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26
申命記第二十六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將來在迦南美地要過敬虔的生活】
一、應當獻初熟的土產向神感恩(1~11節)
二、每逢三年獻十分之一顧念窮人(12~15節)
三、神就必承認是超乎萬民的聖潔之民(16~19節)
貳、逐節詳解
【申二十六1】「“你進去得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居住,」
〔呂振中譯〕「將來你進了永恆主你的神所賜給你去取得為基業而居住的地,」
〔原文字義〕「進去」進入,被帶進。
〔文意註解〕「你進去得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居住」:意指佔據並定居在迦南地以後(參申十七14)。
〔話中之光〕(一)百姓「進去得了」應許之地,從此就活在神的應許之中,享用豐富的恩典。但活在恩典裡的人很容易忘記賜恩典的神,漸漸會以為「這貨財是我力量、我能力得來的」(申八17)。因此,恩典既是祝福,又是「試驗」(申八2),「吃得飽足」(申八10)既可以使人「稱頌耶和華」(申八10),也容易讓人「心高氣傲,忘記耶和華——你的神」(申八14)。所以,神在本章藉著奉獻「初熟的土產」及每逢三年奉獻第三個十分之一的條例,不住地提醒百姓,在享用恩典的時候不可忘記賜恩典的神,才能保守自己長久地活在應許裡,不在恩典中墮落。
(二)多享用了神的豐富的人,十分容易忘記神的恩典,和祂的作為。神不叫祂的百姓落在這種愚昧的陷阱中,以致他們再度失去神賜福的紀念,所以祂吩咐以色列人,在每次收穫地裡出產的初熟之物,都要到神面前作一些事,來認明他們的地位,也明確他們向著神的生活態度。
【申二十六2】「就要從耶和華你神賜你的地上將所收的各種初熟的土產取些來,盛在筐子裡,往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去,」
〔呂振中譯〕「你就要將土地上各種初熟的果實就是從永恆主你的神所賜給你的地收進來的、取些來,放在筐子��,往永恆主你的神所要選擇做他名之居所的地方,」
〔原文字義〕「初熟」首先,最好的;「土產」果實,(地上的)出產;「立為」安置,定居。
〔文意註解〕「就要從耶和華你神賜你的地上將所收的各種初熟的土產取些來」:『初熟的土產』指初收的五穀、新酒和新油,並初剪的羊毛(參申十八4)。
「盛在筐子裡」:指選取一些上好的、具有代表性的初熟之物。
「往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去」:指拿到耶路撒冷聖所。
〔話中之光〕(一)把初熟的土產獻給神的動機,是心裡確實的認識恩典,不只是一點一滴的恩典,而是從開始到末了的完整的恩典。在以色列的經歷中,出埃及是恩典,進迦南是恩典,承受地業是恩典,得著地裡的出產也是恩典,全部的經歷都是恩典,並且站在蒙恩的地位上,繼續等候更豐富的恩典。我們在基督裡蒙恩的人也是一樣,從得救開始,直到在永世裡與主同得榮耀,與主同坐寶座,全是恩典的安排,和恩典的供應所作成功的。切實認識恩典的人,裡面就有催促,要把最好的和最珍貴的獻給神。
【申二十六3】「見當時作祭司的,對他說:‘我今日向耶和華你神明認,我已來到耶和華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賜給我們的地。’」
〔呂振中譯〕「去見當日做祭司的,對他說:“我今日向永恆主你的神明認我已經來到永恆主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給我們的地。”」
〔原文字義〕「當時」時間,日子;「明認」顯明,承認,聲明。
〔文意註解〕「見當時作祭司的,對他說:我今日向耶和華你神明認」:『明認』指聲明作證。
「我已來到耶和華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賜給我們的地」:意指已經來到神所應許的迦南美地。
〔話中之光〕(一)百姓每次收穫「初熟的土產」(2節)的時候,都要到神面前重新「明認」自己所領受的恩典。而奉獻「初熟的土產」(申十八4;出二十三19;民十八12),就是向神承認一切地裡的出產都是神的恩典,而不是歸功於巴力或自己;並且承認所奉獻的土產本身就是恩典,正如大衛的禱告:「我算什麼,我的民算什麼,竟能如此樂意奉獻?因為萬物都從禰而來,我們把從禰而得的獻給禰」(代上二十九14)。
【申二十六4】「祭司就從你手裡取過筐子來,放在耶和華你神的壇前。」
〔呂振中譯〕「祭司就從你手��把筐子拿去,放在永恆主你的神的祭壇前。」
〔原文字義〕「壇」祭壇;「前」面,臉。
〔文意註解〕「祭司就從你手裡取過筐子來,放在耶和華你神的壇前」:『神的壇』指祭壇。
【申二十六5】「你要在耶和華你神面前說:‘我祖原是一個將亡的亞蘭人,下到埃及寄居。他人口稀少,在那裡卻成了又大又強、人數很多的國民。」
〔呂振中譯〕「你要在永恆主你的神面前應聲地說:“我的祖宗原是個飄泊流亡的亞蘭人;他下到埃及,寄居在那麼,人數稀少;在那��竟成了一國,又大又強盛,人數又多。」
〔原文字義〕「將亡」消滅,消失,逃亡;「亞蘭」崇高的。
〔文意註解〕「你要在耶和華你神面前說:我祖原是一個將亡的亞蘭人,下到埃及寄居」:『我祖』指雅各;『將亡的』指衰老瀕死;『亞蘭人』指雅各的母親利百加是亞蘭人(參創二十五20),雅各的兩個妻子利亞和拉結乃是母舅拉班的女兒(參創二十八5),故所生子孫也自稱亞蘭人,但若按照父系而言,以色列人是希伯來人(參創十四13。
「他人口稀少,在那裡卻成了又大又強、人數很多的國民」:從七十人(參出一5)繁增到出埃及時,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參出十二37),若加上婦人和孩子,總數當在二百萬以上。人口從七十個人,四百三十年(參出一40)後增加到二百萬人以上,估計約需每隔二十五年便翻一倍。
〔話中之光〕(一)人不管在今生是亨通還是受苦,本質上都是「將亡」的人,因為亨通或受苦都只是轉眼之間,結局都是永遠的滅亡。我們只有認識自己是「將亡」的人,才能真正認識恩典。
(二)人在認識上的無知,就是不知道自己的本相,只看見背棄了神的人的結局,看到了一些人亨通,就心裡不平,看到了一些人受痛苦,又怨瀆神不憐惜人,卻忘記了是人在承受自己愚昧墮落的結果。不管是人看為亨通的人也好,受痛苦的人也好,都是將亡的人,亨通或受苦都是轉眼之間的事,終結還是一樣的掉在永遠死亡的深坑裡。人能脫出只看表面的情形,而能看到人的結局,他已經是接近恩典的邊緣了。
【申二十六6】「埃及人惡待我們,苦害我們,將苦工加在我們身上。」
〔呂振中譯〕「埃及人惡待我們,苦害我們,將很難作苦工加在我們身上。」
〔原文字義〕「惡待」邪惡的,傷害;「苦害」壓迫,苦待;「苦工(原文雙字)」艱難,嚴苛(首字);勞動,服侍次字)。
〔文意註解〕「埃及人惡待我們,苦害我們,將苦工加在我們身上」:詳情請參閱出一8~22。
【申二十六7】「於是我們哀求耶和華我們列祖的神,耶和華聽見我們的聲音,看見我們所受的困苦、勞碌、欺壓,」
〔呂振中譯〕「於是我們向永恆主我們列祖的神哀叫,永恆主聽了我們的聲音,看見我們所受的困苦、患難、和壓迫;」
〔原文字義〕「哀求」哭求,呼喊;「困苦」貧困,悲慘;「勞碌」辛勞,勞苦;「欺壓」壓迫,痛苦。
〔文意註解〕「於是我們哀求耶和華我們列祖的神,耶和華聽見我們的聲音,看見我們所受的困苦、勞碌、欺壓」:以色列人因作苦工,就歎息哀求,他們的哀聲達於
【申二十六8】「祂就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大可畏的事與神蹟奇事,領我們出了埃及,」
〔呂振中譯〕「永恆主就用大力的手和伸出的膀臂、行了大大驚人的事和神蹟奇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
〔原文字義〕「大能」強壯的,堅固的;「伸出來」伸展,延長;「可畏」令人懼怕;「事」記號;「神蹟」(原文與「事」同字);「奇事」奇蹟,預兆。
〔文意註解〕「祂就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大可畏的事與神蹟奇事,領我們出了埃及」:『大能的手』形容祂大有能力的作為;『伸出的膀臂』形容祂拯救的範圍;『大可畏的事』指過紅海;『神蹟奇事』指降十災。
〔話中之光〕(一)我們原都是死在罪惡過犯中的人,祂救我們脫離了死的權勢,領我們進入復活的豐富裡,不僅是有生命,並且是承受更豐盛的生命。神的拯救確實是這麼的完備,祂兒子的死救我們脫離罪與死的追討,祂兒子的復活使我們得了生命,得了國度,也得了新天新地裡的榮耀和豐富。這個豐富又偉大的拯救,全是神自己所作成的,我們全是在享用祂的拯救,祂也實在是我們的拯救。
【申二十六9】「將我們領進這地方,把這流奶與蜜之地賜給我們。」
〔呂振中譯〕「將我們領進這地方,把這地賜給我們、這流奶與蜜之地。」
〔原文字義〕「流」湧流,排出。
〔文意註解〕「將我們領進這地方,把這流奶與蜜之地賜給我們」:『流奶與蜜之地』形容迦南地乃是土地肥沃,適宜畜牧業、果林茂密之地;「奶」代表動物的精華,「蜜」代表植物的精華。
【申二十六10】「耶和華啊,現在我把你所賜給我地上初熟的土產奉了來。’隨後你要把筐子放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向耶和華你的神下拜。」
〔呂振中譯〕「現在你看,永恆主阿,我把你所賜給我的土地上初熟的果實帶了來。”隨後你要把筐子放在永恆主你的神面前,在永恆主你的神面前敬拜。」
〔原文字義〕「奉了來」帶來;「下拜」下拜,俯伏。
〔文意註解〕「耶和華啊,現在我把你所賜給我地上初熟的土產奉了來」:請參閱2節註解。
「隨後你要把筐子放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向耶和華你的神下拜」:『放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即指放在祭壇前(參4節)。
〔話中之光〕(一)這是一個重要的提醒,在奉獻的時刻,以色列人不是給予者,而是領受者。他們從神領受了救恩、土地,所以應當以感恩的心奉獻;不是因為他們「有」才奉獻,而是因為神的賜與使他們「有」,所以要存感恩之心奉獻。
(二)今天的信徒有時將奉獻看作個人「樂意」的行為,並未視奉獻為理所當然。原因不難明白,現代社會看重個人擁有權,憑個人才幹、付出血汗換取的成果,當然是屬於個人的。所以,有智慧財產權、專利版權…。摩西的教導對現代信徒依然是個重要的提醒,我們要看清楚自己的身分,在神面前,我們都是領受者。奉獻操練信徒的生命,有助我們培養感恩的心。
(三)許多人達到所期望的目標,成了功之後,就以為是自己努力的結果,而欣賞自己,榮耀自己;飲水而不思源,忘記了神才是他成功的終極因。人享收穫之樂,不應該只自滿自足,更應當想到厚賜一切的神。
(四)初熟的土產預表著神把祂的獨生子作為恩典賜給人,基督作為初熟的果子,成了我們這些在基督裡的人的樣式,也成了我們能到父面前去的根據。是初熟的土產叫人到神面前去,也是基督把我們引到父的面前。基督的復活,「成了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0)。我們也因著祂,成了復活的豐盛的子粒。
【申二十六11】「你和利未人,並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要因耶和華你神所賜你和你家的一切福分歡樂。」
〔呂振中譯〕「你要因永恆主你的神所賜給你和你家的一切福分而歡樂,你和利未人、以及在你中間的寄居者、都要歡樂。」
〔原文字義〕「利未」連結於;「寄居的」旅居者;「福分」好的,令人愉悅的;「歡樂」歡喜,快樂。
〔文意註解〕「你和利未人,並在你們中間寄居的」:『你』即指祭司(參4~5節);本句指在以色列人中無分無業的人們。
「要因耶和華你神所賜你和你家的一切福分歡樂」:『一切福分』指五穀豐收所代表的福樂平安生活;『歡樂』指過節時歡喜快樂的氣氛所代表的喜樂與感恩。
〔話中之光〕(一)百姓與利未人和寄居者一起「 歡樂」,指一起享用筵席,分享神所賜的「一切福分」,用分享恩典的實際行動,來承認自己所領受的一切都是神白白的恩典。
(二)神希望且命令為了表示感謝而獻上的自己子民的出產,能夠用在將歡樂與喜樂分給所有人,尤其是在對待貧窮的鄰人的事宜上。預示了今日教會的奉獻當重點使用在為了傳播福音和救濟窮人。
(三)不要怕歡樂。有人嘗到神放在他舌上的甘甜,不敢許久且深切的飲啜。在他們的生活中若遇到快樂的事,他們常往壞處想,怕未來的災禍,這是錯誤的。痛苦時我們好似完全浸淫在其中。同樣歡樂也是該使我們溶入。我們降下在墳墓,也必在復活與升天時有極大的歡樂。心靈的行星會轉至盛夏,我們卻應歡樂。奉獻的生命中,與主分享,我們的喜樂必充實。我們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在比例上喜樂也因此增加。
【申二十六12】「“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取完了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要分給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使他們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飽足。」
〔呂振中譯〕「『每第三年、就是十分之一奉獻的年、你獻完了你的土產的十分之一,給了利未人、寄居者、和孤兒寡婦,讓他們在你城內喫得飽足,」
〔原文字義〕「每逢三」第三;「飽足」滿意,滿足。
〔背景註解〕以色列人要交納三個「十分之一」(《猶太古史記》卷4第8章240節):第一個「十分之一」是每年獻給神作舉祭,被神賜給利未人(參利二十七30;民十八21、24);第二個「十分之一」是每年和僕婢、利未人一起守節分享(參申十二11~12,17~18;十四23);第三個「十分之一」是每三年一次分給本城的利未人、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參申十四28~29;二十六12)。
〔文意註解〕「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取完了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指每三年的末一年,要從收穫中奉獻十分之一,積存在城中(參申十四28),過節時取出來與人分享。
「要分給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使他們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飽足」:意指在過節時拿出所積存的來周濟窮人並顧念無分無業的利未人。
〔話中之光〕(一)這個「十分之一」不用送到「神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2節),而是留在本城説明有需要的人。雖然這「十分之一」是神的「命令」(13節),但神並沒有安排人來監督,而是讓百姓自己宣誓已經「將聖物從我家裡拿出來」(13節),並且照著神的心意使用了。因為神的心意是讓百姓認識並承認神的恩典,因著愛神而愛人,甘心樂意地與別人分享恩典,這樣才能坦然地求神「垂看」並「賜福」(15節),承受更加豐富的恩典。
【申二十六13】「你又要在耶和華你神面前說:‘我已將聖物從我家裡拿出來,給了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是照你所吩咐我的一切命令。你的命令我都沒有違背,也沒有忘記。」
〔呂振中譯〕「你就要在永恆主你的神面前說:“我已經把聖物從家��肅清了,我並且給了利未人、寄居者、和孤兒寡婦,都照你所吩咐我的一切誡命;你的誡命我都沒有越犯過,也沒有忘記掉。」
〔原文字義〕「聖物」分別,神聖;「違背」疏離,越過。
〔文意註解〕「你又要在耶和華你神面前說:‘我已將聖物從我家裡拿出來」:『聖物』指分別出來專為奉獻給神的物品。
「給了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是照你所吩咐我的一切命令」:本句意指在神面前的告白,表明自己確實遵行了神的命令。
「你的命令我都沒有違背,也沒有忘記」:『沒有違背』指奉獻的內容細節完全符合神的命令;『沒有忘記』指沒有被我疏忽、忽略或忘記。
〔話中之光〕(一)知道神的豐富是一件事,肯照著神的吩咐去作是另外一件事,因為人的眼睛多是停在眼見的事上,少有注意在信心裡所帶來的祝福。他們作神吩咐他們作的,他們也守著自己不沾染死亡和不潔,他們不以愛心去損害聖潔,因為他們知道那是「命令」,並不是勸勉。「命令」是不允許人的選擇摻加進去,認識甚麼是「命令」,才能作準神所要作的。
(二)難能可貴的,他們不是作一件命令,他們是在作一切的命令。作一件命令比較容易,作一切的命令就十分不容易,稱得上是命令的,那就是要聽從的人不問為甚麼的,只是無條件的接受。復活的生命就是基督自己,祂是絕對服權柄的兒子,祂的生命就是服權柄的生命。在復活的生命裡,聽從命令就成了完全可能的事。
【申二十六14】「我守喪的時候,沒有吃這聖物;不潔淨的時候,也沒有拿出來,又沒有為死人送去。我聽從了耶和華我神的話,都照你所吩咐的行了。」
〔呂振中譯〕「我沒有在居守喪時候喫這聖物,也沒有不潔淨時候肅清它,又沒有把它做死人的用處:我聽從了永恆主我的神的聲音,都照你所吩咐我的行了。」
〔原文字義〕「守喪」哀傷,苦惱。
〔文意註解〕「我守喪的時候,沒有吃這聖物」:指人在居喪期中是不潔的(參民十九11),不可觸摸聖物。
「不潔淨的時候,也沒有拿出來,又沒有為死人送去」:意指沒有把聖物用於任何不潔淨的場合,也沒有將它當作喪禮送出去。因為這「十分之一」雖然是分給了有需要的人,但實際上是分別為聖獻給神的「聖物」。『為死人送去』可能指敬拜巴力(參詩一百零六28)。在迦南神話中,巴力每年死而復活一次,帶來旱季和雨季的更替。
「我聽從了耶和華我神的話,都照你所吩咐的行了」:意指關於聖物的使用,我完全聽從了神的命令而行。
〔話中之光〕(一)當一個人活在神的心意中的時候,神就在百姓中間得著了輸送恩典的管道;當「我」行在神的心意中的時候(13~14節),「我們」全體都會蒙神賜福。因此,一個肢體的剛強,會成為身體的祝福;一個肢體的軟弱,也會成為身體的難處。對於一個活在基督身體中的人來說,「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林後十一29)?
【申二十六15】「求你從天上、你的聖所垂看,賜福給你的百姓以色列與你所賜給我們的地,就是你向我們列祖起誓賜我們流奶與蜜之地。’”」
〔呂振中譯〕「求你從天上你的聖居所垂看,賜福與你的人民以色列和你所賜給我們的土地,流奶與蜜之地,照你向我們列祖所起誓應許的。”」
〔原文字義〕「垂看」俯視,往下看。
〔文意註解〕「求你從天上、你的聖所垂看,賜福給你的百姓以色列」:懇求神眷顧賜福以色列人。
「與你所賜給我們的地,就是你向我們列祖起誓賜我們流奶與蜜之地」:又求神賜福給我們所居住的地,物產豐盈,使我們得以豐衣足食。
【申二十六16】「“耶和華你的神今日吩咐你行這些律例典章,所以你要盡心盡性謹守遵行。」
〔呂振中譯〕「『永恆主你的神今日吩咐你遵行這些律例典章,所以你要全心全意地謹慎遵行。」
〔原文字義〕「律例」法規,法令,條例;「典章」判決,判例,正義;「性」魂,自我。
〔文意註解〕「耶和華你的神今日吩咐你行這些律例典章,所以你要盡心盡性謹守遵行」:『律例』指律法,是神向人的要求;『典章』指審判,是神對人是否遵行律法的判定;『盡心盡性』指全心全魂;『謹守』重在指思想觀念的贊同和一致;『遵行』重在指行為上的遵照和實施。
【申二十六17】「你今日認耶和華為你的神,應許遵行祂的道,謹守祂的律例、誡命、典章,聽從祂的話。」
〔呂振中譯〕「你今日使永恆主宣言他是你的神,你要行他的道路,謹守他的律例誡命和典章,聽他的聲音。」
〔原文字義〕「認」宣告,斷言;「道」道路,路徑;「誡命」命令;「話」聲音。
〔文意註解〕「你今日認耶和華為你的神,應許遵行祂的道,謹守祂的律例、誡命、典章,聽從祂的話」:本節是對神宣誓效忠:(1)認信耶和華是我個人的神;(2)應承遵行祂的道路;(3)承諾謹守祂的律法;(4)答應聽從祂的話。
【申二十六18】「耶和華今日照祂所應許你的,也認你為祂的子民,使你謹守祂的一切誡命,」
〔呂振中譯〕「永恆主今日也使你宣言你是屬於他、做他自己所有的子民、照他對你所說過的,你要謹守他的一切誡命,」
〔原文字義〕「應許」應許,說話;「認」宣告,斷言。
〔文意註解〕「耶和華今日照祂所應許你的,也認你為祂的子民,使你謹守祂的一切誡命」:本節和次節是神回應的話:(1)接納你應許的話;(2)承認你為自己的子民;(3)使你有能力謹守律法。
〔話中之光〕(一)人並不能倚靠自己的能力來遵行神的律例典章,而是因為「認耶和華為你的神,應許遵行祂的道」(17節),所以神就「照祂所應許你的,也認你為祂的子民」,因此賜下能力,「使你謹守祂的一切誡命」,使我們不僅在地位上(出十九6),也在屬靈的實際上「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19節)。這一切都不是根據人的努力,而是神根據祂自己的「應許」(18~19節)白白地賜給了祂所揀選的人。
【申二十六19】「又使你得稱讚、美名、尊榮,超乎祂所造的萬民之上,並照祂所應許的使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
〔呂振中譯〕「他也要使你很高超、勝過他所造的列國,使你得稱讚得美名和榮華,並使你做聖別的子民、屬於永恆主你的神,照祂所說過的。』」
〔原文字義〕「稱讚」讚美,讚歎;「美名」名聲,榮耀;「尊榮」榮美,華麗。
〔文意註解〕「又使你得稱讚、美名、尊榮,超乎祂所造的萬民之上,並使你做聖別的子民、屬於永恆主你的神,照祂所說過的」:本節繼續神回應的話:(4)立你超乎萬民之上;(5)使你分別為聖,專歸屬於祂。
叁、靈訓要義
【毋忘神恩】
一、奉獻初熟之物(1~11節):
1.「將所收的各種初熟的土產取些來,盛在筐子裡,往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去,…祭司…放在耶和華你神的壇前」(2~4節):奉獻初熟土產給神。
2.「耶和華啊,現在我把你所賜給我地上初熟的土產奉了來。…你和利未人,並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要因耶和華你神所賜你和你家的一切福分歡樂」(10~11節):和利未人等分享福樂。
二、每逢三年之十一奉獻(12~15節):
1.「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取完了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要分給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使他們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飽足」(12節):每逢三年奉獻十一土產,與窮苦人分享。
2.「求你從天上、你的聖所垂看,賜福給你的百姓以色列與你所賜給我們的地,就是你向我們列祖起誓賜我們流奶與蜜之地」(15節):求神賜福人民和土地。
三、蒙恩者身分被神肯定(16~19節):
1.「你今日認耶和華為你的神,應許遵行祂的道,謹守祂的律例、誡命、典章,聽從祂的話」(17節):應許謹守遵行神的話。
2.「耶和華今日照祂所應許你的,也認你為祂的子民,…並照祂所應許的使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18~19節):神就必照祂所應許的,認你為聖潔的民。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申命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申命記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