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 43
以賽亞書第四十三章拾穗
【賽四十三1】「雅各啊,創造你的耶和華;以色列啊,造成你的那位,現在如此說:“你不要害怕!因為我救贖了你。我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屬我的。」
「創造」、「造成」:指從亞伯拉罕被神揀選至以色列民得迦南地為業的整個過程。──《串珠聖經注釋》
現在: 字面意思為“然而現在”。以賽亞使用此詞將審判的宣告轉變為救恩的應許。造成你的那位……提你的名召你: 創造天地的主直接揀選人,保障人生的尊貴及勝利,並帶給人牢靠的安全感。 ──《聖經精讀本》
「創造 בָּרָא/baw~raw’」(1、7、15節)原文就是從無到有的「創造」(創一1)。「造成 יָצַר/yaw~tsar’」(1節)和「做成 יָצַר/yaw~tsar’」(7節)、「造 יָצַר/yaw~tsar’」(21節)原文是同一個詞,意思是「塑造、形成」(創二7)。神三次宣告,祂從無到有「創造」了以色列這個民族;又三次宣告,祂借著環境「造成」了以色列的屬靈品格。選民的出現和存在,都是神的作為,所以神比人更瞭解人的軟弱。──《聖經綜合解讀》
「我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屬我的」(1節),表明神的恩典是不可抗拒的。無論被造、被召的百姓自己怎麼看,他們也永遠都是屬神的;無論僕人以色列怎樣又聾又瞎(四十二19),他們都無法改變自己屬神這個事實。因此,軟弱的信徒所當關注的不是自己或環境,而是自己到底是屬誰的。──《聖經綜合解讀》
第1節原文以「現在」開始,表明這句話是四十二18~25的邏輯延續。既然神剛剛責備僕人以色列又聾又瞎(四十二19~20)、完全失敗(四十二21~22)、不肯順服(四十二24)、靈性遲鈍(四十二25);那麼「現在」,神對這樣悖逆無用的僕人將會怎樣處置呢?令人吃驚的是,雖然以色列的光景是「在他四圍如火著起,他還不知道,燒著他,他也不介意」(四十二25),但神卻宣告:「你從火中行過,必不被燒,火焰也不著在你身上」(2節)!這並不是因為百姓靈裡不再昏迷,也不是因為他們悔改順服,而是單單因著神的信實與恩典。因此,百姓既不用擔心神會後悔自己的揀選(1、7節),也不要害怕會失去神的同在(2、5~6節)。因為百姓在神眼中的價值並不是根據自己能做什麼、做了什麼,而是單單根據神的揀選(3~4節)。──《聖經綜合解讀》
● 43:1 前面有個「現在」、「但現今」,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意思是猶大人已經被神懲罰到極點了,所以現在神要改變猶大人的現狀。──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現在如此說。關於本章的背景,見賽40:1注釋。本章希望的應許與上一章最後幾節的警告和責備形成了鮮明的對照。懲罰之後是憐憫。神的愛大過祂的憤怒。“他們在一切苦難中,祂也同受苦難”(賽63:9)。雖然他們有罪過,祂仍然愛他們,希望他們全心全意地回到祂那裡。
創造你的。見賽40:12,26,28注釋。神曾締造了以色列民族,來尊榮祂的名(第7、21節)。雖然迄今他們在這方面失敗了,神仍設法讓他們記住自己是祂的子民,是以祂的名字來命名的,並被任命為祂在人間的特別代表和見證人(賽43:10;44:8)。
不要害怕。見賽41:10注釋。
召你。見創32:28注釋。── SDA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1~2】這是應許以色列民雖在國破家亡的苦痛中,仍然得著神的保守,因為神是他們的創造主和救贖主。──《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賽四十三1~7】縱使以色列對神不忠,但神仍然愛她,並應許把她從巴比倫釋放出來。作為釋放被擄之以色列人的獎賞,波斯在古列的兒子剛比西斯(Cambyses)治下,獲得“埃及”和“古實”與“西巴”(亞拉伯西南部)的部分土地。最後(基督再來的時候),以色列要從世界各地歸回(太二四31)。──《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勸慰選民不用害怕:神雖向 的子民發烈怒(42末),但這卻不是他們的終局,因為神並沒有撇棄他們,仍要施行救贖。──《串珠聖經注釋》
「不要害怕」(1、5節;四十一10、13、14;四十四2、8),是四十一~四十四章的重要主題。神親自啟示,受管教的百姓有兩個理由「不要害怕」:
1.「因為我救贖了你」(1節):百姓的信心是根據神的揀選。他們之所以能仰望神將來的救贖,是根據神已經成就的救贖。「救贖 גָּאַל/gaw~al’」原文與「救贖主」(14節)和「至近的親屬」(利二十五25;得二20)都是同一個詞。律法規定,「至近的親屬」包括「兄弟,或伯叔、伯叔的兒子,本家的近支」(利二十五48~49),他們有責任贖回弟兄的產業(利二十五25),也有責任贖回弟兄的自由(利二十五48)。百姓既然被神付上代價買贖,就已經永遠屬神(1節),「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十一29)。
2.「因我與你同在」(5節):百姓的信心是倚靠神的扶持。神會一面管教百姓,一面與他們同經水火(2節)。雖然百姓的心遠離神(二十九13),但神卻不棄絕他們,而是一邊責備、一邊堅固,一邊管教、一邊扶持(四十一10)。──《聖經綜合解讀》
神有兩個理由與百姓「同在」(2、5節),也就是「以馬內利」(七14):
3.神是創造主:祂在地上並非尋找完人,而是重造新人。「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弗一4),並非根據我們的行為,而是要借著萬事模造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弗一4)。因此,「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
4.神是救贖主:祂把自己看為所造之民「至近的親屬」,百姓既是神的「眾子、眾女」(6節),不管怎樣悖逆、失敗、被賣、被擄,神都會負責贖回他們。──《聖經綜合解讀》
【賽四十三1~28】赦罪的恩典。兩章經文主題與內容緊密相關。42:18~25論到犯罪的結果就是公義的審判。本段講述神賜給完全墮落的人(Total depravity)無條件的慈愛的恩典(Unconditional grace)。若只強調42:18~25論及的公義層面,整個世界沒有一人可以得救。神主動無條件地賜下救恩之路,人藉悔改及信心就能得到。或許有人錯誤地理解藉悔改及信心成就的救恩,認為悔改是得到蒙救恩的權利的根據或功績。因此以為肆無忌憚地犯罪後,只在嘴上悔改,就能得救。其實,這不是真正的悔改。例如,某人偷盜時被發現並告知罪的嚴重性,物歸原主。但他不能要求,既然已物歸原主,就當受獎賞。因此,藉悔改得到的救恩應成為更加感恩的理由,而不是權利的根據(羅1:17;3:22)。正是神紀念、眷愛、拯救的恩典,才使我們確信並稱頌神。從選擇與遺棄的角度看,42:18~25表明,被離棄的人無可抱怨;蒙揀選的人亦無可誇口,但這並非靠自己得到的,惟要靠順服神,稱謝神。
以色列得救的性質。43章分為四部分:①以色列蒙無條件的恩典——神主動提名呼召他們(1~8節);②惟有神有能力施行拯救(9~13節);③拯救的具體方法及結果——仇敵逃亡、曠野有水(14~21節);④救恩的性質——基於神無限的慈愛(22~26節)。 ──《聖經精讀本》
【賽四十三2】「你從水中經過,我必與你同在;你趟過江河,水必不漫過你;你從火中行過,必不被燒,火焰也不著在你身上。」
「水、火」(2節)比喻百姓在管教中經歷的一切艱難。──《聖經綜合解讀》
●「你從水中」:原文應是「因為你從水中」,如此可以與前面「你是屬我的」連接。
●「你從火中」:原文應是「因為你從火中」,如此可以與前面「你是屬我的」連接。
●「提」你的名:「稱呼」。
●「蹚過」江河:「渡過」。
●「漫過」:原文是「沖走」。
●「燒」:原文是「燒焦」。──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神的子民即使身臨絕境,仍有祂與他們同在,支持和拯救他們的保證。祂沒有應許他們脫離困難和痛苦,卻應許他們有安慰和最後的拯救。以色列多次“經過火水”,都得到神的拯救(詩66:12;參賽8:7,8)。“義人多有苦難,但耶和華救他脫離這一切”(詩34:19;參第17,18)。聖經中經常用水和火代表潔淨(民8:7;伯23:10;參彼後3:5~7)。── SDA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3】「因為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是以色列的聖者你的救主。我已經使埃及作你的贖價,使古實和西巴代替你。」
以埃及、古實、西巴作以色列的贖價,是要強調神的主權和以色列特殊的地位。這三個鄰國(代表整個非洲)後為古列的繼承者甘比西斯征服,但以色列民卻在古列的襄助下重返家園。──《串珠聖經注釋》
「我已經使埃及作你的贖價,使古實和西巴代替你」(3節),可能指第一次出埃及的時候,法老剛硬地拒絕讓以色列離開,神就擊打埃及,成為百姓得自由的代價。為了救贖自己的百姓,神不惜付上任何代價,甚至包括祂的僕人彌賽亞(五十三10)。「古實」位於埃及的南方,「西巴」位於更南的紅海沿岸。──《聖經綜合解讀》
●「埃及」:在以賽亞的時代(西元前765~681年),沙巴古王建立了埃及第25王朝(努比亞王朝,西元前715~656年);到了波斯帝國時期,則是26王朝(西元前664~525年)被波斯消滅。(兩王朝時間點有重疊是因為勢力消長,有並存的時候)。
●「贖價」:字義是「代價」、「贖金」、「賄賂」。
●「古實」:字義是「黑」。
●「西巴」:字義是「你喝」,此字也指著古實的一個兒子 創 10:7 ,地點有很多爭論,可能在目前衣索匹亞附近或在阿拉伯半島。
◎「埃及作你的贖價,使古實和西巴代替你」:古列王任內,波斯帝國的版圖不曾達到北非,但他的繼任者甘拜西二世在西元前525年攻下了埃及 (26王朝末任王,Psamtik三世),建立第27王朝。經文這邊直接的意思是,波斯人得以征服埃及、古實、西巴,是耶和華為要救贖以色列人,便把這些地給波斯人作為代價。──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聖者。見賽40:25注釋。
古實和西巴。見創10:6,7注釋。有人認為本節是指埃及,古實和西巴落到波斯人的手中,作為他們解除猶太人巴比倫之囚的回報。居魯士簽發了第一條允許猶太人離開巴比倫,重建聖殿的法令(代下36:22,23;拉1:2~4),而他的兒子岡比西斯則征服了埃及。本節的主要意思是以色列在神的眼中看為寶貴。又見結29:18,19。── SDA聖經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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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四十三3 以色列人的地位的確特殊──】神將其他國家交給了波斯,作為讓猶太人回到祖國的代價。埃及、古實和部分阿拉伯地區(西巴)都在向波斯進攻,然而都被波斯一一擊潰了。──《靈修版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3~4】“埃及”、“古實”、“西巴”代表當時的非洲。按歷史來說,不是古列本人,而是他的繼承者甘比西斯(Cambyses)攻下這些地方的。以賽亞是說,神給古列王這些地方,作為釋放以色列民歸國的代價。──《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在此可以看到強烈的排他性。神應許即使犧牲別人也要拯救我,使我們可以認識到:①神絕對掌管整個歷史;②神的慈愛,其本質是無條件的,物件是有局限的;③蒙這無條件的大愛的人,無可誇口,人原本無資格或能力蒙此大恩;④遵行神的誡命,努力與蒙召者的身份相稱。 ──《聖經精讀本》
【賽四十三4】「因我看你為寶為尊,又因我愛你,所以我使人代替你,使列邦人替換你的生命。」
看你為寶為尊: 強烈暗示人實在無尊貴可言,但神卻視為尊貴。這與羅馬書“稱義”相同,是聖經主題之一(羅3:20~28)。 ──《聖經精讀本》
「我使人代替你,使列邦人替換你的生命」(4節),可能指第一次出埃及的時候,百姓被困在紅海邊(出十四11),但滅亡的卻是法老的全軍(出十四27)。第二次出埃及也將如此:「惡人作了義人的贖價」(箴二十一18),神將扭轉局面,讓阻擋救恩的仇敵自食其果(斯七10)。──《聖經綜合解讀》
「因我看你為寶為尊」(4節),形容神看重自己的揀選,始終以悖逆、失敗的以色列為自己的百姓。──《聖經綜合解讀》
●「為寶」:原文是「看重」、「珍視」。
●「為尊」:字義是「尊貴」、「榮耀」。──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見申7:7,8。神因為愛以色列,就願意為他們做任何必要的事情。在摩西的時代,這愛表顯在把他們從法老手下拯救出來。在以賽亞的時代,這愛表顯在把他們從西拿基立的手下救出來。神對以色列的愛是公正的。因為神不“偏待人”(徒10:34)。神所關注的,是人的品格,而不是國籍(徒10:35)。── SDA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5】「不要害怕,因我與你同在,我必領你的後裔從東方來,又從西方招聚你。」
這句話在猶太人從巴比倫之囚回歸的時候得到了部分的應驗。它還進一步應驗在基督教時代從世界各地聚集忠心的人。當基督複臨,義人從地球的各個角落聚集而來的時候,這句話才會得到完全的應驗(太8:11;24:31;路13:29)。── SDA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5~6】神要召回 四散的子民。
「眾子」、「眾女」:顯示神與個別子民親密的關係。──《串珠聖經注釋》
【賽四十三5~7】這裡是預言以色列民被擄之後的回歸。──《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以色列的分散。預言的歷史背景是以色列百姓的分散。巴比倫王尼布迦尼撒攻陷耶路撒冷,大多數以色列百姓被擄至巴比倫,或分散到各地。據cheyne所言,“一些猶大人逃亡到地中海地區,甚至逃到中國”。以色列散居各地,既不能成就神的旨意,也不能彰顯神的榮耀。因此,神計畫再次召聚他們。此預言在B.C.538借古列王的特赦令得以成就。 ──《聖經精讀本》
神必領回被擄的百姓(5~6節),「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做成,所造作的」(7節)。因為神的榮耀與選民的得救息息相關,這是百姓能得安慰的根據。每個屬神的人都是神「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都是祂「所做成,所造作的」;信徒的一生,就是被神借著環境中的人、事、物為工具,把我們製作成祂兒子的樣式,彰顯祂的榮耀。──《聖經綜合解讀》
【賽四十三6】「我要對北方說:‘交出來!’對南方說:‘不要拘留!’將我的眾子從遠方帶來,將我的眾女從地極領回,」
●「拘留」:字義是「抑制」、「關閉」。──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以賽亞用詩歌的語言繼續描寫來自各國之人的悔改。死海古卷1QIsb,不是“我的眾子”,“我的眾女”,而是“你的眾子”,“你的眾女”。── SDA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7】「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作成、所造作的。”」
「我名下的人」:就是神所揀選的以色列民。──《串珠聖經注釋》
在整本聖經中,只有四節經文(四十三7;四十五7、18;摩四13)原文同時使用了《創世記》一~二章中的三個表達「造」的詞:
5.「創造 בָּרָא/baw~raw’」(7、1、15節),原文與從無到有的「創造」(創一1、21、27、二3、4)是同一個詞。這個詞在四十三~四十四章原文一共使用了3次。
6.「做成 יָצַר/yaw~tsar’」(7節),原文與「造成」(1節)、「造」(21節)是同一個詞,意思是「塑造、形成」(創二7、8、19)。這個詞在四十三~四十四章原文一共使用了10次。
7.「造作 עָשָׂה/aw~saw’」(7節),原文與「做」(29節)、「做成」(四十四23)是同一個詞,意思是「製作、完成」(創一7、16、25、26、31;二2、3、4、18)。這個詞在四十三~四十四章原文一共使用了10次。──《聖經綜合解讀》
●「我所做成,所造作」:原文是「的確是我所做成,所造作」。──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稱為我名下。就是屬於神。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因為他們是“後嗣”(弗3:6),稱為“被揀選的族類”,“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參徒11:26;雅2:7。── SDA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8】「你要將有眼而瞎、有耳而聾的民都帶出來。」
「有眼而瞎 ......的民」:指當時不解神心意的以色列民。──《串珠聖經注釋》
◎「有眼而瞎、有耳而聾的民」:是指以色列人,神呼喚他們作證人但瞎眼的和耳聾的怎樣指證呢? 42:19~20 ──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見賽6:9,10;42:7,18~20注釋。本節呼喚地上對屬靈事物“有眼而瞎”和“有耳而聾”的百姓查考證一下耶和華是真神的證據,並決定贊成還是反對真理(賽43:9)。── SDA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8~10】8~10節是天上的法庭傳喚控辯雙方證人。「有眼而瞎、有耳而聾的民」(8節),指神的見證人、僕人以色列(10節),神竟然揀選瞎子來見證他們所看見的、揀選聾子來見證他們所聽到的!雖然神已經賜給百姓屬靈的眼睛和耳朵,他們卻選擇不看、不聽(六9~10;二十九9;四十二20、24)。但神揀選以色列作為見證人,並不倚賴于百姓的剛強或得勝,因為他們所要見證的,乃是神在自己身上的工作;再軟弱失敗的百姓,也可以見證神的管教和拯救。主耶穌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也不是讓門徒去見證他們的好行為,而是讓他們去見證自己所經歷的基督。因此,無論信徒是否願意、是否得勝,只要有聖靈內住,即使軟弱到「有眼而瞎、有耳而聾」的地步,也能成為基督的見證人。──《聖經綜合解讀》
【賽四十三8~13】以色列是神的見證:神呼召以色列向列國見證 是真神。以色列面對耶和華的辯論時保持緘默,顯示他言之有理。──《串珠聖經注釋》
神的獨一性。神為自己的獨一性有力地辯護。神首先召出自己的百姓以色列(8節),又召集全世界各民族(9節),在他們面前宣告自己的獨一性。這並非是自我禮贊,乃是真理 :①只有神是百姓惟一得救之路;②神有足夠的能力施行救恩,也一直如此行;③以色列既是神的拯救物件,也是神的證人。 ──《聖經精讀本》
【賽四十三9】「任憑萬國聚集,任憑眾民會合,其中誰能將此聲明,並將先前的事說給我們聽呢?他們可以帶出見證來,自顯為是,或者他們聽見便說,這是真的。」
「萬國」、「眾民」:在此不僅指列國,也包括他們的神只。耶和華神向他們挑戰,問他們能否像 一樣顯出證據來,就是將歷史的過去與將來道明。──《串珠聖經注釋》
「將先前的事說給我們聽」(9節),可能指那位征服者的事(四十一2~4、22)。──《聖經綜合解讀》
「他們可以帶出見證來,自顯為是;或者他們聽見便說:這是真的」(9節),可譯為「讓他們帶來見證,顯明他們有理,看是否聽見的人會說:『果然是真的。』」(和合本修訂版)。──《聖經綜合解讀》
●「聲明」:字義是「述說」、「告訴」。
●「自顯為是」:字義是「公理」、「正義」。──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本節呼喚地球上的萬國把他們的案件呈到宇宙的法庭之前。他們有機會為自己辯護。否則他們就得承認耶和華是神,祂的道是真理。以後不再盲目的藉口了(見第8節)。── SDA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10】「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我所揀選的僕人。既是這樣,便可以知道,且信服我,又明白我就是耶和華,在我以前沒有真神(“真”原文作“造作的”),在我以後也必沒有。」
以色列被揀選作神的見證人,經歷神的真實,知道神不像外邦的偶像為人手所造,而是獨一的,自有永有的。──《串珠聖經注釋》
「又明白我就是耶和華。在我以前沒有真神;在我以後也必沒有」(10節),原文是「又明白我就是祂。在我以前沒有造作的神;在我以後也必沒有」(英文ESV譯本)。這是神提醒祂的百姓,他們得救的經歷(12節),證明神就是那位「能將此聲明,並將先前的事說給我們聽」(9節)的。──《聖經綜合解讀》
●「又明白我就是耶和華」:原文是「又明白因為我就是那一位」。
●「沒有真神」:原文是「沒有神被創造」。──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凡承認神的人(第9節)都必須在世人面前為神作見證。神已經賜下許多證據,證明祂神聖的智慧和能力,如在埃及(出3:12~15)和迦密山(王上18:36~39)。在古代,猶太人要以特殊的方式為神作見證。作為一個民族,他們應該成為活的見證,證明耶和華是神。西拿基立入侵以後,耶路撒冷剩餘的人要向當時的世界見證神對祂子民的愛,和祂拯救他們的能力。雖然猶太民族現在不再是神的選民,他們仍作出驚人的見證,證明神的道是真實的。今天教會所起的作用與古代的以色列人相似(見彼前2:9)。── SDA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11】「 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11~13節宣告「除神以外沒有救主」。──《聖經綜合解讀》
●「唯有我是」:原文是「我,唯有我是」。
●「救主」:字義是「拯救」、「救贖」。──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在摩西的時代,神把祂的子民從埃及權下拯救出來。在以賽亞的時代,祂把他們從亞述權下拯救了出來。在各世代中,祂一直拯救他們脫離罪的權勢。當耶穌來到世界的時候,祂要表明祂的旨意,就是“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1:21)。除此之外,別無救法(徒4:12)。── SDA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12】「 我曾指示,我曾拯救,我曾說明,並且在你們中間沒有別神。”所以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我也是 神。」
①指示——啟示神作為預定者的超越的權柄;②拯救——施行拯救的能力與慈愛;③說明——賜下憑據,顯明再次勸勉我們的慈愛。其實,神沒有義務和理由為我們如此付出。惟一的動機就是他絕對的愛。聖徒虧欠此大愛。 ──《聖經精讀本》
「我曾指示,我曾拯救,我曾說明」(12節),表明惟有神能提前宣告祂將要做的事:「指示」指神提前宣告,「拯救」是神的作為,「說明」指事後讓人明白神作為的意義。神總是在行動之前發表明確的預言,然後用事實來證明祂的話,最後還派先知解釋神作為的意義。──《聖經綜合解讀》
●「沒有別神」:原文是「沒有陌生人」。──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沒有別神。也就是沒有偶像(申32:16;賽42:8;44:10;耶3:13)。如果以色列人侍奉別的神,神就不會為他們彰顯示祂的大能。祂曾預言要把祂子民帶入應許之地,救他們脫離仇敵之手,使他們從巴比倫之囚中回歸。沒有別的神會說這些預言。在這一切事上,以色列人要為神的預見和信實作見證。── SDA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13】「自從有日子以來,我就是 神。誰也不能救人脫離我手。我要行事誰能阻止呢?”」
自從有日子以來,我就是神: “耶和華”意為“自有永有者”(I am Who I am)。以賽亞添加“自從有日子以來”,使人更親切地感到神的超越性。 ──《聖經精讀本》
「誰也不能救人脫離我手。我要行事誰能阻止呢」(13節),這是提醒百姓:不要再倚靠自我掙扎、脫離管教,惟有神才是唯一的救主(11節),祂必拯救自己的百姓(1~7節)。──《聖經綜合解讀》
●「自從有日子以來」:原文是「甚至,自從有日子以來」。
●「救人脫離」:原文是「營救」、「從敵人/困境/死亡中解救脫離」。
●「阻止」:字義是「回復」、「回轉」。
◎發生在以色列人身上的事情就證明了神果然是真神,其他神無法精確的預言他子民的狀況。──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在人間有誰能阻止神呢?祂實行自己的旨意是不為人所左右的。當亞述企圖違背神的旨意消滅猶大的時候,神就摧毀他們圍城的部隊(賽14:24~27;37:33~36)。── SDA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14】「耶和華你們的救贖主,以色列的聖者如此說:“因你們的緣故,我已經打發人到巴比倫去,並且我要使迦勒底人如逃民,都坐自己喜樂的船下來。」
“巴比倫”、“迦勒底”是以色列民被擄去之地。──《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救贖主 גָּאַל/gaw~al’」(14節)原文與「救贖」(1節)和「至近的親屬」(利二十五25;得二20)都是同一個詞,表明神把自己看作有責任贖買百姓的「至近的親屬」。──《聖經綜合解讀》
神兩次強調自己是「聖者」(14、15節),提醒以色列:脫離被擄並非目的,如何在「以色列的聖者」(14節)面前活得正確,才是他們最應當考慮的問題。──《聖經綜合解讀》
因為百姓「都要被擄到巴比倫去,不留下一樣」(三十九6),所以因他們的緣故,神「已經打發人到巴比倫去」(14節),為要施行拯救。──《聖經綜合解讀》
●「逃民」:「逃亡者」。
●「坐自己喜樂的船」:原文是「坐自己素來宴樂的船」。──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你們的救贖主。見第11節注釋。
聖者。見賽40:25注釋。
我已經打發人到巴比倫去。以賽亞在一個世紀以前就預言了巴比倫之囚。在聖經中,神經常把將來的事說成是已經發生的。祂已經顯示了祂的能力,把祂的子民從西拿基立的手下拯救了出來。現在祂預言祂的子民與巴比倫的關係。祂預言了這個事件,宣佈那是祂永恆旨意的實現(見賽10:5~15),免得巴比倫用他們征服猶大來證明自己的神勝過以色列的神。
逃民。希伯來語是barichim。英KJV版為“貴族”。
坐自己喜樂的船下來。原文含義模糊。七十士譯本是“鎖在腳鐐裡”。武加大譯本是“在他們豪華的船裡”。 英KJV版譯為“在船中呼喊”。英RSV版譯為“迦勒底人的呼喊將變為悲歎”。── SDA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14 巴比倫為船上難民】這節經文描述巴比倫(也就是迦勒底)被古列打敗、捕捉。雖然在其他文獻找不到,但是迦勒底人顯然曾企圖搭船,從幼發拉底河航至波斯灣,逃避波斯的征服大軍,但是沒有得逞。──《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四十三14~15】預言巴比倫傾覆:在米所波大米的南部建立新巴比倫帝國的迦勒底人,將被神所差派的古列擊敗,紛紛乘坐他們宴樂時所用的船隻,沿幼發拉底河狼狽逃生。──《串珠聖經注釋》
◎新巴比倫王年表
新巴比倫王 |年代 |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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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波帕拉沙爾(Nabopolassar) |公元前626年~公元前605年 |耶利米
尼布甲尼撒二世(Nebuchadnezzar II) |公元前605年~公元前562年 |耶利米、但以理、以西結、哈巴谷
以未米羅達(Evil~Merodach/Amel~Marduk) |公元前562年~公元前560年 |但以理
尼甲沙利薛(Neriglissar/Nergal~sharezer) |公元前560年~公元前556年 |但以理
拉巴施瑪度(Labashi~Marduk) |公元前556年 |但以理
拿波尼度(Nabonidus) |公元前556年~公元前539年 |但以理
伯沙撒(Belshazzar)攝政王 |公元前553/549年~公元前539年 |但以理 ──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四十三14~21】神要毀滅巴比倫,把祂的子民領回巴勒斯坦。這是一件“新事”,若把以色列歷史中其它的奇事與之相比,那些事情就顯得微不足道了。──《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拯救以色列的具體方式。之前以賽亞談論以色列百姓將要得到救恩的根據及性質。此時則論及具體的方式、方法。分為兩部分:①論及巴比倫的滅亡(14~17節);②謳歌以色列的解放(18~21節)。神的救恩並非是抽象的,乃是具體針對個人的。 ──《聖經精讀本》
僕人以色列不但能用過去的經歷見證神(8~13節),也能用將來的經歷來見證神(四十三14~四十四5)。他們將來的經歷包括三個部分:
1.靈裡回歸(四十三14~21);
2.過犯塗抹(四十三22~28);
3.生命改變(四十四1~5)。──《聖經綜合解讀》
14~21節預言神的百姓第二次出埃及(三十五1~10;四十一17~20)。神首先宣告了自己與選民之間的四重關係:救贖主、聖者、創造主和君王(14~15節),這也是神必拯救軟弱僕人的四個理由。──《聖經綜合解讀》
「我要使迦勒底人如逃民,都坐自己喜樂的船下來」(14節),可能指巴比倫城被攻陷時,過去掌權的迦勒底人坐著以前「喜樂的船」狼狽逃難。
o第一次出埃及的時候,神帶領百姓過紅海(16~17節;出十四),在曠野使苦水變甜(出十五22~27)、讓磐石出水(出十七6)。但神在第二次出埃及時所做的「新事」(19節),將遠遠超過「從前的事、古時的事」(18節)。祂不但「在滄海中開道,在大水中開路」(16節),也「必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20節),無論是環境的難處、還是選民的失敗,都不能阻攔神領百姓第二次出埃及,因為這百姓是神為自己所造的,好述說祂的美德(21節)。第二次出埃及的意象,已經遠遠超出了被擄者從巴比倫的回歸,乃是展望百姓靈裡的回歸,也預表神「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裡」(西一13),「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聖經綜合解讀》
【賽四十三15】「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聖者,是創造以色列的,是你們的君王。”」
是神權政體下,神是以色列的君王(出15:18;詩10:16;29:10;146:10;賽44:6;啟11:15)。本節描述祂的特性:聖者代表祂的品格;創造者代表祂的能力;君王代表祂的權威。── SDA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15 神明為國王】古代近東的很多政權都認為神明才是當地的真命天子;人間的國王只是神的副手。例如,亞述國王是亞述神(Ashur)的攝政者。瑪爾杜克是巴比倫的王,一如巴力是很多迦南城邦的王。在古代蘇美,恩裡勒是眾神之王。事實上,蘇美文形容王權是「恩理勒權」(Enlilutu)。──《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四十三16】「耶和華在滄海中開道,在大水中開路,」
●「大水」:原文是「猛烈的眾水」。──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這裡指過紅海(出14:16;詩77:19)。神過去怎樣顯示祂的大能,把祂的子民從埃及的奴役中拯救出來,祂也將顯示祂的大能把他們從巴比倫拯救出來。如今,這種能力也會把人從罪的奴役中拯救出來。── SDA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16~17】描述昔日奇事:神使紅海分開,讓以色列人經過,接著使水複合,溺斃在後追趕的埃及軍。──《串珠聖經注釋》
在此將巴比倫滅亡的情形,比作以色列出埃及時遭到殲滅的埃及軍隊(出14:21~31)。以賽亞認為,虔誠的回憶會提供智慧,克服危機。如同奥古斯丁所說“從那之後,我認識到您就居住在我的回憶中,並且,每當在回憶中探訪您,便感到無限的喜樂”。 ──《聖經精讀本》
【賽四十三16~21】◎當初神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分開紅海淹沒埃及追兵,的確是一項值的紀念的大神積;但是現在神要做一件更大的事:「我必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好賜給我的百姓、我的選民喝。」,這可以指以色列人歸回本國,也暗示了彌賽亞的降臨( 耶 23:5~8 ),因為耶穌也說祂要賞賜生命的活水( 約 4:13~14 )。──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耶和華再度介紹自己是救贖主,是以色列的聖者,祂保證祂已決心要毀滅他們的敵人。──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四十三17】「 使車輛、馬匹、軍兵、勇士都出來,一同躺下,不再起來,他們滅沒,好像熄滅的燈火。」
●「勇士」:原文是「強大有力者」。
●「熄滅的燈火」:原文是「被熄滅的燈芯」。──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軍兵、勇士。直譯是“一種力量,偉大的力量”。── SDA聖經註釋
好像熄滅的燈火。見賽42:3注釋。埃及的軍隊在紅海被淹沒,就像燈火熄滅一樣。神子民的得救之路,成了法老軍隊的死亡之路。── SDA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18】「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不要紀念從前的事,也不要思想古時的事。」
以色列人不用懷緬祖先的陳年歷史,因他們自己將從被擄之地獲得釋放,經歷新的「出埃及事件」(見下文)。──《串珠聖經注釋》
不要紀念……也不要思想: 將要發生的拯救事件,其榮耀遠遠超過出埃及事件,因此,不要迷戀過去的榮耀。基督教的歷史觀極其明顯地指向未來,不同於東方人懷念堯舜時代、希臘人追想昔日黃金時代(golden age)。我們雖然失去了伊甸園,但正向著將來永恆的新耶路撒冷邁進。人確信必迎來永恆的勝利,必會充滿進取與建設精神,能動而積極、樂觀而虔誠。即聖徒的人生是有盼望的。 ──《聖經精讀本》
●「思想」:原文是「留意」、「考慮」。──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神在過去已經為祂的子民施行了大事,但如果與祂將來要為他們所做的事情相比,就顯得微不足道了。── SDA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19】「 看哪,我要作一件新事,如今要發現,你們豈不知道嗎?我必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
「曠野開道路 ...... 江河」:與16節呼應,表明神要為被擄巴比倫的子民開路,使他們得以重返故土。──《串珠聖經注釋》
●如今要「發現」:字義是「冒出」、「發生」。
●「發現」:原文是「長出」、「萌芽」。
●「我必在曠野開道路」:原文前有連接詞:「更何況我必在曠野開道路....」。──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在沙漠開江河。可能指在曠野中隨著以色列人的水泉(見出17:6;民20:8;詩78:15,16;林前10:4)。先知的目光被引到神把祂恩典的信息傳給如今乾旱荒蕪之地的大工(見結47:1,8,9注釋;又見賽35:6,7;41:18;44:3)。過曠野和過紅海一樣,都是真實的奇跡。神的能力在今日也是一樣偉大的。神怎樣開闢通往地上迦南之路,祂也將開闢通往天上迦南之路。── SDA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20】「野地的走獸必尊重我,野狗和鴕鳥也必如此。因我使曠野有水,使沙漠有河,好賜給我的百姓、我的選民喝。」
「野狗」、「鴕鳥」:都是沙漠上的動物。這些走獸「尊重」神,因看見神的作為,也得嘗救贖的福氣,有水源解渴。──《串珠聖經注釋》
走獸隨本能行動,有水有食之時,它們會盡情享受大自然。以賽亞將以色列百姓比作走獸,得知就要歸回的以色列百姓,歡欣雀躍,盡情享受神所更新的自然環境,如同在大自然中盡情歡跳的走獸。包含以下意思:第一,以賽亞想到百姓要從巴比倫歸回,就想起神帶領以色列百姓出埃及,使磐石出水(出15:22~26;17:1~7);第二,以色列百姓從巴比倫歸回,使外邦人蒙受福音恩典,暢飲永不再渴的活水(約4:10)。 ──《聖經精讀本》
●「鴕鳥」:一種不潔淨的鳥。──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本節用擬人的手法賦予野獸人的情感和態度。曠野的整個面貌發生了變化。美麗的花園將代替幹熱的沙漠。繁茂的牧場和肥沃的田野將代替淒涼的荒地。曠野裡的野獸將會因這樣的顯著變化而歡欣。這是在屬靈的荒地上宣傳福音的光榮成果。── SDA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21】「這百姓是我為自己所造的,好述說我的美德。”」
●「美德」:「讚美、敬拜的話」。──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見申7:7,8;參結16:1~14。── SDA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22】「 “雅各啊,你並沒有求告我;以色列啊,你倒厭煩我。」
「你並沒有求告我」(22節),意思是「你求告的並不是我」。百姓表面上敬虔、努力(一11~15),但實際上既不順服、也沒有「誠實倚靠耶和華」(十20)。百姓是神「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7節),但他們的悖逆並不能榮耀神;神造百姓是為了述說祂的美德(21節),但他們只是在述說自己的好行為。所以神說:「你求告的並不是我」,百姓其實並不需要神。──《聖經綜合解讀》
●「以色列啊,你倒厭煩我」:原文是「此外,以色列啊,你倒厭煩我」。
●「厭煩」:原文是「勞動」、「感到疲倦」; 43:23,24 節的「厭煩」同樣是這個字。──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沒有神的關照和祝福,以色列國就無法存在(第21節)。但百姓沒有感謝神為他們所作的事(見申6:10~12;8:7~18;賽5:1~7;結16:15;何2:5~9)。他們專注於地上的事物,不再關注神的事情。── SDA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22~24】以色列一切虔誠的表現未蒙神悅納,因他們心口不一,罪惡滔天。──《串珠聖經注釋》
神的慈愛藉震怒得以彰顯。以賽亞在宣告救恩的應許來安慰以色列百姓,突然話鋒一轉,宣告神的憤怒。目的是顯明神的恩典超越以色列百姓因罪當受的審判。以色列百姓被賦予敬拜耶和華的使命(出20:4~6),但他們不僅不敬拜神,甚至不肯尋求神(1:12~14;耶7:21~26;摩5:22~25)。他們只能受到震怒。然而,神卻不永遠憤怒,反而施恩典等待他們歸回。可知,不是以色列百姓選擇了神,乃是神先揀選以色列百姓的(約壹4:10)。 ──《聖經精讀本》
【賽四十三22~28】神向子民申辯:以色列民自以為受到不合理的懲罰(參26),神辯稱以色列雖惡貫滿盈,但他反而塗抹他們的過犯,以恩慈相待。──《串珠聖經注釋》
22~28節是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oA. 百姓枉然敬拜,絕無可能自己回轉(22~24節);
o B. 神塗抹百姓的過犯(25節);
oA1. 百姓深陷罪中,絕無可能自己改變(26~28)。──《聖經綜合解讀》
那位因百姓的罪惡而感到「服勞、厭煩」(24節)的神,也是「塗抹」(25節;四十四22)過犯的神。那位被觸犯的神,怎麼會成為赦免的神?這奧秘很快就會解開(五十三5、6、11),但神此時只是說「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25節),強調人根本沒有辦法改變自己的屬靈盲目(22~24節),「惟有」神才能解決人的屬靈頑疾。──《聖經綜合解讀》
◎本段描述以色列人的兩個罪。第一個罪是遺忘的罪。他們不顧念祂在他們身上的旨意,和祂為他們所作的一切救贖工作,反而遺忘了祂,對祂厭煩。他們第二個罪就是他們讓耶和華痛苦,使祂服勞,又使祂因他們的罪孽厭煩。──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神指責以色列人不但沒有敬畏神,反而要求神服事以色列人,並惹動神的怒氣。今日你我是否也同樣享受太多神的「服事」,而從未為神做出什麼?我們的教導是否也是要信徒多要神服事自己(獲得恩典),而非要他們服事神?──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賽四十三23】「 你沒有將你的羊帶來給我作燔祭,也沒有用祭物尊敬我;我沒有因供物使你服勞,也沒有因乳香使你厭煩。」
「乳香」(23節)是做聖香的材料(出三十34),「菖蒲」(24節)是做聖膏油的材料(出三十23)。
「我沒有因供物使你服勞」(23節),意思是神帶領百姓出埃及,使百姓脫離奴役(出六6)、不再成為奴僕(出二十2),結果他們卻使自己成了宗教儀式的奴僕。──《聖經綜合解讀》
●「服勞」:字義是「工作」、「服事」。
●「乳香」:一種被當作香焚燒的樹脂。──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我沒有因供物使你服勞。參賽1:11,12;瑪2:13。神並沒有提出苛刻的要求。神對祂子民的要求,都是為了他們的益處,而不是祂自己的益處。祂所規定的儀文律法也不是為了自己的益處,而是為了他們的益處,使他們可以更充分地明白得救之道。── SDA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24】「你沒有用銀子為我買菖蒲,也沒有用祭物的脂油使我飽足;倒使我因你的罪惡服勞,使我因你的罪孽厭煩。」
“菖蒲”。膏油的一種成分(出三○23)。──《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菖蒲」:作聖膏油的材料之一(參出30:23),與乳香同為當時貴重的供品(參耶6:20)。──《串珠聖經注釋》
“菖蒲”:製造聖膏油的香料(出三十23)。──《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倒使我因你的罪惡服勞」(24節),意思是百姓實際上是想用獻祭來換取祝福;並不是想讓神心中得「飽足」(24節),而是想操縱神為他們服務。
「使我因你的罪孽厭煩」(24節),指徒有形式的獻祭並不能為人贖罪。雖然百姓的宗教熱情高漲,但卻沒有敬虔的實質,把獻祭本身當成了目的,結果百姓仍在罪中。他們以為自己在討好神,哪知越來越被神「厭煩」;他們對自己與神的關係滿有把握,結果只是證明自己仍在罪中。──《聖經綜合解讀》
●「菖蒲」:這種植物的莖香氣濃厚,生長於敘利亞的沼澤地,是從印度傳到巴勒斯坦的。這種植物用來製香與聖膏油。出 30:23
●「脂肪」:動物的脂肪也是獻祭的一部分。脂肪跟血都不可以吃。血要放出來,彈在祭壇上。脂油一定要當作祭物的重要一部分燒掉。參 利 3:4──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使我因你的罪惡服勞。因為人犯了罪,基督必須離開天堂,“取了奴僕的形像”(腓2:7)。是我們的罪使榮耀的君王成為人的僕人。神的要求是合理的,都是為了人的益處。但是他們不願意盡自己的本分。對於他們在敬拜上的偽善,神已經厭煩透了(賽1:13,14)。── SDA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24 菖蒲】菖蒲(植物學名是 acorus calamus)是用在制香。它的莖香氣極濃,生長於敘利亞的沼澤地,是從印度西傳的。──《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四十三24 脂油】動物的脂肪也是獻祭的一部分。脂肪跟血都不可以吃。血要放出來,彈在祭壇上。脂油一定要當作祭物的重要一部分燒掉。進一步資料請參看:利未記三4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四十三25】「“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我也不紀念你的罪惡。」
前一節,神的指責達到最高潮,預料下一句,應該是“現在我要滅絕你,不再眷顧你,要止息我手中的勞苦。”然而,以賽亞超越預料,宣告與指責無關的赦罪應許。藉此強調神“永無止境的赦免”(太18:21~22),使人認識到,寬恕是滋潤心田的良方。 ──《聖經精讀本》
●「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原文是「我,唯有我是為自己緣故的那一位」。──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塗抹。以賽亞說明基督是罪人的救主。祂赦免人的罪孽。神的饒恕不僅是一個司法行為,好塗抹過去犯罪的記錄,更是一種改變人心的能力,從人的生活中根除罪惡。神藉著塗抹過犯,把罪人變成聖徒。祂就是這樣有效地消滅罪惡。贖罪的道理在《舊約》和《新約》裡是一樣清楚的。
不紀念你的罪惡。參賽1:18;彌7:19。悔改的罪人一旦認罪而得到寬恕,神就待他如從未犯過罪的人一樣(見結18:20,21)。基督對因犯罪而被抓的女人所說的話也是對所有的人說的:“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8:11) 。── SDA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25~28】雖然神會饒恕以色列,但祂仍要借巴比倫的擄掠懲戒她。──《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賽四十三26】「你要提醒我,你我可以一同辯論,你可以將你的理陳明,自顯為義。」
「自顯為義」(26節),指把人的善行擺到神面前,好證明自己無罪。──《聖經綜合解讀》
●「辯論」;字義是「判斷」、「仲裁」。
●「陳明,自顯為義」:字義是「陳明,為了要自顯為義」。──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你要提醒我。參賽1:18;來4:16。本節可以解釋為:有可能的話,就把你的善行擺到我面前,好證明你無罪。如果你有善可稱,就請說出來。如果你的行為能證明你無罪,我就會很高興塗抹你的犯罪記錄。
你我可以一同辯論。以賽亞用當時的司法術語把以色列民傳喚到神公義的審判台前。── SDA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26~28】神塗沫罪孽。看似與25節內容相反,25節宣告寬恕,本段表明神赦免罪人,卻不會饒恕所犯的罪孽(撒下12:9~12)。經文還預言以色列在巴比倫的俘虜生活,使人認識到,神審判聖徒所犯的罪,卻不咒詛聖徒本人。 ──《聖經精讀本》
「你可以將你的理陳明,自顯為義」(26節),指自以為義的百姓並不喜歡恩典,因為白白的恩典會讓人覺得臉上無光。人最喜歡的是配得的獎賞,認為一切都是自己努力的結果。但是,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百姓在神面前都是體無完膚、滿了虧欠(27節);所以,「照著各人所行的報應他」(詩六十二12)的神必要「使雅各成為咒詛,使以色列成為辱駡」(28節),這才是人當得的工價。但這並非最終的宣判,最高法官馬上還有話要說(四十四1~5)。僕人以色列所要見證的並非自己的行為,而是神的救贖恩典!──《聖經綜合解讀》
【賽四十三27】「你的始祖犯罪,你的師傅違背我。」
“你的始祖”。大概指雅各,也可能指亞伯拉罕。“你的師傅”,包括先知和祭司。以色列的祖先和屬靈領袖也沒有什麼可誇口的。──《以賽亞書雷氏研讀本》
「始祖犯罪」:參何12:2~4。
「師傳」:大概包括先知、祭司及君王。──《串珠聖經注釋》
“始祖”:大概是指雅各(何十二2~4)。──《啟導本以賽亞書註釋》
「你的始祖」(27節),可能指雅各。
「你的師傅」(27節),包括先知、祭司及君王。──《聖經綜合解讀》
●「始祖」:原文是單數單數應該是指「雅各」,參 何 12:2~4 。
●「師傅」:原文是「解說的人」、「師傅」(這個字的動詞原型是「嘲笑」的意思 ),可能指祭司與先知們。──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你的始祖。就是人類的始祖之父亞當。罪惡就是從他開始進入世界的。
你的師傅。就是百姓的領袖。── SDA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27~28】以色列民國破家亡乃因他們從祖先雅各之時起直到今日,一直犯罪。──《串珠聖經注釋》
【賽四十三28】「所以我要辱沒聖所的首領,使雅各成為咒詛,使以色列成為辱駡。”」
「聖所的首領」:指祭司,參王下28:18~21。
「咒詛」:原文指毀滅。整句指以色列必遭神嚴厲刑罰,猶如昔日耶利哥城和亞瑪力人被滅一般(參書6:20~21; 撒上15:3)。──《串珠聖經注釋》
「聖所的首領」(28節),指祭司。──《聖經綜合解讀》
●「辱沒」:字義是「褻瀆」。
●「咒詛」:原文是「禁忌(要毀滅的)」,參 代上 2:7 瑪 4:6 。── 蔡哲民等《以賽亞書研經資料》
因為猶大百姓的罪孽,懲罰落到了他們身上。當西拿基立的軍隊包圍耶路撒冷的時候,外邦人曾辱駡猶大的百姓(賽36:4~20;37:10~13)。── SDA聖經註釋
【思想問題(第43章)】
1祂1~7節這一段慰藉雅各的話,對低沈、恐懼的人可有什麽安慰?祂祂思想神救贖的全面性。
2祂耶和華既是真神,祂對百姓有何要求(8~13)?
3祂19節裡,神所要作的新事是什麽?祂祂與百姓有何關係?祂祂百姓應有什麽回應?
4祂神是一位願意赦罪的神(25),反省你今日有否犯罪,並求神赦祂祂免。 ──《串珠聖經註釋》
【賽四十三至四十四章】四十三~四十四章是天上庭審的第三幕:神傳喚證人出庭。原文用關鍵字「救贖 גָּאַל/gaw~al’」(四十三1、14;四十四6、22、23、24)和「見證」(四十三9、10、12;四十四8、9)貫穿了整個段落,軟弱的僕人以色列將用自己的得救經歷見證神所宣告的:「除我以外沒有救主」(11節)、「除我以外再沒有真神」(四十四6)。──《聖經綜合解讀》
根據死海古卷《以賽亞書》羊皮卷(The Great Isaiah Scroll,1QIsaa)的分段方法,四十三~四十四章可以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oA. 神是以色列的創造主和救贖主(四十三1~2);
o B. 神領回又聾又瞎的見證人(四十三3~10);
o C. 除神以外沒有救主(四十三11~13);
o D. 證人的經歷見證神(四十三14~四十四5);
o C1. 除神以外沒有真神(四十四6~20);
o B1. 神救贖又聾又瞎的見證人(四十四21~22);
oA1. 神是以色列的救贖主和創造主(四十四23~28)。──《聖經綜合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