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23
申命記第二十三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神兒女生活的條例(十)】
一、禁入耶和華的會之條例(1~6節)
二、如何對待以東人和埃及人(7~8節)
三、軍營保持衛生的條例(9~14節)
四、處理逃奴和娼妓捐款的條例(15~18節)
五、貸款取利和許願償還的條例(19~23節)
六、到別人葡萄園和田裡的條例(24~25節)
貳、逐節詳解
【申二十三1】「“凡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呂振中譯〕「『外腎受擊傷、或下體被割掉的、不可進永恆主的公會。」
〔原文字義〕「外腎」壓碎受傷;「受傷」打得青腫,瘀傷;「閹割(原文雙字)」男性生殖器官(首字);割除(次字);「會」集會。
〔文意註解〕「凡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不可入耶和華的會」:『外腎受傷』指故意使睪丸受傷,失去生殖能力;『閹割』指故意割除陰莖或睪丸;『耶和華的會』指具有公開參與敬拜神儀式的權利,包括進入聖所、獻祭、節日聖會等。
〔靈意註解〕「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不能生育,表徵生命的枯乾(參賽五十六3)。
〔話中之光〕(一)到了末後的日子,「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我的安息日,揀選我所喜悅的事,持守我約的太監,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內,有紀念,有名號,比有兒女的更美。我必賜他們永遠的名,不能剪除」(賽五十六5~6)。
(二)「入耶和華的會」,第一就是蒙神悅納,進—步就是可以享用神。蒙神悅納就是說神接受這個人,用現在的話說,這個人已經得救了。享用神就是進入神的豐富,神給他有權利去享用神的所有,神的自己就是他的產業。所以「入耶和華的會」不像表面所顯的,只是親近親近神,而是接受一個恩典,叫人從得救進到享用神的豐富。
【申二十三2】「“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的子孫,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呂振中譯〕「私生子不可進永恆主的公會,甚至十代屬他的人也不可進永恆主的公會。」
〔原文字義〕「私生子」非婚生子(特別指亂倫)。
〔文意註解〕「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的子孫,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私生子』指婚姻以外所生的兒女。
〔話中之光〕(一)私生子是在淫亂裡生出來的,是犯罪的產物,生命的來源不清楚,神沒有辦法可以接受他,因為這是在犯罪中出來的生命。也許有些人以為私生子本人是無辜的,但神的著眼點不在這裡,神是要人看見罪是那樣可憎的,不獨是傷害自己,也是禍延子孫。
(二)神恨惡罪,祂萬不以有罪為無罪,一切從罪裡出來的事物,祂都不能接受,因為與祂的性情不調和。不能與神調和的都是罪,是罪就與神無份無關。
【申二十三3】「“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呂振中譯〕「亞捫人或摩押人不可進永恆主的公會,甚至到第十代也不可進永恆主的公會,永不可進。」
〔原文字義〕「亞捫」部落;「摩押」他父親的。
〔文意註解〕「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亞捫人…摩押人』是亞伯拉罕的侄兒羅得與他兩個女兒亂倫所生的子孫(參創十九36~38),和以色列人有血緣關係;『不可入耶和華的會』此處亞捫人和摩押人是用陽性名詞,指男人,故女子若嫁給以色列人不在此限,例如摩押女子路得嫁給波阿斯,大衛王便是他們的第三代子孫(參得四13,17)。
【申二十三4】「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又因他們雇了米所波大米的毗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
〔呂振中譯〕「因為你們出了埃及、在路上的時候、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來迎接你們,又因為他們雇了米所波大米的毘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和你作對,來咒詛你。」
〔原文字義〕「迎接」遇見,來到;「米所波大米」兩河之間;「毗奪」預言者;「巴蘭」非我民。
〔文意註解〕「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意指對以色列人取道過境前往迦南地時的態度不友好。
「又因他們雇了米所波大米的毗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此事記載於民數記第二十二至二十四章。
〔話中之光〕(一)這不是民族間的恩怨問題,而且阻擋神的工作,破壞神的計畫。他們這樣作,就是站在作神對頭的地位上去抵擋神,神紀念他們是羅得的後裔,但他們卻不紀念神,與神敵對的人,當然是與神無份無關的,神下允許他們進入神的會,那也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不站在神的一邊,就是站在撒但的那一邊,神怎能讓撒但名下的人來取用祂的豐富呢!
(二)人要對付神,頂撞神,基本的原因是出於敵擋神的生命,就是撒但的生命。不往深處裡去看,向神的抗拒好像沒有甚麼大不了的事,因為地上的人絕大部份都是這樣活的。但若是往深處去看,那問題就是十分的嚴重,因為一切向神的抵擋,都是出自撒但的生命。以色列人的歷史記錄了他們多次的不順從,他們向神心持兩意,但他們卻不是故意的敵擋神。敵擋神所招來的後果是嚴重的,叫子孫們也失去享用神的機會。
(三)基督教有許多的思想和潮流,好像是跟得上時代,甚至是走在時代的前頭,很受人的歡迎。但是心裡蘇醒的人卻是為他們擔憂,他們沒有看見他們的所作,對神的計畫起了破壞的作用,這是何等可悲的情形。巴不得神的光照臨到他們,叫他們在懸崖上轉回,重新站在蒙神悅納的地步,切實的拒絕效法世界的樣式,作個真正活在耶和華的會中的子民。
【申二十三5】「然而耶和華你的神不肯聽從巴蘭,卻使那咒詛的言語變為祝福的話,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愛你。」
〔呂振中譯〕「然而永恆主你的神卻不情願聽從巴蘭;永恆主你的神使那咒詛變為向你而發的祝福,因為永恆主你的神疼愛你。」
〔原文字義〕「肯」樂意,同意。
〔文意註解〕「然而耶和華你的神不肯聽從巴蘭,卻使那咒詛的言語變為祝福的話,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愛你」:神禁止巴蘭咒詛以色列人,又使巴蘭不自覺地說出祝福以色列人的話(參民二十三7~8,11等)。
【申二十三6】「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
〔呂振中譯〕「儘你一生的日子、你永不可謀求他們的平安興隆的福利。」
〔原文字義〕「利益」好的,令人愉悅的。
〔文意註解〕「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即指不可為亞捫人和摩押人祝福。
【申二十三7】「“不可憎惡以東人,因為他是你的弟兄。不可憎惡埃及人,因為你在他的地上作過寄居的。」
〔呂振中譯〕「『你不可厭惡以東人,因為他是你的宗弟兄;不可厭惡埃及人,因為你在他的地做過寄居者。」
〔原文字義〕「憎惡」厭惡,痛恨;「以東」紅。
〔背景註解〕「不可憎惡以東人,因為他是你的弟兄」:以東人在主前4世紀逐漸遷居到猶大南部,被稱為「以土買」人(可三8)。主前2世紀末,猶太哈斯蒙尼王朝(Hasmonean dynasty,主前140~37年)征服了以土買人,強迫他們受割禮,歸化為猶太人,主耶穌時代的希律王就是一位以土買人。
「不可憎惡埃及人,因為你在他的地上作過寄居的」:埃及人後來曾經幫助以色列抵禦來自美索不達米亞的亞述和巴比倫帝國。現代以色列復國之後,在周邊國家中首先與埃及實現了和平。羅馬帝國後期,埃及實現了基督化。主後7世紀被阿拉伯穆斯林征服之後,科普特教會(Coptic Church)仍然存在至今。目前科普特人占了埃及總人口的10~15%,他們都是信主的古埃及人後裔,也是中東最大的基督徒族群。
〔文意註解〕「不可憎惡以東人,因為他是你的弟兄。不可憎惡埃及人,因為你在他的地上作過寄居的」:『以東人』以東人是以掃的後代(參創三十六9),和以色列人的祖先有血緣關係;『埃及人』在天下鬧飢荒時,埃及的法老曾經允許雅各攜家帶眷移居埃及的蘭塞(參創四十七11)。
〔話中之光〕(一)將來「耶和華必擊打埃及,又擊打又醫治,埃及人就歸向耶和華。祂必應允他們的禱告,醫治他們」(賽十九22),表明人只要尋求神,不甘心留在撒但的轄制裡,神一定給他們機會歸到自己的名下。將來所有的外邦人都有機會進入基督,「在此並不分希臘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西三11)。
【申二十三8】「他們第三代子孫可以入耶和華的會。”」
〔呂振中譯〕「至於寄居在以色列地者所生的子孫、到第三代便可以進永恆主的公會。」
〔文意註解〕「他們第三代子孫可以入耶和華的會」:不是指從設立本條例開始的第三代,而是指從個人宣告改信猶太教開始的第三代。
【申二十三9】「“你出兵攻打仇敵,就要遠避諸惡。」
〔呂振中譯〕「『你出兵紮營攻打仇敵的時候、要謹守自己、避開各樣的壞事。」
〔原文字義〕「遠避」防備;「諸惡(原文雙同字)」壞的,惡的。
〔文意註解〕「你出兵攻打仇敵,就要遠避諸惡」:『諸惡』指會玷污以色列人、導致他們失去聖別性質的行為,例如拜偶像、姦淫、同性戀、赤身露體、謀殺、偷盜等。
〔話中之光〕(一)申命記所提的爭戰,都是神百姓執行神的旨意,所以一定有神的同在(14節;二十1)。因此,百姓不能因為圖方便而疏忽持守聖潔的生活,必須「遠避諸惡」,遵守潔淨的條例,以免影響神與他們同行。
【申二十三10】「“你們中間,若有人夜間偶然夢遺,不潔淨,就要出到營外,不可入營;」
〔呂振中譯〕「你中間若有人夜�埵]意外事而不潔淨,就要出到營外,不可進營中。」
〔原文字義〕「偶然夢遺」意外夢遺。
〔文意註解〕「你們中間,若有人夜間偶然夢遺,不潔淨,就要出到營外,不可入營」:『夢遺』指男性在睡夢中遺精;『不潔淨』指人本身在禮儀上不潔淨,如痲瘋病患者(參利十三1~46)、漏症患者(參利十五1~15)、遺精的男人(參利十五16~18)、行經的女人(參利十五19~25)等。
【申二十三11】「到傍晚的時候,他要用水洗澡,及至日落了才可以入營。」
〔呂振中譯〕「向晚時分他要在水中洗澡,日落了纔可以再進營中。」
〔文意註解〕「到傍晚的時候,他要用水洗澡,及至日落了才可以入營」:『用水洗澡』指用水洗全身(參利十五16)。
【申二十三12】「“你在營外也該定出一個地方作為便所。」
〔呂振中譯〕「在營外你該有解手的地方,你可以到那�堨h出恭。」
〔原文字義〕「便所」(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你在營外也該定出一個地方作為便所」:『便所』指專供排泄的地方,這是為著維持營地的公眾衛生。
【申二十三13】「在你器械之中當預備一把鍬,你出營外便溺以後,用以鏟土,轉身掩蓋。」
〔呂振中譯〕「你的器械還要有一把鍬;你蹲着出恭以後,可以用來鏟土,轉身將排泄物掩蓋着。」
〔原文字義〕「器械」工具,器具;「便溺」排泄物;「鏟土」挖。
〔文意註解〕「在你器械之中當預備一把鍬,你出營外便溺以後,用以鏟土,轉身掩蓋」:古時多以土掩排泄物為保持公眾衛生的方法。
【申二十三14】「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常在你營中行走,要救護你,將仇敵交給你,所以你的營理當聖潔,免得祂見你那裡有污穢,就離開你。”」
〔呂振中譯〕「因為永恆主你的神在你營中往來、要援救你,要將仇敵交在你面前;故此你的營要聖潔,不可讓他看見你中間有甚麼現露難看的,以致他轉回而離開你。」
〔原文字義〕「救護」給,置,放。
〔文意註解〕「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常在你營中行走,要救護你,將仇敵交給你」:『在你營中行走』形容神的同在和保守。
「所以你的營理當聖潔,免得祂見你那裡有污穢,就離開你」:這是藉物質的層面的清潔或污穢,來喻指靈性層面的聖潔或污穢。
〔話中之光〕(一)信徒的身體「就是聖靈的殿」(林前六19),聖靈隨時與我們同在,所以我們更應當隨時、隨地、隨事持守聖潔,「逃避淫行」(林前六18),因為「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彼前一15)。
(二)信徒啊,你必須記得,你向世上的罪惡挑戰,對付你心中的罪惡,不是出於你自己,而是神的。祂在你們中間,你不可輕舉妄動!祂必以右手拯救你,祂的聖臂托著你,將你的仇敵制勝。
(三)神與祂百姓同在,只有一個條件,那就是必須有聖潔的營地。四圍必不可有污穢。大地必蓋起一切的污穢。神出來,在營中走動。沒有什麼會礙祂的眼目,使祂離去。多麼深切的教訓!神在我們人生的道途上漫步進行。我們日常生活的隱秘,與眾人的關係,內心的意念,都在祂面前顯露。我們不可留著什麼是祂所憎惡的,不然就不必希望祂的拯救,也無需仰賴祂趕逐我們的仇敵。
(四)今天的教會,注重人的智慧,在方法上爭新取勝,卻忽略了追求聖潔。倒是假先知巴蘭,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他看出了以色列能力的根源,在於聖潔的神,失去神的同在,人甚都不能作(彌六5;啟二14)。應當知道分別為聖的重要,向神誠實,保守聖潔,有神的同在。
【申二十三15】「“若有奴僕脫了主人的手,逃到你那裡,你不可將他交付他的主人。」
〔呂振中譯〕「『一個奴僕脫了主人的、投奔到你那�堙A你不可把他送交他主人。」
〔原文字義〕「交付」交出,禁閉。
〔文意註解〕「若有奴僕脫了主人的手,逃到你那裡,你不可將他交付他的主人」:『脫了主人的手』非指企圖脫離奴僕身分的逃走,而是指因受到主人的殘酷虐待,甚或折斷手腳的酷刑,為保性命而冒險逃脫的奴僕。
【申二十三16】「他必在你那裡與你同住,在你的城邑中,要由他選擇一個所喜悅的地方居住;你不可欺負他。」
〔呂振中譯〕「他必須在你中間和你同住,在他所看為好的城市、他所選擇的一個地方居住;你不可欺負他。」
〔原文字義〕「喜悅」好的,令人愉悅的;「欺負」壓迫,惡待。
〔文意註解〕「他必在你那裡與你同住,在你的城邑中」:意指收容他,或為他安排暫時收容所。
「要由他選擇一個所喜悅的地方居住;你不可欺負他」:『欺負他』意指趁著對方陷於無助的危機,而無理的對待,使其身心受苦。
【申二十三17】「“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孌童。」
〔呂振中譯〕「『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廟妓,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男性廟娼。」
〔原文字義〕「孌童」男娼。
〔文意註解〕「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孌童」:『妓女』指賣淫的女人,特指異教的廟妓;『孌童』指供人狎玩的男人,特指異教拜神儀式中的男性廟娼。
〔話中之光〕(一)婚外性行為會破壞夫妻關係。在配偶之間魚水和諧的性生活,既合乎禮儀,也能建立關係。神時常警告以色列人,不可有婚外的性行為。現代人也該有所警惕,青年人不可有婚前的性行為;已婚的成年人更必須切記,在性生活方面要忠於配偶。
【申二十三18】「娼妓所得的錢,或孌童(原文作狗)所得的價,你不可帶入耶和華你神的殿還願,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呂振中譯〕「妓女所得的銀錢和狗倡〔即:男倡〕所得的代價、你不可帶進永恆主你的神的殿來還願,因為這兩樣都是永恆主你的神所厭惡的。」
〔原文字義〕「孌童」狗;「所得的價」價錢,雇用。
〔文意註解〕「娼妓所得的錢,或孌童所得的價」:指賣淫所得的收入;『孌童』原文用「狗」字,含有輕蔑的意思。
「你不可帶入耶和華你神的殿還願,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意指不可用來奉獻給神。
〔話中之光〕(一)「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因此,神所看重的是人裡面的實際,而不是外面的錢財。錯誤的手段並不能成就良善的目的,用行惡、行淫或詭詐而得的錢財奉獻,神絕不悅納。
(二)神不是凡錢都好;祂恨惡罪惡,也不悅納罪惡所得的工價。神的僕人在金錢上必須持守聖潔的原則;娼妓孌童的行為,是作某些事,為了得到報償,而犧牲真理,就如有的人表示善意,說人愛聽的話,作討人喜悅的事,為了要得好處,看來是對於神的工作有益的,但來源不清潔,全然不蒙神悅納。
【申二十三19】「“你借給你弟兄的,或是錢財或是糧食,無論什麼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
〔呂振中譯〕「『你借給你的族弟兄、都不可取利息、是糧食利息、或是任何東西的利息借出而生利的。」
〔原文字義〕「生利」可生利息;「取利」使付利息。
〔文意註解〕「你借給你弟兄的,或是錢財或是糧食,無論什麼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弟兄』指以色列人;『可生利的物』指自己運用或貸放給別人周轉可以獲取利潤的財物;『取利』指收取利息。
〔話中之光〕(一)以色列在神面前是一個整體,正如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在身體上作肢體的,必須互相扶持,才能顯出正常的功用。以色列人借錢給貧窮的弟兄,目的是為了「幫補他」(利二十五35),學習彼此供應,所以「不可取利」。迦南地是神白白地賜給以色列人的,救恩也是神白白賜給我們的,「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約壹四11),活出「愛人如己」(利十九18)的團體見證。
這是說,不可在人需要幫助,你雖表現愛心,卻要附帶加上對於自己有利的條件,或日後得到甚麼好處為回報。主耶穌的吩咐是:「借給人不指望償還」(路六35)。這必須發自內心�媯L私的愛,才可以作得到。聖經說:「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提前一5)。
【申二十三20】「借給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給你弟兄不可取利。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所去得為業的地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呂振中譯〕「借給外族人、你倒可以取利息;但借給你的族弟兄呢、你就不可取利息;好使永恆主你的神、在你所要進去取得為業的地、在你手下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原文字義〕「所辦的」伸展,放手之處。
〔文意註解〕「借給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給你弟兄不可取利」:『外邦人』指非以色列人;『弟兄』指以色列人。
「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所去得為業的地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在財物上幫助陷於困境的同宗以色列人,能蒙神悅納而賜福。
【申二十三21】「“你向耶和華你的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討,你不償還就有罪。」
〔呂振中譯〕「『你向永恆主你的神許了願,償還不可遲延,因為永恆主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討,你就有罪。」
〔原文字義〕「償還」履行,回報;「追討」被要求。
〔文意註解〕「你向耶和華你的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許願』指在神面前發誓承諾自己會履行某事;『償還』即指還願;『不可遲延』指立即付諸實施。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討,你不償還就有罪」:『追討』指要求還願;『有罪』指虧負了神。
〔話中之光〕(一)神並不短缺什麼,但祂卻看重人借著許願所表明的心。人若不向神「許願」,神並不勉強人;但人若向神許了願,就「償還不可遲延」。因為向神許了願卻不「謹守遵行」(23節),不只是信用的問題,而是藐視神、不以神為神,所以不能不被定罪。
【申二十三22】「你若不許願,倒無罪。」
〔呂振中譯〕「你若不許願,倒沒有罪。」
〔原文字義〕「許願」發誓。
〔文意註解〕「你若不許願,倒無罪」:許願是甘心自願的,若不許願,反倒不被問罪;許了願卻不還願,就是欺騙神。
【申二十三23】「你嘴裡所出的,就是你口中應許甘心所獻的,要照你向耶和華你神所許的願謹守遵行。」
〔呂振中譯〕「你嘴�堜珨‘X的、你要謹慎實行,照你向永恆主你的神所自動許的願、就是你口中所應許過的而實行。」
〔原文字義〕「謹守」保守,看守;「遵行」做,製作,完成。
〔文意註解〕「你嘴裡所出的,就是你口中應許甘心所獻的,要照你向耶和華你神所許的願謹守遵行」:心願一經出口,在神面前就算成立,就要向神負責履行心願。
【申二十三24】「“你進了鄰舍的葡萄園,可以隨意吃飽了葡萄,只是不可裝在器皿中。」
〔呂振中譯〕「你進你鄰舍的葡萄園、可以隨意喫飽了葡萄,卻不可裝在器皿�堙C」
〔原文字義〕「意」魂,自我。
〔文意註解〕「你進了鄰舍的葡萄園,可以隨意吃飽了葡萄,只是不可裝在器皿中」:這個條例,一面提供行路人的方便,一面保障果園園主的權益。
【申二十三25】「你進了鄰舍站著的禾稼,可以用手摘穗子,只是不可用鐮刀割取禾稼。”」
〔呂振中譯〕「你進你鄰舍站着的莊稼、可以用手摘穗子,卻不可動鐮刀去割取你鄰舍站着莊稼。」
〔原文字義〕「摘」拔;「割取」揮動。
〔文意註解〕「你進了鄰舍站著的禾稼,可以用手摘穗子,只是不可用鐮刀割取禾稼」:『站著的禾稼』指已經成熟結穗尚未收割的禾稼;『手摘穗子』指經過田間時隨手摘取穗子(參太十二1);『用鐮刀割取』指盜割屬於別人的莊稼。
〔話中之光〕(一)神體恤有需要的人,但並不鼓勵人的貪欲。當場「隨意吃飽」(24節)是體恤,「裝在器皿中」(24節)拿走就成了搶奪;「用手摘穗子」(25節)是體恤,「用鐮刀割取」(25節)就成了偷竊。
(二)教會的肢體之間應當「彼此相愛」(約十三34),「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二4)。但誰也不可濫用別人的愛心和慷慨,彼此佔便宜,所以,「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帖後三10)。
叁、靈訓要義
【分別為聖】
一、聖潔的群體(1~14節):
1.聖潔的團契(1~8節):
(1)「凡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不可入耶和華的會」(1節):凡生命不能繁衍的,不可加入。
(2)「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的子孫,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2節):凡生命來源有違常綱的,不可加入。
(3)「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3節):凡生命血統有違倫理的,不可加入。
(4)「不可憎惡以東人,因為他是你的弟兄。不可憎惡埃及人,因為你在他的地上作過寄居的。他們第三代子孫可以入耶和華的會」(7~8節):不可惡待外人。
2.聖潔的軍營(9~14節):
(1)「你出兵攻打仇敵,就要遠避諸惡」(9節):爭戰須持守聖潔的原則。
(2)「你們中間,若有人夜間偶然夢遺,不潔淨,就要出到營外,…到傍晚的時候,他要用水洗澡,及至日落了才可以入營」(10~11節):夢遺須出營外,潔淨後才可入營。
(3)「你在營外也該定出一個地方作為便所。在你器械之中當預備一把鍬,你出營外便溺以後,用以鏟土,轉身掩蓋」(12~13節):便溺在營外,且須掩蓋。
二、聖潔的待人接物(15~25節):
1.「若有奴僕脫了主人的手,逃到你那裡,你不可將他交付他的主人。他必在你那裡與你同住,…不可欺負他」(15~16節):要善待逃奴,不可欺負。
2.「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孌童。…所得的價,你不可帶入耶和華你神的殿還願」(17~18節):嚴禁娼妓,所得不可還願。
3.「借給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給你弟兄不可取利」(19~20節):不可向弟兄取利。
4.「你向耶和華你的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你若不許願,倒無罪」(21~23節):許願須即時償還。
5.「你進了鄰舍的葡萄園,可以隨意吃飽了葡萄,只是不可裝在器皿中。你進了鄰舍站著的禾稼,可以用手摘穗子,只是不可用鐮刀割取禾稼」(24~25節):田園產物可吃不可帶走。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申命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申命記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