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30
申命記第三十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巴勒斯坦之約(二)】
七、神預知以色列人將因毀約而被擄,但若回轉仍將招聚(1~4節)
八、若盡心盡性愛神、歸向神,必將蒙神賜福(5~10節)
九、神的話不難遵行,因為就在人心裡和口裡(11~14節)
十、現今陳明生死禍福,存活或滅亡乃在乎人的揀選(15~20節)
貳、逐節詳解
【申三十1】「“我所陳明在你面前的這一切咒詛都臨到你身上;你在耶和華你神追趕你到的萬國中必心裡追念祝福的話;」
〔呂振中譯〕「『將來這些事、我所擺在你面前的祝福與咒詛、臨到你身上以後,你在永恆主你的神所放逐你到的列國中、你心�堶Y回想起這些事,」
〔原文字義〕「陳明」給,置,放;「追趕」驅逐,趕離;「追念」返回,轉回。
〔文意註解〕「我所陳明在你面前的這一切咒詛都臨到你身上」:『陳明』原文意指「擺放」;『這一切咒詛』原文是將「咒詛」與「祝福」兩者一起擺放。
「你在耶和華你神追趕你到的萬國中必心裡追念祝福的話」:『追趕』意指趕離迦南地;『心裡追念』意指回想,亦即將原來被忽視的話,如今才回想起來。
〔話中之光〕(一)1~10節就像盟約中的赦免條款。在使人絕望的咒詛(參申二十九16~28)之後,神卻馬上發表了復興的應許。因為神的咒詛並不是要敗壞人,祂所做的一切都是要恢復人,甚至使用咒詛來催逼人回轉。人可以失敗,但神的救贖計畫絕不會失敗,所以在百姓偏離之前,神已經預備了復興的計畫。因此,若我們落到神的管教裡,不應該怨天尤人,而應該「追念」這一切,求神復興我們、使我們歸向祂。
(二)本節的原文是「我所陳明在你面前的這一切祝福和咒詛都臨到你身上;你在耶和華——你神追趕你到的萬國中必心裡追念」(英文ESV、NASB、KJV譯本)。當百姓經歷了「這一切祝福和咒詛」之後,就會「心裡追念」,這正是神領人回轉的方法。今天的信徒也常常像頑梗的牛羊偏行己路,神挽回我們的方法,也是讓我們經歷「這一切祝福和咒詛」,然後「心裡追念」、回轉歸向祂。
(三)在這段短短1~10節經文裡,希伯來文字根「回轉」出現了七次:「追念」(1節)、「歸向」(2節)、「救回、回轉」(3節)、「歸回」(8節)、「歸向」(9,10節),還有「再喜悅你」的「再」字,都用了「回轉」這個字根。神一再勸人「回轉」和「歸回」,即便是因不聽祂的話,已受到祂咒詛的子民(1節),又或者已經被分散在萬民之中(3節),甚至被趕散到了天涯(4節)的,神都願意他們歸回;只要他們全心聽從神的話,神都會再次降福與他們(10節)。
(四)人的難處常是把神的話加上人的解釋,以後就漸漸的偏離神的話,離棄了樂意賜福給人的神的心意,從祝福落到咒詛裡。神的心意並不是要叫人受咒詛,祂並不喜歡看到人落在滅亡裡,所以祂的手所作的,原是要把人帶回祂的面前,甚至使用祂的手催迫人回到祂的面前。神向人的心意既是這樣,在祂的子民落在管教裡的時候,祂也向他們指出脫離咒詛,和歸回祝福的路。轉咒詛為祝福的關鍵,在於「歸向神」。不怕人落下到多深,只怕人的心意不回轉,人的心一轉回,神的祝福立刻就顯出來。
【申三十2】「你和你的子孫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照著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祂的話;」
〔呂振中譯〕「你和你子孫若全心全意歸向永恆主你的神,聽他的聲音,照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一切話,」
〔原文字義〕「心」內心;「性」魂,自我。
〔文意註解〕「你和你的子孫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盡心盡性』即指全心全魂;『歸向』指從原來背離的情況轉向神。
「照著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祂的話」:『聽從』指進一步以行動來表明心境的改變。
〔話中之光〕(一)「心裡追念…歸向…聽從…」(1~2節)。悔改並不單單是後悔自己的過錯。神所喜悅的真正的悔改是:(1)首先,是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痛悔;(2)其次,斷然離開那罪孽之地,回到神的懷抱;(3)最後,過在神懷抱中,單單聽從神話語的正確生活。
(二)神的話是「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申二十九29),人不能說他不知道神的心意。神絕不會把過重的擔子加給祂的百姓,只是人欠缺清心,也沒有要神的心,因此總不大甘心活在神的話中。在當代的摩西和約書亞,他們所遇見的是與百姓一樣的經歷,所不同的是他們清心的向著神,也全心的要神,因此在順從神的路上走,沒有甚麼難處。
【申三十3】「那時,耶和華你的神必憐恤你,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耶和華你的神要回轉過來,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
〔呂振中譯〕「那麼永恆主你的神就必使你恢復故業,就必憐憫你,將你從永恆主你的神分散你到的萬族之民中再招集回來。」
〔原文字義〕「憐恤」愛,有憐憫;「救回」返回,轉回;「回轉」(原文與「救回」同字)。
〔文意註解〕「那時,耶和華你的神必憐恤你,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耶和華你的神要回轉過來」:『那時』指悔改並付諸行動之時;『救回』指使之回歸原居地,就是迦南地;『回轉過來』按原文是救回來。
「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第一次應驗在先知耶利米所預言的滿了七十年以後(參耶二十九10),波斯王古列下詔允准猶太人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參拉一1~2);最後應驗在主後1948年以色列復國,即主耶穌所預言的「無花果樹…樹枝發嫩長葉」(太二十四32)。
〔話中之光〕(一)「歸向耶和華——你的神」(2節),就是神領人走上的那條脫離咒詛、歸回祝福的道路。人的心一轉回,神也馬上「回轉過來」,顯明祂的祝福,「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讓神的百姓得以復興。世界上所有的民族,在被驅離本土之後,不是逐漸消亡、就是與別的民族同化;唯有以色列經過了一千八百年的四處飄流,竟然在1948年複國了,這正是神大能的明證。
【申三十4】「你被趕散的人,就是在天涯的,耶和華你的神也必從那裡將你招聚回來。」
〔呂振中譯〕「你被趕散的人就使在天邊,永恆主你的神也必從那�堭N你招集回來,從那�堭N你帶來。」
〔原文字義〕「趕散」驅逐,趕離;「涯」末端,盡頭。
〔文意註解〕「你被趕散的人,就是在天涯的,耶和華你的神也必從那裡將你招聚回來」:『趕散』指被擄分散在列國中;『在天涯的』指地球上離開迦南地最遠的地方。
〔話中之光〕(一)以色列的復興包括兩步的恢復:第一步是神把百姓「招聚回來」(4節),「可以得著」(5節)那地,「又必善待你,使你的人數比你列祖眾多」(5節);第二步是神用赦免和潔淨的恩典將他們「心裡的污穢除掉」(6節),使百姓能「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6節)。今天,復國之後的以色列已經實現了第一步的恢復(4~5節),正在實現第二步的恢復(6節),「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羅十一25~26)。
【申三十5】「耶和華你的神必領你進入你列祖所得的地,使你可以得著;又必善待你,使你的人數比你列祖眾多。」
〔呂振中譯〕「永恆主你的神必領你進你列祖所取得的地,使你取得它;他必使你得好處,人數增多、勝過你列祖。」
〔原文字義〕「善待」美好,令人滿意。
〔文意註解〕「耶和華你的神必領你進入你列祖所得的地,使你可以得著」:『你列祖所得的地』指迦南地,就是現代的巴勒斯坦地。
「又必善待你,使你的人數比你列祖眾多」:意指後來的人數,比歷史上最多的人數還要多。
〔話中之光〕(一)世界上還沒有一個國家,在立國以前,就預先寫下他們的歷史;而且照著預定的進程,逐步應驗。這顯明那位引導他們的,是何等的全知,全能。祂知道歷史要如何發展,又掌管著歷史的發展;而且祂預先看到歷史的結局。嚴格說來,神是全知的,在時間之上,又在時間之外;從人的觀點來說,預知是在時間進程線的前面,神早就知道了;但是,從一個更高的立點來說,祂一直知道。
【申三十6】「耶和華你神必將你心裡和你後裔心裡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
〔呂振中譯〕「永恆主你的神必給你的心和你後裔的心行割禮,使你全心全意愛永恆主你的神,使你得以活着,」
〔原文字義〕「後裔」種子;「污穢除掉」行割禮,被切除。
〔文意註解〕「耶和華你神必將你心裡和你後裔心裡的污穢除掉」:『心裡的污穢除掉』原文是「心受割禮」(參耶四4;羅二29),即指「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西二11)。
「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盡心盡性』即指全心全魂。
〔話中之光〕(一)「將你心裡和你後裔心裡的污穢除掉」,原文是「給你和你後裔的心行割禮」。這將是主耶穌基督的工作,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腓三3)。
(二)割禮是為分別為聖的記號。亞伯拉罕與他的後裔曾受割禮,成為神特有的選民,從萬族中間揀選出來。同樣,基督的割禮不是人手所做的,也使人脫離肉體的罪欲,且與主一同受死,一同埋葬(參西二12)。
(三)我們必須分別出來,從世俗的情欲中出來,不可再有罪惡、雄心、手段。這些不只是外在的,也是內心的。神為要我們分別出來,不惜將祂的兒子留在營外受死。你是否要這些?應許必定實現,但神先要我們心中受割禮,在性情中除去污穢。
【申三十7】「耶和華你的神必將這一切咒詛加在你仇敵和恨惡你、逼迫你的人身上。」
〔呂振中譯〕「那麼永恆主你的神就必將這一切咒詛加在你仇敵和恨惡你逼迫你的人身上。」
〔原文字義〕「恨惡」懷恨;「逼迫」逼迫,追趕。
〔文意註解〕「耶和華你的神必將這一切咒詛加在你仇敵和恨惡你、逼迫你的人身上」:即指扭轉因叛逆而帶來的咒詛,將其歸在那些叛逆神的人身上。
〔話中之光〕(一)神是公義的,歷史上恨惡、逼迫過以色列的人,雖然被神用作管教百姓的工具,但最終都要在神面前接受審判,「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二6)。當以色列復興之後,「神必將這一切咒詛加在你仇敵和恨惡你、逼迫你的人身上」。正如神曾宣告:「亞述是我怒氣的棍,手中拿我惱恨的杖。我要打發他攻擊褻瀆的國民,吩咐他攻擊我所惱怒的百姓」(賽十5~6),但因為亞述王的狂傲,神又宣告:「主在錫安山和耶路撒冷成就祂一切工作的時候,主說:我必罰亞述王自大的心和他高傲眼目的榮耀。」(賽十12)。
【申三十8】「你必歸回,聽從耶和華的話,遵行祂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呂振中譯〕「至於你本身呢,你卻要聽永恆主的聲音,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原文字義〕「歸回」返回,轉回。
〔文意註解〕「你必歸回,聽從耶和華的話,遵行祂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歸回』指原路返回,如同從旅程中歸回一樣;『歸回,聽從…遵行』即指回到原來正確的情況。
【申三十9~10】「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這律法書上所寫的誡命律例,又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祂必使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並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土所產的都綽綽有餘;因為耶和華必再喜悅你,降福與你,像從前喜悅你列祖一樣。」
〔呂振中譯〕「你若聽永恆主你的神的聲音,謹守寫在“這律法”書上的誡命律例,又全心全意歸向永恆主你的神,那麼永恆主就必使你手�塈@的一切事、你腹中的果子、你牲口所下的〔原文:的果實〕、和你土地上的果實、都昌盛有餘;因為永恆主必再喜悅你,使你得好處,像他從前喜悅你列祖一樣。」
〔原文字義〕「誡命」命令;「律例」法令,條例;「綽綽」好的,令人愉悅的;「有餘」剩下,多餘的。
〔文意註解〕「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這律法書上所寫的誡命律例」:『誡命律例』代表一切的律法,指神向祂子民所顯明的一切旨意。
「又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祂必使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並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土所產的都綽綽有餘」:『又』字接續前句的「若」字,故共有三個先決條件,即「聽從…謹守…歸向…」;『必使』下面是後果,人若盡到所要求的,神就必實現所應許的;『綽綽有餘』意指超過人所求所想的(參弗三20)。
「因為耶和華必再喜悅你,降福與你,像從前喜悅你列祖一樣」:『降福與你』原文是將一切的好處賜給你。
〔話中之光〕(一)律法決不是束縛人的桎梏。神的律法反而是生命之燈(參詩一百十九105;箴六23),它使人認識到神公義與慈悲的屬性,並且使人意識到自己與神處於立約關係之下的事實。並且,律法是當遵行律法時祝福人手段。
(二)神允許以色列人經歷蒙祝福、偏離、受咒詛、又被挽回的歷史(1~10節),都是要「作為鑒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十11)。
【申三十11】「“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
〔呂振中譯〕「『因為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誡命、於你並不太奇難,也不離你太遠。」
〔原文字義〕「難行的」了不起的,非凡的;「遠」遙遠(距離或時間)。
〔文意註解〕「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難行的』原意「隱藏的」,即不是你所「難於理解的」;『不是離你遠的』意指只要你有心去行,是垂手可及的易事。
〔話中之光〕(一)人若不肯順服,總能找到不順服的理由,不是說沒時間讀聖經、就是說聖經讀不懂。但神絕不會把過重的擔子加給我們,人所缺少的不是神的話,而是順服的心。將來百姓落到咒詛中,不是因為律法「難行」,也不是因為律法「離你遠」,而是因為人不甘心活在神的話裡。
(二)神吩咐我們要謹守祂的誡命,祂也叫我們切記,祂沒有將祂的律法向我們隱藏。你有否說過:只要你知道神所要的,就會順服?(因為你不知道,所以不順服)。你有否訴苦說:單單憑著人的才能,血肉之體想順服神實在太難呢?這些都是不成理由的推辭。祂的律法寫在聖經之中,在我們周圍的世界中清楚可見。順服神的律法(包括祂所定的自然律),是合理的,明智的、有益處的。不過順服神的律法最難的乃是從現在就開始。
(三)人喜歡找理由說,他不明白神的話,這個理由在神面前沒有根據。「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用不著花力氣上天下地去尋找,因為神的話就在近處。神的百姓在衣服上佩戴著經文,在房子的各處寫上了經文,他們時刻念誦神的話。
【申三十12】「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呂振中譯〕「不是在天上、以致你不得不說:“誰替我們上天去給我們取下來,讓我們聽而遵行呢?”」
〔原文字義〕「取下來」取出,拿走。
〔文意註解〕「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意指不是如登天之難(參羅十6)。
【申三十13】「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呂振中譯〕「也不是在海外、以致你不得不說:“誰替我們過海、去給我們取過來,讓我們聽而遵行呢?”」
〔原文字義〕「外」對面,彼方。
〔文意註解〕「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意指也不是遙不可及的事,使徒保羅以「下陰間」取代「過海」(參羅十7)。
【申三十14】「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
〔呂振中譯〕「這話卻離你很近,就在你口中,就在你心中,使你可以遵行。」
〔原文字義〕「甚」極度地,非常地。
〔文意註解〕「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在你口中,在你心裡』形容它近在咫尺,輕而易舉的(參羅十8)。
〔話中之光〕(一)雖然神還有許多未啟示的「隱祕的事」(二十九29節),但神已經啟示的「明顯的事」(申二十九29)已經在百姓的「口中」和「心裡」,他們不但有了誡命、也能明白誡命,接下來當做的就是「遵行」。我們若「求禰指教我遵行禰的旨意」(詩一百四十三10),神必加添我們「遵行」的力量,使我們能活在神的祝福裡。
【申三十15】「“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
〔呂振中譯〕「『看哪,我今日將活與福氣、死與災禍、都擺在你面前。」
〔原文字義〕「陳明」給,置,放。
〔文意註解〕「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意指將生死存亡的關鍵,以及蒙福或受禍的道路擺明出來,就看你的選擇是甚麼。
〔話中之光〕(一)生死禍福都在神的手中,人將神撇開,而想自己謀生得福是愚昧的,如果不遵行神的意思, 並且違反祂的道,不但得不著所希望的幸福,反要受到災禍。所以只有愚頑的人不管神的意思如何,只硬著頸項自求其是、自尋其樂,而聰明的人既明白神的旨意,又討神的喜悅。
(二)神是公義的,祂的判斷是合乎真理的。祂的要求也是對人有益的,只有撒但和罪在人的裡面叫人不信神、不服神、抗拒神,目的是要將人拖到滅亡裡。從古以來千千萬萬的人可以證明這一點,犯罪敵對神是沒有好結果的,而敬畏神,愛神,遵行祂的道是有福的。不但在世活著的時候心安理得、蒙神祝福。離世以後,還要承受永生的福,那是極大無比的福,是真正的生命。
【申三十16】「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神,遵行祂的道,謹守祂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耶和華你神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與你。」
〔呂振中譯〕「你若聽從永恆主你的神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而愛永恆主你的神,行他的道路,謹守他的誡命、律例、典章,你就可以活着,人數增多,永恆主你的神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取得為業的地上賜福與你。」
〔原文字義〕「謹守」保守,遵守;「誡命」命令;「律例」法令,條例;「典章」判決,判例,正義。
〔文意註解〕「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神,遵行祂的道,謹守祂的誡命、律例、典章」:『誡命』指十條誡;『律例』指律法,是神向人的要求;『典章』指審判,是神對人是否遵行律法的判定。
「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耶和華你神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與你」:意指你所選擇的若是本節前半所描述的「愛神、遵行、謹守」的話,其結果必然是「存活、增多、蒙福」。
【申三十17】「倘若你心裡偏離,不肯聽從,卻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別神,」
〔呂振中譯〕「倘若你的心偏離,不肯聽從,反而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別的神,」
〔原文字義〕「偏離」轉離,轉向;「勾引」驅使,強使。
〔文意註解〕「倘若你心裡偏離,不肯聽從,卻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別神」:意指倘若你所選擇的是「偏離、不聽從、被勾引」的話。
【申三十18】「我今日明明告訴你們,你們必要滅亡;在你過約但河、進去得為業的地上,你的日子必不長久。」
〔呂振中譯〕「那麼我今日就鄭重地告訴你們,你們必定滅亡,在你過約但河、進去取得為業的土地、你們必不能延年益壽。」
〔原文字義〕「明明告訴」聲明,顯明。
〔文意註解〕「我今日明明告訴你們,你們必要滅亡;在你過約但河、進去得為業的地上,你的日子必不長久」:意指選擇17節的結果,必然是「滅亡、日子不長久」。
【申三十19】「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
〔呂振中譯〕「我今日呼天喚地來警告你們,我將活與死、祝福與咒詛、都擺在你面前;你務要揀選“活”,使你和你後裔得以活着,」
〔原文字義〕「作見證」作證,堅決聲明;「揀選」選擇,挑選。
〔文意註解〕「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呼天喚地』以天地作見證人,表明面臨非常重大的關頭,必須作正確的抉擇。
「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揀選生命』就是揀選「愛神、遵行、謹守」(參閱16節),其結果都必得存活。
〔話中之光〕(一)「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就是將兩條道路擺在人的面前。神不強迫人,而是把兩種選擇、兩種後果向人「陳明」,讓人用自由意志來做抉擇,並且勸勉百姓「揀選生命」。今天,神也一再呼籲:「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如果人還是不肯揀選神,將來他在審判面前就無話可說的。
(二)我們每天都會面臨揀選:是「揀選」神,還是「偏離」神(17節)。神給人揀選的自由,但神更要向人指明,這是一個「生與福,死與禍」(15節)的選擇。不揀選神的人,不但今生要活在咒詛裡,而且會失去永遠的生命。而揀選神就是「揀選生命」,「因為祂是你的生命」(20節)。
(三)我們站在歷史的這一邊,回頭看以色列人的敗壞,不難知道人的悖逆,頑梗,人的墮落,是如何的深而徹底。我們看了這情形,會替神悔恨:「早知如此…」;但這在神是不可能存在的情感,因為神實在是早知如此,而且是全知,奇妙的是祂仍然愛他們,也仍然愛我們,這就是神恩典的奇異了。
(四)摩西激勵以色列人,要選擇生命,順服神可以繼續蒙福。神不強迫人順從祂的旨意,祂讓我們自行決定順從祂或是棄絕祂。不過,這種抉擇乃是在生命與死亡之間的取捨。神要我們認識這件事,因為祂喜歡我們都選擇生命。我們每天面臨新的處境,必須認定和加強對神的承諾。
(五)生命不是人能活著的意思,生命乃是神的自己。揀選生命乃是揀選神的自己,得著神的自己,享用神的自己。不揀選神的人,不只是接受咒詛,更是失去了生命,咒詛還可能有停止的時間,失去了生命就是永遠在滅亡裡。在物質的世界來說,失去性命的人,人一切的財富都與他沒有關係了,在屬靈的實際來說,失去了生命就是失去了在永遠裡的一切福樂。
【申三十20】「且愛耶和華你的神,聽從祂的話,專靠祂;因為祂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祂。這樣,你就可以在耶和華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所賜的地上居住。”」
〔呂振中譯〕「而愛永恆主你的神,聽他的聲音,緊依附着他,因為那就是你的“活”,你的長壽;這樣你就可以在永恆主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給他們的土地長久居住。』」
〔原文字義〕「專靠」附著,黏住。
〔文意註解〕「且愛耶和華你的神,聽從祂的話,專靠祂」:『愛...神』是動力,推動愛神的人使之能聽從祂的話;又是吸引力,使愛神的人能黏住、專一信靠祂。
「因為祂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祂」:『祂是你的生命』意指祂是生命的創始成終者:祂是生命的素質和內容,祂又是生命的顯現和延續。
「這樣,你就可以在耶和華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所賜的地上居住」:『居住』指安然且有意義的存活。
〔話中之光〕(一)一個人「揀選生命」,有三項責任:(1)「愛耶和華——你的神」;(2)「聽從祂的話」;(3)「專靠祂」。當我們甘心樂意地這樣做的時候,就表明我們裡面已經有了永遠的生命。因此,我們就可以確切地「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五13)。
叁、靈訓要義
【巴勒斯坦之約(二)】
三、守約得福(1~20節):
1.悔改回轉得福(1~7節):
(1)「你在耶和華你神追趕你到的萬國中必心裡追念祝福的話;你和你的子孫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那時,耶和華你的神必憐恤你,…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1~4節):若回轉歸向神,神必招聚回來。
(2)「耶和華你的神必領你進入你列祖所得的地,使你可以得著;又必善待你,使你的人數比你列祖眾多」(5節):得回土地,人數加多。
(3)「耶和華你神必將你心裡和你後裔心裡的污穢除掉,…使你可以存活」(6節):蒙神赦罪,得以存活。
(4)「耶和華你的神必將這一切咒詛加在你仇敵和恨惡你、逼迫你的人身上」(7節):咒詛則歸於仇敵。
2.聽話愛神得福(8~14節):
(1)「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這律法書上所寫的誡命律例,又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耶和華必再喜悅你,降福與你」(8~10節):身心合一,遵行神的話,就必得福。
(2)「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12~14節):神的話易行,就在心裡、口裡。
3.正確選擇得福(15~20節):
(1)「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神,遵行祂的道,謹守祂的誡命,…神就必…賜福與你」(15~16,19~20節):揀選生命,使你得存活。
(2)「倘若你心裡偏離,不肯聽從,卻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別神,…必要滅亡;…你的日子必不長久」(17~18節):轉去敬拜事奉別神,必要滅亡。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申命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申命記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