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 22
使徒行傳第二十二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保羅對耶路撒冷的百姓作見證】
一、保羅的分訴:
1.眾人靜聽他的分訴(1~2節)
2.得救以前為律法熱心(3~5節)
3.在大馬色路上蒙主光照仆倒(6~11節)
4.亞拿尼亞奉主去為他施浸(12~16節)
5.奉主差遣往外邦人中間作見證(17~21節)
二、眾人的反應和千夫長的措施:
1.眾人喧嚷要除滅他(22~23節)
2.千夫長吩咐手下帶進營樓準備拷問(24節)
3.聞知他是羅馬人而不敢鞭打(25~29節)
4.次日叫齊全公會的人查問實情(30節)
貳、靈訓要義
【改變保羅的兩個超然原因】
一、主的顯現――使他由『為律法熱心』改變成『為恩典的福音熱心』(1~9節)
二、主的命令――使他由『向同胞骨肉為主作見證』改變成『向外邦人為主作見證』(10~21節)
【基督徒屬靈認識的進階】
一、按字句認識並事奉神(3節)
二、領受屬天的光照,因而認識主自己(6~8節)
三、得著屬靈肢體的幫助,因而認識主的旨意(10,14~15節)
四、蒙主親自顯現,因而認識主對他個人特別的旨意(17~21節)
【認識主的條件】
一、主榮耀四面的光(6,11節)
二、主的話(8節)
三、聽明白(9節)
四、順服主的聲音(10節)
【真基督徒的標記】
一、得著主福音的光照(6節)
二、遇見主並聽見祂的聲音,因而認識主(7~8節)
三、他所得的光照和聲音乃是『個人的』――別人看見光卻未被光照倒,聽見聲音卻未聽明(9節,參6節)
四、從與主的交通中,認識基督身體上的肢體(10節)
五、對世界的眼光有了根本的改變――視若無睹(11節)
六、從與基督身上肢體的交通中,認識神揀選的目的(12~15節)
七、藉著受浸,除舊更新――洗去從前的罪行(16節)
八、從與主更深的禱告交通中,領受主對其個人的託付(17~21節)
【保羅蒙召時所問的兩個問題】
一、『主阿,你是誰?』(8節)――要認識主的自己
二、『主阿,我當作甚麼?』(10節)――要認識主的旨意
【基督徒生活的撮要(14節)】
一、明白並遵行神的旨意
二、仰望並注目主耶穌基督
三、傾聽並領受祂的聲音
【神揀選我們的目的】
一、叫我們明白祂的旨意(14節中)
二、叫我們得見那義者――主耶穌基督(14節中)
三、叫我們得聽祂口中所出的聲音(14節下)
四、叫我們能對著萬人為祂作見證(15節)
五、叫我們歸入基督的身體,過成聖的生活(16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使徒行傳註解》
叁、其他綱目
【保羅蒙恩得救的見證】
經文:徒22:1-21
引言:保羅無論到哪裡,他都會講述他的蒙恩見證。因為他的蒙恩見證的確感人心弦,觸動心靈。
一、蒙恩得救以前的為人 1-5
1.他的身份:生在大數的猶太人 3
2.他的受教:在迦瑪列門下受教 3
3.他的事奉:熱心事奉神如眾人 3
4.他的行動:常逼迫基督徒下監 4-5
二、蒙恩得救之時的經歷 6-13
1.恩光照耀 6
2.恩言呼召 7-10,(徒9:4;26:14)
3.恩典充滿 11-13
三、蒙恩得救之後的使命 14-21
1.悔改信主作見證 14-16
(1)這是 神的揀選 14
(2)這是 神的旨意 14
(3)這是 神的聲音 14
(4)這是 神的使命 15-16
2.禱告見主受差遣 17-21
(1)受差遣的證明——在異象中得指示 17-18
(2)受差遣的去向——到永遠外邦中走 19-21
a.心感不配如此重任 19-20
b.主的使命無法缷托 21
── 毛南春陽
【眾人對保羅的反應】
經文:徒22:22-30
引言:保羅分訴之後,不但沒有人因他的分訴而明白,反而對他更加的憤恨。
一、眾人們要除掉他 22-23
1.高聲的反感——除掉他吧 22
2.舉動的反感——摔衣塵土 23
二、千夫長都懼怕他 24-30
1.千夫長想拷問他 24
2.千夫長也害怕他 25-29
3.千夫長便解開他 30
── 毛南春陽
【主啊!我當作甚麼?】
經文:徒22:10
引言:
保羅蒙召的前後。“我當作甚麼?”
一.作個看見的人(徒22:6,13-14)
看見耶穌。讀經(約5:39-40)。
二.作個聽見的人(徒22:14)
要安靜用心靈與主相交。聽見主的命令,信息…。如:
1.彼得,哥尼流(徒10:)。
2.保羅在哥林多見異象(徒18:9-10)。
3.保羅聽見聖靈的禁止,最後隨聖靈的引導前往馬其頓的事(徒16:)。
4.啟示錄約翰在拔摩海島的事。
三.作個見證的人(徒22:15)
先有看見,聽見,然後才能見證。這次序不能改變。要見證耶穌。
四.作個把握時機的人
不再遲延,就是不懶惰。人生就是把握當下:把握機會回頭和悔改(啟2:5),把握機會追求(腓3:12-14)。
五.作個禱告的人(徒22:17)
過禱告的生活。
六.作個被差遣的人(徒22:21)
蒙召之後就是被差遣。
── 黃彼得
【主啊!我當作甚麼?】
經文:徒22:3-21
引言:
當我們接受基督為主,我們就是祂的僕人。僕人要作甚麼,就當求主指示。
一.發這問題的重要
1.不會以自己的意思代替主的意思。
2.不會作出不合乎主心意的事。
3.不會作出違反主心意的事。
二.發這問題的目的(原因)
1.尊敬主的主權。
2.尋求主的旨意。
3.遵守為僕的責任。
三.發這問題的結果(徒22:14-15)
1.得以明白神的旨意。
2.得看見神的義者,並且要救人。
3.得聽見祂的差遣,就順服神的差遣,去作神所要作的。
結論:
保羅一生功績彪炳,生活聖潔,活著就是基督,並且足跡遍及歐亞,救了許多靈魂,就是因為他發這個問題,並且照主的回答去作。今日我們未必能夠像保羅一樣獻身佈道,但至少可以在金錢和禱告上支援傳福音的事工。神的旨意就是要把福音傳遍天下;讓我們遵行神的旨意,讓我們一同在傳福音的事上有分!
明白神的旨意—要救人(提前2:5)。
看見神的義者—如何救人(約12:26)。
聽見神的差遣—誰去救人(賽6:8)。
以上三件事就是我們生活的準則,行動的規範和工作的指標。讓我們謙卑在神的面前,同保羅一樣禱告說:“主啊!我當作甚麼?”
── 黃彼得
【主啊!我當作什麼?】
經文:徒22:1-16
引言:
簡述這件事蹟。
信徒得救後當作什麼?有什麼責任?這裡神差祂的僕人去告訴保羅信徒當有的責任。有幾件事是我們應當明白的:
一.知道神的揀選
1.神的恩典和權柄。
2.人的信心和順服。
3.作感恩的人。
二.明白神的旨意
即是明白神對我們所存的好意。有兩個方法可以明白:
1.讀經。
2.與主相交。多相交就多明白神的心意。
三.認識耶穌—得見義者
從聖經中認識耶穌是怎樣的。要以其言行,品格,生活等等的模樣,作為我們生活的榜樣。我們若認識了祂,即是認識了神,就是認識了人生最寶貴的真理。
四.作見證—將所聽見的和所看見的見證出去
即將所經歷的不斷告訴人,使人相信。經驗是一件實在的事,使別人也可以經驗。見證是不限場所和時間的,所以,在教會或家中或任何工作場所,均可以作見證。
五.立刻去作,不要耽延
現在是我們的機會,故當立即去。一開始作,慢慢就會進步,並不是慢慢才作。
結論:
這是我們的機會,立即為主作工!
── 黃彼得
【徒22章教會工人經歷蒙召】
一丶未被蒙召律法之下22:1-3
二丶未曾蒙召逼迫教會22:4-5
三丶被主蒙召認識基督22:6-11
四丶被主蒙召為主見證22:12-16
五丶既然蒙召服主差遣22:17-21
六丶被主蒙召難免受苦22:22-23
七丶被主蒙召智取苦難22:24-29
八丶被主蒙召被人考問22:30
── 作者不詳
【使徒行傳第二十二章】
一、經驗的申辯(廿二1-10)
二、保羅續述他的生平(廿二11-21)
三、難堪的敵對(廿二22-30)
──《每日研經叢書》
【使徒行傳第二十二章】
一、保羅的見證(二十二1∼21)
1.昔日的景況(2∼5)
2.悔改的經過(6∼16)
3.信主後的呼召及改變(17∼21)
二、人權與法治(二十二22∼30)
──《新舊約輔讀》
【使徒行傳第二十二章】
一、引起注意 廿二1∼2
二、自述背景 廿二3∼5
三、大馬色途中悔改受主差派 廿二6∼21
1. {\Section:TopicID=539}主的顯現與吩咐 廿二6∼11
2.亞拿尼亞的接待 廿二12∼16
3.受主差派往外邦作見證 廿二17∼21
四、在羅馬營房的情景 廿二22∼30
1.宣稱羅馬籍得免拷問 廿二22∼29
2.交給公會審問 廿二30
──《中文聖經注釋》
【保羅的分訴】
同行的人看見了那光,卻沒有聽明聲音
一、對群眾作見證
1.得救之前
2.被主征服
3.求告祂的名受洗
二、在異象中被差遣往外邦人那�堨h
1.離開耶路撒冷
2.學習成聖
3.往外邦人那�堨h
三、眾人向他喧嚷
1.要除掉他
2.人是羅馬人
3.千夫長也害怕了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