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 4
歷代志下第四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
貳、逐節詳解
【代下四1】「他又製造一座銅壇,長二十肘,寬二十肘,高十肘。」
〔呂振中譯〕「他又造了一座銅祭壇,長二十肘,寬二十肘,高十肘。」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四2】「又鑄一個銅海,樣式是圓的,高五肘,徑十肘,圍三十肘。」
〔呂振中譯〕「又造了一個鑄的銅海:從這邊到那邊有十肘,是圓的,高五肘,周圍的圓周線有三十肘。」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四3】「海周圍有野瓜的樣式,每肘十瓜,共有兩行,是鑄海的時候鑄上的(“野瓜”原文作“牛”)。」
〔呂振中譯〕「在海的邊緣之下有匏瓜〔傳統:牛〕的樣式四圍圍着它,每肘十粒,四面圍繞着銅海;匏瓜〔傳統:牛〕有兩行,是鑄海時候鑄上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四4】「有十二隻銅牛馱海,三隻向北,三隻向西,三隻向南,三隻向東。海在牛上,牛尾向內;」
〔呂振中譯〕「銅海立在十二隻銅牛之上:三隻向北,三隻向西,三隻向南,三隻向東;銅海在牛上,牛尾都向內。」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四5】「海厚一掌,邊如杯邊,又如百合花,可容三千罷特。」
〔呂振中譯〕「銅海厚一手掌,邊像杯邊的作法,像百合的花蕊,其容量能盛得三千罷特。」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四6】「又製造十個盆,五個放在右邊,五個放在左邊。獻燔祭所用之物都洗在其內,但海是為祭司沐浴的。」
〔呂振中譯〕「他又造了十個洗濯盆,五個放在南邊〔即:右邊〕,五個在北邊〔即:右邊〕,可以在�堶惇~;人將燔祭用的物件、放在�堶惇~濯;但海是給祭司洗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四7】「他又照所定的樣式造十個金燈檯,放在殿裡,五個在右邊,五個在左邊。」
〔呂振中譯〕「他又照所規定的樣式造了金燈臺十個,放在殿堂�堙A五個在南邊〔即:右邊〕,五個在北邊〔即:右邊〕。」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四8】「又造十張桌子,放在殿裡,五張在右邊,五張在左邊。又造一百個金碗。」
〔呂振中譯〕「又造十張桌子、安在殿堂�堙A五張在南邊,五張在北邊。他又造了金碗一百個。」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四9】「又建立祭司院和大院,並院門,用銅包裹門扇。」
〔呂振中譯〕「又造祭司院、大外院、和外院門;用銅把門扇包上。」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四10】「將海安在殿門的右邊,就是南邊。」
〔呂振中譯〕「又將銅海放在殿的南邊、東偏南的地方。」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四11】「戶蘭又造了盆、鏟、碗。這樣,他為所羅門王作完了 神殿的工。」
〔呂振中譯〕「戶蘭又造了盆、鏟子和碗。這樣、戶蘭就作完了他為所羅門王所作關於上帝之殿的工:」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四12】「所造的就是兩根柱子和柱上兩個如球的頂,並兩個蓋柱頂的網子,」
〔呂振中譯〕「所作完的是兩根柱子、和柱子上頭兩個柱斗的碗〔傳統:和碗和兩個柱斗在柱子上頭〕、和兩個網子來遮蓋柱子上頭兩個柱斗的碗,」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四13】「和四百石榴,安在兩個網子上。每網兩行,蓋著兩個柱上如球的頂。」
〔呂振中譯〕「又有四百個石榴安在兩個網子上,每一個網子有兩行石榴來遮蓋柱子上面兩個柱斗的碗。」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四14】「盆座和其上的盆,」
〔呂振中譯〕「他又造了十個盆座,也造了十個盆座上的洗濯盆,」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四15】「海和海下的十二隻牛,」
〔呂振中譯〕「和那一個銅海和銅海底下的十二隻牛。」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四16】「盆、鏟子、肉叉子,與耶和華殿裡的一切器皿,都是巧匠戶蘭用光亮的銅為所羅門王造成的。」
〔呂振中譯〕「所羅門所親信的師父戶蘭也用磨光的銅給所羅門王為永恆主之殿造了盆、鏟子、肉鍤子、和附屬的一切器皿:」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四17】「是在約旦平原、疏割和撒利但中間,藉膠泥鑄成的。」
〔呂振中譯〕「王在約但河那片平原、疏割與撒利但之間、用膠泥模〔或譯:在亞當渡那�堙f鑄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四18】「所羅門製造的這一切甚多,銅的輕重,無法可查。」
〔呂振中譯〕「所羅門造了這一切器皿、非常之多;銅的重量無法可查。」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四19】「所羅門又造 神殿裡的金壇和陳設餅的桌子,」
〔呂振中譯〕「所羅門造了上帝殿�堣@切的器皿:就是金祭壇和幾張桌子,桌子上面可以擺着神前餅,」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四20】「並精金的燈檯和燈盞,可以照例點在內殿前。」
〔呂振中譯〕「燈臺和燈盞、按照規定可以在內殿前面點的,是用精金作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四21】「燈檯上的花和燈盞,並蠟剪都是金的,且是純金的。」
〔呂振中譯〕「還有燈花、燈盞、蠟剪、都是金的,並且是純全金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代下四22】「又用精金製造鑷子、盤子、調羹、火鼎。至於殿門和至聖所的門扇,並殿的門扇,都是金子妝飾的。」
〔呂振中譯〕「又有蠟燭剪子、碗、碟子、火鼎、都是用精金作的,又殿的門樞、至聖所內門扇的門樞、和殿堂門扇的門樞、都是金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叁、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歷代志下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歷代志下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