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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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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 3 - 章例證與靈感集錦

士師記 3

 

士師記第三章拾穗

 

【士三1耶和華留下這幾族,為要試驗那不曾知道與迦南爭戰之事的以色列人,

         根據二20~23及三1~4,可以知道迦南人沒有完全被滅的一些原因:1,以色列人沒有聽從神的吩咐,把迦南人一一消滅(1~3)2,神借此給新一代學習戰爭的機會,好對付在武器與戰術上都佔優勢的敵人(1~2)3,考驗以民對神的信心(22~23;三4;書二十三3~13)4,讓本地人繼續生存,使廣大土地有人居住、耕種,不致成為野獸世界(出二十三29;申七22~23;參王下十七25)5,神給人悔改得救的機會,但以色列人反用此機會與拜偶像的迦南人混居並婚娶,且拜他們的假神(5~6)。雜婚為害之大可從所羅門王學教訓(王上十一1~8)――《啟導本聖經士師記註釋》

         「耶和華留下這幾族」(1節),容許他們繼續成為神百姓的難處,並不是為了敗壞人,更是為了造就他們的後代:(1)催逼百姓回轉呼求神(二20-21);(2)訓練百姓認識神的性情,謹守聖約(4節;二22);(3)讓百姓在爭戰中經歷神,學習神做工的法則(1-2節)。神也常常允許在我們生命中留下一些軟弱,正如使徒保羅說:「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林後十二7)。當我們遭遇到神在環境和生命中留給我們的難處的時候,若存「凡事謝恩」(帖前五18)的心,就能看清神在這些難處背後量給我們的生命成長的功課。── 士師記綜合解讀

  這幾族。作者完成了整個士師時期的歷史闡述以後。現在,筆鋒一轉,開始列舉留在迦南的與以色列爭鬥的不同民族。同時他也加注了,迦南人為何留下來的另外理由。及展示以色列人與外邦人社會和宗教如何迅速融合(一至六節)── SDA聖經註釋

 

【士三1~43節列出留下來作為以色列人的試驗的幾族:非利士的五個首領,和一切迦南人、西頓人並住利巴嫩山的希未人。神留下這些仇敵,好試煉以色列人,給他們操練順服神的機會。神也許在你的生活之中留下一些障礙,用以培養你對他的信心與順服。它可能是憎惡你的人,是困難的情勢,或是你所不明白的問題。

第一個迴圈開始:罪(5~7);苦役(8);哀求(9節上);拯救(9節下~ 11)。——馬唐納《士師記》

         「試驗」(14節;二22)原文的意思是「測驗、鑒定、證明」。神「是知道人心的」(王上八39),祂從起初就知道百姓「是悖逆的,是硬著頸項的」(申三十一27)。因此,這「試驗」其實是神為百姓預備的考試,不是神需要借著「試驗」來「知道」(4節)人,而是人需要借著「試驗」來認識自己的真實光景。── 士師記綜合解讀

 

【士三1~5因為祂眷顧子民的性情,神利用以色列人不趕走迦南人的失敗,讓這些異國人把戰爭的藝術指教以色列人,因為他們不曾參與起初在約書亞帶領下的戰役。――《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士三2好叫以色列的後代又知道又學習未曾曉得的戰事。

         「未曾曉得的戰事」(2節)不是指普通的戰爭,而是指約書亞時代「耶和華為以色列爭戰」(書十14)。既然以色列人的後代已經不知道什麼是「與迦南爭戰之事」(1節),甚至已經「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二10),神就留下這幾族外邦人作他們的難處,讓他們能親身經歷、「又知道又學習」神為百姓爭戰。── 士師記綜合解讀

  好叫以色列的後代又知道又學習……的戰事。以色列的後代既不知道戰爭的恐怖也不瞭解神為他們的祖先所施行大能的拯救工作。他們在較為安逸的環境中長大。他們轉離他們父輩信靠的神,因他們的父輩是神從強敵之手中解救出來的。神打算借著存留在迦南和其周圍的民族,不斷的強調他大能的拯救以及外邦神的無能的教訓。經過相繼發生的戰爭,以色列的年輕一代從痛苦的經歷學習到:他們唯有在其父輩的神的幫助下,才能與這些人數眾多而又好戰的民族爭戰並征服他們。── SDA聖經註釋

 

【士三2~4論述未征服之地,請參照書13:2地圖“未征服之地”。 ――《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士三3所留下的,就是非利士的五個首領和一切迦南人、西頓人,並住黎巴嫩山的希未人,從巴力黑們山直到哈馬口。

         這些是亞實突、亞實基倫、以革倫、迦特和迦薩的首領。“巴力黑們山”。黑門山。參看申命記三章8節的腳註。“哈馬口”位於敘利亞的巴力伯克(Baalbek)東北約十四英里(22.5公里)之外。――《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非利士的五個首領就是迦薩、亞實突、亞實基倫、迦特、以革倫五城的王(書十三3)。這五城都在地中海東岸,為非利士人的要邑,在分給猶大與但支派的地業內(書十五1145~47;十九43)

巴力黑們山很可能就是北方的黑門山(看代上五23),哈馬口在黑門山以北敘利亞境內,都在北部。――《啟導本聖經士師記註釋》

         「非利士的五個首領」:即非利士五邑(亞實突,亞實基倫,以革倫,迦得,迦薩)的首領。

          「巴力黑們山」:即黑門山。

          「哈馬口」:位於今日敘利亞境內。──《串珠聖經注釋》

         神所留下的「幾族」與各支派之間有明確的界線,並不摻雜。他們包括:(1)「非利士的五個首領」(3節),他們位於沿海平原,是神管教南方各支派的工具。(2)「一切迦南人、西頓人,並住黎巴嫩山的希未人,從巴力·黑們山直到哈馬口」(3節),他們位於北方,是神管教北方各支派的工具。── 士師記綜合解讀

  首領。該詞的希伯來單詞是 seren,在聖經中用於這些非利士城邑的統治者,但有一個例外(王上7:30 )。很明顯這是一個非利士語的單詞或名稱,因它一般只用于稱謂這些統治者,所以別的地方沒有出現過。非利士邦國共有五個主要的中心:迦薩,亞實突,以革倫,迦特和亞實基倫(撒上6:16-18). 其中三個被猶大侵佔(1:18),但顯然後來又失守。 

  一切迦南人。就是留在迦南各地的迦南人,當然他們的很多領地都已被侵佔了。 

  希未人。見約書亞記11:3. 希未人在別處的記載都與巴勒斯坦的中心城市相關,如在示劍(34:2)和基遍(9:7)。考古學家尚不能明確地確認希未人。有些跡象顯示希未人屬哈里特人或何利人的一個分支(見書 9:3) 

  黎巴嫩山。這裡描述希未人是居住在黑門山周圍(在巴勒斯坦北部)直到哈馬口。後者在聖經中常常是指迦南北部的邊界。哈馬城本身在黑門山以北約140英里的奧倫特斯河上,而它的領地卻延伸至城南的數英里的地方。 

  哈馬口。見民34:8註釋。── SDA聖經註釋

 

【士三4留下這幾族,為要試驗以色列人,知道他們肯聽從耶和華藉摩西吩咐他們列祖的誡命不肯。

         ◎ 2:22 的思想在 3:4 重複被提及,表達神要試煉以色列人,同時在3:5-6 指出以色列受試驗的結果:他們沒有順服耶和華的吩咐並事奉外邦人的神。

         神為何試驗人可參考並思想 來 12:1-29 。──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試驗以色列人。見士2:22,23註釋。── SDA聖經註釋

 

【士三5以色列人竟住在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中間,

         7:20-24 提供一個不把迦南人快速滅絕理由:免使土地因人口稀少而成為荒野。

         「非利士」:是巴勒斯坦西南部沿海的居民,他們來自加斐託,於西元前十二世紀進入巴勒斯坦。有迦薩、亞實突、亞實基倫、以革倫、迦特五大主要都市。

         「西頓人」:就是後來的「腓尼基人」。

         「希未人」:可能是「何利人」 創 36:2,20,29 。他們在西元前1500年在米索波大米亞的上游建立了米坦尼帝國,在約書亞時代他們與基遍的城邑結盟 書 9:7 9:17──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亞摩利人。見士1:35,36註釋。 

  比利洗人。見士1:4註釋。 

  耶布斯人。見士1:21註釋。── SDA聖經註釋

 

【士三6娶他們的女兒為妻,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並侍奉他們的神。

         以色列人並沒有通過神的「試驗」(1節)。他們最大的難處,不是來自神所留下的「幾族」(4節),而是來自他們進迦南時沒有趕走的那些迦南人。神所留下的是外面的難處,百姓沒有趕出的是裡面的難處,裡面的暗箭比外面的明槍更難對付。百姓從貪圖眼前的好處、留下迦南人做苦工開始(一30),發展到與他們雜居(5節)、通婚(6節),最後的結局是「事奉他們的神」,整個都敗壞了。

         神嚴禁以色列人和迦南人結親(申七3),但百姓卻對神的話不以為然。今天有些人也認為神不必管人臥室裡的事,宣稱「只要彼此相愛,沒有傷害到別人」就行。人的本性都不願意接受神的約束,總以為自己所看中的才是真正的自由和滿足,所以撒但總是先使人在欲望、情感和理智上脫離神的管理,而從生活的破口所帶出的結局,必然是離棄神、事奉偶像。── 士師記綜合解讀

         ◎ 3:6 提到通婚後的嚴重下場:「事奉他們的神」。由神懲罰的工具變成應該被懲罰的對象。──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娶他們的女兒。創世記中記載了信仰神與不信仰神的民族之間的通婚聯姻,認為在地上盛行的這個習俗是他們衰敗和先前招致洪水的一個因素(6:2- 4)。耶和華嚴厲禁止與不信的迦南民族聯姻(7:3),但百姓卻常常忽視這樣的原則。這種聯姻的結果從所羅門的經歷中顯而易見(王上11:1-8)。類似悲劇性結果的危險今天仍然存在。信徒與非信徒的婚姻中,信徒的信仰被破壞是非常普遍的事。這幾乎沒有例外(見林後6:14-17)── SDA聖經註釋

 

【士三7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忘記耶和華他們的神,去侍奉諸巴力和亞舍拉。

         “亞舍拉”。某種象徵女性神明的木偶。參看耶利米書十七章2節的腳註。――《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亞舍拉」:眾神之母,為迦南眾神之父伊勒之妻。當地婦女拜之以求生育。通常與巴力供奉於同一祭壇上以柱像為代表。──《串珠聖經注釋》

         從三7到十六31,都是講神如何�琱[忍耐地施行拯救。而三7-11顯明了這段拯救歷史最基本的模式,讓我們清楚地認識到人的本相和神的性情。

         聖靈首先清楚地向我們解釋:「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7節),就是違反了十誡的第一誡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二十3)。這惡事包括兩個部分:第一是「忘記耶和華——他們的神」(7節),第二是「去事奉諸巴力和亞舍拉」(7節)。當我們為生活忙碌、為工作忙碌、為教會忙碌的時候,也常常「忘記耶和華」,忘記凡事都應當「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羅十一36)。一旦我們忘記神,就一定會去拜偶像,把神以外的事物當作生命中最重要的事、當作生活中的目標。雖然忘記神、拜偶像的人有機會還會做好事、獻愛心,但在神的眼裡,他們已經在「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士師記綜合解讀

         「亞舍拉」:迦南的女神,巴力的配偶。通常是以立在巴力祭壇旁邊的木柱型態出現。原文是複數應譯為「諸亞舍拉」。──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亞舍拉。希伯來單詞asheroth 或它的單數形式asherah。翻譯的英文單詞“groves” 表達不出該詞的意思(見王下23:6)。一個亞舍拉幾乎不能搬出耶和華的殿。這些亞舍拉明顯是木柱或樹樁,其中一個通常立在異教神壇旁邊作為敬拜的對象。可能是被當作住地的神靈(見申16:21;王下17:10)。這些偶像在迦南聖殿中很普遍,在希伯來人的崇拜中逐漸被使用。我們讀到一個例子,就是在基甸家鄉巴力的壇(6:25),其它的在撒瑪利亞,耶路撒冷和伯特利(王下13:623:6,15)。他們似乎是出自迦南人的一個有名的女神亞斯他錄的名字,在拉斯夏拉碑文中,她被描繪為眾神之母,並常常被稱為大海女神,至於樹樁和木柱如何成為她的象徵,就不得而知了。── SDA聖經註釋

 

【士三 7亞舍拉是什麼?】

答:亞舍拉Asherah─—系亞述人司生育的女神,亞當和迦南人多奉拜之,有造偶像及其假先知並祭器等。(王上十五 13,十八 19,王下廿三 4)。以色列人於各山崗上綠樹下,立柱像與木偶。即指此偽神,為神所憎惡而毀壞之。(士六 25 30,申十六 21 22,王下廿三 6,代下十五 16)──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士三7~11俄陀聶的例子雖然說明瞭他是一位理想的士師,但整個時代的推動者是耶和華他自己。一、他是士師時期以色列的正真統治者。神將以色列人“交在”古珊利薩田的手中,又將古珊利薩田交在俄陀聶的手中。二、耶和華的統治是公義的。一個敬拜別神的人以為自己是自由的,最終卻發現他被惡王所轄制了的。三、耶和華是一位憐憫人的神。以色列人在困苦中呼求耶和華的時候,耶和華就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 曾祥新《天道聖經注釋──士師記》

         俄陀聶勝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薩田:俄陀聶屬南部猶大支派,他挺身而出救以民,顯示行惡的百姓屬南部支派。──《串珠聖經注釋》

         前文描述士師時代之前的政治、屬靈背景。本文開始描述各個士師時代的情況,省略了不太重要的細節,重複歷史模式“墮落→懲罰→悔改→救贖”過程。這使我們認識到兩個事實:①神斷不會離棄自己的立約百姓,當百姓陷入罪惡,即使藉著懲罰,神也要引領百姓歸向自己;②聖徒既然相信神的恩典,就當省察自己,努力不再陷入迴圈重複的不順從之中(2:12)。米所波大米是神用以懲罰以色列淫亂和拜偶像的工具<緒論,以色列周邊國家>。米所波大米應該是古巴比倫,具有悠久的歷史,很多民族都曾在此地經歷興衰沉浮。士師俄陀聶受耶和華靈感動(10),意味神賦予他權能,使他擊敗仇敵,以公義統治以色列。耶和華的靈降臨,會出現參孫那樣的勇士、基甸那樣的領導能力、先知的屬靈洞察力(6:34;14:6)。下表簡要介紹本書中的重要戰爭。神藉著外邦人的欺壓懲罰墮落的百姓,也多次施行拯救使他們悔改。 ――《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本段收集了六個大士師(俄陀聶、以笏、底波拉、基甸、耶弗他、參孫)與六個小士師(珊迦、陀拉、睚珥、以比讚、以倫、押頓)。大士師的事蹟有詳細的紀錄,小士師得事蹟則紀錄得比較簡單。

         六個大士師的記載,開始是猶大支派最後是以但支派結束,跟第一章一樣。──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士三7~29神令人驚奇的帶領】以笏殺摩押王是一項個人的秘密行動。他沒有預先告訴任何人,甚至那隨他去送禮的外邦人也不知道。以色列眾人可能要到二十七節後才知道這事。這就是本故事引人入勝的地方。但一切都是那麼順利和巧合,我們不能不承認,神的手是在其中帶領的。首先,以笏右手受限制,只能用左手,這個身體的缺陷正好叫別人無需防範,讓他可以避過伊磯倫王的守衛,甚至可以被王單獨接見。第二,以色列人選以笏去給伊磯倫王進攻,並無意去刺殺伊磯倫王。但這正好給以笏帶來大好的機會。第三,以笏特別地打造了一把劍,又藏在特別的地方,他是預期在見摩押王之前會被搜查身體的。但是經文並未提到有搜查之事。第四,以笏並沒有計算過時間,但是他剛好在摩押王的僕人來之前離開了涼亭。第五,那些僕人誤以為他們在大解,這正好讓以笏有充足的時間逃出危險區。以笏回到以法蓮後隨即號召以色列人去攻打摩押人。他的宣告:“耶和華已經把你們的仇敵摩押人交在你們手中,充分表明了勝利是神的手成就的。── 曾祥新《天道聖經注釋──士師記》

 

【士三8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把他們交在美索不達米亞王古珊利薩田的手中。以色列人服侍古珊利薩田八年。

         “古珊利薩田”的意思是“雙重邪惡的古珊”。――《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米所波大米(今譯美索不達米亞)遠在幼發拉底河東岸。“古珊利薩田”有“雙料邪惡的古珊”之意。亞伯拉罕時代,米所波大米王已侵略迦南地(看創十四章)――《啟導本聖經士師記註釋》

         「米所波大米」:位於迦南地之東北(即現在敘利亞東部及伊拉克北部一帶),與南部支派相距甚遠。因此,有人認為這是指南面的「以東」,因這兩個名稱的希伯來文寫法極為相似。──《串珠聖經注釋》

         聖靈接著向我們宣告:如果神的百姓忘記神、拜偶像,「耶和華的怒氣」(8節)一定會向他們發作,讓仇敵來打碎百姓的偶像。「耶和華的怒氣」是出於祂堅定不移的愛,即使以色列人忘記了祂,祂還是把以色列人當作自己的百姓,因為「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來十二8)。神管教百姓的目的,不是要打碎人,而是要打碎偶像;不是要人在絕望中滅亡,而是要人在絕望中回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來十二10)。── 士師記綜合解讀

         「耶和華....就把他們交在....古珊利薩田交在他手」:這句片語在士師記中常常出現( 2:14 ; 3:8 ; 4:2 ; 10:7 ),意思是神使以色列完全受制於敵人的勢力當中。

         「米所波大米」:「美索不達米亞」,意義是「在兩河之間的亞蘭」。可能是加瑟王朝,該王朝推翻了巴比倫人,統治巴比倫地區直到西元前十二世紀。

         「古珊利薩田」:字面意義是「加倍邪惡的古珊」。可能是這王敵人給他的綽號,這王統治了以色列八年,是一段長久的時間足以讓此王的勢力伸展到以色列南部地方,所以位於南方的士師俄陀聶由此處而出。考古學已經發現「古珊利薩田」的名字與加瑟王朝的兩個統治者有關。

         雖然「善有善報」的原則並不一定完全準確,但我們在聖經中仍常可看見神用平安、富裕來報答順服他的人,用災難、奴役報應背叛他作惡的人。──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祂就把他們交在……手中。即神允許他們被打敗並臣服於外族,只有通過納貢來保留其領地的民。 

  士師記從這裡才開始實質性的敘事故事。至此,本書通過兩段序言(1:12:52:63:7)講解歷史背景以及聲明這樣的原則:百姓的罪招致受外族的壓迫,但神經一個士師來施行拯救,為以色列人接受他們的命定提供進一步的機會。士師俄陀聶的故事與其他士師的故事一樣,闡明了這一真理。 

  古珊·利薩田。歷史記錄中沒有有關迦南被一個名叫古珊·利薩田的美索不達米亞王侵佔的資料信息。此稱謂意思是雙重邪惡的古珊利薩田可能是以色列人加的,以表達他們對他的厭惡之情。侵略來自東北方,出自希伯來語'Aram Naharayim,意思是兩條河的阿拉姆。這是對幼發拉底河上游和Khāb?r河之間地區的普遍稱謂,美索不達米亞後來是指底格裡斯河和幼發拉底河之間的所有地區,由於那時這個地區是被米坦尼王統治,所以古珊·利薩田可能就是一個米坦尼王。── SDA聖經註釋

 

【士三9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的時候,耶和華就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救他們,就是迦勒兄弟、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

         “俄陀聶”已經證明自己是一個征服者。參看約書亞記十五章1319節。――《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俄陀聶是迦勒的弟弟的兒子,也是他的女婿(參書十五13~19),是士師時代第一位士師。他是基尼洗族人(書十四6)――《啟導本聖經士師記註釋》

         以色列人呼求: 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薩田,似乎越過以色列邊境,佔領了一些地區。俄陀聶與古珊利薩田展開了局部防禦戰。本文強調似乎整個以色列受到逼迫,是為了強調民族共同體特點。迦勒兄弟,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 按照希伯來文法,俄陀聶是迦勒的弟弟。但論年紀,俄陀聶結婚時,迦勒已經85歲,俄陀聶不可能是迦勒的弟弟。 ――《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神對百姓的第一次管教,使用了遠方的仇敵:從千里之外來的「美索不達米亞王」,主要受威脅的是猶大支派。「美索不達米亞」(9節)原文是「兩河間的亞蘭」,當時指兩河流域北部(創二十四10;申二十三4)的米坦尼王國(Mitanni)。主前十四世紀中期,赫人攻擊米坦尼王國,許多難民和部落逃離了這個地區,「古珊·利薩田」(9節)可能是其中一位尋找新家園的流浪部落首領,他名字的意思是「雙倍邪惡的古珊」,可能是外號。神用一個不怎麼厲害的「美索不達米亞王古珊·利薩田」就把百姓管教了八年,讓他們深刻領會了離棄神的結果:「耶和華必使你敗在仇敵面前,你從一條路去攻擊他們,必從七條路逃跑。你必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 (申二十八25)。當我們偏離神的時候,神也不需要用什麼大事來管教我們,一個態度、一句批評,就足以暴露我們的軟弱。

         「呼求」(915節)的原文又被譯為「哀求」(十14;出二23),並沒有悔改的意思。「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9節),是因為走投無路的痛苦,而不是因為悔改,但神仍然「興起一位拯救者救他們」(9節)。因為神的「怒氣」(8節)是出於祂的慈愛和信實,神絕不放棄祂的選召,一旦人在歧路上走投無路的時候,神就主動把人挽回。── 士師記綜合解讀

         「拯救者」:這個希伯來動詞含有多個意思:有些經文中飯指在戰爭中拯救以色列人的(男性)英雄人物(例如: 3:9 ; 3:15 ; 3:31 ; 6:15 ; 10:1 ; 撒上 10:27 ; 14:8 ; 13:10 ),有時被用來做彌賽亞(例如: 19:20 ),或作神的稱號(例如: 43:11 ; 45:15 ; 45:21 )。

         這裡的「拯救者」和「耶穌」(意思是「耶和華拯救」或「拯救」)是同一個字根。──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呼求耶和華。百姓固執任性過後,美夢化為泡影,終於轉向他們的神。他們幡然醒悟:偶像崇拜使他們走上了悖逆之道。因為這樣的醒悟,他們又轉回到他們父輩的神那裡。有人作了這樣適當的評論:痛苦使得那些在神面前從未祈求的人苦苦地向他呼求,這就是神試驗的目的,百姓在他們困苦時期轉向仰賴耶和華。真誠的求助從來不會落空,雖然不是每一次的苦難都被轉離,但對那些愛神並完全順服於他的人,神要叫愛他的人萬事都互相效力,叫他們得益處(8:28)。然而儘管如此,到了某個時候,雖然人會向我哀求,我卻不聽”(11:11)。因此,我們當趁耶和華相近的時候求告他(55:6)。今天就是救恩臨到的日子。 

  興起一位拯救者。當以色列人在危難中向神呼求的時候,他聽到呼聲,就為他們興起了一位民族的拯救者,就是迦勒兄弟的兒子俄陀聶(1:13)── SDA聖經註釋

 

【士三10耶和華的靈降在他身上,他就作了以色列的士師,出去爭戰。耶和華將美索不達米亞王古珊利薩田交在他手中,他便勝了古珊利薩田。

         在舊約時代,“耶和華的靈”降在多人的身上,如這�堶隻b俄陀聶身上(參看六34;一一29;一三25;撒上一○910;一六13;代上一二18)。祂也住在某些人心中(民二七18;但四8;六3;彼前一11),以及為了特殊的事奉而充滿一些人(出三一3;三五31)。這些關係的特徵是,耶和華作為靈“與他們同在”,跟聖靈從五旬節開始,永遠住在所有信徒心�埵釧狺ㄕP(約一四17)――《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神的靈降在人的身上,要人得到能力去完成所委派的特殊任務。這靈也降在基甸(34)、耶弗他(十一29)、參孫(十四6)、大衛(撒上十六13)、亞瑪撒(代上十二18)等人身上。到新約時代,信主的人都有聖靈住在他們裡面(約十四17;羅八9),但工作的方式與舊約時代不同(參徒一4~5;弗五18)――《啟導本聖經士師記註釋》

         「耶和華的靈」:在舊約,耶和華神的靈降在某些人身上(不分男女),為要成就 的旨意,參串8。──《串珠聖經注釋》

         當「以色列的後代」(2節)都不肯順服神的時候,神就從經歷過四十多年前進迦南的老一代(二710)中「興起一位拯救者救他們」。「俄陀聶」(9節)這名字的意思是「神的獅子」,他是猶大支派迦勒的侄子和女婿(一13),作士師的時候可能已經有七十多歲,但卻是相對最理想的一位士師。士師記所記載的士師都有各種軟弱或缺欠,並且一代不如一代。神借著這些士師讓我們看見:人並沒有辦法靠著自己得拯救,真正的拯救者不是士師,而是神自己;百姓的得救不在乎士師的所是和所能,而在乎「耶和華的靈降在他身上」(10節)。

         在舊約時代,聖靈暫時降在人的身上,是為了賜給人特殊的事奉能力,完成工作之後就會離開,所以並不能改變人的生命。而到了新約的時代,聖靈就「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約十四17;羅八9),不但賜給我們事奉的能力,也能改變我們的生命,使我們的「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

         神把百姓「交在」(8節)美索不達米亞王手中,原文是「賣給」,表明是神主動把自己的百姓交給仇敵作奴隸,是神付出了管教的代價(詩四十四12)。神把美索不達米亞王「交在」(10節)俄陀聶手中,原文是「賜給」,表明是神賜下了得勝和拯救。── 士師記綜合解讀

         「耶和華的靈降在他身上」:這句話說明俄陀聶成功的關鍵。這句話在士師記中是很常見的表達,例如: 6:34 ; 11:29 ; 13:25 ; 14:6 ; 14:19 ; 15:14

         ● 3:10 初次顯示士師的能力是超自然的。本書作者也以同樣的修辭句用在耶弗他身上 士 11:29 ,但同樣概念的表達方式並非一成不變。耶和華的靈「佔據」(take possession ofRSV)或是披戴(clothed itself with)基甸 士 6:34 。在參孫的情況,則是耶和華的靈「開始激動」、「催逼」、「猛擊」他。

         這裡提到的「耶和華的靈降在....身上」似乎表達舊約時代聖靈降臨是含有一種暫時和短暫的特質,只是為了執行一樣特殊的任務,例如降臨在俄陀聶身上是為了要制服古珊利薩田( 3:10 )。有時使用不同的字眼來形容,例如在參孫的故事裡提到「耶和華的靈激動(感動)他」 13:25 、「耶和華的靈將能力降臨在他身上」(或譯作「大大感動參孫」 14:6 ; 14:19 )。甚至在士師記以外亦可以發現神的靈降臨在不信者的身上,例如在( 24:2 )神的靈降臨在不信者巴蘭的身上。這些經文提到的聖靈降臨似乎是神為了神的工作而降在人的身上,但做完後聖靈會離開他們( 撒上 11:6 ; 16:14 ),似乎沒有一處涉及從罪中拯救或處理個人的屬靈情況。可見這裡的聖靈降臨與和新約的「聖靈內住」可能有所分別,不過與「被聖靈充滿」很類似。──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耶和華的靈。神不僅只是在新約時期保留聖靈的特別沛降的恩賜,同樣也在古時通過沛降聖靈來裝備他的僕人去完成工作。俄陀聶就是一個真正傑出的士師,他沒有輕率和不敬的行為。不像其他士師,雖然能率領以色列百姓贏得勝利,但也往往落入失誤,哀傷和悲慘結局的陰影之中。 

  作了以色列的士師。當耶和華的靈沛降在俄陀聶的身上時,他就作了以色列的士師,然後出去爭戰。這表明他在與敵作戰前,在百姓中行事正確。所有敵人中最敗壞的就是罪,首先需要戰勝罪惡這個敵人,才能寄希望戰勝外來的敵人。 

  出去爭戰。即使耶和華的靈沛降在我們身上,我們也不能坐等勝利的果實。那些有神的靈與之同在的人也需要行動,耶和華的靈是一切良善和巨大成就的始發者,但他的工作要借著人來成就。 

  他便勝了。我們不知道這次戰爭的細節,但那一定是十分激烈,雙方旗鼓相當,勢均力敵。而此時,耶和華又再次幫助以色列人,使他們贏得了勝利的冠冕。── SDA聖經註釋

 

【士三11於是國中太平四十年。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死了。

         百姓的第一次悖逆,是在被管教「八年」(8節)之後,才走投無路地「呼求耶和華」。但神卻一點都沒有耽延,立刻「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救他們」(9節),並且讓百姓享受「國中太平四十年」(11節),也就是一個世代。這個迴圈模式在士師記中將重複七次,顯明了神「�琱[忍耐,又有恩慈」(林前十三4)的信實與慈愛。── 士師記綜合解讀

         「四十年」:古以色列以四十年為「一代」。

         士師記提到七個循環當中,只有一處是提到國中享太平遠超過一個世代:士 3:11 四十年 士 3:30 八十年 士 5:31 四十年 士 8:28 四十年 士 10:2-3 四十五年 士 12:7-14 三十一年 士 16:31 二十年

         請參考以下經文思考聖靈在舊約和新約裡面相對的工作是否有所不同? 舊約: 3:10 ; 6:34 ; 11:29 ; 撒上 11:6 新約: 14:16 ; 8:9 ; 1:13 ; 4:30

         以色列人雖然背叛神,遭受報應,但神還是憐憫賜下拯救者。神的憐憫是我們這些常常陷入罪惡中的人的盼望。──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士三12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就使摩押王伊磯倫強盛,攻擊以色列人。

         摩押人為亞伯拉罕侄兒羅得的後裔(創十九37)――《啟導本聖經士師記註釋》

         「摩押」:在死海以東,位於亞嫩河與撒烈溪之間。──《串珠聖經注釋》

         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四十多年的和平歲月(11),使以色列百姓全然忘記在古珊利薩田手下為奴八年的悲慘生活,重蹈不信的覆轍。與他們的列祖在曠野漂流四十年期間,時常埋怨神,犯下了各樣罪惡相似(7:4243)。這百姓實在藐視神的恩慈、寬容和忍耐(2:4)。聖徒享受平安舒適的生活,不可為享樂及滿足私欲揮霍錢財,不論富有還是貧賤,都要努力為基督而活(13:14;4:12)。正如使徒保羅告白“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1:20)――《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過了一個世代,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12節)。因為人的生命若沒有被改變,憑著肉體實在沒有辦法脫離墮落的趨勢;解決了眼前的麻煩,還會出現新的難處。── 士師記綜合解讀

         「又」:意思是「又行」或「再」,作者在交代以色列第二循環背道開始( 3:12 )就用此字來強調,這個字在希伯來文中以動詞形式出現,直譯為「加上」。

         「伊磯倫」:字義是「像小牛」的意思。牛是巴力的坐騎,因此這個名字有「神僕人」的意思。

         「摩押」:位於死海以東的亞嫩河和撒烈溪之間。──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又行……惡的事。信心堅定的士師俄陀聶去世以後,以色列人又漸漸隨從偶像崇拜的風氣。由此我們可以看到教會裡的一個好人可能存在的狀況。一個公義正直的領袖是一個國家擁有的最大的福分之一,不僅僅是他作出的決策,更是因為他生活的榜樣對他人所發揮的影響力。現今的世界需要像俄陀聶這樣的人──被聖靈充滿──將他的民帶回到神的面前。 

  耶和華使……強盛。這是第二輪壓迫時期的開始,俄陀聶死後,以色列民又回到了罪惡的道路上,神允許外族再次壓迫希伯來人使其受益。 

  伊磯倫。摩押人與希伯來人是近親(19:36-38)。之前這兩族人從未在戰爭中積極相助。伊磯倫自己與亞捫人(他們的國在摩押的北部)和亞瑪力人(遷移到南方的貝多因人)結盟。伊磯倫首次發動的進攻是攻打棕樹城的耶利哥(見士1:16),結果征服了耶利哥城和便雅憫附近的領地。可能約在60年以後,希伯來人又毀壞了耶利哥城,該城後來要麼被重建,要麼就是在其城郊新建起來的一個城。── SDA聖經註釋

 

<syncBible ref=3:12-13>【士三12~13摩押人、亞捫人與亞瑪力人全是遊牧民族,住在迦南地之東及東南部,彼此鄰近,驍勇善戰,慣於劫掠。這是聖經記載以色列人在自己的地上,初次受迦南以外的民族攻擊。──《靈修版聖經註釋》

 

【士三12~30以笏與摩押王伊磯倫。──《串珠聖經注釋》

         描述第二個士師以笏從摩押王伊磯倫手中拯救同胞。本書僅用1節經文描述俄陀聶的事蹟(10),卻用15節經文,生動地描繪以笏的英雄故事。摩押王伊磯倫,佔據了耶利哥這一空城(6:26),想以這城為基地,逐步征服以色列民族。以笏蒙召作以色列的拯救者,決定先殺死摩押王,然後再擊敗失去領袖的摩押軍隊,並且周密施行計畫。本文地生動描寫以笏暗殺伊磯倫的場面。有人認為以笏的暗殺過於殘忍。但是,以笏的暗殺行為,體現要消滅偶像勢力的神公義的屬性(11:14)――《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士三13伊磯倫招聚亞捫人和亞瑪力人,去攻打以色列人,佔據棕樹城。

         “亞捫人”在摩押東面和北面。關於“亞瑪力”,參看出埃及記十七章8節和以斯帖記三章1節的腳註。“棕樹城”。耶利哥(比較一16)――《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棕樹城”:看一16注。――《啟導本聖經士師記註釋》

         「亞捫」:在摩押之東北。

          「亞瑪力」:在猶大以南。摩押率領他們入侵約但河西岸,佔據便雅憫境內之耶利哥城(棕樹城)。──《串珠聖經注釋》

         「棕樹城」就是耶利哥城。過去,約書亞帶領百姓從摩押平原過約旦河攻取耶利哥,進入應許之地;現在,「摩押王伊磯倫」也是從摩押平原過約旦河攻取耶利哥,讓百姓在應許之地不得安息「十八年」。人若失去了神的同在,就失去了爭戰的能力;過去怎樣靠主得勝,現在也會怎樣被肉體轄制。── 士師記綜合解讀

         「亞捫人」:居於摩押人的東北方,在西元前十三世紀末左右立國,跟以色列一樣。

         「亞瑪力人」:類似亞捫人,是游牧民族,盤據猶大以南一大片領土,算是以色列最大的敵人 出 17:8-16 ;參撒上 15:2,3

         「棕樹城」:「耶利哥城」。摩押人攻擊以色列人的途徑和以色列人進迦南地是近似的。──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士三14於是以色列人服侍摩押王伊磯倫十八年。

         神對百姓的第二次管教,使用了近處的親戚:約旦河東的「摩押王伊磯倫」(12節)、「亞捫人和亞瑪力人」(13節),主要受威脅的是便雅憫和以法蓮支派。摩押人和亞捫人是羅得的女兒亂倫而生的後代(創十九37-38),亞瑪力人是以掃的後代(創三十六16),他們都是以色列人的親戚。人若不肯服事神,神就任憑他們「服事摩押王」(14節)這個大肉體親戚(17節)。當我們不肯順服神的時候,裡面的肉體必然「強盛」(12節)起來壓制我們屬靈生命;只有我們專心順服神的時候,才能「祂必興旺,我必衰微」(約三30)。── 士師記綜合解讀

 

【士三15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的時候,耶和華就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就是便雅憫人基拉的兒子以笏,他是左手便利的。以色列人托他送禮物給摩押王伊磯倫。

         由於以笏是“左手便利”的,所以他把匕首收藏在右邊——一個別人意想不到的地方。很多便雅憫支派的人都是左手便利的(二○16),並且可能是兩手俱利的(代上一二2)。“禮物”。一分農產品的貢物,也許還有金錢。――《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以笏是便雅憫人,和以色列的第一位君王掃羅都屬基拉族(創四十六21;比較撒下十六5),是個勇士,也有機智,單手刺殺了摩押王。他是個左利,可以把劍藏在右腿衣服中,不易引起他人疑心。――《啟導本聖經士師記註釋》

         基拉為便雅憫兒子(46:21),「基拉的兒子」指基拉的後裔。以色列人送禮物給伊磯倫是要行刺他。──《串珠聖經注釋》

         左手便利的: 希伯來文意為“右手殘疾”。左手便利的以笏雖然是殘疾人,神卻高舉、使用他,使他成就拯救同胞的豐功偉業。神揀選世上軟弱的,叫強壯的羞愧;又揀選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林前1:27;林後12:9)――《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百姓的第一次悖逆,是在被管教「八年」(8節)之後開始「呼求耶和華」(9節);而百姓的第二次悖逆,卻等到「十八年」(14節)之後才走頭無路地「呼求耶和華」(15節)。但神卻仍然沒有耽延,立刻「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15節),正如神所宣告的:「我就要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用鞭責罰他們的罪孽。只是我必不將我的慈愛全然收回,也必不叫我的信實廢棄」(詩八十九32-33)。

         耶利哥城在便雅憫支派的境內,「便雅憫」原文的意思是「右手之子」,但有不少便雅憫人卻是左撇子(二十16;代上十二2),便雅憫人以笏就是左撇子。當「右手之子」都不肯順服神的時候,神就從左撇子中興起以笏作拯救。「以笏」這名字的意思是「我將獻上感恩、我將被讚美」。「禮物」(15節)指用來進貢的貢品。

         「他是左手便利的」(15節),原文是「他的右手受到限制」,可能以笏的右手有殘疾,也可能因為古人認為左撇子就是一種缺陷。但「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林前一27),因為神所使用的器皿不是根據自己的所是和所能,而是倚靠神的大能。── 士師記綜合解讀

         「基拉」: 創 46:21 提到「基拉」是便雅憫之子。

         「基拉的兒子以笏」:這裡應該是「基拉的後裔以笏」的意思。掃羅王也出於這一族 撒下 16:5

         「是左手便利的」:原文是「是右手有限制的」。便雅憫人原文是「右方之民」,以笏的特徵與便雅憫人成一個有趣的對比。便雅憫支派中有許多左撇子,但這並不影響他們打仗的能力,參 士 20:16 。代上 12:2 顯示他們是雙手無礙的人。──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以笏。以色列人在服事了這個外族王18年以後,對他們的處境極為厭倦,他們再次認識到所遭遇的苦難源於他們宗教的背道,他們帶著某種程度的悔悟呼求耶和華的幫助,雖然他們背信棄義,但神卻又通過從便雅憫支派中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來作出回應。第一個士師出自最重要的猶大支派,此時猶大在反對外族壓迫的鬥爭中看來已沒有了擁護者。至少耶和華使用了來自最小支派的一個人,這個支派首當其衝掀起了反抗摩押人壓迫的浪潮。 

  左手便利的。耶和華揀選的拯救者以笏被描繪成左撇子(原文字面意思是右手受限制”)。這個事實與後面講述的相關,即左撇子會把佩劍拴掛在常人習慣另外一側,這有助於隱藏武器。 

  禮物。很可能是每年交納的貢品,交納實物,所以需要很多以色列人護送,以防路上遭遇強盜搶劫。── SDA聖經註釋

 

【三15~30 以笏是神這時候給予以色列人的軍事領袖……一個左手便利的便雅憫人。在以笏所處的時代,左手便利被視為缺陷(參二O16),以笏的弱點是明顯可見的,但是在耶和華看來,以笏的不利條件是可以轉變的,就像用左手打網球的人變不利為有利一樣!所以神仍使用他使以色列人得勝!

當默念(基拉,15)生頌贊(以笏),世界的統治者(伊磯倫)喪命在那銳利的兩刃劍下(聖經)、即使神的話只由一個左手便利的人使用也有用。
  俄陀聶來自猶大,以色列中的大能支派。以笏來自最小的支派便雅憫。神可以起用大或小的來取得勝利,因為無論如何能力是來自他的。人只是施行拯救的代權人,並非來源。——馬唐納《士師記》

         以笏因為是左撇子,所以可以把兵器藏在一般人比較不會注意的地方,因此增加了他刺殺成功的機率。當然,他也是又機智又勇敢才能行刺成功。我們除了追求奉獻心志、靈命等一般素質的成長之外,是否也利用了我們本身的長處來服事神?

 

【士三16以笏打了一把兩刃的劍,長一肘,帶在右腿上衣服裡面。

         “一肘”。不是通常用來表示肘這單位的希伯來文。這匕首約有一英尺長。――《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一肘”通常為45公分。此處所用“肘”字原文與一般不同,在舊約中只用過這一次,比標準肘要短些。以笏所用為“兩刃的劍”,即兩邊都開口的劍。其他士師也各有獨特的武器,例如珊迦用趕牛的棍(31),基甸和他的人用瓶和火把(20),參孫用驢腮骨(十五15)。以色列平民也運用各種工具殺敵,其中雅億用帳篷的木釘(22),婦人用磨石(53),眾人用樹枝火攻(49)等都是。――《啟導本聖經士師記註釋》

         一肘長約十八英寸。──《串珠聖經注釋》

         帶在右腿上衣服裡面: 為暗殺摩押王,以笏作了偽裝,將刀藏在右腿的衣服裡。別人萬萬沒有想到,左手便利的以笏竟會把刀藏在右腿裡。 ――《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以笏是左撇子,所以把兵器藏在「右腿」(16節),不容易被搜身的衛士發現。「一肘」(16節)原文與一般的「肘」不同,在聖經中只用過這一次,可能比標準肘(肘到指尖45釐米)要短一點(肘到拳頭35釐米)。

         「兩刃的劍」(16節)是一種特殊的兵器,舊約中只有這裡提到。當時最普遍的兵器是刀,只能劈、砍,而「兩刃的劍」卻可以刺。── 士師記綜合解讀

         「一肘」:這個「肘」的原文與一般常用的「肘」(約45公分)不同約35公分。──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肘。這裡使用的希伯來單詞,在舊約的其他地方沒有發現。所以非常難以確定這個長度單位究竟有多長,從其後面的敘述中,我們可以推斷它大約是一英尺長。── SDA聖經註釋

 

【士三16 以笏的劍以笏打造的匕首大概是青銅所造。這把長度只有十八吋的直劍,較不容易被伊磯倫的摩押衛士發現。劍身直而可以有兩刃,與當代比較普遍卻只宜砍,不能直刺的彎刀不同。由於這劍是用來插入對方身體,它大抵也沒有護腕,只有劍柄或纏了布的一端供執劍者握拿。這樣一來,短劍就可以完全插入伊磯倫體內,使他迅速死亡,並且因為傷口被塞,不會有太多的血液外流。這敘述有不少不尋常的環節,這劍也不例外。操劍的是左手便利的人,其設計目標只有一個:刺殺。──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士三17他將禮物獻給摩押王伊磯倫,原來伊磯倫極其肥胖。

         「伊磯倫」(17節)這名字的意思是「像小牛」,正好符合摩押王肥胖的體型。不順服神的人,屬靈生命中都有摩押王這樣「極其肥胖」(17節)的大肉體在轄制我們。── 士師記綜合解讀

         「禮物」:實際上是指「貢物」。

         「送禮物」:意思是「進貢、禮物、奉獻」,是降服國慣常的做法,參考 撒下 8:2 ; 8:6 。這個希伯來原文經常用作指奉獻給神的土產或牲畜,參考 創 4:3-5 ; 2:1 ; 2:4 ; 2:13-15 ; 23:16-17 。──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極其肥胖。在敘事故事的高潮中緊接著附加說明了這個重要的事實。── SDA聖經註釋

 

【士三18以笏獻完禮物,便將抬禮物的人打發走了。

  打發走了。以笏獻完他們送來的禮物以後,就打發一同來的人回家了。他們走到一個安全距離以外後,以笏就回來執行他危險的任務,記載中沒有說明摩押王居所的地點,背景表明它是在從吉甲跨過約旦河的一個摩押小鎮上。── SDA聖經註釋

 

【士三19自己卻從靠近吉甲鑿石之地回來,說:“王啊,我有一件機密事奏告你。”王說:“回避吧!”於是左右侍立的人都退去了。

         「鑿石之地」:指有石像豎立之地,石像為偶像之類。──《串珠聖經注釋》

         鑿石之地: 希伯來文原文指製造神像的地方。王啊,我有一件機密事奏告你: 為了暗殺摩押王,以笏是否不曾接受神的命令,就撒謊呢?倘若如此,會得出結論 :只要目的良善,就可以使用邪惡手段。事實上在殺死伊磯倫之前,以笏確已接受來自神的命令(15),因此他所要奏告的就是刀。伊磯倫是欺壓神子民的摩押王、拜偶像的頭目、神審判的首要對象。以笏則是神所立、審判伊磯倫的拯救者(15)――《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鑿石之地」(19節)原文是「偶像」。「吉甲」本來是約書亞立石紀念過約旦河神跡的地方(書四20),此時可能摩押人在這裡立起了偶像,作為被他們佔領的耶利哥與以色列之間的界標。── 士師記綜合解讀

         「鑿石之地」:有點模稜兩可。希伯來文可作「雕刻的石頭」或「銘刻的像」之解。在 3:26 再度出現,可見這些石堆是當時的重要地標。 3:26 的記載顯見以笏認為他覺得過了此處就安全了,由此可見這是作邊界的石堆,摩押人的勢力到此為止。──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鑿石。原文字義為雕像雕刻的石碑。這些可能是刻字的石界碑或是由摩押人在吉甲附近建立的異教神廟,這都被以色列人視為偶像崇拜。鑿石的翻譯應追溯到猶太的塔古姆(Targum),它將這一希伯來單詞進行了這樣的處理,或許是為了避免產生以笏在偶像周圍逗留的推測,或那些是約書亞立起來的石碑的推測(4:20)。此紀念碑沒有用雕刻的石碑,或許他們只不過是常見的里程碑而已。── SDA聖經註釋

  機密事。機密的消息這個藉口很有效,王就毫無遲疑的接受了,因為以笏已獻了禮物,王可能以為他還要洩露一些有關以色列的秘密情報。很可能王已得知以笏已打發他的同伴先離開了,就自然地推斷以笏這樣做是為了不被他們察覺。 

  回避吧。該希伯來單詞是一個象聲詞,相當於英語的hushssh 伊磯倫向他侍立的人發出這樣的聲音。以笏不敢要求宮廷侍從退離,因此他可能在所有的人面前表現出要告訴秘密的樣子。當然,王不想秘密情報洩露給他人,所以他就發出這樣的聲音讓他的侍從們退下去。── SDA聖經註釋

 

【士三19 吉甲附近的偶像這些偶像(NIV;和合本:「鑿石之地」;若非立石就是雕刻的偶像)可能是以色列(以法蓮/便雅憫)地和伊磯倫在耶利哥佔據的地之間的界標。吉甲可能有一座迦南人的神殿,以笏要把貢物送到此地,讓神明作為臣服的見證。然而以後的行動(士師記三26再次提及此地)卻似乎顯示,這不過是以笏掉頭回到伊磯倫宮殿的地點而已。──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士三19 機密伊磯倫對以笏奏報之機密的反應(遣退侍從),顯出他對這要信的重視。他預期聽取的比較可能是神明的諭示而非間諜的報告,不然就會要臣子同聽消息了。以笏用「王啊!」的稱呼吸引他的注意,然後順著他的心意,指稱信息來自耶和華(20)。正如以笏的同胞臣服于他,如今伊磯倫亦期待神明的信息是與他將來的戰績和恩寵有關(馬裡文獻記載某個預言將謀反的消息密報給君王知悉)。伊磯倫的野心在此害了他的一命。──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士三20以笏來到王面前,王獨自一人坐在涼樓上。以笏說:“我奉神的命報告你一件事。”王就從座位上站起來。

         “涼樓”。建在平頂屋上,有多格子窗可以透風的房間。――《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涼樓」:在屋子上層。──《串珠聖經注釋》

         「涼樓」(20節)是建在屋頂、有多個窗戶可以透風的房間。── 士師記綜合解讀

         奉「神」的命:以笏使用「伊羅興」(該地區對神祇的通稱)而非「耶和華」來描述神,以此引發王的好奇心。

         「涼樓」:「涼爽的屋頂上小房間」。是在當地平坦屋頂上興建的小房間,開有許多窗戶以利涼風吹進來,適合默想、禱告或進行私人會面。──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涼樓。希伯來原文字義樓上涼快的房屋。現代阿拉伯語仍然以同樣的名字稱這樣的房屋。它是附加的一層,通常豎立在房屋一角屋頂平臺的第三層,像建築物豎立的一個塔,它上部和各面都有格窗,熱天通氣散熱,非常舒適。 

  看來故事中的一些細節疏漏了,王命令他的侍從離開後,退到了他的秘室,並叫以笏來到那裡,也可能以笏的第一句話(19)是通過使者傳到王那裡的。 

  神的命。以笏的這個表述是一個巧妙的計策,使他可以與王靠得更近,此話一出,王立即起身表示對神諭的敬意。── SDA聖經註釋

 

【士三21以笏便伸左手,從右腿上拔出劍來,刺入王的肚腹,

  左手。很自然的情形是,用左手有助於防止王懷疑他從衣袍下拔匕首。強大的力量刺穿了王的肚腹,以至於整個劍都看不見了。王極其肥胖,因驕奢淫逸的生活使得他大腹便便,無力防衛。── SDA聖經註釋

 

【士三22連劍把都刺進去了。劍被肥肉夾住,他沒有從王的肚腹拔出來,且穿通了後身。

         “劍把”即劍柄。“穿通了後身”,即從後面出來;或作有汙穢出來,即匕首插進伊磯倫肥胖的身體時,有大便排出來。――《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連劍把都刺進去了: 為了刺殺伊磯倫,以笏用十足的力氣,連劍把都刺了進去。看出以笏對以色列的仇敵伊磯倫充滿仇恨,為今天捲進墮落風俗的聖徒敲響警鐘。 ――《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且穿通了後身」(22節)也可譯為「以致糞便也從體內流出來了」(英文ESV譯本),臭味溢出,所以王的僕人會以為他「在樓上大解」(24節)。── 士師記綜合解讀

         「且穿通了後身」:也可能可譯為「以致糞便也從體內流出來了」。也可能就是因此摩押的臣僕會誤認他們的君王在大解。──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士三23以笏就出到遊廊,將樓門盡都關鎖。

         「遊廊」:可能是涼樓外有柱的平臺。──《串珠聖經注釋》

  遊廊。此處使用的希伯來單詞遊廊在舊約中只出現了一次。出自一個意思為排列的單詞,可能意思是柱廊,由此可見它是指建築物的一部分。 

  將樓門盡都關鎖。很可能奴僕們都退離到宮廷的另外區域,然而,我們可以推斷,他們看見了以笏離開那屋,因為他們回到了王所在的那間屋,發現門已鎖了,就認為王想獨處而不受干擾。── SDA聖經註釋

 

【士三24以笏出來之後,王的僕人到了,看見樓門關鎖,就說:“他必是在樓上大解。”

         “大解”。原文作“蓋他的腳”,是大小便的委婉說法。――《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大解: 也譯作“睡覺”,或許是更為合理的譯法。 ――《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聖靈在這裡展示了幽默而生動的一幕:背離神的以色列人「服事摩押王」十八年(14節),使他變得「極其肥胖」(17節),住在舒適的「涼樓」(20節)上;現在神差遣一個「右手受到限制」(15節)的殘疾人,用一柄「兩刃的劍」證明,百姓因為不肯服事自己的神,結果服事的卻是一個散發著臭味的大肉體(24節)。同樣,「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四12),暴露出我們所服事的肉體裡面的污穢。── 士師記綜合解讀

         「大解」:直譯作「遮蓋他的腳」,是一種委婉的說法,指「排泄」。──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大解。原文是蓋住他的腿,這是解便的一種文雅說法,在撒上24:3也有相同的表達。因為如此,所以侍從們自然對王的門被鎖住的事猶豫不決。── SDA聖經註釋

 

【士三25他們等煩了,見仍不開樓門,就拿鑰匙開了,不料,他們的主人已死,倒在地上。

         “等煩了”。原文作“等到他們不好意思”。他們以為王在大解,最後才知道是弄錯了。――《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以笏而後的行動更顯示他的智慧,因為伊磯倫王屍首延誤發現有助於以笏先順利逃走,而且他立刻繞行山地用號角招聚大軍作戰,他迅速的行動能力是打贏摩押人的關鍵之一。──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士三26他們耽延的時候以笏就逃跑了,經過鑿石之地,逃到西伊拉。

         「西伊拉」:地點不詳。──《串珠聖經注釋》

  逃跑。王的侍從的猶豫不決和等待給了以笏先逃跑的足夠時間,很可能,王宮在約旦河附近,以笏很快就可以逃到河對岸的安全地帶。 

  西伊拉。我們不知道該地的位置。似乎是在以法蓮山地附近。── SDA聖經註釋

 

【士三27到了,就在以法蓮山地吹角。以色列人隨著他下了山地,他在前頭引路,

         以笏是便雅憫人,但他沒有回到自己的支派,而是呼召以法蓮支派的人(27節)。很可能經過基比亞之戰以後,便雅憫支派能爭戰的戰士人數大大減少(二十46-48)。

  以法蓮山地。以笏實際上是便雅憫支派的人,他沒有回到附近自己的支派,這一點好像有點蹊蹺。或許是摩押有強大的守軍在那裡,或許是他覺得便雅憫人太膽小不能響應他的號召去爭戰;以法蓮支派是各支派中人數最多,戰鬥力最強,回應戰鬥號令非常迅速的。── SDA聖經註釋

 

【士三28對他們說:“你們隨我來,因為耶和華已經把你們的仇敵摩押人交在你們手中。”於是他們跟著他下去,把守約旦河的渡口,不容摩押一人過去。

         以民把守渡口,阻止駐守耶利哥的摩押兵逃走;另一方面又可攔截從東岸來的增援部隊。──《串珠聖經注釋》

         你們隨我來……交在你們手中: 摩押王伊磯倫遇刺,趁著失去領袖的摩押軍隊還未重建指揮體制,以色列突然襲擊他們。以色列偉大的領袖 —  以笏:①是謙卑的領袖,絕不是靠自己力量,試圖嘩眾取寵之人。他確信神拯救以色列的計畫和權能,甘願投身於此;②作為領袖,親自身先士卒,毫不猶豫地率先作出表率。他不會只在後方發號施令,一旦遭遇敗績,就逃之大吉。如使徒保羅說“你們該效法我,象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11:1)――《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把守約旦河的渡口」(28節),指耶利哥東面的渡口,既可以阻止約旦河東的敵人援軍,也可以阻止約旦河西的摩押人逃跑。── 士師記綜合解讀

  約旦河的渡口。渡口在吉甲附近耶利哥東面,這一行動是為了防止摩押派援兵過來,也可以切斷摩押人在約旦河以色列人這一側的駐軍的逃跑路線。── SDA聖經註釋

 

【士三29那時擊殺了摩押人約有一萬,都是強壯的勇士,沒有一人逃脫。

         「一萬」:原文是「十千」,「千」可能是一個家族或軍隊編制單位,因此,被殺的人應該不到一萬人,而是十個「千」單位的軍隊。

         「強壯」:希伯來文和「肥」本為同一字,摩押人和他們的伊磯倫王一樣肥胖( 3:17 )。──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沒有一人逃脫。所以摩押駐軍的精兵強將被突起的希伯來人全部迅速的消滅了。── SDA聖經註釋

 

【士三30這樣,摩押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國中太平八十年。

         百姓在第二次悖逆時,越來越「頑梗」(二19),等到「十八年」(14節)之後才走頭無路地「呼求耶和華」(15節)。但神既知道他們是「硬著頸項的百姓」(出三十二9),就用更大的憐憫和恩典來挽回他們,讓百姓享受「國中太平八十年」(30節),也就是兩個世代。

         士師記中記錄了111年百姓被仇敵欺壓的時間(814節;四3;六1;十8;十三1),又記錄了200年「國中太平」的時間(1130節;五31;八28)。雖然百姓始終不能徹底悔改,但神向百姓所存的憐憫與恩典,卻總是大於怒氣與管教,正如神自己所宣告的:「因我是神,並非世人,是你們中間的聖者;我必不在怒中臨到你們」(何十一9)。── 士師記綜合解讀

  摩押就被……制服了。摩押人在約旦河以色列人一側的力量被擊垮,從此後對以色列人不再具有任何威脅了。── SDA聖經註釋

 

【士三31以笏之後,有亞拿的兒子珊迦,他用趕牛的棍子打死六百非利士人。他也救了以色列人。

         “趕牛的棍子”可能有八英尺(2.4)長,一端有尖刺,另一端有一個鑿子似的刀鋒。趕牛棍通常用來清潔耕地的犁,而且很適合代替矛來使用。――《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只有一節經文介紹這位士師。他用趕牛的棍子(趕牛棍是一條長棍,一頭釘有尖銳的鐵釘,一邊是平滑的鐵片;尖端在耕地時用來趕牛,平滑的一端則用來清理農具),打死六百非利士人。這是士師記中另一個例子,說明神用軟弱的東西來完成大能的勝利。一位朝聖者(珊迦)掌握神的話(趕牛的棍子——參看傳一二11)能夠令神百姓中間流浪者(非利士人)潰敗。——馬唐納《士師記》

         珊迦作士師時,迦南人的勢力甚盛(參五6)。以色列人痛苦不堪。珊迦所用的“趕牛的棍子”是一種可作武器用的農具,長約3公尺,一頭裝有金屬的尖頭;磨利後,可作矛使用。珊迦一名不是以色列人的姓氏,可能不是以色列人。

“亞拿的兒子”在原文有“伯亞拿地之人”的意思,但其地不詳。也可能珊迦來自拜戰爭女神亞拿(巴力的姐妹)的家庭;“亞拿之子”或為勇士的稱號,可能做過埃及雇傭兵的軍官。本書沒有明說他是士師,但從“他也救了以色列人”一語和底波拉的詩中提到他的名字(6),推想他當為士師。――《啟導本聖經士師記註釋》

         珊迦與非利士人:非利士人興起並壓制以民是後期參孫時代的事,這裡的非利士人可能是剛移民於巴勒斯坦沿岸地區的。

          珊迦所用的趕牛棍子長約二至三公尺(八至十英尺),棍尾裝有尖銳的金屬釘子。──《串珠聖經注釋》

         提到士師珊迦,未提以色列的背道行為或求救呼聲。珊迦大約生活在八十年的太平時期(30),此間,非利人在以色列部分境內擴張勢力,經常擾害以色列人。珊迦用趕牛的棍子打死六百非利士人,由此可見:①猶如參孫(15:1516),他靠個人的力量取得勝利;②珊迦的武器,外包一層銅,用以駕牛。珊迦用如此簡單的武器,孤身一人擊敗擁有兵器的非利士人。不僅表現他的英勇,也暗示耶和華的幫助;③珊迦的唯一武器僅為一根木棍。看出當時以色列可能沒有製造鐵器的匠人(撒上13:19~22;代上22:3)――《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趕牛的棍子」(31節)長約2.7米,一頭有金屬尖,可以用來趕牲畜,也可以作為兵器。

         「珊迦」(31節)並不是希伯來名字,意思是「劍」。珊迦可能是一位士師,也可能只是一位戰士。「亞拿」就是迦南的女戰神、巴力的妻子「亞納特」,「亞拿的兒子」(31節)也可以理解為「一個像亞拿的人」,主前12世紀埃及的雇傭軍中就有這樣的稱號。主前13世紀非利士人入侵埃及,古埃及第二十王朝的拉美西斯三世(Ramesses III,主前1186–1155年在位)曾多次使用外族雇傭軍與非利士人交戰,珊迦也可能是埃及的雇傭軍。

         神並不需要我們瞭解珊迦的身份,只需要我們知道他是神所用來拯救的器皿,因為「他也救了以色列人」(31節)。神可以使用不可一世的亞述帝國作祂「怒氣的棍」(賽十5),也可以使用波斯帝國的古列王作祂的「牧人」(賽四十四28)。人類的歷史都在神的管理和使用之中,為「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來二10)。── 士師記綜合解讀

         「珊迦」:字義是「劍」,不是以色列人,而是何利人或赫人的名字。這並不見得代表珊迦是迦南人,卻顯示以色列人與當地人民難分難解。珊迦看起來是一位不重要的士師,有學者認為他只是一名戰士,但大部分學者仍認為他是士師之一。

         「趕牛的棍子」:這種棍子可以長達2.7公尺,棒的一端有尖銳的金屬片用來趕牲畜用,另一端則是有一個類似鑿形的刀片用來清潔犁頭。所以這種棍子也可以拿來作為兵器用在戰場上。

         雖然武器很奇怪,但是珊迦還是能夠善用這種罕見的武器來攻擊敵人。我們是否也注意到我們能夠熟悉的特殊能力呢?──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珊迦。顯然珊迦是接著走上前臺的民族英雄。他的英勇事蹟表現在非利士南部抗擊非利士人的局部戰爭中。可能他與底波拉和巴拉在北部攻打迦南人是同一時期。四章一節講述到底波拉和巴拉在以笏死後實施拯救,但沒有提及珊迦。底波拉之歌有暗示珊迦是同時代的人的意思(5:6)。這個事實進一步說明珊迦並沒有包含在按年代順序編排的敘事故事中,根本沒有關於他被差遣的年代記錄。在非利士人的壓迫和奴役下,他在所處的地方使用精湛的武藝幫助以色列人,作為一個拯救者和民族英雄當之無愧,但他並沒有被稱作以色列的士師。 

  珊迦的名字作為一個外族的名字出現,被認為可能是何利人或赫人。這個外族名字可能因他的母親是嫁給了何利人或迦南人的以色列人。作者已看到異族通婚是一個普遍現象。他父親名叫亞拿,是外邦神的名字,通常認為希伯來人不太可能起這樣的名,除非其父母是背棄神的人。 

  趕牛的棍子。是驅趕牛的一種工具,約有8英尺長,以便人在把犁耕地時也能觸及到牛。一端是金屬尖角,另一端有刮犁頭的鑿型刀刃,這種棍能有效地當作矛槍使用。這樣簡陋的牛棍兵器在神的賜福下,其效用勝過了沒有神賜福的歌利亞的劍。神有時選擇通過這種不可能的方法,顯示出他大能的工作。── SDA聖經註釋

 

【士三31  用趕牛棍打死六百人,聽來好像不可信……】用趕牛棍打死六百非利士人是不平常的武藝。趕牛棍是一條長棍,一頭釘有尖銳的鐵釘,一邊是平滑的鐵片;尖端在耕地時用來趕牛,平滑的一端則用來清理農具。考古發掘出的趕牛棍有的長達兩公尺半。以色列人在遭遇危難時,很容易把它當作武器來使用,珊迦就是用它殺敵。今日在中東,人仍然用它趕牛。──《靈修版聖經註釋》

 

【思想問題(3)

 1 耶和華留下數族敵人,除了是要懲罰以色列人外還有什麽其他目的?許多時候,神也容許苦難臨到信徒,你認為這是為什麽呢?你可曾有此經歷?

 2 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看為惡的事,耶和華藉什麽事教訓他們?耶和華使摩押王強盛(12),可見外族君王的一切行徑是如何操於神手中?你是否相信現今世界的國家元首都是在神的控制下?

 3 當以色列人受敵人欺壓迫害時,神到什麽時候才施恩拯救?見15節。我們若陷在罪惡過犯中,必須怎樣才會蒙神憐憫?

 4 士師是以色列人的拯救者,今天你的拯救者是誰?你有否倚靠祂?

 5 作士師當具什麽條件?俄陀聶、以笏和珊迦這三位士師的力量是從何而來?他們勝過敵人的方法有什麽不同?

 6 15節「左手便利」的原文直譯是「右手不靈」,如此看來,以笏可能是身體殘缺的人,但神卻使用他拯救以色列民,可見神所重用的可能是怎樣的人?若你生有缺陷,你應在神面前有什麽態度?

 7 「耶和華控制了以笏殺摩押王整件事的過程」,你同意這種說法嗎?你相信神也在控制你周圍的事物嗎?你怎樣回應 的大能呢?

 8 俄陀聶和以笏均使國家多年太平,為何他們具這樣影響力?今日教會如何可以影響社會和國家?

 ──《串珠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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