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32
民數記第三十二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兩支派半人得約旦河東之地為業】
一、二支派人求河東雅謝地和基列地(1~5節)
二、摩西警戒勿重犯加低斯巴尼亞的過錯(6~15節)
三、二支派人誓願帶兵器過河打仗(16~27節)
四、摩西分配河東之地給二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28~42節)
貳、靈訓要義
【求約旦河東之地為業】
一、提出要求的人和理由(1~5節):
1.「流便子孫和迦得子孫的牲畜極其眾多」(1節):『牲畜』表徵身外之物。
2.「他們看見雅謝地和基列地是可牧放牲畜之地」(1節):『可牧放牲畜之地』表徵適合經營身外之物的環境。
3.「我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把這地給我們為業,不要領我們過約但河」(5節):『不要…過約但河』表徵不以追求進入神的國度為人生的目標。
二、摩西的拒絕(6~15節):
1.「難道你們的弟兄去打仗,你們竟坐在這裡嗎?」(6節):屬靈的爭戰必須和弟兄同心合意、彼此配搭。
2.「你們為何使以色列人灰心喪膽、不過去進入耶和華所賜給他們的那地呢?」(7節):退後的信徒會影響全教會的士氣。
3.「我先前從加低斯巴尼亞打發你們先祖去窺探那地,…回來的時候,使以色列人灰心喪膽,不進入耶和華所賜給他們的地」(8~9節):要記取從前失敗的教訓。
4.「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使他們在曠野飄流四十年,等到在耶和華眼前行惡的那一代人都消滅了」(13節):灰心喪膽會導致浪費一生。
5.「你們若退後不跟從祂,祂還要把以色列人撇在曠野,便是你們使這眾民滅亡」(15節):最終會影響全教會。
三、妥協的方案(16~27節):
1.「我們自己要帶兵器行在以色列人的前頭,…直等到以色列人各承受自己的產業」(17~18節):願意與弟兄們一同爭戰。
2.「我們不和他們在約但河那邊一帶之地同受產業,因為我們的產業是坐落在約但河東邊這裡」(19節):雖然有分於屬靈的爭戰,卻不求進入神的國度。
3.「摩西對他們說:…所有帶兵器的人都要在耶和華面前過約但河,等祂趕出祂的仇敵」(20~21節):表徵降低要求,只要參與屬靈的爭戰。
4.「倘若你們不這樣行,就得罪耶和華,要知道你們的罪必追上你們」(23節):倘若食言,必會被神問罪。
5.「如今你們口中所出的,只管去行,為你們的婦人孩子造城,為你們的羊群壘圈」(24節):要作好出征前的準備。
四、給二支派半的人分配河東之地(28~42節):
1.「摩西將亞摩利王西宏的國和巴珊王噩的國,連那地和周圍的城邑,都給了迦得子孫和流便子孫,並約瑟的兒子瑪拿西半個支派」(33節):那二支派半的人表徵半路基督徒,又想屬天又要屬地。
2.「瑪拿西的兒子瑪吉,他的子孫往基列去,占了那地,趕出那裡的亞摩利人」(39節):瑪吉的子孫和猶大支派有關(參閱41節註解),表徵半剛強半軟弱的基督徒。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民數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總題:得地——要正當】
講題一:留戀河東可牧之地
經文:32:1-19
引言:以色列人曠野路程已盡,流便子孫和迦得子孫就向摩西提出要求,要住在河東。今天的信徒,也有許多人要求只願住屬天“迦南”的“河東”——今生安逸的世界,不肯過河爭取屬靈之美地。
一、看見 1-5
1.看見可牧放牲畜之地 1
“看見”——悅人的眼目(創3:6)。
2.來見神僕人表述心意 2-4
表示單顧眼前的安逸,卻忽視神的應許。
3.要求不要領我們過河 5
這是一種屬地之自私之選擇,正如羅得選擇約但河的全平原一樣(創13:8-13)。在今天的教會中,也有許多人不肯過“約但河”,寧願作“河東”的教徒。
詩歌:《有一條路》。
二、警告 6-15
1.不要單顧自己的安逸 6-7,(腓2:4)
兩個重要問題:(1)難道弟兄去打仗,你們竟坐在這裡嗎?(2)為何使眾人灰心喪膽呢?
2.曾經有人使眾人灰心喪膽過 8-9
摩西認為二支派此舉是放棄進入應許地的行動,相等於多年前十探子不信的惡行(參13—14章)。因此他特別提到神對上一代以色列入的懲罰(11節),免得會眾重蹈覆轍(15節)。
3.提起耶和華的怒氣發作 10-15
▲耶和華日不輕易發怒的。(出34:6-7;詩103:8-12)
三、表態 16-19
1.死心踏地在河東安營紮寨——為兒女建城。 16
2.承諾帶兵器進入迦南,一同爭戰,同受產業。17-18
3.承諾不在河那邊同受產業。19
由此可見,神選民對地業的追求,是看到哪裡得到哪裡(創13:14-15)。但他們看到的是約但河東邊的地,後來得到的也只是約但河東邊的地。
講題二:承受河東可牧之地
經文:32:20-32
一、心意——留在河東 20-24
1.帶著兵器出去打仗——為無罪 20-22,(腓2:1-5)
2.不帶兵器出去打仗——就有罪 23,(耶48:10)
3.口中所出的,只管去行 24,(詩39:1)
▲要說到做到,言行一致。(太5:37;雅5:12)
二、願意——出去打仗 25-27
1.僕人要照我主所吩咐的去行 25,(太7:24-27;腓4:9)
2.我們的家人都要留在基列各城 26
▲基督徒的事奉生活原則:首先要安排好家室,不受任何連累才能更好地去“打仗”(提後2:3-4)。
3.但僕人要帶兵器在神面前去打仗 27
▲在神面前去打仗——要作基督的精兵。
“兵”有三種:精兵、敗兵和被擄兵。
兩支派的人要先為全會眾得地,再可回到他們的河東地去。這裡的靈訓也正提示我們:我們要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神也會將地上所需的一切加給我們(太6:33)。
三、同意——實行宣佈 28-32
1.對眾首領吩咐 28-30
2.你吩咐我就行 31-32
兩個支派的人表示願意照吩咐而行,作了最後的決定。
講題三:建造河東可牧之地
經文:32:33-42
一、得地得地 33
1.得地——“連那地和周圍的城邑”。正如所羅門只求智慧,但神卻將他沒有求也給他(王上3:11-14)。
2.得地——給了兩個半支派。為什麼我們沒有得到我們所求的(雅4:1-3)?
二、建造建造 34-38
1.迦得子孫建造“堅固城、壘羊圈” 34-36
(1)堅固城——房子建造在基督的磐石上。(太7:24-27;撒下22:47;詩18:2)
(2)壘羊圈——建造屬靈的“羊圈”:教會。(腓1:3-6)
2.流便子孫建造“神之城” 37-38
(1)續造三座“神之城”:“希實本”(神堡壘)、“以利亞利”(神升起)、“基列亭”(神雙城)。
(2)改名兩座“神之城”:因“尼波、巴力免”:是異教之神的名字,所以這些城名要更改。通常攻佔城鎮的將領,用自己的名為這城命名(41-42節)。
▲屬神的人都要改新名。(賽62:2;啟2:17)
(3)保留一座“神之城”:保留西比瑪(即馨香之意)。(林後2:15;弗5:2)
三、額外額外 39-42
瑪拿西半個支派的突然出現,可能瑪拿西支派見有迦得和流便支派的先例,向摩西自動請示攻取基列北部及巴珊的一些土地,希望成功後可佔據該地為業 39-42,(書13:29-31)。當然他們也要遵從同樣的條件,要參與進攻應許地的戰爭,才可得此地為業。
本段提及的城市,大多已不能確實考據,但座落的範圍是相當確定的。以色列人額外得地為業,是神所容許的,只是他們不可放棄神應許之地,必須竭力攻取。
1.瑪姬所得之地——基列 39-40
2.睚珥所得之地——哈倭特睚珥 41
3.挪巴所得之地——挪巴 42
▲神所賜給我們的恩典都是額外的恩典。(弗3:17-21)
── 毛南春陽
【以色列民族和定居的試煉(三十二1∼42)】
一、迦得和流便:朋友或敵人(1∼32)
二、城市的重建(33∼42)
——《每日研經叢書》
【民數記三十二章】
一、勿安於現狀(1∼15)
1、為了目前而生活
2、以往的經驗作為目前的借鏡
二、守望相助(16∼42)
——《新舊約輔讀》
【拾伍、流便和迦得二支派求在約但河東的產業(民三十二1~42) 】
一、二支派求在約但河東雅謝和基列二地為產業(民三十二1~7)
(一)主在以色列會眾前所攻取之地
(二)把這地給我們為產業,不要領我們過約旦河
二、摩西提加低斯•巴尼亞打探地的失敗(民三十二8~15)
(一)使以色列人灰心喪膽
(二)神審判在二十歲以上的人斷不能進入我的安息
(三)提起迦勒和約書亞的得勝
(四)漂流曠野四十年經歷——直到那代的人消滅了——
(五)你們若退後會使這眾民滅亡
三、二支派人的心願和解釋(民三十二16~42)
(一)我們為家人築城,自己要帶著兵器行在以色列人的前頭
(二)我們不回家,直等到以色列人各承受自己的產業
(三)我們不和他們在那邊承受產業
(四)摩西的回答(民三十二20~24)
1. 你們要這樣行——所有帶兵器的人都要過約旦河
2. 等主趕出仇敵,然後他們可以回家,向主和以色列才為無罪
3. 你們口中所出的,只管去行
(五)迦得流便二支派的回答(民三十二25~27)
1. 我們的產業都要留在基列的各城
2. 我們都要往前去打仗
(六)摩西吩咐約書亞與以色列會眾(民三十二28~31)
1. 他們若帶兵器往前去爭戰,就要把基列地給他們作產業
2. 他們若不帶兵器,就要在迦南地得產業
(七)二支派子孫回答:「我們要帶兵器進入迦南地」
但是約但河這邊所得為業之地仍歸我們(民三十二32)
(八)瑪拿西支派趕出了亞摩利人,佔了基列就得那地為業(33~42)
── 梁家聲《浩大救恩—曠野的事奉與經歷》
【第卅二章 流便,迦得及瑪拿西半支派人】
(一). 不進迦南地的子民
1). 離開神最高的旨意,只求次好.
2). 以眼見的為滿足.看見迦南以東可作牧放之地.
3). 不要領我們過約但河.
(二). 兩支派的應許
1). 先為自己孩子修堅固城.
2). 不回家直到以色列人各承受自己的家業之後再回家.
3). 摩西對以利亞撒及約書亞的囑咐.
(三). 摩西將約但河東的地給了兩個半支派
──民數記綱要(衣立凡)
【在耶和華的面前 民數記32章】
一丶不敢自主與人商議32:1-5
二丶不知真相責人不義32:6-15
三丶講明真相不敢不義32:16-19
四丶瞭解真相沒有不義32:20-27
五丶向人警告不可不義32:28-32
六丶得神產業豈可不義32:33-42
── 作者不詳
【民數記第32章河東產業】
願意作戰
走在前頭
|
一、二支派求地業
二、摩西答允請求
三、二支派半河東
|
1.分地建議
2.摩西責備
3.折衷建議
1.履行承諾
2.才為無罪
3.眾人作證
1.流便迦得
2.瑪拿西半
3.河東久居
|
|
── 張志新《民數記查經分章大要》
第三十二章【二支派半】
1) 二支派河東求業、1/5
2) 摩西述先前教訓、6/11
3) 約書亞迦勒榜樣、12/15
4) 與眾人圍攻迦南、16/19
5) 照摩西吩咐去行、20/27
6) 得地在約旦河東、28/32
7) 二支派半得地業、32/33
8) 又壘羊圈又造城!34/42
──郭提多《民數記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提要:1流便子孫和迦得子孫要求得到約旦河東為業,6摩西責備了他們。16他們提出了令摩西滿意的條件。33摩西將那地分給他們。39他們佔領了那地。──《SDA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