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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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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35 - 章短篇信息

約伯記 35

 

約伯記第三十五章短篇信息

 

目錄:

約伯記箋記(三十五章)(于中旻)

祂使人夜間歌唱(臺北基督之家)

屬靈生命:只有一條出路(聖經姊妹版註釋)

約伯記第三十五章(康來昌)

約伯記第三十五章(黃登煌)

神是超越的(35116)(香港讀經會)

 

 

約伯記箋記(三十五章)(于中旻)


  夜間歌唱

  祂使人夜間歌唱(伯三五:10

  在受苦的時候,如果只看自己,會越加自憐;如果看周圍的環境,只會越感覺神的不公。因此,應當向上面看,仰望天上的主。以利戶給約伯建議:“你要向天觀看,瞻望那高於你的穹蒼。”(伯三五:5
  你看到甚麼呢?神所造的穹廬,高不可及;祂使太空中有那麼多無數的星宿,並不是你的設計,也不是為了點綴你家的屋頂(羅一一:34-35);就算你犯罪,污染全地,只是造成不適於人類居住的文化;人類罪惡滔天,並不能實際傷害到神。所以人不犯罪,算不得對神仁慈;人行義,也不值得誇口。
  倒是神是苦難中人的幫助,是受魔鬼撒但轄制者的拯救;所以在困苦中,當仰望神求祂施憐憫。實際上神安排我們,使我們成為人,有祂的形像和榮耀,與禽獸不同,含有靈性,能認識祂,敬拜祂,求告祂,已經是特殊的恩典了。

  人因多受欺壓就哀求,因受能者的轄制便求救;
  卻無人說:“造我的神在哪�堙H祂使人夜間歌唱。
  教訓我們勝於地上的走獸,
  使我們有聰明勝於空中的飛鳥。”(伯三五:9-11

  在受苦當中的人,更現出其卓越:“祂使人夜間歌唱”。夜空越黑暗的時候,越現出星群的明亮。信靠祂的人,能超越黑暗的現實,看見神的手,創造萬有,仍然掌權管理宇宙。這不僅證明神的存在,更使人想到:“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詩一九:1)。只有夜間的時候,才可以“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證明神仍然顧念人,對人的將來有美好的計畫安排。(詩八:3-8
  當保羅和西拉,遵從聖靈的引導,遠往異鄉傳福音,到了歐洲,在腓立比即遇到患難,受捆綁,被棒打,關在重監�堙C到了這地步,清夜不寐,痛定思痛,真是情何以堪!但他們沒有怨天尤人,沒有自哀自憐:“約在半夜,保羅和西拉禱告,唱詩讚美神”(徒一六:22-25)。他們得勝的歌聲,是何等的見證!相信神的引導,終必成就祂的榮耀。奇妙的事發生了:地大震動,更震醒了人心,獄卒全家悔改信主,福音傳開。
  今天我們仍然不免遭遇生命中的夜間。但基督徒信心的眼睛,可以穿過暗夜,看見主的同在,而能夜間歌唱!

 

 

祂使人夜間歌唱(臺北基督之家)

 

經文:伯卅五章

這段經文一開始提到,以利戶認為約伯犯了兩個錯誤,一個是「他以為自己比神更公義」(2節),另一個是「他認為不犯罪沒有什麼益處」,於是第6-8節以利戶提到:「你若犯罪,能使神受何害呢?你的過犯加增,能使神受何損呢?你若是公義,還能加增祂甚麼呢?祂從你手裡還接受甚麼呢?你的過惡或能害你這類的人;你的公義或能叫世人得益處。」也就是說以利戶認為,人的善惡不會影響神,只會影響他自己和周圍的人。以利戶這番論調,以利法也曾說過(廿二2),嚴格說來,這樣的看法並不完全正確,神的作為和旨意的確不受人行為的影響,但是卻能深深影響祂的心,人犯罪會使祂憂傷和忿怒,人的善行卻能使祂歡喜安息,因為人是祂所愛,所看重的,我們的一舉一動關乎神的榮辱,我們當為此感恩,也當更加謹慎自己要的為人。

我們從以利戶接下來的談論中,可以得到一個很寶貴的信息,那就是神要我們如何面對苦難:

第一、神要我們在苦難中呼求神。第9-11節以利戶提到人在苦難中常常只會向人發出呼救和哀號,卻不曉得向神呼救,這位神是「使人夜間歌唱」的神,神能使人在苦難中仍然讚美神!以利戶說這便是人「勝於地上的走獸」和「空中飛鳥」之所在。所以苦難乃是彰顯人之所以為人,之所以不同於飛禽走獸,之所以尊榮的良機。不但如此,當我們在苦難中抓住神時,第11節提到神必給我們承擔苦難,得勝苦難的智慧。求主幫助我們,在苦難中不是只會哀求人的幫助和憐憫,或者只會抱怨神,讓我們在苦難中轉向神,呼求神,求神給我們信心和喜樂,能在苦難中讚美神!並且求神給我們智慧,神必定賜給我們勝過苦難的智慧,因為神是那位「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雅一5)!

第二、神要我們等候祂。第14-16節以利戶責備約伯在神緘默時,卻口出狂言妄語,故此以利戶勸告約伯,神不忘記案件,他應當要耐性「等候神」!是的!當人在苦難中,面對神緘默時,的確就會口出狂言妄語,所以很多人容易在苦難中犯罪。求主幫助我們能學習在苦難中「耐性等候神」!正如大衛在苦難中能學習:「我的心默默無聲專等候神,我的救恩是從祂而來!」讓我們停止一切的抱怨聲、哀求聲、專心等候神的拯救吧!

 

 

屬靈生命:只有一條出路(聖經姊妹版註釋)

(35:1-16)
信徒陷在罪裡,首先害怕的,是招來神的報應,然後再生出悔疚的心,想到自己虧缺了神,若有事奉的崗位,甚至會以為自己的跌倒,會令神的工作受虧損,所以不敢公開過犯,逃避處理問題。
其實,有沒有報應,是很自我中心的想法,就是不信的人,也會計算犯錯的後果,知道自己承受不了,便三思而行。我們可能會以為,犯罪悔疚,又想到自己的罪會影響神的工作,所以謹言慎行,這種心態還是較可取的。但到底是不是這樣呢?
以利戶提醒我們,兩種心態都有不足,自我中心的計算固然與不信者無異,但我們若以為自己的罪過,可以影響神以及祂的善工,就未免自視過高了。以利戶指出,即便人的過犯加增,都不可能叫神受到虧損。我們以為離開崗位,反省己過會阻礙神的工作,其實是變相以為自己比神更能叫事工成功,這是偏差的觀念。
犯罪的出路,其實只有一條,就是為自己的罪悔改回轉,不要想太多了,回轉吧!
默想
「你若犯罪,能使神受何害呢?你的過犯加增,能使神受何損呢?」(35:6
心靈的鏡子
神不會受我們的罪影響,受罪所害的始終會是我們自己。

 

 

約伯記第三十五章(康來昌)

 

以利戶插進來說話(四)

以利戶責備約伯自義

卅五1-3     1以利戶又說:2你以為有理,或以為你的公義勝於神的公義,3才說這與我有什麼益處?我不犯罪比犯罪有什麼好處呢?

人很容易自義

再一次,我們又看到這老問題了:你以為你比神更義?事實上不可能的,你覺得你非常有理,你的義如果不是神那裡,根本沒有地方來。今天很多人說這個世界上不公平、神很不公平,我真的要說:如果你不信有這一位公平的神,你連那公平的觀念都不會有;你用公平這個字可以用到矛盾百出。只有先接受神的權威、神話語的權威,這個才有益處。所以,我們不要在神面前以為自己的理才對。當約伯覺得自己的理對的時候,他所表現出來那種消極和控告的態度就是:「我為什麼要這麼好、這麼正直,結果受這麼多苦?」這也是我們常常會說的。願我們在這些事上都悔改,我們的理沒有勝過神的義,我們這樣說是自打嘴巴。

卅五4-7     4我要回答你和在你這裡的朋友。5你要向天觀看,瞻望那高於你的穹蒼。6你若犯罪,能使神受何害呢?你的過犯加增,能使神受何損呢?7你若是公義,還能加增他什麼呢?他從你手裡還接受什麼呢?

我們不能加添、減損神什麼

這裡其實我們在前面也看過,約伯也講過這話、約伯的朋友也講過,就是:真的我們為善、為惡,在神那裡都不受虧損。對,我們從人這方面來看,聖經裡也很多地方講到:神的名因為我們受到榮耀或受到褻瀆(因為大衛的犯罪,使耶華的名在仇敵中受到很大的咒詛)。是,一方面好像我們做的壞事會羞辱主的名、我們做的好事會使神得到榮耀,這個我想是對的,因為聖經上也這樣講。另一方面,人做任何事,既不能加、也不能減神的任何東西,因為都在神的永恆計畫、和一直的帶領中;沒有第三者可以,甚至也沒有第二者可以(第二者就是人自己)把神的作為榮耀減少一點或加增一點。我的意思是:一方面從人這邊來看,我們可以讓神得到更大的榮耀,或受到更大的羞辱(這些神都要和我們算帳的);一方面,我們不管做什麼,既不能增加祂的榮耀,也不能減少祂的榮耀。不能增加、不能減少,因為祂是從亙古不改變的。當然我們也可以說,好像祂的榮耀我們可以增加,但祂不會被羞辱,這都是比較從我們人來看。以利戶在這裡還是講這個:神是永遠最偉大的,你不要以為神給你遭遇這些,好像是神要什麼,或者是神怎麼樣。如果用以利戶的瞭解來講,神才沒有時間,也沒有興趣來整你或做什麼,神總是永遠得到最大的榮耀。祂讓你受到這些遭遇,不是祂自己有缺欠;祂讓你受到這些遭遇,是希望為你的好處,你更能夠歸榮耀給神。事實上我再說:你犯罪、你行義都不能影響到神(如果我們從神的永恆來講),因為這都在神一直不斷的帶領當中,也是神的計畫的彰顯。

7節,你犯罪能讓神損失什麼?你公義能讓神加增什麼?同樣,這答案可以是相反,而且都正確。從人這邊來講,我們當然可以加增一些,也可以減少一些;從神那邊來講,我們有沒有加增、減少,都在神永恆的計畫當中;從永恆來講,沒有任何的變化。以利戶再一次講神的權能、神對你的愛。祂要你這樣、讓你經歷這些,不是祂自己有什麼缺乏,也不是祂討厭你,就是祂有美好的旨意要這樣做,不管這讓你受苦或讓你蒙福。約伯,你要知道神多愛你,對祂自己,祂實在是不需要再花任何力氣,因為祂好得無比;是希望我們更好,所以祂就讓我們經歷這些東西。

卅五8        你的過惡或能害你這類的人;你的公義或能叫世人得益處。

對,我們其實不能叫神得、失任何東西。當然我們再次從人來講:是,我們可以把榮耀歸給祂,也可以讓祂受到羞辱;但就神那邊來講,我們不能加減祂任何東西。那我們做這些好、或做這些壞,會怎麼樣?做得壞,會害我們自己;做得好,會叫世人得益處。就是這第8節講的。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沒錯;萬事互相效力,叫恨神的人得害處,也沒錯,如果他是一直恨的話。希望我們真是在神給我們的恩典之下,叫人得到益處、叫神真是得到滿足。

惡人的呼求不得答應

卅五9-13   9人因多受欺壓就哀求,因受能者的轄制(原文是膀臂)便求救,10卻無人說:造我的神在哪裡?他使人夜間歌唱,11教訓我們勝於地上的走獸,使我們有聰明勝於空中的飛鳥。12他們在那裡,因惡人的驕傲呼求,卻無人答應。13虛妄的呼求,神必不垂聽;全能者也必不眷顧。14何況你說,你不得見他;你的案件在他面前,你等候他吧。

這一段話不大容易瞭解,不知道是不是抄本有點問題,不過我們大概可以從上下文來說,就是我們在那裡呼求神,如果我們是惡人,那是沒有用的;怎麼呼求都沒有用,就是沒有人答應。這大概是12「惡人的驕傲呼求,卻無人答應」,意思就是惡人、或驕傲人在呼求的時候,神不會答應;「虛妄的呼求,神必不垂聽」,因為不是把神當神,而是自己在當神、在使喚神,所以神不會垂聽。你約伯現在在那裡叫、叫、叫,也是一樣,你沒有把神當神、你不敬,所以神不理你;何況你自己的話也說你必不得見祂:你又嫌祂不好,又說可以在祂面前申冤。嫌祂不好是不對的態度;可以在祂那裡申冤又不以信心,也是不對的態度。第10節前面講:「無人說:造我的神在哪裡?」我想這是指敬畏神的人、可以在夜間靠著神歌唱的人。我們不會說造我的神在哪裡,我們會說:造我們的神無所不在,祂仍然在工作;我們會說祂在。但是沒有信心的人在被欺壓時(從第9節講的),可能就會說:造我的神在哪裡?我受這麼多苦,怎麼都沒有人來解救?事實上,神是叫我們有聰明智慧可以呼求的。呼求沒有聽,那是我們自己作惡多端。

卅五15-1615但如今因他未曾發怒降罰,也不甚理會狂傲,16所以約伯開口說虛妄的話,多發無知識的言語。

如果人有罪的話,神就不理你了;或者說暫時不理你;或給你更多的處罰;或快快救你,這不一定。在這裡就是說,因為你有罪的話,呼喊就沒有答應你。甚至祂也不去降災,也不去理會狂妄;祂就不理他了,因為大家都是罪人、都不好。我們希望神理我們;我們也希望我們是多靠著主被神來眷顧、幫助、引導,不要神「未曾發怒降罰,也不甚理會狂傲」,就是神都不管了:「這我不管,為使叫惡人受到更大的刑罰」,這叫做為自己積蓄憤怒。

 

 

約伯記第三十五章(黃登煌)

 

第六課以利戶對約伯「無辜卻受苦」的諮商

(伯三十五章

 

以利戶回答了約伯的第二個問題「神刑罰無辜的他,神公義嗎」之後,接著要回答他的第一個問題:「我無辜,神為什麼使我受苦??茲分(一)約伯心中的第一項困惑(伯三十三9 );和(二)以利戶對約伯困惑的回答伯三十五章來討論。

 

約伯心中的第一項困惑(伯三十三9)                  

以利戶在伯三十三8對約伯說,「你所說的,我聽見了,也聽見你的言語」到底以利戶聽見約伯說什麼呢?

伯三十三9指出,以利戶聽見約伯說:「我是清潔無過的,我是無辜的;在我裡面也沒有罪孽本節含有四句短句,較好的翻譯是:「我是清潔的,沒有過犯;我是潔淨的,沒有內裡的罪孽。」

「清潔與「無辜」意義相同,原意是「洗淨」,表明沒有玷污,毫無瑕疵;「沒有過犯,其實約伯從未說過自己完全無罪(七21,十三26),以利戶說,他聽見約伯說他「沒有過犯」,乃是表達他聽見了約伯這樣的心聲:我約伯曾認真省察,可是並沒有發現犯了該受如此嚴重刑罰的過犯啊;「潔指在祈禱方面存心誠實,也表明遵行神的道(伯二十三11-12,二十七4~5) ;「罪孽指明知故犯,約伯自認沒有故意犯罪

以利戶聽見約伯以四組字彙宣告自己無辜,如此宣告的背後,所發出的吶喊是:我無辜,神為什麼使我受苦?這正是約伯心中的第一項困惑

 

以利戶對約伯困惑的回答(伯三十五116)

面對約伯「我無辜,為什麼神使我受苦的困惑,以利戶先是加以反詰(伯三十五1~3),接著回答約伯對「敬虔不一定有善報」的質疑(伯三十五4~8),末了提醒約伯,受苦者得不著神的回應,原因可能出在人的呼求有問題(伯三十五916)

 

1.以利戶反詰約伯(伯三十五1~3)

以利戶從三方面反詰約伯是否真的「無辜」。我們先討論他反詰的內容,再提出評論

A.以利戶反詰約伯無辜的內容

根據伯三十五1~3,以利戶的反詰有三:一)你以為有理嗎(伯三十五2a) (二)你以為你的公義勝於神的公義嗎(伯三十五2b) (三)你以為「我不犯罪比犯罪有甚麼好處呢(伯三十五3)

a.你以為有理嗎(伯三十五2a)        

以利戶質問約伯:你指著神起誓,說,「我的嘴決不說非義之言;我的舌也不說詭詐之語」(伯二十七4);可是,神卻使無辜的我受盡苦楚,神真是「奪去我的理」(伯二十七 2a)。因此,約伯你認定你有充分的理由可以向神遞交「還我清白」的抗議書,要神出面回答你(伯三十一35)

以利戶反詰約伯:你對神這樣的態度,真的「有理」嗎?

b.你以為你的公義勝於神的公義嗎(伯三十五2b)

伯三十五2b這句話原文的意思是:「你在神面前以為自己有公義」嗎?「以為自己有公義」,暗指約伯自認他在賞善罰惡上絕對公平,而神卻刑罰無辜的我,以致約伯覺得自己的公義(絕對賞善罰惡)遠勝於神的公義(刑罰無辜)。

因此,以利戶質問約伯:你不知無辜受苦的奧秘,卻以「公義報應論來看無辜受苦而對神的公義提出這樣的批評,你如此批評神的公義,你真的會比神還公義嗎?

c.你以為「不犯罪比犯罪有何好處呢」(伯三十五3)     

以利戶根據約伯對神容許世上存有許多「惡人享福(伯二十一章)、「義人受苦」(伯二十四5~12)、甚至「善惡無分」(伯九22)的埋怨,指出約伯存有不正確的心態:「我不犯罪,未必有甚麼好處,也就是不一定有獎賞;犯罪昵?未必有有甚麼害處,也就是不一定被刑罰;神既然沒有地執行賞善罰惡,我又何必持守不犯罪呢?

以利戶因此質問約伯:你存著傾向犯罪的心態,有可能是「無辜」的嗎?

B.以利戶反詰約伯的評論

針對以利戶對約伯的反詰,我們提出下列二點評論

a.以利戶反結約伯無辜不等於定約伯因罪受苦

約伯聲稱自己「無辜」,乃宣告自己不是因犯罪而受苦;以利戶反詰約伯怎麼可能是無辜,則是根據約伯受苦之後的表現這種時間先後順序的區別,表明以利戶並沒有因此認定受苦之前的約伯犯了罪,他只是指出約伯受苦之後一些對神不敬的表現,他並沒有因此定約伯是因罪受苦

b.以利戶反結約伯無辜觸及約伯記議題的核心

「我無辜,神為什麼使我受苦?這質疑的本質是:敬虔的人,是否必有善報?自認「敬虔卻沒有「善報」的約伯,是否就可以發出「我有理神不公義」的質疑?這正是約伯記議題的核心以利戶對約伯的反詰,觸及了約伯記議題的核心

 

2.以利戶回答約伯對「敬虔不一定有善報」的質疑

以利戶反詰約伯之後,接著對約伯「敬虔不一定有善報」的質疑作出回答伯三十五4~8 )我們先討論以利戶回答的內容,再對他的回答作出評論

A.以利戶回答「敬虔不一定有善報的內容

以利戶在伯三十五68回答約伯對「敬虔不一定有善報旳困惑。他提醒約伯,只要仰望蒼天,必能領悟出神不會濫施賞罰,但人不可對「不犯罪比犯罪有好處」(伯三十五8) 產生質疑,因為人所行的善或惡,雖不會使神獲益或受損伯三十五6~7 ),卻會使人獲益或受損伯三十五8 )

a.神不會濫施賞罰(伯三十五6~7)

以利戶指出,神不會濫施賞罰,因為人所行的善惡不會使神獲益或受損。他在伯三十五67:「你若犯罪,能使神受何害呢?你的過犯加增,能使神受何損呢?你若是公義,還能加增祂甚麼呢?祂從你手裡還接受甚麼呢?」

由於伯三十五6~7是回答伯三十五3的問題,因此,由伯三十五3來看,伯三十五6~7的「使神受何害」,指的乃是「使神損失什麼好處」,「加增祂甚麼」則指「使神得什麼益處」,而伯三十五3的「好處」(cakan)與「益處」(yaal) 同義平行,指人遵行誡命而從神領受的祝福,包括物質的豐身體的健康家庭的溫暖社會的地位出入的平安(伯2~4 ;申二十八3~14)

神既是祝福的源頭,不是祝福的領受者,人犯罪,怎能使天上的神損失什麼祝福?人行事公義,又怎能使天上的神獲得什麼祝福?以利戶藉此提醒約伯,神既然不會因人的惡獲得祝福或失去祝福,因此,神絕不會濫施賞罰

b.人不可對「不犯罪比犯罪有好處」產生質疑

以利戶接著對約伯說:「你的過惡或能害你這類的人;你的公義或能叫世人得益處。」(伯三十五8)以利戶認為:人行義或行惡,雖不會使神獲得好處或遭受虧損,但對人類社會則有影響;你若行惡,對人對己都有害處,罪惡必使社會失調不安;你若行義,對人對己都有好處,善行能使社會和諧溫暖可見,你不犯罪比較好;因此,約伯你不可存有「我不犯罪比犯罪有甚麼好處呢?」(伯三十五3 )這樣的想法;換言之,自認「敬虔」卻沒有獲得「善報」的約伯,不應該就此發出「我有理神不公義」的質疑

B.以利戶回答的評論

針對以利戶的回答,我們提出三點評論:一)以利戶對神不會濫施賞罰的論證欠缺說服力;(二)以利戶忽略人的善惡會影響神的榮耀;(三)以利戶未能使約伯信服「神絕不會濫施賞罰」。

a.以利戶對神不會濫施賞罰的論證欠缺說服力

以利戶以「神是祝福的源頭」,祂不會因人的善惡獲得祝福或失去祝福,因此,祂絕不會濫施賞罰這樣的論證,難免讓讀者誤以為神不關心人行善或行惡

其實,約書出二十一至二十三章)、聖潔法典利十八 S二十章)、申命法典申十二至二十六章),都一致強調「神柷福�琱艀瘚蔽漱H」申二十八2~14)「降災禍給行惡的人」(申二十八15~68)

以利戶若以「人犯罪,會虧缺神的榮耀;人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神就因此得榮耀」,來論證「神絕不會濫施賞罰」,將更具說服力 

b.以利戶忽略人的善惡會影響神的榮耀

以利戶以「人行義,對人對己都有好處,人行惡,對人對己都有害處」,因此,人不可對「不犯罪比犯罪有好處」產生質疑這論證是對的,但人的善惡不只影響人類,也使神因此得榮耀或受羞辱以利戶忽略了後者,使得他的論證對約伯的說服力打了折扣

c.以利戶未能使約伯信服「神絕不會濫施賞罰

約伯會說出「我不犯罪比犯罪有甚麼好處呢?」(伯三十3 )那句話,是因為「他一直自認無辜,可是卻受苦」然約伯以這句話透露他心中對「神為什麼使無辜的我受苦的困惑以利戶的論證,固然可以使約伯在理性上認同「不犯罪比犯罪有好處」,但對自認無辜卻仍身處痛苦中的約伯,卻難以信服「神絕不會濫施賞罰」,約伯仍陷在「神真的公嗎」這困惑中

 

3.神不聽不義者的呼求(伯三十五916)

約伯之所以會發出「我有理神不公義的質疑,不只因「他自認無辜,卻受盡苦楚」,更因「他一再得不著的回應」伯十三1324 ;伯二十三3~8)。以利戶在伯三十五 9~16提醒約伯,受苦者得不著神的回應,原因可能出在人的呼求有問題我們將先討論以利戶提醒約伯的內容,再加以評論

A.以利戶提醒約伯的內容

以利戶提醒約伯,受苦者得不著神的回應,往往是因受苦者的呼求犯了下列的錯誤:(一)呼求卻不是向神呼求; (二)向神呼求卻是妄求

a.呼求卻不是向神呼求(伯三十五911)

約伯在伯二十四512描述社會中受苦受難的人群發出陣陣的哀號,可是神卻不理會以利戶首先對受苦者會發出哀號表示認同,他說:「人因多受欺壓就哀求,因受能者的轄制(原文是膀臂便求救(伯三十五9)「受欺壓」指經濟上的剝削;「受能者的轄制」指政治上的逼迫;在不合理的政經制度之下,很多人受苦受難,發出哀號

但以利戶不認同約伯將受苦者得不著神的回應歸咎於「神不理會」他認為神不理會這些哀號,那是因為這些哀求的聲音,未必就是信心的禱告他指出,「卻無人說:造我的神在哪裡?祂使人夜間歌唱;教訓我們勝於地上的走獸,使我們有聰明勝於空中的飛鳥」(伯三十五10~11)

「我們勝於走獸、飛鳥」:走獸飛鳥受苦時只會哀鳴,人聽不懂,因此無人回應;但神給人的智慧遠遠勝過走獸飛禽因為人在受苦時卻會開□向神尋求幫助。問題是:「卻無人說:造我的神在哪裡?受苦的人所發出的哀聲,往往像走獸飛鳥受苦時所發出哀鳴,而不是運用神給人的智慧,開□佝神尋求幫助這是受苦的人經歷不到「祂使人夜間歌唱」的原因

「夜間」象徵苦難與艱困’「歌唱」可作「力量」;「祂使人夜間歌唱,神使誠心尋求祂的人,在苦難的黑夜中重新得力;「歌唱」可作「頌歌」;「祂使人夜間歌唱」,指神使誠心尋求祂的人,在漫漫長夜發出歡樂的頌歌;「歌唱」又可作「亮光」;「祂使人夜間歌唱,又可指神使誠心尋求祂的人,在黑夜裡有亮光,看見希望可見神不是不理會受苦者的哀聲,只是受苦者必須誠心尋求祂的幫助

b.向神呼求卻是妄求(伯三十五12~13)

神沒有理會受苦者的哀聲,有時是因受苦者沒有尋求祂的幫助,有時則因受苦者的呼求是虛妄的呼求以利戶指出,「他們在那裡,因惡人的驕傲呼求,卻無人答應。」(伯三十12)

「他們」指受苦者;「因惡人的驕傲呼求」,因惡人傲欺壓,受苦者只好在無奈中呼求;「卻無人答應」,由上下文來看,指神卻不答應為什麼呢?伯三十五13指出,「妄的呼求,神必不垂聽;全能者也必不眷顧。」

「虛妄的呼求」,以利戶認為約伯的呼求,並不是出於真心向神求助,而是想向神辯白伯十三1324) ,要求神出面為他申冤(伯三十一35)甚至質疑神賞惡罰善(伯二十四章;這種呼求的存心不是敬虔而是虛妄虛假假冒為善,因此神必不垂聽,全能者也必不眷顧。「眷顧原意是「看見」或「覺察」,「全能者也必不眷顧」,指神不聽也不看,完全不理會。

約伯因一再得不著神對他「無辜者為什麼受苦」這困惑的回應而質疑「神不公義」,以利戶則認為約伯存著這質疑的心向神呼求,是屬於虛妄的呼求,所以神不垂聽

以利戶接著以例證說明約伯的呼求是虛妄的呼求他在伯三十五14舉例指出:「何況你說,你不得見他;你的案件在祂面前,你等候祂吧。」以利戶在此指出約伯呼求的虛妄:神啊!禰為何對我掩面伯十三24二十三89三十20)? 為何羈押我的案件不理(伯十2 ,伯十三18~23,伯二十三4,伯三十一 35~37) ?為何使我到如今還苦苦等候禰的回應呢?

以利戶認為約伯這樣的呼求,不是真心呼求神幫助,乃是要求神早早出面處理我的案件,還我清白;這是妄求啊。

以利戶伯三十五1516又舉例說,「但如今因祂未曾發怒降罰,也不甚理會狂傲所以約伯開□說虛妄的話,多發無知識的言語。」以利戶的意思是:約伯,由於你一直看到社會中有很多惡人並沒有受到神的刑罰,甚至還在享福,你就禁不住開□質疑「神哪有賞善罰惡」(伯二十四章)。多次發出這種無知識的言語,哪裡是向神真心求助?你簡直是批判神,神怎麼回答你呢?

B.以利戶對約伯提醒的評論

針對以利戶對約伯以上的提醒,我們認為他作出了二方面的貢獻:一)以利戶修正約伯求見神的心態;(二)以利戶幫助約伯領悟未能夜間歌唱的原因

a.以利戶修正約伯求見神的心態

以利戶指出,約伯一直想見神,不是為了求助,而是為了辯駁、為了申冤,以致口出無知的言語,屬於妄求希望約伯不要因受苦和三友話語的刺激而影響自己的判斷和敬畏神的信仰

從約伯沒有回辯來看,以利戶的勸告,顯然使本是敬虔的約伯,醒悟到求見神的心態必須從「自義」修正為「敬畏」,約伯這樣的醒悟使他那激動的情緒因信服而趨於平靜。這以利戶一大貢獻

b.以利戶幫助約伯領悟未能夜間歌唱的原因

約伯渴望神早早使他夜間歌唱,卻總落空,以利戶指出,那是因為約伯不是出於真心向神求助,而是想向神辯白,要求神出面為他申冤,甚至質疑神賞惡罰善

以利戶憑愛心說出造就約伯的誠實話,幫助本是敬虔的約伯醒悟到他未能夜間歌唱的原因,而使憤怒焦躁的情緒獲得舒緩,且不再□出無知的言語這是以利戶另一項大貢

 

問題討論

1.根據伯三十五4~8,你怎麼看約伯對「敬虔不一定有善報」的質疑?

2.根據伯三十五9~11,受苦者的呼求為什麼得不到神的回應?

3.根據伯三十五12~13,受苦者呼求為什麼得不到神的回應?

4.以利戶在伯三十五913對約伯的提醒,帶給約伯什麼幫助?

 

 

神是超越的(35116)(香港讀經會)

 

祈禱:  讚美主,因為你是全能全知全在的神!感謝主,因為你願意與我這卑微的人同在。

 

以利戶繼續他對約伯的教導,他指出約伯的錯謬乃在於他以為自己比神更為義,所以便理直氣壯地質詢神(2)。約伯的理由是:為善與作惡根本沒有分別,反正義人亦和他一樣,都要受苦(24)。以利戶卻認為這是不對的,只要約伯仰觀青天,想像那一位甚至超越高天的神,便知道他的問題對神來說是無關痛癢的,因為神根本不受任何人間的行為影響(57)。反而人間中的善行或惡行卻會直接影響個人及社會(8)。一般人在有需要時才向神呼求(9),卻無人對神有真正信靠的心,例如在漫漫長夜的考驗中,以信心高唱凱歌(10)。神不斷地教導世人,但祂從不會這樣對待其他動物,可見神特別恩待人(11)。

基於以上的事實,以利戶認為人不應只呼求神,妄求祂的祝福,而不察納祂的訓示,因為這樣,神是不會垂聽其禱求的(1213)。再看看約伯現時的情況,他要神親自審察他的個案,好像神虧欠了他(14)。約伯實在應該反省,他在神面前口出狂言,謬論連篇,全能及超越的神並沒有因而發怒降禍予他,這實在已是莫大的恩典了(1516)。

試問世間上哪有人是全能的呢?神是全能者,也是至高者,祂比諸天還要高。在這位超越的神的面前,我們只能夠存著謙恭的心,等候祂的啟示,恭謹地敬拜仰望祂,盼望祂施恩、保守看顧我們。凡在神面前自以為是的人,都顯明了他們對神的認識是有其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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