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6
利未記第二十六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警戒聖民】
一、遵行誡命必蒙神賜福(1~13節)
二、不遵行誡命必招神厭棄(14~22節)
三、若不悔改必遭可怕災禍(23~39節)
四、若肯悔改必蒙神紀念(40~46節)
貳、靈訓要義
【警戒聖民】
一、遵行誡命必蒙神賜福(1~13節):
1.「你們不可做甚麼虛無的神像,不可立雕刻的偶像或是柱像,也不可在你們的地上安甚麼鏨成的石像,向它跪拜」(1節):不可敬拜偶像,也不可愛慕或追求神之外的人、事、物。
2.「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聖所」(2節):要享受基督裡的安息和教會生活。
3.「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要吃得飽足,在你們的地上安然居住」(3~5節):遵行神的話,就必得著靈裡的滿足和平安。
4.「刀劍也必不經過你們的地,…你們要追趕仇敵,他們必倒在你們刀下」(6~8節):撒但和牠麾下的人必不傷害。
5.「我要眷顧你們,…我要在你們中間立我的帳幕;我的心也不厭惡你們」(9~11節):得著神的同在和眷顧。
6.「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12節):得著神的同行、保護和供應。
7.「我也折斷你們所負的軛,叫你們挺身而走」(13節):得著靈理的釋放。
二、不遵行誡命必招神厭棄(14~39節):
1.「你們若不聽從我,…厭棄我的律例,厭惡我的典章,不遵行我一切的誡命,背棄我的約」(14~15節):若不聽從並遵行神的話。
2.第一層禍(16~17節):
(1)「我必命定驚惶,叫眼目乾癟、精神消耗的癆病、熱病轄制你們。你們也要白白地撒種,因為仇敵要吃你們所種的」(16節):就要身體虛弱多病,心靈得不著飽足。
(2)「我要向你們變臉,你們就要敗在仇敵面前。恨惡你們的,必轄管你們;無人追趕,你們卻要逃跑」(17節):得不著神的保守,撒但和牠麾下的人必處處騷擾,無法對抗。
3.第二層禍(18~20節):
(1)「我必斷絕你們因勢力而有的驕傲,又要使覆你們的天如鐵,載你們的地如銅」(19節):生活環境處處為難。
(2)「你們要白白地勞力;因為你們的地不出土產,其上的樹木也不結果子」(20節):勞苦卻得不著功效。
4.第三層禍(21~26節):
(1)「我也要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搶吃你們的兒女,吞滅你們的牲畜,使你們的人數減少,道路荒涼」(22節):不法的事增多,叫人蒙受虧損。
(2)「我又要使刀劍臨到你們」(25節):人與人相爭相鬥。
(3)「降瘟疫在你們中間」(25節):許多人的靈性感染致命的傳染病。
(4)「也必將你們交在仇敵的手中」(25節):許多人被撒但吞吃。
(5)「我要折斷你們的杖,就是斷絕你們的糧」(26節):斷絕了屬靈的供應。
5.第四層禍(27~35節):
(1)「你們要吃兒子的肉,也要吃女兒的肉」(29節):弟兄姊妹相咬相吞。
(2)「我又要毀壞你們的邱壇,砍下你們的日像,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身上」(30節):倒斃在所追求的人事物上。
(3)「我要使你們的城邑變為荒涼,…地成為荒場」(31~35節):教會荒涼。
6.第五層禍(36~39節):
(1)「你們要在列邦中滅亡」(38節):結局是死亡。
(2)「仇敵之地要吞吃你們」(38節):被撒但吞吃。
三、若肯悔改必蒙神紀念(40~46節):
1.「他們要承認自己的罪和他們祖宗的罪,就是干犯我的那罪,並且承認自己行事與我反對」(40節):向神悔改認罪。
2.「他們未受割禮的心若謙卑了,他們也服了罪孽的刑罰」(41節):謙卑領受神的管教。
3.「我就要紀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與以撒所立的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並要紀念這地」(42~45節):必蒙神紀念,得到復甦。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利未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總題:有關禍福的規矩——任你選擇】
講題一:順服者有福
經文:26:1-13
一、棄假歸真 1-2
1、離棄偶像:1節
一個人要得 神的祝福,首先第一條就必須離棄偶像假神,這是十誡中的首要誡命。蒙福的基礎就是——離棄歸真。
第一,不可作虛無的神像。 (利19:4;申5:8)
第二,不可立雕刻的偶像。 (出20:4;申16:21)
第三,不可安鏨成的石像。 (民33:52)
2、歸向真神:2節
歸向真神是福氣的泉源。這節經文提出兩個方面:一是要守 神的安息日(做禮拜);二是敬 神的聖所(到 神的寶座前敬畏讚美 神)。
二、生活充裕 3-5
1、降下時雨:表示 神的恩福如春雨降下,滋潤心田。
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他;他出現確如晨光;他必臨到我們像甘雨,像滋潤田地的春雨。(何6:3)
2、盛結豐果:依靠 神的人, 神就會賜福給他,使他田地裡出產豐碩累累。
3、吃得飽足:你們打糧食要打到摘葡萄的時候,摘葡萄要摘到撒種的時候,並且要吃得飽足……
4、安然居住:……在你們的地上安然居住。
三、平安度日 6-8
1、神賜平安,內心平靜:6節
2、神作保護,除滅惡獸:6節
3、神是力量,勝過仇敵:7-8節
四、有神同在 9-13
1、神眷顧:9-10節
神眷顧是 神同在的愛的彰顯,這裡提到三個方面:
第一,生養眾多。這是家庭的福氣(創1:28;9:6)。
第二,堅定立約。這是生命的福氣(創9:12-16;12:1-3;太26:27-29)
第三,糧食豐裕。這是生活的福氣(詩72:16-17)。
2、神同在:11-12節
神同在有兩個方面的體現:
第一,在他的百姓中間立帳幕(啟21:3)。
第二,在他的百姓中間行走,證明他是他們的 神(啟2:1)。
3、神帶領:13節
神的帶領也有兩個方面的體現:
第一,帶領他的百姓脫離埃及(罪惡的世界),走出為奴之捆綁(太16:19;18:18)。
第二,折斷他的百姓所負的軛,叫他們挺身而走(太11:29-30)。
(詩67:1-7)
講題二、逆命者遭禍(一)
經文:26:14-20
一、疾病轄制 14-16
這段經文記載了疾病的來源於不聽從 神的律例誡命,並背棄 神的約。因此,就有許多疾病纏累身心。在這裡提到以下幾種疾病:
第一,驚惶懼怕。即心中得不到安寧,無法鎮定心情。
第二,眼目乾癟。即面黃肌瘦,眼目毫無神氣。
第三,癆病消耗。即有氣無力,精神沒有氣色,漸漸衰弱。
第四,熱病轄制。即時常發火發熱發高燒,感冒是不斷。
二、敗於敵前 16-17
這是人生經常失敗的現象,幾乎是沒有成功的事可談。
第一,田地間的出產會被別人所吃(被偷走,或是辛辛苦苦所得之財卻被別人所享受)。
第二,所做的事情經常失敗,時常敗在別人的面前。
第三,被別人恨惡、拒絕、譏笑、轄制等等,終日得不到自由。
第四,由於懼怕,就是沒有人追趕或欺負,自己也是每日都活在懼怕裡面。
三、受罰徒勞 18-20
第一,因罪加受七倍懲罰,得不到赦免。
第二,斷絕因勢力而有的驕傲(美名榮譽、權柄威力)。
第三,使天如鐵,地如銅,白白地勞力而無所獲。地不出產,果樹不結果子。
講題三、逆命者遭禍(二)
經文:26:21-39
一、人畜荒場 21-22
第一,加七倍降災,這災是從自己所犯的罪而來的,這就是因罪所招來的禍患。儆醒啊!
第二,兒女、牲畜被野獸所吞吃,人為數就減少,道路也荒涼。
二、各樣災禍 23-26
這些災禍,似乎都是直接從 神而來的。
第一,因罪受擊打七次。這是表示不再蒙 神憐憫了。
第二,神使刀劍臨到,以至報復背約的仇。
第三,降瘟疫之災。
第四,被交在仇敵的手中。 神不再是你們的保護者。
第五,神要折斷杖,斷絕糧,吃不得飽——饑荒之災。
三、地成荒場方 27-35
第一,神要發烈怒,因罪懲罰七次。
第二,彼此相吞相咬。
第三,神要除掉你們所敬奉的各種偶像,神的心也厭惡你們。
第四,神你們的城邑、眾聖所都變為荒場,無人居住,也不聞馨香的香氣,讓仇敵見了詫異。
第五,神要使你們分散在列邦中,地與城邑就變為荒場,沒有出產。
四、亡於列邦 36-39
第一,剩下的人,每日過著心驚但怯的生活,就是沒有人追趕,自己也跌倒。
第二,要在列邦中滅亡,被仇敵吞吃,在仇敵之地消滅。
(申28:15-19)
講題四:悔罪者蒙恩
經文:26:40-46
神是不輕易發怒的(出34:6;耶29:11-12)。
在受苦的時候不放棄盼望,表明我們已懂得神對待子民的憐憫之道。
一、當認罪的表態 40-41
第一,承認自己的罪。(耶3:12-13)
第二,承認祖宗的罪。(耶14:20)
第三,承認逆神的罪。(代下29:6,20-21)
二、蒙神的顧念 42-45
第一,神紀念所立的約。
第二,神紀念他的百姓。
第三,神沒有盡行滅絕。
第四,神要用百姓之神。
神要紀念與列祖所立的約,因而顧念百姓。這裡也正表示我們的蒙恩,乃因 神的信實與慈愛(提後2:13;約壹1:9)。
第46節是結語與鑰節。
這些律例、典章和法度,是耶和華與以色列人在西奈山藉著摩西立的。
(民14:18-19)
── 毛南春陽
【利廿六3~13】順從的就蒙福――在新約�媕H從靈而行,有六個結果:
一、常按時降雨――舊約的雨,就是新約的聖靈,會按時降下,臨到教會或個人。
二、地�堨X產豐富,常吃新糧――得享基督豐滿,有飽足、有安息。
三、有平安,無驚嚇、兇暴的獸、刀劍等――教會光景正常,眾聖徒中間不致有像惡獸的人(參徒廿29)起來,也無刀劍等相殺的事。
四、能追趕仇敵,五人趕一百,一百人趕一萬――這是配搭的原則,得勝在於身體的配搭。
五、生養眾多――得救的人增多。
六、神在他們中間立了帳幕――神有了建造的居所,神就悅納,住在神子民中間(參林後六16~18)。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廿六3~45】警戒中的豫言:
一、遵神命就蒙福。
二、違神命就遭禍(已應驗在以色列人身上)。
三、神不厭棄他們,也不全數滅盡。
四、以色列人若肯悔改,神還要記念他們,眷顧他們。
――《利未記讀經綱目》
【跟隨主的人所接受的賞賜(廿六1∼13)】
一、神作他們的供應
二、他們的豐富
三、神是他們的保護
四、神是他們的得勝
——王國顯《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利未記讀經劄記》
【遵命是福(廿六1∼13)】
一、蒙福的條件(1∼2)
二、多方的福氣(3∼12)
1、豐富收成(3∼4)
2、享受平安(5∼6)
3、戰無不勝(7∼8)
4、人丁旺盛(9∼10)
5、神常同在(11∼12)
6、永享自由(13)
——《新舊約輔讀》
【悖逆招詛(廿六14∼39)】
一、違命的咒詛
1、物質戲劇性地減少
2、國勢極其衰弱,甚至被分散在列國中(33)
3、信仰上失卻神同在的安寧,神要毀壞邱壇(30)
4、獻祭神也不收納(31)
二、違命中的恩典
——《新舊約輔讀》
【悔改之道(廿六40∼46)】
一、悔改與神的公義
1、宣認神公義的標準
2、認識神公義的報應
3、接受神公義的責罰
二、悔改與神的慈愛
1、神沒有按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
2、神不長久責備
3、神記念人
——《新舊約輔讀》
【貳、警告 】
二、關於偶像(26:1~2)
『「你們不可做甚麼虛無的神像,不可立雕刻的偶像或是柱像,也不可在你們的地上安甚麼鏨成的石像,向它跪拜,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26:1~2)
(一)不可做虛無的神的像
(二)不可向雕刻的、柱像、鏨成的石像跪拜
(三)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聖所
三、聽從神者得福
『「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我就給你們降下時雨,叫地生出土產,田野的樹木結果子。你們打糧食要打到摘葡萄的時候,摘葡萄要摘到撒種的時候;並且要吃得飽足,在你們的地上安然居住。我要賜平安在你們的地上;你們躺臥,無人驚嚇。我要叫惡獸從你們的地上息滅;刀劍也必不經過你們的地。你們要追趕仇敵,他們必倒在你們刀下。你們五個人要追趕一百人,一百人要追趕一萬人;仇敵必倒在你們刀下。我要眷顧你們,使你們生養眾多,也要與你們堅定所立的約。你們要吃陳糧,又因新糧挪開陳糧。我要在你們中間立我的帳幕;我的心也不厭惡你們。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你們的 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曾將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使你們不作埃及人的奴僕;我也折斷你們所負的軛,叫你們挺身而走。」』(V3~13)
(一)降下時雨,生出土產,多結果子
(二)打糧要到摘葡萄的時,摘葡萄要摘到撒種的時
(三)必吃得飽足,平安居住,無人驚嚇
(四)五個人要追趕一百,百人要追趕一萬
(五)新糧挪開陳糧
(六)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
(七)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神,將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使你們不作埃及人的奴僕
四、違背神者遭災禍
『「你們若不聽從我,不遵行我的誡命,厭棄我的律例,厭惡我的典章,不遵行我一切的誡命,背棄我的約,我待你們就要這樣:我必命定驚惶,叫眼目乾癟、精神消耗的癆病熱病轄制你們。你們也要白白地撒種,因為仇敵要吃你們所種的。我要向你們變臉,你們就要敗在仇敵面前。恨惡你們的,必轄管你們;無人追趕,你們卻要逃跑。你們因這些事若還不聽從我,我就要為你們的罪加七倍懲罰你們。我必斷絕你們因勢力而有的驕傲,又要使覆你們的天如鐵,載你們的地如銅。你們要白白的勞力;因為你們的地不出土產,其上的樹木也不結果子。「你們行事若與我反對,不肯聽從我,我就要按你們的罪加七倍降災與你們。我也要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搶吃你們的兒女,吞滅你們的牲畜,使你們的人數減少,道路荒涼。「你們因這些事若仍不改正歸我,行事與我反對,我就要行事與你們反對,因你們的罪擊打你們七次。我又要使刀劍臨到你們,報復你們背約的仇;聚集你們在各城內,降瘟疫在你們中間, 也必將你們交在仇敵的手中。我要折斷你們的杖,就是斷絕你們的糧。那時,必有十個女人在一個爐子給你們烤餅,按分量秤給你們;你們要吃,也吃不飽。「你們因這一切的事若不聽從我,卻行事與我反對,我就要發烈怒,行事與你們反對,又因你們的罪懲罰你們七次。並且你們要吃兒子的肉,也要吃女兒的肉。我又要毀壞你們的邱壇,砍下你們的日像,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身上;我的心也必厭惡你們。我要使你們的城邑變為荒涼,使你們的眾聖所成為荒場;我也不聞你們馨香的香氣。我要使地成為荒場,住在其上的仇敵就因此詫異。我要把你們散在列邦中;我也要拔刀追趕你們。你們的地要成為荒場;你們的城邑要變為荒涼。「你們在仇敵之地居住的時候,你們的地荒涼,要享受眾安息;正在那時候,地要歇息,享受安息。地多時為荒場,就要多時歇息;地這樣歇息,是你們住在其上的安息年所不能得的。至於你們剩下的人,我要使他們在仇敵之地心驚膽怯。葉子被風吹的響聲,要追趕他們;他們要逃避,像人逃避刀劍,無人追趕,卻要跌倒。無人追趕,他們要彼此撞跌,像在刀劍之前。你們在仇敵面前也必站立不住。你們要在列邦中滅亡;仇敵之地要吞吃你們。你們剩下的人必因自己的罪孽和祖宗的罪孽在仇敵之地消滅。』(V14~39)
(一)若不聽從我的誡命、律例、典章、約
(二)必命定驚惶轄制
1. 眼目乾癟
2. 精神消耗的癆病熱病
3. 仇敵必要吃你們所種的
(三)我要向你們變臉,你們必在仇敵面前逃跑
(四)還不聽從,要加七倍災給
1. 必斷絕你們因勢力而有的驕傲
2. 使覆你們的天如鐵,載你們的地如銅
(五)地不出土產,樹木不結果子
(六)使野獸吃你們的兒女,人數減少,道路荒涼
(七)我要行事與你們反對,擊打你們
(八)降瘟疫,把你們交在仇敵的手中
(九)十個婦女用一個爐子烤餅,按分量秤給你們;叫你們吃不飽
(十)要吃兒子的肉,也要吃女兒的肉
(十一)把你們的屍首扔在偶像的身上
(十二)使你們的城邑荒涼,聖所成為荒場
(十三)地荒涼,使仇敵詫異
(十四)使你們散在列邦中;他們必追趕你們
(十五)你們的地要安息勝過安息年
(十六)剩下的人在仇敵之地
1. 心驚膽怯,如葉子被風吹動
2. 要被追趕如人逃避刀劍
3. 無人追趕,卻要跌倒
4. 在刀劍之前在仇敵面前必站立不住
五、除非悔改
『「他們要承認自己的罪和他們祖宗的罪,就是干犯我的那罪,並且承認自己行事與我反對,我所以行事與他們反對,把他們帶到仇敵之地。那時,他們未受割禮的心若謙卑了,他們也服了罪孽的刑罰,我就要記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與以撒所立的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並要記念這地。他們離開這地,地在荒廢無人的時候就要享受安息。並且他們要服罪孽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了我的典章,心中厭惡了我的律例。雖是這樣,他們在仇敵之地,我卻不厭棄他們,也不厭惡他們,將他們盡行滅絕,也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我是耶和華─他們的 神。我卻要為他們的緣故記念我與他們先祖所立的約。他們的先祖是我在列邦人眼前、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作他們的 神。我是耶和華。」這些律例、典章,和法度是耶和華與以色列人在西奈山藉著摩西立的。』(V40~46)
(一)他們要承認自己的罪
(二)未受割禮的心若謙卑了,服我的刑罰,我要記念我的約——離開這地享受安息
(三)在仇敵之地我不厭棄他們,我是耶和華─他們的 神
(四)他們先祖是我在列邦人面前、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作他們的神
── 史伯誠《利未記綱要》
【生活成聖必蒙神恩 利未記26章】
一丶心無偶像是神命令 26:1-2
二丶事業蒙福遵神律例 26:3-5
三丶得勝敵人有神同在 26:6-8
四丶生活豐富是神所賜 26:9-10
五丶屬神子民以神為神 26:11-13
六丶違神誡命受神懲罰 26:14-17
七丶繼承不聽惹神發怒 26:18-20
八丶與神反對被神反對 26:21-24
九丶人的饑荒是神降災 26425-29
十丶家破人散失神拯救 26:30-35
十一丶心無平安是神挪去26:36-39
十二丶認罪悔改蒙神紀念26:40-43
十三丶雖得存活是神憐憫26:44-46
── 作者不詳
【利未記第26章 禍福自求】
若還不聽
七倍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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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行的人蒙福
二、背逆的人得禍
三、認罪的人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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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降下時兩
2.田產豐富
3.平安強盛
1.各種疾病
2.地無出產
3.家破國亡
1.悔改受刑
2.記念立約
3.留下餘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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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志新《利未記查經分章大要》
【第二十六章 禍福超市】
1) 守安息遵行誡命、1/3
2) 降時雨蒙神厚恩、4/13
3) 厭棄律法不遵行、14/15
4) 災病饑荒無收成、16/20
5) 不肯悔改降災禍、21/26
6) 城邑荒涼遭報應、27/33
7) 承認罪惡神紀念、40/42
8) 被擄之地仍顧念!43/46
── 郭提多《利未記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提要:1 關於拜偶像。2虔誠。3遵守誡命者的福份。14違背誡命者的災禍。40上帝應許要紀念悔改之人。 ──《SDA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