意註解〕「王見王后以斯帖站在院內,就施恩于她」:無可懷疑地,這是神在王的心中作工使然;王后以斯帖雖然具有吸引人的魅力(參二15),但從王已經三十天沒有召見她(參四11)來看,王對她已有些冷淡。
「向她伸出手中的金杖」:意指赦免她未蒙召擅入內院的死罪(參四11)。
「以斯帖便向前摸杖頭」:這個舉動表示:(1)感謝王的仁慈;(2)絕對順服王的權柄。
〔話中之光〕(一)一個人內在的心境常會影響外在的舉止;此刻王向王后施恩,絕對和她並眾人的禁食有關連(參四16),也就是神答應禱告,作工在王心裡的結果。
(二)金杖代表王權,而王權的使用關係到別人的生死,影響至大;一般而論,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參羅十三1),信徒不可抗拒權柄,但若掌權者違反神旨,另當別論(參徒四19)。
【斯五3】「王對她說:“王后以斯帖啊,你要什麼?你求什麼?就是國的一半也必賜給你。”」
〔呂振中譯〕「王對她說:『王后以斯帖阿,你求甚麼?你要甚麼?就是到國的一半,也賜給你。』」
〔原文字義〕「要」要求,請求;「求甚麼」(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王后以斯帖啊,你要什麼?你求什麼?」:王這話表示,他知道王后違例現身內院,必定有所要求。
「就是國的一半也必賜給你」:這是好聽的話,其實並不真的會給國的一半(參七2;可六23),真正的意思是,不用害怕,儘管大膽地說出你的要求。
【斯五4】「以斯帖說:“王若以為美,就請王帶著哈曼今日赴我所預備的筵席。”」
〔呂振中譯〕「以斯帖說:『王若以為好,就請王和哈曼今天來赴我為王所豫備的筵席。』」
〔原文字義〕「以為美」好的,愉悅的;「帶著」(原文無此字);「哈曼」威榮的。
〔文意註解〕「王若以為美」:意指她的請求乃是以王的悅納為先決條件。
「就請王帶著哈曼今日赴我所預備的筵席」:僅宴請王和哈曼兩人,解經家們猜測她的用意如下:(1)私下場合比較容易表達要求;(2)因王抬舉哈曼(參三1),她也特地要讓他自以為得意(參12節);(3)藉此引起王的嫉妒,從而治哈曼之罪(參六8)。
〔靈意註解〕「以斯帖」預表一個人重生的靈;「亞哈隨魯王」預表一個人的魂;「哈曼」預表一個人的肉體。究竟魂要體貼靈,或體貼肉體(參羅八6),乃在乎他的選擇。
〔話中之光〕(一)要解決猶太人全族滅亡的危機,當然必須先解決危機的製造者哈曼,以斯帖在此似乎有意讓王在她和哈曼之間作一選擇,這叫作「釜底抽薪」,這也是一步險棋,她的性命就託付於王的一念之差。
(二)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箴二十一1);信靠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彼前二6)。
【斯五5】「王說:“叫哈曼速速照以斯帖的話去行。”於是,王帶著哈曼赴以斯帖所預備的筵席。」
〔呂振中譯〕「王說:『快將哈曼召來,好實行以斯帖的話。』於是王和哈曼就去赴以斯帖所豫備的筵席。」
〔原文字義〕「速速」加速,趕快;「帶著」(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叫哈曼速速照以斯帖的話去行」:意指王允諾要儘快偕同哈曼赴宴。
【斯五6】「在酒席筵前,王又問以斯帖說:“你要什麼?我必賜給你;你求什麼?就是國的一半也必為你成就。”」
〔呂振中譯〕「在酒席中王又問以斯帖說:『你求甚麼?我必賜給你;你要甚麼?就是到國的一半,也必給你作成。』」
〔原文字義〕「要甚麼」要求的事情;「求甚麼」請求;「成就」製作,完成。
〔文意註解〕「你求什麼?就是國的一半也必為你成就」:與第三節作比較,這裡多了『必為你成就』,意指王的內心已經作好準備,要答應王后所提出的任何要求。
【斯五7】「以斯帖回答說:“我有所要,我有所求。」
〔呂振中譯〕「以斯帖回答說:『我所求要的就是:」
〔原文字義〕「有所要」要求的事情;「有所求」請求。
〔文意註解〕「我有所要,我有所求」:以斯帖預告將有所要求,但不是今天。
〔話中之光〕(一)「我有所要,我有所求。」卻不說出來,表示不是適合說話的時機;信徒話合其時,何等美好(箴十五23)。
(二)以斯帖當時一定胸有成竹,因為她在禁食禱告(參四16)之後,從神得著指示,所以有此回答;真的,心中的謀算在乎人,舌頭的應對由於耶和華(箴十六1)。
(三)主耶穌說,在人面前不要思慮怎樣分訴,說甚麼話,因為正在那時候,聖靈要指教你們當說的話(參路十二11~12)。
【斯五8】「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願意賜我所要的,准我所求的,就請王帶著哈曼再赴我所要預備的筵席。明日我必照王所問的說明。”」
〔呂振中譯〕「我若在王面前蒙恩寵,王若喜歡賜給我所求的,實行我所要的,就請王和哈曼明天來赴我為王所要豫備的筵席;明天我就要照王所說的話來明。』」
〔原文字義〕「蒙」獲得,尋見;「恩」恩寵;「願意」好的,愉悅的;「說明」製作,完成。
〔文意註解〕「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願意賜我所要的,准我所求的」:很顯然地,以斯帖抓住了王兩次所作的應許(參3,6節),所以不怕王怒。
「就請王帶著哈曼再赴我所要預備的筵席」:就是王后以斯帖的所預備的第二次筵席。本書中有不少敘事是成雙成對的(請參閱《以斯帖記提要》「柒、本書特點」中的第六點。)
「明日我必照王所問的說明」:此話表明以斯帖明日必須具實回答,否則將會惹起王怒。
〔話中之光〕(一)就著一面說,「明日」不在我們的手中,所以主不要我們為明天憂慮(參太六34);但就另一面說,「明日」乃是神的時候,神要我們安靜等候神的「明日」來到。
(二)肉體常常是衝動的,是不願意等到明天的!但是所有在靈裡生活的人,是從來不衝動的,從來不盲目的,而且是有明天的,他能等到明天的!
(三)明日的確是神的時間,因為神需要安排兩件事來改變王的心,一件是哈曼立木架(參14節),另一件是王因睡不著而讀歷史記事(參六1~3)。
【斯五9】「那日哈曼心中快樂,歡歡喜喜地出來,但見末底改在朝門不站起來,連身也不動,就滿心惱怒末底改。」
〔呂振中譯〕「那一天哈曼出來,心�媗w喜高興;但哈曼一見末底改在御門那�堣]不站起來,也不因他而顫動一下,哈曼就怒火填胸怒恨末底改。」
〔原文字義〕「心中」心,思情意;「快樂」好的,令人愉悅的;「歡歡喜喜地」喜樂的,愉快的;「末底改」微小的人;「站起來」起身,直立;「動」顫動,發抖;「滿心」充滿,滿了;「惱怒」烈怒,盛怒。
〔文意註解〕「那日哈曼心中快樂,歡歡喜喜地出來」:哈曼從宮廷出來,由於在宮內受到特殊禮遇,所以趾高氣揚、洋洋得意。
「但見末底改在朝門不站起來,連身也不動」:意指末底改不尊重他,連基本的禮貌都不給。
「就滿心惱怒末底改」:意指氣憤填膺,難以釋懷。
〔靈意註解〕「末底改」:預表聖靈;聖靈是不會跟人的肉體(哈曼)妥協的(參加五17)。
〔話中之光〕(一)一個屬肉體的人,心情很容易受外在環境的影響;受到禮遇,就興高采烈,受到藐視,就憤憤不平。
【斯五10】「哈曼暫且忍耐回家,叫人請他朋友和他妻子細利斯來。」
〔呂振中譯〕「哈曼勉強忍住,回家去,就打發人去請他幾個朋友和他妻子細利斯來。」
〔原文字義〕「忍耐」抑制,克制;「朋友」所愛的,鍾情的;「細利斯」黃金。
〔背景註解〕「他妻子細利斯」:據說她是河對岸省長的女兒,想必是政治聯姻。
〔文意註解〕「哈曼暫且忍耐回家」:意指哈曼雖然生氣,但認為不屑於降低身份去跟對方理論。
「叫人請他朋友和他妻子細利斯來」:他急著要將他的榮辱和喜怒述說給他們聽(參11~13節)。
【斯五11】「哈曼將他富厚的榮耀,眾多的兒女,和王抬舉他使他超乎首領臣僕之上,都述說給他們聽。」
〔呂振中譯〕「哈曼將他財富之豐厚〔同詞:榮耀。或譯“豪華”〕、他兒女之眾多、以及王怎樣使他尊大、怎樣高升了他超過眾官長和王的臣僕們、都敘說給他們聽。」
〔原文字義〕「厚富」財富;「榮耀」富足,尊榮;「眾多的」很多,極多的;「抬舉」尊大,使強大;「超乎」高舉,升起;「述說」計算,描述。
〔背景註解〕「富厚的榮耀」:古時波斯人以四件事為榮耀:(1)錢財富厚;(2)兒女眾多;(3)地位崇高;(4)戰功赫赫。
〔文意註解〕「富厚的榮耀」:指他的財富不計其數(參三9)。
「眾多的兒女」:他有十個兒子(參九10),古時波斯人以兒女眾多為值得誇耀的項目之一。
「王抬舉他使他超乎首領臣僕之上」:指他的地位在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參三1)。
〔話中之光〕(一)聖經勸勉屬神的人,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腓二3),因為它轉眼成空;日光之下,凡事都是虛空,都是捕風(參傳一14)。
(二)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林前一31),也就是在基督裡誇勝,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參林後二14)。
【斯五12】「哈曼又說:“王后以斯帖預備筵席,除了我之外,不許別人隨王赴席。明日王后又請我隨王赴席;」
〔呂振中譯〕「哈曼又說:『王后以斯帖沒有請別人同王赴她所豫備筵席,只請了我;明天也只有我蒙她召請跟王一同去赴宴。」
〔原文字義〕「除了我之外,不許別人」(原文無此句);「請」邀請,召喚。
〔文意註解〕「除了我之外,不許別人隨王赴席」:這正是他的致命所在(參七8),而他卻以此為誇耀。
〔話中之光〕(一)肉體缺乏屬靈的眼光,常常以損為益,以羞為榮。
(二)居高思危,但擁有權位的人,往往不曾思念到危險會突然來臨,而只顧弄權,終致身敗名裂。
【斯五13】「只是我見猶大人末底改坐在朝門,雖有這一切榮耀,也與我無益。”」
〔呂振中譯〕「但我每逢看見那猶大人末底改坐在御門那�堙A總覺得這一切富貴對於我全都無用。』」
〔原文字義〕「雖有這一切榮耀」(原文無此句);「益」相像,類似。
〔文意註解〕「只是我見猶大人末底改坐在朝門」:意指看見仇敵仍然安坐在朝門,便一肚子氣。
「雖有這一切榮耀」:指11~12節所列舉的榮耀。
「也與我無益」:不是說這一切的榮耀對他沒有益處,而是說這一切的榮耀仍有缺陷,仍不能使我稱心滿意。
〔話中之光〕(一)哈曼擁有財富成功和權力,但卻因為得不到別人的尊崇,以致掃興而懷恨。我們也要當心自己是不是因為渴望別人的稱讚而不擇手段地報復。
(二)我們不能讓苦毒在心中萌芽,否則那毒芽將會生長意致蠶食我們的生命,最後終將像哈曼一樣自食其果(參六13;七9~10)。
(三)本節表明了人的欲望是無窮無盡的,所以無論有多麼好的條件也不會得到真正滿足;真正的滿足在於信靠神,安息於神,並且參與神的事工(哈三17~19)。
【斯五14】「他的妻細利斯和他一切的朋友對他說:“不如立一個五丈高的木架,明早求王將末底改掛在其上,然後你可以歡歡喜喜地隨王赴席。”哈曼以這話為美,就叫人作了木架。」
〔呂振中譯〕「他妻子細利斯和他所有的朋友都對他說:『請叫人立一個五十肘〔一肘約等於一呎半〕高的示眾木架,明天早晨求王將末底改挂在上頭,你就可以歡歡喜喜地同王去赴筵席了。』這提議哈曼認為滿意,就立了那樣的示眾木架。」
〔原文字義〕「立」製作,完成;「五」五十;「丈」肘,腕尺;「掛」懸掛,吊死;「歡歡喜喜地」喜樂的,愉快的;「為美」美好,令人滿意。
〔文意註解〕「不如立一個五丈高的木架」:五丈高即五十肘高,相當於約二十三公尺高;木架可用於絞刑處死犯人,也可用於懸掛屍首示眾。
「明早求王將末底改掛在其上」:次日清早,哈曼正依照此建議趕到宮外欲見王時,卻碰見王正尋找一位大臣,命他作末底改的馬前卒(參六9~10),可見人算不如天算。
「然後你可以歡歡喜喜地隨王赴席」:結果卻是憂憂悶悶的蒙著頭,急忙回家去了(參六12),還得太監來催他赴言席(參六14)。
「哈曼以這話為美,就叫人作了木架」:後來自己反被掛在這木架上(參七9);原欲害人,卻反害了自己。
〔話中之光〕(一)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箴十六18)。
(二)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六8)。
叁、靈訓要義
【人的靈暴露肉體的不是】
一、以斯帖首次設宴(1~8節)——靈要使魂認識肉體
1.以斯帖獲王恩寵(3節)——靈與魂恢復正常的關係
2.以斯帖單獨邀請王和哈曼赴席(4節)——有意將肉體顯明出來
3.席間再度請王和哈曼赴第二席(8節)——等候神的時機
二、哈曼得意忘形(9~14節)——肉體的狂妄
1.哈曼心中快樂(9節)——自滿
2.哈曼見末底改不站起來就滿心惱怒(9節)——自尊
3.哈曼將他富厚的榮耀述說給眾人聽(10~11節)——自是
4.哈曼誇耀王抬舉他超過眾臣(11節)——自高
5.哈曼誇惟獨一人受王后邀宴(12節)——自誇
6.哈曼不以這一切榮耀為滿足(13節)——貪婪
7.哈曼立木架意欲掛末底改(14節)——惡毒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以斯帖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以斯帖記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