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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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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 25 - 章例證與靈感集錦

歷代志下 25

 

歷代志下第二十五章拾穗

 

【代下二十五1「亞瑪謝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十九年。他母親名叫約耶但,是耶路撒冷人。」

         本章記亞瑪謝作猶大王的事,內容與《王下》十四1~22相同,不過添了一些新材料(5~16),其中只有鹽穀殺西珥人(即以東人,士五4)一萬,和《王下》十四7相同。全章上半說明亞瑪謝能戰勝以東人,得神賜福,是他對神信實的結果。他因為能聽從先知的話,放棄從以色列國找來的雇傭兵,因而取得勝利(5~12)

    但他作王後期卻倒行逆施,不聽先知的警告,反去拜以東人的偶像,招來軍事上的失敗,個人的悲慘下場(14~24)――《啟導本聖經註釋》

         「亞瑪謝」:字義是「耶和華是強有力的」。

         「約耶但」:字義是「耶和華欣喜」。

         「作王二十九年」:事實上亞瑪謝與亞撒利雅於西元前約791年開始共同執政約24年。一般認為亞瑪謝被約阿施擒獲之後,亞撒利雅就被立為王與亞瑪謝共同執政。亦即亞瑪謝單獨執政僅僅5年。――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本章記錄亞瑪謝的統治,與王下141~20相對應,特別是第1~4節與王下142~6;第17~24節與王下148~14;第25~28節與王下1417~20。但有一些重要內容《列王紀》裡沒有,特別是第5~10節,13~16節。──《SDA聖經註釋》

 

【代下二十五1 年代小注】蒂利劃給亞瑪謝的日期是主前七九六至七六七年。亞瑪謝與以色列王約阿施和耶羅波安二世同時。當時統治亞述的是阿達德尼拉裡三世、撒縵以色四世、亞述但三世(Ashur~Dan III)。——《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五1~18亞瑪謝的統治:繼約阿施登上王位的猶大第九代王亞瑪謝的統治可分兩個部分:①善政(1~13):在與以東的戰爭中大獲全勝(5~13)。當時猶大因在亞蘭戰爭中打了敗仗(2423~25),因此對外失去了威信。在這種情況下,亞瑪謝擺脫了亞蘭的統治,從此國家逐漸走向了繁榮,最後討伐在約蘭時期獨立的以東(218~10),取得了大勝,從而恢復了猶大的國家威信,而且還帶來了商業的利益。因為通過這次戰爭的勝利,猶大佔領了海灣商業中心以拉他(28 ;王上926)港口。他之所以能夠取得勝利,就是因為他順從了先知的旨意,依靠了神(7~10) ;②暴政(14~28) :與以東的戰爭中取得的勝利使得亞瑪謝變得驕傲,開始崇拜偶像(14),並排斥了斥責他的先知(1516)。後來他還向以色列發動戰爭,但遭到慘敗,最後被叛亂者殺害。以上兩種統治給我們的教訓是,人的權威和名譽越高,越容易因驕傲而墮落,並且神必然懲戒自高自大的人(212 ;路151)――《聖經精讀本》

 

【代下二十五1~28亞瑪謝事蹟:亞瑪謝本是約蘭以後的第一位賢君,可惜結果與乃父約阿施相似:起初順從神,後來卻悖逆神、拜偶像,以後不得善終。――《串珠聖經注釋》

 

【代下二十五2「亞瑪謝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心不專誠。」

         「只是心不專誠」:指日後拜偶像與驕傲、悖逆的事(14)――《串珠聖經注釋》

         「心不專誠」(2),指亞瑪謝「不如他祖大衛」(王下十四3)「專心順從耶和華」(王上十一6)──《聖經綜合解讀》

         亞瑪謝起初「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2),順服神所吩咐的「不可因數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4節;申二十四16)。但他卻沒有徹底順服的心,所以對神「心不專誠」,一半順服神、一半體貼自己,結果有始無終、屬靈的光景每況愈下。「心不專誠」是約阿施和亞瑪謝的共同問題,也是今天許多信徒的共同弱點。所以聖靈提醒我們:「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雅四8)──《聖經綜合解讀》

         心不「專誠」:SH 8003,「完全的」。――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但不如他祖大衛,乃效法他父約阿施一切所行的”(王下143)。約阿施(代下242)和亞瑪謝都“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但沒有在自己的統治期間全心全意地侍奉。他們都有明顯的弱點,因而受到了懲罰。這裡沒有提到亞瑪謝未拆毀邱壇(參王下144)──《SDA聖經註釋》

 

【代下二十五3「國一堅定,就把殺他父王的臣僕殺了,」

         就把殺他父王的臣僕殺了:臣僕指撒拔和約薩拔(2426)。摩西律法規定兒子(或最親近的親屬)要為死去的父親報仇(3519 ;申1911~13)。亞瑪謝等到自己的王權鞏固之後,就按律法處死了暗殺父王的人。 ――《聖經精讀本》

         「殺他父王的臣僕」(3)指「亞捫婦人示米押的兒子撒拔和摩押婦人示米利的兒子約薩拔」(二十四26)──《聖經綜合解讀》

         「國一堅定」:原文是「國家在他手中穩定」。

         「殺他父王的臣僕」:指的是 2426所記「示米押的兒子撒拔和示米利的兒子約薩拔」等人。

         顯然猶大國中政治也是相當險惡,殺約阿施的臣僕還可以在朝廷中擁有權位,新王一時還不敢報仇,非得等到自己掌握實權才能動手。――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五4「卻沒有治死他們的兒子,是照摩西律法書上耶和華所吩咐的說:“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各人要為本身的罪而死。” 」

         “照摩西律法書上耶和華所吩咐的”。參看列王紀下十四章6節的腳註。――《歷代志下雷氏研讀本》

         律法的一個原則,是各人對自己的罪負責(申二十四16)――《啟導本聖經註釋》

         亞瑪謝雖殺逆臣,卻沒有濫殺無辜,作者對此表示嘉許。――《串珠聖經注釋》

         254記載亞瑪謝沒有殺戮殺其父親的人之子,是吻合 2416的律法要求,雖然周遭的國家通常會將整個家族除滅。

         254的記載也推翻了某些學者認為申命記是猶大王約西亞時代為了振興信仰創作出來的文件 3414。此時摩西在申命記中的命令,應該是眾所周知的。――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五5「亞瑪謝招聚猶大人,按著猶大和便雅憫的宗族設立千夫長、百夫長,又數點人數,從二十歲以外,能拿槍拿盾牌出去打仗的精兵共有三十萬;」

         比起亞比雅轄下的四十萬兵(133),這次的三十萬兵的確勢力薄弱一點,難怪亞瑪謝要加增人數了。――《串珠聖經注釋》

         招聚猶大人。第5~13節記錄國家的兵力和對以東的進攻。大部分是《歷代志》所特有的。在《列王紀》裡,只有一節記錄與以東的戰爭(王下147)

         三十萬。參約沙法的總數(代下1714~18),可能是580000(見代下1714注釋),和亞撒的580000名勇士(代下148)。約蘭和約阿施的災難性的戰爭,無疑大大削弱了國家的兵力(見代下21816242324)――SDA聖經註釋》

 

【代下二十五5 軍隊的大小】希伯來語的「千」字(~eleph),也可譯作「單位」,後一個譯法在本段比較合理。因此,亞瑪謝的人口統計斷定可供徵募的壯丁足以組成三百個部隊(和合本:「三十萬」,原文作「三百個~eleph)。然兵員的確實數目是多少,聖經則沒有明言。有關數字的進一步資料,可參看:歷代志下十一1,十三2~20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五5~6亞瑪謝招集猶大人……用銀子……招募了……:亞瑪謝招兵備戰,是為了使約蘭時期背叛猶大獨立出去的以東(218~10 ;王下820)重新歸降猶大。但他數點的軍隊只有30萬人(只有50~60年前約沙法的116萬軍隊的1/4)。因此考慮到自己的軍隊甚少,便用銀子一百他連得從以色列招募了十萬大能的勇士。亞瑪謝忘記了先王亞比雅(13章 ;149~15)和約沙法(20)在軍隊數量處於劣勢的情況下,依賴神而取得勝利的歷史教訓,依然我行我素,顯然是很輕率的舉措。後來亞瑪謝聽從了先知的警告,把以色列軍隊打發回去。但是以色列軍隊返回時,還順手擄掠了猶大軍,亞瑪謝也算為自己的愚蠢付出了代價。 ――《聖經精讀本》

 

【代下二十五5~13大勝以東:亞瑪謝聆聽神人勸諫,不靠來自北國的雇傭兵,結果大獲全勝。――《串珠聖經注釋》

 

【代下二十五6「又用銀子一百他連得,從以色列招募了十萬大能的勇士。」

         「一百他連得」:大約3400公斤。

         255~6可能因為亞瑪謝的軍力大幅降低(比較 1714~19 ),所以導致他要僱用以色列傭兵。――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不久之前,亞哈斯手下的以色列軍隊只有五十馬兵和一萬步兵(王下137)。這個數字顯然不是以色列可以徵兵的軍隊總數,而是與亞蘭進行災難性戰爭以後所留下的常備軍。亞瑪謝不得不招募兵員,擴大兵力。這說明猶大當時可徵兵人數大約是三十萬(5)──《SDA聖經註釋》

 

【代下二十五6 雇傭兵】雇傭兵在古代近東的戰事中廣為應用。亞述從提革拉毘列色三世年間(主前745~727年在位)開始,對傭兵十分倚重。雇傭兵雖然身經百戰,並且受過嚴格訓練,但糧餉未準時派發,或要與同胞作戰時,他們的忠心便經常受到質疑。在波斯戰爭(Persian Wars,或稱波希戰爭)中的布拉戰役(Battle of Plataea;主前四八○年)中,愛奧尼亞籍的雇傭兵倒戈相向,出離波斯營寨,加入希臘兵團。——《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五6 銀子一百他連得】他連得是古代近東最大的重量單位,在阿拉拉赫、敘利亞的烏加列,和舊約(出三十八25~26)中,相等於三千舍客勒。一百他連得銀子約等於三又四分之一噸。這顯然是雇請傭兵的總額,等於每個部隊一他連得銀子。這數額並不過分,但不過是「訂金」而已──真正的利潤來自劫掠。——《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五6~10一個神人警告亞瑪謝把他用一百他連得(120000安士,3.75噸,或3.4公噸)銀子從北國僱來的十萬士兵帶回去,恐怕他會失去神的幫助和祝福。――《歷代志下雷氏研讀本》

 

【代下二十五7「有一個神人來見亞瑪謝,對他說:“王啊,不要使以色列的軍兵與你同去,因為耶和華不與以色列人以法蓮的後裔同在。」

         “以法蓮”在此指北國以色列。――《啟導本聖經註釋》

         「以法蓮」(7)代指北國以色列。此時北國已不再是與約沙法結親的亞哈王朝,而是取代亞哈的耶戶王朝。──《聖經綜合解讀》

         257的「神人」、 2515的「先知」,歷代志中唯二兩個具備先知職分的個人,沒有被紀錄名字的。――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與你同去。僅靠數目不能構成力量。猶大有神同在的力量,會遠遠超過他們沒有神的同在和幫助而補充來自以色列的兵員。

         以法蓮的後裔。這是一句解釋,說明“以法蓮”就是指以色列國(見何5111464)――SDA聖經註釋》

 

【代下二十五8「你若一定要去,就奮勇爭戰吧!但神必使你敗在敵人面前;因為神能助人得勝,也能使人傾敗。”」

         奮勇爭戰吧……使你敗在敵人面前:此句可解釋為“如果王堅持帶以色列軍隊上戰場,那麼無論怎樣奮勇作戰,神都會使王敗在敵人面前”。即用諷刺的方式說明了不依靠神就絕不可能取得勝利的教訓。 ――《聖經精讀本》

         有神同在,就能勝過一切人的力量,但人若「心不專誠」(2)、與不信的北國軍兵「同去」(7),就攔阻了神的「同在」(7)。我們不要以為沒有神的同在不要緊,只要有人可靠,還是有機會得勝;因為「神能助人得勝,也能使人傾敗」(8),神的百姓若想靠人,祂必會用失敗來管教我們。──《聖經綜合解讀》

         使人「傾敗」:SH 3782,「使跌倒」、「使衰敗」。――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你若一定要去。先知實際上是在說:“如果你一定要去,以為這樣會強大起來,那就去吧。你就是運用了你的全部力量,也無法取勝。”神的使者竭力使亞瑪謝認識到,靠人而不靠神幫助乃是愚蠢的(見代下167~9)

       能助人得勝。神子民的一些最大失敗是因為他們忘記了神是有能力幫助的(見民1331~3314129~33)――SDA聖經註釋》

 

【代下二十五9「亞瑪謝問神人說:“我給了以色列軍的那一百他連得銀子怎麼樣呢?”神人回答說:“耶和華能把更多的賜給你。”」

         我給了……怎麼樣呢:當先知勸亞瑪謝把以色列軍隊打發回去時,亞瑪謝就問先知已經支付的銀一百他連得(3.4公斤)該怎麼收回。也就是說,亞瑪謝在順從神的命令和為眼前的利益而違背神之間猶豫不決。但亞瑪謝還是比較明智,他相信神會用更豐富的來補償所損失的,便順從了神。聖經中也有在同樣的情況下,為了錢財而遭到悲慘下場的人,如亞幹(716~26)、基哈西(王下520~27)、亞拿尼亞和撒非喇(51~11)等。 ――《聖經精讀本》

         亞瑪謝「心不專誠」(2),在神的旨意面前表面順服,心裡卻還在權衡利益得失,所以問:「我給了以色列軍的那一百他連得銀子怎麼樣呢」(9)──《聖經綜合解讀》

         今天,我們也常常和亞瑪謝一樣,一面好像順服、一面計較代價;表面願意全然擺上,心中卻暗暗計算「屬靈的名利得失」。──《聖經綜合解讀》

         259亞瑪謝的反應頗有趣,他在意的是自己付出去的金錢。不過神也體諒他的軟弱,保證讓他可以收回更多。――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這是人的典型反應。亞瑪謝本來應該多想一想是非問題,而不是考慮損失了的、付給以色列國王的錢。但即使以色列人與他一同出征以東,亞瑪謝也占不了便宜。一次愚蠢的行為是不可能由另一次愚蠢的行為來補償的。──《SDA聖經註釋》

 

【代下二十五10「於是亞瑪謝將那從以法蓮來的軍兵分別出來,叫他們回家去。故此,他們甚惱怒猶大人,氣忿忿地回家去了。」

         北國的雇傭兵感到氣忿,也許是因為覺得失去了贏取戰利品的機會,於是在歸途中四處搶掠(13)――《串珠聖經注釋》

  這是必然的結果。亞瑪謝可能說明了遣散他們的真正原因,就是神不與以色列同在(7),有他們在場會打敗仗(8)。當然這會激怒他們。也可能他沒有說明原因。致使他們猜測之所以被遣散,是因為他們的信譽受到了懷疑。這同樣會激怒他們。──《SDA聖經註釋》

 

【代下二十五11「亞瑪謝壯起膽來,率領他的民到鹽谷,殺了西珥人一萬。」

         “鹽”。死海的南端。他也攻取了以東的首都彼得拉(Petra,王下一四7)――《歷代志下雷氏研讀本》

         “西珥人”即以東人。“鹽”位於死海南邊(參王下十四7)――《啟導本聖經註釋》

         「鹽」:見王下147注。

          「西珥人」:即以東人。――《串珠聖經注釋》

         「鹽谷」(11)位於死海南方的亞拉巴峽谷,「西珥人」(11)指以東人。大衛曾經在鹽穀「殺了以東一萬八千人」(代上十八12;撒下八13 )。過去,亞瑪謝的曾祖父約蘭王試圖平定以東人的叛亂,結果大敗而歸,以東脫離猶大獨立(二十一8~10)。現在,亞瑪謝卻像大衛一樣在「鹽谷」大大得勝,戰功超過約蘭、直追大衛,不由得「心高氣傲」(19)起來。──《聖經綜合解讀》

         「鹽谷」:大衛在此也擊敗以東人 代上 1812撒下 813。此處一般認為是死海正南方的亞拉巴峽谷。

         以東於約蘭王時背叛猶大國 王上 820~22。亞瑪謝對以東的戰爭,列王紀中僅出現 王下 147,但此處以較長的篇幅紀錄詳細紀錄 255~16――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鹽谷(見撒下813;代上1812)可能在死海附近(見王下147注釋)。《列王紀》記載他攻取了西拉。西拉意為“岩石”。這是著名的佩特拉地區,在死海南面約80公里。“佩特拉”是希臘語的“岩石”。西拉可能是那時以東人首都的所在地。──《SDA聖經註釋》

 

【代下二十五11 鹽谷】鹽穀按考證是別是巴東面,死海南面約三哩的米珥幹河(Wadi el~Milh)。這一帶很多地區都有高度足以把人摔死的山崖。——《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五11 西珥】西珥是以東國一個部分的聖經名字,經常用作以東的同義詞。因此「西珥人」都是以東人的別稱。在來自埃及的亞馬拿書函(主前十四世紀)中,西珥是個地名。——《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五12猶大人又生擒了一萬帶到山崖上,從那裡把他們扔下去,以致他們都摔碎了。

         「山崖」:「西拉」一城意即山崖,後因以東人被大肆屠殺而改稱「約帖」(王下147),即神毀滅的意思;所以這裡的「山崖」很可能應作「西拉」。――《串珠聖經注釋》

  可能指佩特拉城外的一些懸崖。以東的西拉位於陡峭的烏姆伯拉(Umm al Biara) 山坡,是迄今所發現該期間唯一的遺址。《列王紀》沒有記錄對俘虜的大屠殺,但在當時的野蠻戰爭中,這不是不可能的(見王下812;摩11113)──《SDA聖經註釋》

 

【代下二十五12 處死方式】在這段經文以外,再沒有將敵俘推下山崖作為處死方法的記載。基於地理因素,這可能是最方便的處死方法。主後六十七年猶太革命時,甘拉城(Gamla)數以千計的猶太人不願被羅馬兵擒獲,寧可跳崖自盡。——《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五13「但亞瑪謝所打發回去、不許一同出征的那些軍兵攻打猶大各城,從撒瑪利亞直到伯和侖,殺了三千人,搶了許多財物。」

         「從撒瑪利亞直到伯和侖」:指北國與南國之間的城市。――《串珠聖經注釋》

         打發回去……摔碎了:亞瑪謝把以色列軍隊打發走了,他們可能因此對亞瑪謝懷恨在心,所以用惡劣的手段進行了報復。攻擊起初要援助的猶大的城邑,充分表現出了以色列軍隊的邪惡的本質,同時也證明了神警告的準確性。如果這般邪惡之徒與猶大軍隊一起作戰,不僅對戰鬥毫無幫助,反而會成為內亂的潛在因素。 ――《聖經精讀本》

         「從撒馬利亞直到伯·和侖」(13),指北國與南國之間的城市。──《聖經綜合解讀》

         「撒馬利亞」:位於示劍西北十一公里處,城建立於100公尺的山丘上。

         「伯和崙」:字義是「空虛之家」。

         「撒馬利亞」是以色列國首都,「伯和崙」也在北國境內。可能猶大國在以法蓮境內佔有一些城市 172,這些城市成為這些以色列傭兵的劫掠對象。

         2513~14之間可能有一些關聯,所以作者才紀錄這些事情。可能亞瑪謝發現自己聽神的話,打勝但是後方有損失,於是他就決定不要再完全聽神的話,自己敬拜起以東的神像。――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撒瑪利亞和伯和侖都不在部隊從以東返回以色列的路上。因為撒瑪利亞是以色列的首都,在耶路撒冷以北約三十五英里。兩個伯和侖分別位於耶路撒冷西北十英里和十二英里。如果部隊在出征以東以前遣散,猶大的軍隊就有能力對付以色列人散兵的搶劫。所以有可能是以色列人回國以後,受撒瑪利亞的國王約阿施的派遣去洗劫猶大,於是那些憤怒的士兵襲擊了伯和侖周圍的邊境地區。──《SDA聖經註釋》

 

【代下二十五13 從撒瑪利亞直到伯和侖】伯和侖是亞雅侖穀上到山地的坡路,約在耶路撒冷西北十二哩。從軍隊集結之處回家的路,是從亞拉得北上希伯侖,然後稍為偏西穿越薩非拉繼續北行。循這路從亞拉得前往伯和侖是五十哩左右的路程。從伯和侖要再往北行五十多哩,才能到達北國的首都撒瑪利亞城,因此不可能是本節所指的城市。除非猶大有另一個聖經從來沒有提到過的「撒瑪利亞」,不然聖經原著應作「希伯侖」等字。雇傭兵的入息主要來自劫掠,本節就是他們的收費辦法。——《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五14「亞瑪謝殺了以東人回來,就把西珥的神像帶回,立為自己的神,在它面前叩拜燒香。」

         “西珥”。以東。――《歷代志下雷氏研讀本》

         亞瑪謝所付的「銀子一百他連得」(6)只是聘請北國雇傭兵的訂金,更大的收益是得勝後的掠物。所以不讓雇傭兵參戰,他們就「甚惱怒猶大人」(10),反過來攻打猶大各城、「搶了許多財物」(13)。這正好證明神的警告是正確的(7),但亞瑪謝卻可能因此認為神沒有兌現承諾補償他(9),所以把以東的偶像「立為自己的神」(14),想從外邦偶像那裡多得一些好處。──《聖經綜合解讀》

         此處記載比較詳細的以東之役。亞瑪謝本來希望依靠以色列傭兵幫忙戰爭,但是他信神,就放棄高價請來的傭兵,依靠自己的軍隊打敗以東。打敗以東之後,

反倒自高自傲,忘記神的恩典,自己立神像來敬拜。又自認自己比以色列強大,要追討以色列傭兵劫掠猶大的仇恨,向以色列王宣戰,導致自己的敗亡。――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把西珥的神像帶回。第14~16節記錄亞瑪謝拜以東的神像。在《列王紀》沒有這個記錄。帶回被征服國家的神像是一種慣例。不一定為了崇拜,而是作為戰利品。

         立為自己的神。這就是人的愚昧和背信棄義。以東的神沒有能力幫助他們的百姓對付猶大的進攻,而耶和華則使亞瑪謝對以東人取得了巨大的勝利。可是這個國王竟屈膝敬拜擄來的以東偶像。――SDA聖經註釋》

 

【代下二十五14 西珥的神像】一般的假設認為這些是以東神祇的像。以東的國神名叫科斯(Qos)。崇拜戰敗國的神明並不罕見。但城城門內側設有柱像,並能清楚看見有獻上還願祭的痕跡。學者相信這些柱像代表一些被以色列攻取城市的神明,祭是為還向這些神明所許的願而獻上的(大概是感謝他們幫助以色列攻取這些與他們對敵的城市)。——《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五14~16亞瑪謝竟拜戰敗國的偶像,又藐視先知的警告。――《串珠聖經注釋》

 

【代下二十五15「因此,耶和華的怒氣向亞瑪謝發作,就差一個先知去見他,說:“這些神不能救它的民脫離你的手,你為何尋求它呢?”」

         你為何尋求他呢:在多神論的教義中,如果一個國家要降服另一個國家的百姓,就必須先降服該國百姓所信仰的神(2217)。因此,古代近東地區的諸國通常認為戰勝國的神比戰敗國的神強大,從而改信戰勝國的神。聖經中也有這樣的例子,如亞哈斯王戰敗後供奉大馬色之神(2823)。但是本文中的亞瑪謝儘管蒙神的幫助打了勝仗,卻供奉了戰敗國以東的神。可見他的行為不僅違背了律法,而且也不符合常理。先知在本節中斥責了他的這一愚蠢的行為。 ――《聖經精讀本》

 

【代下二十五16「先知與王說話的時候,王對他說:“誰立你作王的謀士呢?你住口吧!為何找打呢?”先知就止住了,又說:“你行這事,不聽從我的勸戒,我知道神定意要滅你。”」

         誰立你作王的謀士呢:亞瑪謝靠先知的忠告而取得了戰爭的勝利,但當先知斥責他的偶像崇拜時,他不但沒有悔改,反而威脅了先知(242021)――《聖經精讀本》

         亞瑪謝靠神打了勝仗,卻無視神的恩典,狂妄地拒絕了先知的勸戒(16),愚昧地把被打敗的以東的偶像「立為自己的神」(14)。他的仗是打勝了,人卻失敗了。人生成功得意之日,正是撒但試探來臨之時。在我們得勝的時候,務要警醒,因為從屬靈的巔峰跌入深谷只有一步之遙。人若只是口頭感謝神,心裡卻以此「矜誇」(19),有意無意地顯擺自己為神的擺上,把成就歸功於人的熱心愛主、大有恩賜,把失敗歸咎於同工的冷淡、會眾的掛名,也會像亞瑪謝一樣把人的敬虔、熱心和恩賜「立為自己的神」。──《聖經綜合解讀》

         亞瑪謝之前能聽從先知的話(7~8),是因為當時面對極大的爭戰,投入巨大(6)、又沒有得勝的把握,所以不敢放肆,不願得罪神。現在既已大大得勝,自信心爆棚,就暴露出本相裡的「心高氣傲」(19),再也聽不進神的話了。每個信徒都應當問自己:我們是甘心尋求神,還是和亞瑪謝一樣「心不專誠」(2)、不得已才順服神呢?──《聖經綜合解讀》

         猶太傳統認為,先知以賽亞的父親「亞摩斯」(王下十九2)是亞瑪謝的兄弟(《他勒目 TalmudSotah 10b3Megillah 10b13)、勸亞瑪謝遣返以色列雇傭軍的那位神人(7~9節;《米大示 MidrashSeder Olam Rabbah 20)──《聖經綜合解讀》

       為何找打呢。先知的責備如果被接受,就會帶來謙卑痛悔;如果不接受,就會引起憤怒和仇恨。亞瑪謝拒絕聽從真理和神的聲音,很可能下令處死先知處死。

       定意要滅你。先知知道,亞瑪謝的背信棄義是逃不了懲罰的。神已經下達對他的判決。――SDA聖經註釋》

 

【代下二十五17「猶大王亞瑪謝與群臣商議,就差遣使者去見耶戶的孫子、約哈斯的兒子、以色列王約阿施,說:“你來,我們二人相見於戰場。”」

         「與群臣商議」:SH 3289,「一起磋商」、「交換意見」。

         2517特別寫出與以色列爭戰,是「人一起討論的結果」。2516記載亞瑪謝拒絕神的意見,此處卻記載他選擇人的意見,結果自取滅亡。 ――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商議。他沒有與神商量,而是與人商量。他們的意見違背神的旨意,會給他帶來神所定的懲罰。第17~24節記錄亞瑪謝鹵莽地向約阿施挑戰,和他的災難性失敗。相應的記錄在王下148~14(見該處注釋)

         我們二人相見。這是一種挑戰。――SDA聖經註釋》

 

【代下二十五17~24亞瑪謝與北國爭戰失敗:見王下148~14注。――《串珠聖經注釋》

 

【代下二十五18「以色列王約阿施差遣使者去見猶大王亞瑪謝,說:“黎巴嫩的蒺藜差遣使者去見黎巴嫩的香柏樹,說:‘將你的女兒給我兒子為妻。’後來黎巴嫩有一個野獸經過,把蒺藜踐踏了。」

         有關約阿施所說寓言的意思,參看列王紀下十四章910節的腳註。――《歷代志下雷氏研讀本》

         北國王約阿施的這番話,目的在貶低亞瑪謝的身分,挫其銳氣(看《王下》十四9~10)――《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阿施用比喻回答了亞瑪謝的宣戰(17)。這與過去約坦對示劍人說過的比喻(97~15)相似。比喻是通過日常的素材,用諷刺的手法表達所要教訓的內容,或簡單明瞭地表達寓意的文學手法(131~52 ;可41~32 ;路1318~21)。本文中的黎巴嫩的“蒺藜”是指猶大,黎巴嫩的“香柏樹”是指以色列。心高氣傲的蒺藜要娶香柏樹的女兒作兒媳,這一比喻在當時常用在諷刺不可思議或不自量力的事情上。羅馬有句俗語叫作“婚姻要符合自己的身份”,可見當時的婚俗非常重視門當戶對。蒺藜是樹木中最卑微的樹,香柏樹則是最高貴的樹(王上59~11)。心高氣傲的蒺藜終被“黎巴嫩的野獸”(約阿施的軍隊)踐踏,遭到了悲慘的結局,這一比喻的核心意思是,象蒺藜一樣違背自然規律(或神的天理),貪得無厭,傲慢無禮之人最終會毀滅。在本文的比喻中值得注意的是,黎巴嫩的野獸並沒有受香柏樹(約阿施,即以色列)的指使,而是“經過”此地時無意中踐踏了蒺藜。可見通過野獸進行的審判並不是香柏樹即以色列,而是神。綜上所述,神必將趕散狂傲之徒(151),並親自處置他們(彼前55)――《聖經精讀本》

         「蒺藜」(18)代表南國猶大,「香柏樹」(18)代表北國以色列,「野獸」(18)代表敵軍。以色列王的這個寓言,是誇口自己強大如香柏樹,猶大王只不過是低矮的荊棘,雖然驕傲地想和香柏樹平起平坐,實際上根本不堪一擊。

         「蒺藜」:「荊棘」。――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2518~19以色列王是說自己強大有如香柏樹,猶大王有如地上低矮的荊棘。荊棘口氣好像可以跟香柏樹平起平坐,事實上根本不堪一擊。――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關於這個比喻,見王下149注釋。──《SDA聖經註釋》

 

【代下二十五19「你說:‘看哪,我打敗了以東人’,你就心高氣傲,以致矜誇。你在家裡安居就罷了,為何要惹禍使自己和猶大國一同敗亡呢?” 」

         成功自信、「心高氣傲」(19)的亞瑪謝不再尋求神的旨意,而是與人商議、魯莽挑釁(17),想靠自己的力量報復北國(13),結果惹來了更大的災難。這正是:「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箴十六18)──《聖經綜合解讀》

         為何要「惹禍」:「激發自己與仇敵對抗」、「發動戰爭」。

         「以致矜誇」:SH 3513,「使沈重」、「使受尊榮」。――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代下二十五20「亞瑪謝卻不肯聽從。這是出乎神,好將他們交在敵人手裡,因為他們尋求以東的神。」

         亞瑪謝戰敗的因由。――《串珠聖經注釋》

         亞瑪謝可能在執政第十四年(《猶太古史記》卷99203),狂妄地向北國以色列宣戰、結果自取其辱。實際上,這是出於神的管教,因為他不肯專心尋求自己的神,而是「尋求以東的神」(20)──《聖經綜合解讀》

  見代下228注釋。猶大國王因崇拜以東的神,而受到懲罰的宣判(16)。神選擇這種方式使懲罰降臨。──《SDA聖經註釋》

 

【代下二十五21「於是以色列王約阿施上來,在猶大的伯示麥與猶大王亞瑪謝相見於戰場。」

         “相見”指交戰。――《歷代志下雷氏研讀本》

         伯示麥在猶大國境內,位於耶路撒冷以西24公里。亞瑪謝是在國境內戰敗被擒(23)――《啟導本聖經註釋》

         「伯示麥」:字義是「太陽之家」,位於耶路撒冷西方24公里。――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伯示麥。在耶路撒冷西面十五英里(見王下1411注釋)──《SDA聖經註釋》

 

【代下二十五21 伯示麥】伯示麥是耶路撒冷以西約十五哩的城鎮,座落在耶路撒冷和非利士沿海地帶之間的薩非拉區域。它是把守梭烈穀的一個重要城堡,使有意劫掠耶路撒冷的侵略者無法得逞。伯示麥的遺址(魯梅雷遺址)顯示以色列征服之前,迦南人於此地有大規模定居的痕跡。——《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五21~24猶大戰敗:猶大王亞瑪謝首先宣戰(17),但先發兵(21)的卻是以色列王約阿施,這次的南北戰爭最終以猶大的慘敗而告終。猶大王亞瑪謝被俘後(23),約阿施突破耶路撒冷的防線,掠奪了金銀財寶,並擄去猶大人做人質。經過這次戰爭,以色列在軍事上占了上風,並重新簽訂了耶戶之亂後被瓦解的兩國的盟約。兩國軍隊的出征路線及主要戰場詳見下列地圖: ――《聖經精讀本》

 

【代下二十五22「猶大人敗在以色列人面前,各自逃回家裡去了。」

 

【代下二十五23「以色列王約阿施在伯示麥擒住約哈斯(就是亞哈謝)的孫子、約阿施的兒子、猶大王亞瑪謝,將他帶到耶路撒冷,又拆毀耶路撒冷的城牆,從以法蓮門直到角門,共四百肘;」

         亞瑪謝在自己的境內被打敗;“伯示麥”在耶路撒冷以西十五英里(24公里)――《歷代志下雷氏研讀本》

         以法蓮門和角門都是耶城北邊的城門,一在西北,一在東北。――《啟導本聖經註釋》

         「伯·示麥」(23)位於猶大境內示非拉丘陵和沿海平原的交界處,二王在猶大境內、而不是以色列境內決戰,表明北國佔有優勢。過去,被擄的約櫃打敗了非利士人的偶像,非利士人乖乖地把約櫃送回「伯·示麥」(撒上六9);現在,「尋求以東的神」亞瑪謝卻在「伯·示麥」慘遭失敗,形成鮮明對比。──《聖經綜合解讀》

         「以法蓮門」:位於耶路撒冷北面。

         「角門」:位於耶路撒冷西北角。與以法蓮門距離大約180公尺。

         「四百肘」:約180公尺。――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見王下1413注釋。──《SDA聖經註釋》

 

【代下二十五23 耶路撒冷的地形】學者料想以法蓮門是在耶路撒冷城的西北角,角門則位於東北角。北部是容易進入耶路撒冷的惟一方向。其他部分的城牆由於面對西南面的欣嫩子穀和東南面的汲淪溪穀,並不容易出入。——《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五24「又將俄別以東所看守神殿裡的一切金銀和器皿,與王宮裡的財寶都拿了去,並帶人去為質,就回撒瑪利亞去了。」

         “俄別以東”的家族是負責看守殿門的(代上二六4~8)――《歷代志下雷氏研讀本》

         俄別以東原為歌唱的利未人,後來和家人奉派看守聖殿府庫(代上十五18;二十六15)――《啟導本聖經註釋》

         「俄別以東」:參代上2615,這家族負責看守聖殿的庫房。――《串珠聖經注釋》

         「俄別·以東」(24)及其後裔負責看守聖殿府庫(代上十五18;二十六15)──《聖經綜合解讀》

         幾年前,亞蘭人剛剛從耶路撒冷劫掠了財貨(二十四23),現在,以色列王約阿施又再次將「神殿裡的一切金銀和器皿,與王宮裡的財寶都拿了去」(24)。神的百姓越是高舉自己的「心高氣傲」(19),神越要奪去人賴以「矜誇」(19)的。而北國以色列王竟敢劫掠聖殿裡的金銀和器皿,完全不把神放在眼裡,因此,「必有萬軍耶和華降罰的一個日子,要臨到驕傲狂妄的;一切自高的都必降為卑」(賽二12)──《聖經綜合解讀》

         亞瑪謝被俘之後,貪生怕死,說服耶路撒冷的守軍打開城門投降(《猶太古史記》卷99章第200~201),所以才被約阿施拆毀了西北角四百肘城牆(23),並「帶人去為質」(24)。亞瑪謝也被擄為人質(《猶太古史記》卷99章第203)──《聖經綜合解讀》

         「俄別以東」:字義是「以東的僕人」。 代上 2615記載其家族負責守庫房。

         事實上猶大王約阿施最後一年 代下 2423~24,據此時大約五、六年前,亞蘭王哈薛才剛剛擄掠了耶路撒冷的金銀。另外,以色列人擄掠聖殿的金銀,總是讓人覺得怪怪的,畢竟以色列人應該也是敬拜神的,但他們居然好像一個沒有關係的外國人擄掠聖殿,看來耶和華信仰在以色列已經完全淪為一個形式了。

綜觀北國以色列的狀況,事實上除了亞哈王朝比較嚴重去拜巴力,以巴力為國神之外,其他的王基本上還是敬拜耶和華,只是他們都用耶羅波安的策略,以金牛犢上的神來取代聖殿敬拜。怎麼幾代之後,以色列王對於耶路撒冷的聖殿,已經好像外國人對待聖殿一樣了?這種「似是而非的耶羅波安信仰」,到底有多大的負面影響力呢?

         「帶人去為質」:許多學者認為亞瑪謝也被擄去為人質,因此亞撒利雅即位為王,但是以色列王約阿施死後,又把亞瑪謝釋放回猶大,於是亞瑪謝與亞撒利雅共同執政24年之久。――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俄別以東。關於利未人的這個家族,見代上264815――SDA聖經註釋》

 

【代下二十五24 約阿施的劫掠】亞述記錄經常提到戰敗國君王的家屬被押回亞述為人質,以求保證這王的服從。亞述巴尼帕(主前883~859年在位)被形容為「劫持人質,確立勝利」之君。本節並沒有記述猶大人質的身分,但可以假定他們若非王族,就是貴冑家族的要員。——《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五25「以色列王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死後,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亞瑪謝又活了十五年。」

       十五年。這是特殊的時間表述方法。在其他地方(除了相應的王下1417以外)都沒有說某一個以色列王或猶大王比另一位多活了幾年。有人推測,雖然聖經說亞瑪謝在約阿施死後還“活”著,但不一定在執政。亞瑪謝被俘以後不可能馬上得到釋放。在這段時期裡,猶大人可能把亞瑪謝十六歲的兒子立為國王(見代下261注釋)。亞瑪謝可能直到約阿施死後才被釋放回國,又活了十五年。如果這種說法是正確的,那在這段時期就可能存在攝政的情況。――SDA聖經註釋》

 

【代下二十五25~28亞瑪謝被叛黨殺死:見王下1417~20注。――《串珠聖經注釋》

 

【代下二十五26「亞瑪謝其餘的事,自始至終不都寫在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上嗎?」

 

【代下二十五27「自從亞瑪謝離棄耶和華之後,在耶路撒冷有人背叛他,他就逃到拉吉;叛黨卻打發人到拉吉,將他殺了。」

         “拉吉”。耶路撒冷西南面二十五英里(40公里)――《歷代志下雷氏研讀本》

         拉吉為猶大國一個重要設防城,在耶路撒冷西南約40公里。――《啟導本聖經註釋》

         在耶路撒冷有人背叛他:亞瑪謝的結局與他父親同樣悲慘,都被叛軍殺害(2425 ;王下122021)。本文沒有注明謀反者的名字,只記載“有人”,由此可見,很可能是群眾的叛亂。對於這次謀反的起因有兩種見解:①亞瑪謝離開神(27a),而引起了百姓的不滿 ;②慘敗在以色列王約阿施的手下:猶大與以色列的戰爭消耗了猶大大量的國力,以至猶大的經濟陷入了困境,加上很多人被擄去當人質(24節 ;王下1414),加深了社會的混亂。而當時以色列在耶羅波安的治理下日益繁榮,人們謳歌盛世榮華。然而猶大的經濟卻與之相反,長期蕭條。因此百姓對亞瑪謝的不滿情緒日益高漲,終於爆發為叛亂。總之,他的死教訓我們不顧神的警告固持己見,則終歸遭到悲慘結局。――《聖經精讀本》

         「背叛」亞瑪謝:「同謀背叛」、「陰謀背叛」。

         「拉吉」:字義是「難以攻克的」,現代的Tell ed~Duweir,位於耶路撒冷西55公里處。

         有人猜測亞撒利雅也參與叛變的事情,因為沒有記載亞撒利雅有懲罰叛黨的行動。另有一說是亞瑪謝可能想要復位,奪回猶大的實際統治權,結果忠於烏西雅王的人追殺到拉吉,將之殺死,所以烏西雅王不追究這個罪惡。

         亞瑪謝王一生的主要正面貢獻,就是報其父親的仇,打敗以東。自從他打敗以東,卻迎回以東神像之後,就沒有什麼正面的記載,不要說敗給以色列王,連重要的港口「以拉他」也是死後才由其兒子收回。――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自從。七十士譯本和古代拉丁譯本為“在……的時候”。希伯來語的介詞min沒有固定的時間概念。譯為“自從”,是指背道開始以後的任何時間(見創43;何62;士14;賽2422)。有人推斷亞瑪謝背離神(代下2514~16),是從他崇拜以東擄來的偶像時起的。也就在那時,他鹵莽地向約阿施挑戰,草率地參戰,導致民族的失敗和他自己的被俘(17~23)。於是有人密謀讓他十六歲的兒子烏西雅登上王位。簡短的記錄似乎暗示在陰謀開始的時候他就死了。但是第25節所說的年份和第27節開頭的話,又使一些人認為他逃到拉吉被殺的事發生在約阿施死亡十五年以後,因而是在這個陰謀開始後的十五年以上。但已有的材料不能確認陰謀這麼早就已開始。――SDA聖經註釋》

 

【代下二十五27 拉吉】拉吉(杜韋爾遺址)是猶大薩非拉的要塞。這城是耶路撒冷防線的一部分,亞瑪謝逃亡至此並不令人意外。亞述和巴比倫分別在主前八世紀和七世紀侵略猶大時,都曾經攻取拉吉。拉吉位於耶路撒冷西南面約三十哩,遺址占地約有三十英畝。——《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下二十五28「人就用馬將他的屍首馱回,葬在猶大京城他列祖的墳地裡。 」

         離棄神的「亞瑪謝又活了十五年」(25),可能大部分時間都在拉吉避難(27),但這段時間在神面前完全不被紀念;因為人既離棄神,所以神也離棄人(二十四20)。「亞瑪謝離棄耶和華之後」(27),就「不肯聽從」(20)神,而是偏行己路。但人的頑梗和自以為是,本身就是「出乎神」(20)的懲罰;因為這些路都是通向死亡的路,結果是被人「用馬將他的屍首馱回」(28)──《聖經綜合解讀》

         亞瑪謝的人生分成五個階段,和他父親約阿施一樣虎頭蛇尾、有始無終,一步一步地走下坡路:

1.治死殺王之人,一開始順服律法(1~4)

2.打敗以東之後,體貼肉體、心高氣傲(5~6)

3.不聽勸阻挑戰北國,結果慘敗被擄(17~24)

4.雖然多活十五年,最終卻一事無成(25~26)

5.失去民心,被叛黨所殺(27~28)──《聖經綜合解讀》

         亞瑪謝對神「心不專誠」(2),有時順服、有時不順服,結果人生落到一事無成的悲慘境地。亞瑪謝挑挑揀揀的「偽順服」,是天然人慣用的「屬靈偽裝」:合己心意的就順服,不合己意的就不順服;不付代價的就順服,要付代價的就不順服。今天,我們一定求主鑒察自己的「偽順服」,免得和亞瑪謝一樣「心不專誠」、一事無成:

6.真順服是「順著聖靈而行」(加五16),需要聖靈使自己「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偽順服」卻是「隨從肉體」(羅八5)的天性,不需要聖靈的工作。

7.真順服要付出「捨己」(太十六24)的代價,「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太十六24)主,放下自己、倚靠神的恩賜,所以不會「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羅十二3),而是「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偽順服」卻不必付出「捨己」的代價,只是倚靠自己的能力和天性,所以常常高舉自己所擅長的、看輕自己所不擅長的。

8.真順服的人越事奉越謙卑,一切工作都是本於神、倚靠神、歸於神(羅十一36);「偽順服」的人越事奉越驕傲,工作不是本於自己的熱心、就是倚靠自己的能力,結果只能把榮耀歸給自己。

9.真順服的人遇到難處也不會氣餒,因為相信神在管理一切;「偽順服」的人在難處面前不是沮喪消極、就是推卸責任,完全忘了神在掌管一切。──《聖經綜合解讀》

         「猶大京城」:原文是「猶大之城」。

         一般認為亞撒利雅十六歲作王時,是亞瑪謝死前24年,被以色列王打敗擄去撒馬利亞時,而非亞瑪謝去世時的年紀。―― 蔡哲民等《歷代志研經資料》

 

【思想問題(25)

 1 亞瑪謝和祖父亞哈謝在早年治績上有何不同?比較222~4251~3。亞哈謝的母親是亞哈家的人,亞瑪謝的母親則是耶路撒冷人,這二位君王的家世和他們不同的作風有關係嗎?你猜祭司耶何耶大有沒有刻意為約阿施(亞瑪謝之父)選擇配偶(243)?這些經文對今日基督徒父母和適婚年齡的青年男女有什麽教訓?

 2 亞瑪謝已從以色列招募得勇士十萬人,但他卻聽從神人的話,打發雇傭兵回家,他這樣做要付上什麽代價?你覺得他的信心如何?你若處於他的位置,你會怎樣做?

 3 亞瑪謝的軍隊少了四分之一,卻仍打勝西珥人,這表示了神的兵法和人的兵法有什麽不同?勝利的秘訣何在?見8~9節。這對你的屬靈爭戰有何提示?

 4 你認為什麽是亞瑪謝失敗的起因?歷代志下作者對他的評語(「只是心不專誠」,2)中肯嗎?他的錯誤如何成為我們的監戒?

 5 亞瑪謝與先知的關係(15~16),跟他先前與神人的關係(7~10)有何不同?這又給你什麽警惕?

 6 以色列王約阿施認為亞瑪謝之所以惹禍是因為他打敗以東後心高氣傲,不知自量(19),作者則說亞瑪謝這次失敗是因為他尋求以東人的神,遭耶和華神懲罰(20)。這兩項分析那一個對?抑或都有道理?

 ──《串珠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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