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 2
士師記第二章拾穗
【士二1】「耶和華的使者從吉甲上到波金,對以色列人說:“我使你們從埃及上來,領你們到我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我又說:‘我永不廢棄與你們所立的約。」
“耶和華的使者”。耶和華自己。參看創世記十六章9節的腳註。“波金”(直譯作:哭泣者,比較4節)在吉甲附近。參看約書亞記四章19節。――《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我又說:和合本譯作“我又說”,可是原文是“我曾說”的意思。換言之,這裡指的不是現在,乃是以往神曾經向以色列人發出的應許。── 曾祥新《天道聖經注釋──士師記》
“波金”的意思是“垂淚者”,可能就是伯特利附近的亞倫巴古(義為“垂淚的橡樹”,是以撒的妻子利百加葬她奶母的地方;創三十五8)。神的使者在以色列宗教聖地伯特利附近舉哀的地方痛斥以民未能堅守諾言,去努力取得分配給他們的土地(一27~36),只有聽憑他們落在敵人的手中(3節)。此事或發生在士師時代初期,摩押人攻打耶利哥和吉甲的時候,在以笏領便雅憫和以法蓮人救亡之前(三12及以後)。
吉甲是以色列人入迦南早期的總部所在(書一12~18;四19~五12)。“耶和華的使者”通常指神差派代祂說話的人,例如先知(六8~11),也可以是天使(創二十八12)。――《啟導本聖經士師記註釋》
「耶和華的使者」:在舊約有時是指被神差派的天使(如撒下24:16; 亞1:12~13),但許多時候被視作神自己,因為祂向人說話是用第一人身, 滿有權柄(創16:7起; 21:17起; 22:11起等)。因此,神的使者出現就表示神向人顯現。神使者的工作包括毀滅和審判(撒下24:16; 王下19:35),保護和拯救(出14:19; 詩34:7),帶領和教導(創24:7, 40; 出23:23)。──《串珠聖經注釋》
我使你們……起誓應許之地: 神曾應許過亞伯拉罕有關出埃及和安居迦南之事(創13:14,15;15:13~16;17:8)。為了強調神的信實,耶和華的使者使以色列百姓再次回顧此事(民23:19;詩71:22;哀3:23)。神的信實與以色列百姓變化無常的悖逆形成鮮明對比(2節)。以色列百姓並不是唯一如此頑梗、易變的民族。以色列的罪惡光景,展現了全人類根深蒂固的罪性。若想靠自身的力量除去如此邪惡的罪性,人只會掉進絕望的深淵。保羅說神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正是源於此點(羅7:22~8:4)。人完全放下自己、交托聖靈帶領,並不意味屈服。這是神的祝福,可使人在基督裡得著真自由與生命<可14:66~72,自我的破碎>。 ――《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耶和華的使者」(1節)可能是代表神的天使。「從吉甲上到波金」(1節),可能指約櫃從吉甲被搬到伯特利(二十26~28),七十士譯本譯為「從吉甲上到波金,到伯特利」。這事可能發生在士師時代初期,摩押王攻打耶利哥和吉甲的時候(三13)。「吉甲」(1節)是以色列人進迦南後行割禮、對付肉體的地方(書五9),約書亞的每一次爭戰都是全軍從吉甲出發,又全軍回到吉甲(書十15)。「吉甲」使百姓想起自己的割禮就是與神立約的記號(創十七13)。
一1至三6是士師記的引言,一1到二5是引言的前半部分,指出不順服乃是整個士師時代百姓失敗的根源;二6到三6是引言的後半部分,總結了整個士師時代百姓失敗的模式。6~9節引自書二十四28~31,讓我們把士師時代的因不順服而失敗,與約書亞時代的因順服而得勝作對比,認識脫離失敗的出路。── 士師記綜合解讀
●「耶和華的使者」:無法確定到底是「天使」還是「先知」,也可能是神自己。這是舊約中耶和華神向人啟示祂自己的方式。按照猶太人及拉比的傳統,這裡可能是指非尼哈或約書亞。
●「吉甲」:約書亞征服迦南地的大本營 書 4:19~20 10:6~9 14:6 。約書亞記以色列人橫渡約旦河後,曾在此處立石為記並稍作停留。耶和華的使者也曾經在這處向約書亞顯現並宣告向耶利哥的爭戰 書 5:13~15 。吉甲也是最初約櫃放置的所在地 書 18:1 。
●「波金」:字義是「哭泣的」。詳細地點不詳,不過如果七十士譯本正確,那大概就是在伯特利附近。直到士師記的末了,約櫃都放在中央山地的伯特利 20:18 21:2 ,伯特利有一顆樹叫亞倫巴古 創 35:8 ,就是「哭泣橡樹」的意思,與波金似乎有相當的關係。
●七十士譯本把 2:1 翻譯成「從吉甲上到波金,到伯特利」。
●「從吉甲上到波金,到伯特利」:可能可以理解為「敬拜中心的轉移」,由約書亞記的吉甲轉換到士師記的波金或伯特利。在曠野時期,神的榮耀時常顯現在會幕中,是神臨在的明證。現在眾支派進佔應許美地的第一階段告一段落後,中央聖所的位置也從吉甲(位居約但河和耶利哥之間)搬遷到更合適的位置。──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使者。下面五節歸於第一章更為貼切。這些內容緊扣第一章中征服和定居的講述。作者從中闡釋為什麼選民不能夠完全征服此地。這五節的主題是斥責以色列人參與到與他們混居的外族異教宗教活動,並將其與真神敬拜的形式混合。以色列人沒有毀壞異教的祭壇,反而在他們面前敬拜。
很難探知作者在此所說的“耶和華的使者”是誰。“使者”的字面意思就是“信使”,這句話“耶和華的使者”可能是指神所使用的給以色列傳講他信息的一個先知(該1:13),但也可能是指神本身,神有時也以此稱謂相稱(見出23:20,23;33:2). 事實是信息不是通過“耶和華如此說”的表述方式引入,這成了後來先知的習慣,暗指這個使者是神自己。第一人稱的使用也支持了此觀點。
從吉甲。吉甲曾作為各支派的暫時營部(書4:19;9:6;10:6 等). 在約旦河西岸耶利哥與河之間的營中,神秘的“元帥”出現在約書亞的面前(書5:13~15). 那元帥就是基督(《祖知》第四十五章)。這有可能,但無法肯定同一個訪客在此出現。
波金。字面意思為“哭泣者”給予此名的經歷被記載下來(見4節,五節)。今天沒有地方叫這個名,聖經上也未在別處記載此名。七十士譯本在“波金”後面加了註解,“到伯特利”事件可能發生在伯特利,但事實是他們在那兒獻祭(5節),這暗示此地最大可能是示羅,那時在這裡搭建了會幕。經文提到一次盛會,有可能這些活動與盛大的宗教聚會有關聯,如逾越節或慶賀豐收的節日。這些活動的地點或許是在示羅或它附近的小村落。
“對……說”。這個誓約在創12:7;13:14~16;15:18;26:3;28:13.
所立的約。見出 34:10~16. ── SDA聖經註釋
【士二1~5】以民拜迦南人的偶像:是因為他們沒有把迦南人趕出,受這些人風俗的影響。以民對神不忠,結果不能勝過迦南人。雖然百姓聽到責備後立刻悔懊,但只是短暫的(參2:11起)。──《串珠聖經注釋》
【士二1~6】本文從聖約的角度,描繪進入士師時代之前的光景及整個士師時代的景象。神首先責備以色列百姓毀約招來的患難(2:1~5)。神對百姓的要求並非難以擔當,只需順從和信心(撒上15:22)。神希望百姓跟隨他的道路,是使他們得福的生命之道(詩16:11),而不會使百姓陷入網羅。極其艱難緊迫中,經歷過神幫助的人,就會珍視耶和華信仰。約書亞逝世後,以色列百姓就跌進自取滅亡的深淵(2:6~10)。因他們不順從,殘留的迦南居民,微弱勢力逐漸強大起來,甚至給以色列造成威脅。以色列百姓沒有持守純潔的信仰,陷入拜偶像的可憎之罪(太6:24;林後6:14~16)。神就使用迦南的殘餘勢力,懲罰他們。以色列曾為安逸便利妥協,如今卻因之遭此大難。人離棄神,與罪惡為伍,或許能暫時得到肉身滿足,但終究要被定罪,陷進審判、死亡(羅6:23)。以色列百姓不斷悖逆神,信實的神從未放棄對自己百姓的憐愛、關心,不斷興起士師,拯救悔改求告神的百姓(2:11~3:4)。 ――《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士二2】「你們也不可與這地的居民立約,要拆毀他們的祭壇。’你們竟沒有聽從我的話,為何這樣行呢?」
以色列人沒有聽從神的命令(申七1~6)。――《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與迦南地的居民立約,等於容忍當地的偶像神祇,沾染道德上不潔的風俗,是一種毀棄與神已立之約的行為(參出二十三32)。――《啟導本聖經士師記註釋》
神的命令是最佳選擇。當初,神命令以色列百姓徹底消滅迦南人,甚至不可留下絲毫痕跡(申7:2~5)。但是以色列百姓並沒有順從神的命令,沒有完全驅逐迦南人。日後以色列的歷史證明,未被根除的偶像勢力,終於玷污了以色列的純正信仰。耶穌替所有信徒釘死在十字架上,除去罪的根源(羅6:6)。若有人在基督耶穌裡,就不被定罪,相信自己是榮耀的新造之人,並得享自由(羅8:1)。儘管聖徒在今生依然還會犯罪,但確信已得著“公義”的生命,要竭力日益成聖(約13:10)。 ――《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神所立的約與人不同:人的約若一方違約,另一方就可以毀約;但神所立的約雖然人「沒有聽從」(2節),神卻「永不廢棄」,祂必負責把人挽回。因此,神在責備百姓的不順服之前,首先宣告「我永不廢棄與你們所立的約」(1節),讓百姓認識祂的恩典與信實。── 士師記綜合解讀
● 2:2 可參考 出 23:32 34:14 。
◎其實,即使是 士 1:6 紀錄猶大支派的勝利時,也看得出來以色列人並沒有完全按照耶和華的命令:除滅所有的迦南人。
◎耶和華與以色列人立約,要帶他們進入應許之地,但條件是他們必須忠於祂並遵守祂的誡命。但以色列人沒有聽從神不許他們與迦南人立約的吩咐,不但與迦南人通婚,又隨從他們拜偶像的習俗,因此惹動神的怒氣,帶來慘痛的後果,見於整卷士師記。不過本章雖有悲慘事件,還是可以從中看見神的恩典:他並未因為以色列人毀約而加以滅絕,反而興起士師或先知警告以色列人,使他們回心轉意歸向他。就算他最大的審判臨到他的百姓(就是他們被擄至亞述與巴比倫),他仍未反悔他救贖的旨意,藉著一批淨化的贖民,為新約開路。以色列人所匱乏的敬愛與順服,因著基督的死而給了今日的信徒新的內在動力。無怪乎耶和華可以在本段一開始便宣告:「我永不廢棄與你們所立的約。」──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不可與……立約。見出34:12. 士師記第一章的記載清楚表明,以色列人已與巴勒斯坦的許多異教居民立了約。以色列人可能申辯說這些約是強加於他們的,因為他們無力把本地居民從其堅固的陣地趕出去。
拆毀他們的祭壇。見出34:13 這些“祭壇”是巴勒斯坦盛行的特別的石柱造的。與當地居民的社會交往是以色列喪失信心的第一步。下一步就是借由這種方式參與圍繞異教祭壇,神樹和神柱的慶宴活動。一旦這層隔離被打破,背道之風就像洪水一般在他們之中蔓延開來。在一個極短時間裡,他們的媾合嚴重破壞了至高的宗教原則。同樣的惡果在今天也一樣發生。神已發出警告:“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雅4:4).
為何這樣行呢?。使者開始講論神已為他的百姓所做的事,他將他們從埃及人的奴役下拯救出來,並在應許之地使他們得以興起。現在疑問陡然升起,他們為回報神作了什麼?顯然在宗教的背道上是不知感恩,竟然在幾年時間就這樣膽大妄為。以色列公然在神特別命令的重大的事情上違背他,他們已破壞了所立的約,故此,神就不能在此約上應驗他的那部分。── SDA聖經註釋
【士二3】「因此我又說:‘我必不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他們必作你們肋下的荊棘,他們的神必作你們的網羅。’”」
因此,我又說:和合本譯作“因此,我又說”將第三節看成第二節的結果。其實,兩者是沒有關係的,因為第三節是神“從前”向以色列人發出的警告,第二節卻是以色列人“現在”的光景。換言之,第三節應該是在第二節以前發生的事,不可能成為第二節的結果。這樣,耶和華的使者在這裡只是用以往神曾經向以色列人呢發出的警告來提醒他們而已。換言之,他們在所做的已經令神很為難,審判是隨時可以來臨的了。神的為難,審判是隨時可以來臨的了。神的為難在第二節末了“為何這樣行呢?這個問題表達出來了。神正式對以色列人審判,要等到第二章二十節以後才可以清楚看到。── 曾祥新《天道聖經注釋──士師記》
在人看來,第一章裡各支派的爭戰瑕不掩瑜,是值得慶賀的。神沒有立刻阻止百姓的愚昧,而是任憑他們把各種不順服都暴露夠了,才開口宣告:既然百姓不肯順服(2節;出三十四12~16),所以「我必不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3節)。百姓並不是靠自己的能力趕走迦南人,而是神替他們趕的;現在百姓既然不肯去趕,神也就不再替他們趕了,而要照著摩西和約書亞的預言,任憑仇敵作百姓「肋下的荊棘」(3節;民三十三55),偶像作百姓的「網羅」(3節;書二十三13)。
人若「沒有聽從」神,神就會「任憑」人。不認識神的人把神的「任憑」當作「一帆風順」,「如同雀鳥急入網羅,卻不知是自喪己命」(箴言七23);認識神的人卻當知道神的「任憑」乃是管教,應該趕快回轉、悔改。── 士師記綜合解讀
●「肋下的荊棘」:原文是「旁邊」的意思。
●「網羅」:意為「網羅」、「陷阱」「餌」、「引誘」。此字使整段經文成為一個暗喻,亦即當地的居民成為陷阱,以色列人被引誘走上歧途,去敬拜異教神時,便導致絆跌。
◎聖經中神的審判常常是「任憑」或「延續」犯罪者選擇的道路,因為「犯罪」,其實就是違背真善美的源頭(也就是神)的心意,因此神只要任憑這種狀況延續,罪人的下場就夠悽慘了。這裡又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我又說。神已經發出先前的警告(見民33:55;書23:13). 現在那個威脅已顯露出來。神要收回他在出23:31和其它地方作出的有條件的應許。
必作……網羅。對異教神靈的崇拜必將導致極大的墮落,它將招致整個國家的毀滅(見出23:33;34:12;申7:16;書23:13)。
趕逐迦南地居民的失敗,給他們自己帶來了懲罰。淫欲和墮落不僅切斷了神的恩典,而且罪本身的惡果也會帶來報應和懲罰。神常常以惡報惡來施行懲罰。── SDA聖經註釋
【士二4】「耶和華的使者向以色列眾人說這話的時候,百姓就放聲而哭。」
百姓就放聲而哭: 痛悔之前,他們應當首先執行耶和華的命令。日後的懶惰與墮落(19節等),表明他們不過是表面、暫時的悔改<路13:1~9,關於悔改>。 ――《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百姓「放聲而哭」(4節),可能因為神的使者所宣告的「肋下的荊棘」(3節)和「網羅」(3節),讓他們想起了約書亞的預言所警告的結果:「使你們在他所賜的美地上速速滅亡」(書二十三13)。因此,他們的哭泣並不是因為悔改,而是懼怕後果。真實的悔改,必然會立刻執行神的命令,趕出迦南人、除掉偶像,但他們哭泣完了卻沒有實際的行動。神所要的悔改,是「要撕裂心腸,不撕裂衣服。歸向耶和華——你們的神」(珥二12),必須「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太三8)。── 士師記綜合解讀
【士二5】「於是給那地方起名叫波金(就是“哭”的意思),眾人在那裡向耶和華獻祭。」
「波金」(5節)的意思是「哭泣者」,可能在伯特利境內。利百加的奶母底波拉死後,被「葬在伯特利下邊橡樹底下;那棵樹名叫亞倫·巴古」(創三十五8),意思就是「哭泣的橡樹」。── 士師記綜合解讀
波金。見本章一節,使者嚴厲的斥責致使百姓放聲而哭。羞愧的哭泣只是部分的悔改。從那以後這個名字使人想到了失望和恥辱的眼淚。這個地方以及發生的事件讓我們聯想到今日耶路撒冷的哭牆。就像希伯來人在波金的這段經歷,今天很多人在悔改的宣講下被感化,但在新的環境中他們的心又會變得剛硬。
這是值得注意的,這些犯錯的人如何在這個使者的講道中很快被感動。神的道有能力使人感動和悔改,一個被感動的人可能會為他過去的失敗和錯誤潸然淚下,懊悔哭泣。“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太5:4)。然而,如果將此地起名叫“悔改”可能會更好的向人們昭示這種哀愁的情感。這就是神後來期待的體驗。這種期待在保羅的話中有很好的表述:“因為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宗教在很大程度上不僅僅是要靠信心和順從,也是一個情操和情感的體驗。── SDA聖經註釋
【士二6】「從前約書亞打發以色列百姓去的時候,他們各歸自己的地業,佔據地土。」
從本節到三6為本書“引言”的下半,是《約書亞記》二十四28~31的繼續。我們可以說,士師時代的歷史從此處開始:先述說約書亞同時代的人如何忠信(9節),與新一代的不忠不義對照(10節),11~19節為此做瞭解釋。從三7到十六31詳細記敘以民在迦南地如何離棄正道,受到壓迫,向神哀求又得到拯救迴圈不已的史事。――《啟導本聖經士師記註釋》
●以色列「百姓」:原文是「民」,有「國民」和「軍隊」的意思。──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從前約書亞。作者通過講述以色列各支派首次在巴勒斯坦堅守陣地的努力,以及神對他們順服命令的失敗的指責,作者也提供了歷史背景,闡釋神為什麼要興起士師。現在,作者轉向本書主題,即展示壓迫和拯救交替時期,神如何將以色列人從重壓下拯救出來,使他們從偶像崇拜回轉到對神和他律法的忠心順服。在開始這壓迫和拯救的起伏不定的歷史之前,作者將其敘事故事與約書亞記緊密聯繫。六至十節是一個扼要重述,回顧約書亞的死,及簡短補充直至波金的經歷這段歷史。── SDA聖經註釋
【士二6~三6】以民觸犯第一條誡命:約書亞死後,以民的歷史多次重複以下程式:以民背棄神,神藉迦南人的迫害懲罰他們,於是以民悔改,神便興起士師去拯救他們 ;3:7起對此有更詳細的描述。──《串珠聖經注釋》
【士二6~10】本段經文可以看成二6~三6的引言。他點出了下一代不如上一代的的問題是因為“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大事”,這裡的“大”是約書亞記的平行經文裡面沒有的,目的是要強調,以色列人“不知道耶和華”實在是一項大罪。約書亞記的平行經文以百姓事奉耶和華作結束,這裡卻以約書亞的死作為結束。這就強調了約書亞的死是一個事奉耶和華之世代的結束,隨後而來的世代是一個不認識耶和華的世代。經文越強調約書亞那個世代如何事奉神,也就越發反映後來的世代如何不敬畏事奉神。約書亞的名字在第二章二十一節和二十三節一再出現,使人一再想起約書亞的世代與後來的世代是如何不同。這一代不如一代的思想繼續在二章十二、十七、十九、二十、二十二節中重複出現。另一方面這經文也強調了神對百姓揮之不去的愛情!── 曾祥新《天道聖經注釋──士師記》
【士二7】「約書亞在世和約書亞死後,那些見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大事的長老還在的時候,百姓都侍奉耶和華。」
耶和華……侍奉耶和華: 若人曾經歷過耶和華超然的權能,就不敢不信他。然而,當日的目擊者消失後,以色列百姓隨即陷入不信的深淵。古今中外,人對真理和神跡的態度,通常可分為三種:①目睹超然的神跡,才會相信神:這些人過分注重神跡,容易陷進迷狂狀態。一旦神跡消失,就容易失去信仰。耶穌曾責備那些只有目睹神跡奇事,才能相信神的人(約4:48);②目睹神跡後仍不肯相信:是徹底的無神論者、唯物論者、不可知論者。他們絕對信奉自己的主張,即使耶穌在他們面前重新復活,也不肯接受真理(路16:31);③未曾目睹神跡就相信:是正常的基督徒,這些人不偏激,深知人的有限和罪性,願意接受神的話語。但人承認神的道就是真理,完全出於聖靈的感動。因為,罪使所有人喪失了真正的屬靈慧眼,人靠著自己,決對不能尋找到神(瑪2:8;羅1:21)。 ――《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 2:7 與 書 24:31 一樣,但是 書 24:31 卻沒有「大」這個形容詞,是特為了顯示士師記的以色列人悖逆神是多麼不可原諒。
◎ 2:7 強調和約書亞當時代的人見過耶和華為以色列所行的大事,當時這群人充分影響百姓對耶和華的順服,但他們離世之後的下一代立刻就遠離神不再對神忠心 2:10 ,如何教育我們的下一代真的自己遇見神比他們傳聞認識神來的重要。──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事奉耶和華。對神為他們所行之事的干預的記憶,使以色列人那時還能忠於他們的信仰。
約書亞。認識到一個敬虔的領袖達到如何深遠的影響是件好事。約書亞在以色列的分量和影響力,足以讓百姓忠誠于他們對耶和華的承諾。
長老。長老是家庭或族群的首領。他們在社會和宗教事務上擁有權威,摩西曾說明,長老在維護習俗和宗教的忠誠上起領導作用。他們去世後,宗教背道之風迅速蔓延。這段敘述説明我們認識到,不僅是偉大有名的領袖會發揮好的影響力,那些基層領導者也同樣對宗教生活有垂範的作用。── SDA聖經註釋
<syncBible ref=士2:7-9>
【士二7~9 這裡也記載了約書亞的離世──】這一段與約書亞記的24章29至30節,都是記載約書亞的死。這幾節經文既是以前發生之事的概述,也是對約書亞記中略去的士師記第一章所記的事件的補充(關於約書亞,請看約書亞記第2章的 " 人物介紹 ")。──《靈修版聖經註釋》
【士二8】「耶和華的僕人、嫩的兒子約書亞,正一百一十歲就死了。」
●「耶和華的僕人」:這是用來形容摩西 申 34:5 書 1:1 大衛詩 18:1 等傑出領袖的用詞。──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一百一十歲。此處不是說約書亞示劍集會後活了多久,他的死可能發生在那之後不久,因為他在召集各支派的長老,族長開會時,已是“年紀老邁”(書23:1,2)。召集會議時可能他意識到死亡臨近了。講述者講到聚集散了以後,就說約書亞死了(書24:29),由此說明,他在那時以後活了很短時間。── SDA聖經註釋
【士二9】「以色列人將他葬在他地業的境內,就是在以法蓮山地的亭拿希烈,在迦實山的北邊。」
「亭拿希烈」與亭拿西拉同(串9), 在伯特利西北十六公里(十英里)。──《串珠聖經注釋》
●「亭拿希烈」:意思是「太陽的部分」,應該是「亭拿希拉」的抄寫錯誤 書 19:50 24:30 。位於今日伯特利西北16公里左右。──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亭拿·希烈。字面意思是“太陽的部分”。約書亞記19:50 和24:30的亭拿·西拉,意為“額外的部分”(希烈heres和西拉serah兩單詞的首尾兩字母順序顛倒)。這裡不明確哪一個是正確拼寫。該鎮取名亭拿,因為它位於一個大家熟知的多山地區希烈(見士1:35),後者地名的添加被認為是為了避免與其它名叫亭拿的混淆。此地現在叫Khirbet Tibneh,位於中部高原的伯特利西北九又四分之三英里(15.6公里)處。── SDA聖經註釋
【士二10】「那世代的人也都歸了自己的列祖。後來有別的世代興起,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
後來有……不知道耶和華: 當時沒有特定的教育機構,最重要的教育在家庭。父親擔負著教導子女的義務(出10:2;申6:4~9),教育內容就是耶和華信仰。耶和華是慈父的原型(詩103:13),以色列被視為神的兒子(何1:1)。神是以色列家庭教育的主體。神預知以色列的頑梗與不信,作為預防措施,神就命令他們教育子女(申6:7)。士師時代是以色列的屬靈黑暗期,充分證明以色列百姓的安逸和怠惰。當今的信徒,也當藉著家庭、教會、其他信仰團契,竭力在屬靈事情上彼此勸勉<提後 緒論,子女教育的重要性>。 ――《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不知道耶和華」(10節),指只知道神的知識,卻不認識神的性情,也不把神當神來敬畏;正如以利的兩個兒子是熟悉律法的祭司,卻「不認識耶和華」(撒上二12)。「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10節),指只知道出埃及、進迦南的故事,但卻不認識神的作為,也不存感恩的心;正如新派神學熟悉聖經中的神跡,卻堅持用人的方式去強解神的作為。
「那世代的人」(10節),指經歷過進迦南的爭戰的人。「別的世代」(10節)原文是單數,指接下來那個世代。聖經中的一個「世代」通常指40年,以色列人大約於主前1407年進迦南,一個世代以後,就是主前1367年,百姓開始離棄神、拜偶像(11節),甚至連「摩西的孫子、革舜的兒子約拿單」(十八30)也作起了偶像的假祭司。── 士師記綜合解讀
●「歸了自己的列祖」:這片語和「歸到他的本民」同義。 創 25:7~8 創 35:29 。
●「不知道耶和華」:就是「不認識耶和華」,下一句「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正是前一句最好的註解。
◎ 2:10 居然說約書亞之後的世代:「不知道耶和華」,這是一件多悲慘的事情,敬虔的一代並未產生敬虔的後代。我們是否努力讓我們的後代「敬虔」呢?還是對我們來說「補習」、「才藝」遠比信仰重要?
◎新的一代除了從未「親眼見証」耶和華所行大事所以之外,他們缺乏認知也有可能和上一代並沒有將耶和華的作為告訴他們有關。 申 6:7──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別的世代。這是已在迦南地成長起來的一代,他們隨從于迦南人社會和宗教聯合的偶像崇拜的墮落影響。這一代孩子正大量的收割他們父輩所栽種的惡果。
不知道耶和華。他們不知道神全能工作的經歷,他們因周圍的環境遭受敗壞的影響,就未培植出獨立的品格力量。約書亞和以前的長老們支撐了他們軟弱的信心。當他們死後,這些支撐也隨即消失,百姓因沒有堅定的信仰根基而跌倒。
所有基督徒要很好地省察他們信心的根基,檢驗他們的個人經歷是否與神有直接的關係,還是僅僅基於他人的影響,這一點是非常必要的。除非以前所發生的不是真的,否則他們會遭遇與這第二代以色列人同樣的命運。而且,基督徒應牢牢記住以色列所忘記的事,即是神在過去的護佑引領。我們對未來無所畏懼,除非我們忘記了過去歷史中,神引領我們的道路,和他的教導。── SDA聖經註釋
【士二11】「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侍奉諸巴力,」
“巴力”是迦南人所拜的掌管生育和自然的男神的稱號,義為“主”,以石柱為像。迦南人相信此神借雨(賜生命給土壤)、閃電(它的劍和矛)、雷(它的聲音)顯現,力能控制自然秩序。“巴力”若用複數“諸巴力”則泛指一般假神,有“別神”的意思。――《啟導本聖經士師記註釋》
「諸巴力」:不同地方拜不同的巴力神。──《串珠聖經注釋》
「那世代的人」雖然沒有完全順服神,但他們經歷過神,所以還能「事奉耶和華」(7節)。他們並不是沒有教育兒女(申六7),只是在某些事上「沒有聽從」(2節)神的話,沒有嚴格獻上「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民十八21)來供應教導律法的利未人,所以連摩西的孫子都要漂泊謀生(十七7~8),結果卻導致下一代從此「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10節)。今天,我們若在兒女面前把現實利益擺在神的上面,兒女所「知道」的就只是一個不必敬畏的神,實際上就是「不知道耶和華」,自然就會去「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11節)。
「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11節),就是違反了十誡的第一誡: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二十3)。當百姓「不知道耶和華」(10節)以後,自然就會違反第一誡;而違反了第一誡之後,所有的罪都會接踵而來。── 士師記綜合解讀
●「巴力」:這個字字面意義是「主人╱所有人」, 通常是指迦南人的神哈達(Hadad)。巴力是迦南多神教中伊勒(El)的兒子,負責風調雨順,因此是農產之神。伊勒是較隱匿的神祇,而巴力則是諸多作為的神祇,因此古代近東極為盛行敬拜巴力。舊約中巴力的別名計有:巴力比力士(Baal~berith 士 9:4 )、巴力毘珥(Baal~peor 民 25:3 )、巴力迦得(Baal~gad 書 11:17 )、巴力西卜(Baal~zebub,
Baal~zebul 王下 1:2 )。耶洗別將腓尼基人敬拜巴力米爾夸特(Baal~melqart)的風俗引進以色列。迦南人稱敘利亞人之神哈達(Hadad)為巴力,因此同一時期的舊約作者往往將之統稱為複數的「眾巴力(諸巴力)」(Baalim)。此字又可解為「眾丈夫」、「眾主人」或「眾君主」,隱喻淫亂。有很多先知也採用這隱喻 何 2:1 及下, 何 3:1 及下,耶 3:6 及下等等。──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巴力。這是希伯來單詞ba'`al(巴力)的複數形式,是“丈夫”,“男子”,“雇主”,“主人”的變體表達形式。該詞也使用於異教的神靈。那時巴力是迦南地最普遍的神靈崇拜,巴力是一個農業富產豐收的神。人們認為他能賜予降雨,並有促使動植物生長的能力。巴力在許多地方被崇拜,並且以不同的外形出現。有各種各樣的名稱呼巴力,如巴力~毗珥,巴力~黑門,巴力~西布等。在迦南人的神話傳說中,巴力是死神(Mot)的敵手。他由姐妹亞拿(Anath)和太陽神沙瑪什(Shamash)兩個女神協助,有時巴力與敘利亞的暴風雨神哈大(Hadad)同等。因為迦南是一個農業占支配地位的地區,不同名稱的巴力崇拜是崇拜的至高形式。希伯來作家有時用巴力代表異教的一切神靈,此例或許就是這樣。
以色列人必定早已知道這種崇拜的可怕後果,以及參與這種敬拜招致的最終懲罰。他們幾乎不知道巴力~毗珥的那段經歷,以色列人因拜巴力招致災禍,使二萬四千人被奪去了生命(民25:3~9)。── SDA聖經註釋
【二11~15】本書反復出現的惡性循環。可知人本質上不願意認識神(羅1:28),悖逆神的人心中,裝滿各種汙穢虛妄的偶像(羅1:23~25)。巴力和亞斯他錄: <王上 緒論,古代近東地區的外邦神>。 ――《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二11~19】另一方面,餘下的經節前瞻整個士師時代,勾畫出當時一個四重的迴圈:
罪(11-11)
苦役(14,15節)
哀求(這裡沒有說明,參看三9;三15;四3等)
拯救(16~18節)
這種行為模式也形容為:
背叛
懲罰
痛悔
安息 ——馬唐納《士師記》
11~19節總結了士師時代百姓失敗的迴圈模式,聖靈借此啟示了兩個最重要的真理:(1)人的徹底敗壞:亞當的後裔既不可能主動悔改,也不可能救自己脫離罪惡。正如保羅所說的:「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1~12)。(2)神的恩典信實:若沒有神「�琱[忍耐,又有恩慈」(林前十三4)的愛,沒有人配得神的救恩;若沒有神不離不棄的管教和挽回,沒有人肯從滅亡之路上回頭。因此,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二8)。── 士師記綜合解讀
【士二12】「離棄了領他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去叩拜別神,就是四圍列國的神,惹耶和華發怒。」
「列國的神」(12節)不僅包括迦南人的假神,也包括四圍列國的假神。人若離棄獨一真神,就會發現世界上有太多的假神可以填補內心的空白,美其名曰「多元文化」、「多元宗教」。因為真理只有一個,謊言卻可以千變萬化;永生的道路只有一條,死亡的歧途卻可以成千上萬。
今天,農耕時代的「巴力」已經不再有吸引力,但卻出現了更多市場經濟時代、信息技術時代的新「巴力」,吸引人離開真神:(1)「巴力」是看得見摸得著的,讓人抓在手裡覺得踏實,如金錢、權力、地位;而真神卻要憑信心信靠,「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來十一13)。(2)「巴力」是為人服務的,這個「巴力」不靈,就換一個拜;而真神卻叫我們放下自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祂(可八34);(3)「巴力」是現實的,體貼人的各種欲望,如成功、財富、健康;而真神卻注重永恆,要叫我們「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4)「巴力」是可以被操縱的,有各種宗教儀式來積功德、求福氣;而真神卻叫我們「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3)。── 士師記綜合解讀
離棄……耶和華。他們的罪不僅在於離棄與他們立約的神,還在於他們對把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的神根本不知感恩。在這種奴役下,他們絕不可能靠自己的力量獲得自由。他們缺少對真神神的敬拜,因他們缺少對他和他所施行的拯救的認識。神為祂百姓所做的工作要求他們也要忠誠於祂。
列國的神。不僅僅是與他們在迦南同住的人的神祗,而且也包括四圍列國的神。一旦人們離棄神,似乎就會無限度的走向悖逆的歧途。── SDA聖經註釋
【士二13】「並離棄耶和華,去侍奉巴力和亞斯他錄。」
“巴力”。迦南地掌管降雨和生產的神明。複數的“諸巴力”(11節)可能包括迦南地所有的假神,因為當地有許多本土的巴力。“亞斯他錄”。一位女神,是巴力的配偶。參看何西阿書二章13節的腳註。在這些假神和女神的膜拜當中,迦南人進行牲畜的獻祭,與男性或女性廟妓交合,有時還有以人為祭品的獻祭。――《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亞斯他錄”是迦南人所拜的“賜子觀音”,為男神巴力的配偶,以木柱為像。亞斯他錄又有亞舍拉等別的名字(十6;撒上七3~4;十二10;王上十一5,33;王下二十三13)。聖經中巴力與亞斯他錄常常並稱。拜這些神祇的儀式滲入汙穢的淫行,有時且以兒童為祭,拜亞斯他錄的儀式尤其淫穢。以色列人的道德與信仰受到污染,後來也跟著當地人拜天象和偶像,陷在大罪中,家破國亡(參王下十七7~23)。――《啟導本聖經士師記註釋》
「巴力」:參「何西阿書簡介」之「寫作背景」。
「亞斯她錄」為女神名,相傳為巴力妻,與巴力一樣賜予生命。巴力崇拜盛行於敘利亞 ── 迦南一帶。──《串珠聖經注釋》
「巴力 Baal」(13節)的意思是「主」,是古代中東許多民族所崇拜的雨暴與農作物之神,相當於財神。但各地的巴力神話版本又有許多不同,所以被稱為「諸巴力」(11節),如「巴力·毘珥」(民二十五3)、「巴力·迦得」(書十一17)。比較普遍的版本是:每年的雨季就是巴力戰勝大水與海洋帶來的雨水,旱季就是巴力被死亡與乾旱之神摩特(Mot)殺害;而巴力的配偶亞納特(Anath)把摩特打敗之後,巴力又復活,重新帶給大地雨水。迦南人認為,秋季的雨量與春季的作物發芽,都是因為巴力與其配偶交合所帶來的繁殖力量。
在迦南版本的巴力神話中,「亞斯她錄 Ashtaroth」(13節)或「亞舍拉 Asheroth」(三7)是巴力的配偶,是掌管戰爭與生育的女神。
「事奉巴力和亞斯她錄」(13節),實際上就是操縱神明來為自己謀利。迦南人為了促進巴力與其配偶繁殖的力量,在崇拜儀式中與巴力神廟裡的男廟妓或女廟妓行淫,以確保他們的牲畜多產、農業豐收,有時還要焚燒兒童獻祭。以色列人長期遊牧、不熟悉農耕,他們的後代既然「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10節),自然會認為要解決現實問題,就應該吸收迦南人先進的農耕文化,「事奉巴力和亞斯她錄」。── 士師記綜合解讀
●「亞斯她錄」:常被當成巴力的妻子,是掌管戰爭與生育的女神。敘利亞北方的人稱之為亞拿特神(Anath)。烏加列文本中的亞拿特神常以「童貞女」的形像出現,是巴力的妹妹,與巴力一樣是諸多作為的神明。這些生育神祇的敬拜儀式每每包含放蕩墮落的行為,包括獻嬰孩為祭,迦南地尤以為烈。
●「諸巴力」:「巴力」的複數,在迦南神話中,巴力可以用許多形式出現,當時以色列地也有很多巴力的祭壇。
●迦南的宗教中,巴力是雨水與農作物的神,巴力的配偶是亞納,亞納是性、愛、繁殖與戰爭的女神。亞斯他錄也是女神,常常被當成是巴力的配偶(地方宗教中這種混淆很常見,例如台灣的「媽祖」、「觀音」)每年的雨季就是巴力戰勝大水與海洋帶來的雨水,每年乾季就是巴力被摩特(死與乾旱之神)殺害。而巴力的配偶亞納把摩特打敗之後,巴力又復活,重新帶給大地雨水。迦南人認為秋季的雨量與春季的作物發芽,都是因為巴力與其配偶性交所帶來的繁殖力量。當然,牲畜的多產、田園豐收也都跟這種繁殖的力量有關。所以為了促進巴力與其配偶繁殖的力量,迦南神廟中的神妓要與許多的男性發生性交。──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Baal巴力。見十一節註釋。
亞斯他錄。是Ashtoreth的複數形式。在巴比倫這個女神被稱作以斯塔(Ishtar)。她是性愛,生殖和豐產的女神。在拉斯夏拉碑文(Ras Shamra tablets)中,她似乎也是戰爭和追擊的女神。對她的崇拜遍及從摩押(在摩押的石碑上發現她的名字)到巴比倫王國的整個近東地區。在亞伯拉罕的日子,迦南就有對她的崇拜(創14:5),掃羅的軍裝被非利士人放在她的廟裡,作為戰利品(撒上31:10),所羅門在全盛時期也遵從她(王上11:5).考古學家在希伯來人和迦南人的住地發現眾多的女性雕像,這被認為是對她作為母神角色的表現形式。舊約中稱為巴力和亞斯他錄之名的,幾乎成了適用於所有巴勒斯坦假神和女神的同義詞。希伯來語中,沒有專門的“女神”一詞,亞斯他錄顯然用於表述這一概念。── SDA聖經註釋
【士二 13巴力和亞斯他錄是什麼? 】
答:1 巴力Baal─—系迦南人和腓尼基人所祀最大淫亂之男神,與巴比倫所崇拜之米羅達相同Merodach(耶五十 2)。巴力為日神,人奉拜此神有二,一是以為巴力賜光與熱之福,一是以彼盛夏作暑,使草木枯乾。故視為降旱之神,乃屢以人類長子經火犧牲為祭,(王下十六 3,二十一 6),蓋欲求釋其怒也,為神所禁除而拆毀之。(士六 25 28,何二 16 17,王下二十三 4)。
2 亞斯他錄Ashtaroth─—系迦南諸女神之通稱。至諸男神即指巴力等而言。其女神原名自巴比倫傳來,指巴力為日神,亞斯他錄為月神。希臘有女神與此相類,淫祀猥褻不堪。耶利米書又稱為天后,Queen Of Heaven(耶四四 18 19),為神所禁祀而憎惡除去之。(王上十一 5 35,申七 5,王下廿三 4)。──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士二14】「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又將他們付與四圍仇敵的手中,甚至他們在仇敵面前再不能站立得住。」
神用「怒氣」(14、20節)不但顯出祂的聖潔公義,更顯出祂的信實慈愛。因為在進迦南之前,神就知道百姓「是悖逆的,是硬著頸項的」(申三十一27;九13),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14節),不只是為了懲罰罪惡,更是為了領百姓回轉。我們所信的不但是一位慈愛的神,也是一位會發「怒氣」的神。堅定不移的愛必然會用「怒氣」來表達,因為真正愛我們的神,必然會用「怒氣」來阻擋「頑梗」(19節)的百姓走向滅亡。
神把百姓「交給」(14節)搶奪他們的人手中,原文是「遞出」;「付與」(14節)仇敵的手中,原文是「賣給」。表明是神主動把自己的百姓交給仇敵作奴隸,明明是百姓悖逆,但卻是神付出了管教的代價,因為「禰賣了禰的子民也不賺利,所得的價值並不加添禰的資財」(詩四十四12)。── 士師記綜合解讀
搶奪他們的人。該詞是概述性的詞彙,是指迦南各外族及其邊境周圍襲擊,侵略,壓迫或者以其它方式騷擾以色列的民族。此處所用的希伯來單詞與埃及人所講的貝多因搶奪者相同,他們在邊境四處襲擾。── SDA聖經註釋
【士二15】「他們無論往何處去,耶和華都以災禍攻擊他們,正如耶和華所說的話,又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他們便極其困苦。」
他們無論住何處……以災禍攻擊他們: 是神在利26:14~46;申28:15~68預言的實現。神揀選以色列,目的是親自作他們的神,使以色列作永遠的立約百姓,成為萬民之光(出34:10 ;賽49:6)。但以色列卻漠視神的旨意,使信仰變質。當時以色列百姓,可能認為最佳策略,是適當與迦南人妥協,更好地吸收他們先進的農耕文化。這種想法是出於不信,他們混淆了首先和次要的順序(太6:33;13:22)。 ――《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他們無論往何處去,耶和華都以災禍攻擊他們」(15節),這是摩西和約書亞早已宣告過的神的咒詛(利二十六14~46;申二十八15~68;書二十四20)。神是賜平安的神,也是降災禍的神(賽四十五7)。百姓若站對了地位,神就賜下祝福;百姓若偏離了,神就降下災禍讓他們蘇醒,好回轉到神的面前(申三十1)。── 士師記綜合解讀
他們無論往何處去。他們無論何時去爭戰或採取任何軍事行動,都會遭受挫敗,因為神不再與他們同在。勝利可以這樣解釋:它是神道義的影響力,在以色列人犯罪的行為中做出了評判。並且確定他們在背道的事上頑梗不化,這就是神允許外邦人得勝,從而懲罰他不順從的百姓的原因之一。而神的這些目的是有益的,他的懲罰是糾正以色列人向他回轉。── SDA聖經註釋
【士二15~19神的憐憫】第十五節末了說以色列人“極其痛苦”。神對以色列人的困苦有什麼反應呢?第十六至十九節告訴我們,神同情並拯救了他們。但神的同情並沒有帶來以色列人的悔改,反而使他們越發遠離神。這就更家顯出以色列人的罪是何等大了。
為了表明神一再施恩,經文兩次記載了士師的興起(二16、18)。士師一方面有軍事的角色,另一方面也有教導的角色。神一再透過士師要使以色列人脫離敵人的欺壓,使他們有社會的長治久安。可是以色列人卻一再遠離神,而且每況愈下,一代不如一代。面對這樣的以色列人,神如何反應呢?第十八節說出了神的內心反應:“他們因受欺壓攪害,就哀聲歎氣,所以耶和華後悔了。”神的後悔並不表示他以往的決定是錯誤的,只表示他面對以色列的困苦,心裡難過,要對他們採取新作為。我們在這裡看見了神對罪人在困苦中的同情。縱使以色列人沒有向神悔改求救,但神因著他們的歎息,還是憐憫和拯救了他們。── 曾祥新《天道聖經注釋──士師記》
【士二16】「耶和華興起士師,士師就拯救他們脫離搶奪他們人的手。」
神施恩賜給以色列人的“士師”也稱為拯救者或救主(三9,15)。他們擔任百姓屬靈上、軍事上和政治上的領袖,卻經常被忽略或拒絕(二17)。――《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士師”:看書前<參考資料>。士師在此時期與祭司、先知、長老等同負領導 ,主要為領導人民作戰,拯救脫離敵人的壓迫;在某種程度上擔當君王的行政角色;不過其影響力只在一代或一個地區。――《啟導本聖經士師記註釋》
本書記有大小士師各六人。大士師為俄陀聶、以笏、底波拉、基甸、耶弗他與參孫;小士師為珊迦(三31)、陀拉(十1)、睚珥(十3)、以比贊(十二8)、以倫(十二11)、押頓(十二13)。――《啟導本聖經士師記註釋》
耶和華興起士師: <緒論,士師職權的特徵>。 ――《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百姓只是「極其困苦」(15節)、「哀聲歎氣」(18節),並沒有悔改,但神卻主動「興起士師」來「拯救他們」(16節)。因為人沒有辦法知道自己走迷了路,只能由神主動用「慈繩愛索牽引他們」(何十一4)回來。
「士師」(16節)是神為百姓興起的屬靈、軍事和政治的領袖,也被稱為「拯救者」(三9、15)。士師的職責與君王類似,卻沒有君王的特權:沒有就職手續,不能世襲,沒有行政機構,沒有常備軍,不能收稅。士師的權柄來自神的同在(18節),能力來自聖靈的膏抹(六34)。本書記錄了十二位元士師。俄陀聶、以笏、底波拉、基甸、耶弗他、參孫被稱為六位大士師,珊迦、陀拉、睚珥、以比贊、以倫、押頓被稱為六位小士師。── 士師記綜合解讀
● 2:16 並沒有明顯提到以色列人回心轉意歸向神,但後來的經文一再出現這種困境中的呼求,使我們可以假設他們確實求告神,而神也應允他們的禱告,但他們卻彷彿得了「屬靈失憶症」,一旦危機一過,便又開始拜偶像,恢復之前的不悔改。
◎ 2:16~19 摘要耶和華興起士師拯救,此處並未提及耶和華拯救的原因,可能是神基於以色列人的悔改和求助的呼喊而作的回應。──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士師。他們的經歷使他們的名字與“拯救者”同義。他們是神在特別的情形下呼召的勇士或領袖(見介紹部分)。懲罰過後,神要給以色列人一個緩解的時期,揀選一個有能力的領袖人物,他能夠擊退強敵。後來的經歷會顯示,百姓是否從他們的宗教背道的後果中汲取教訓。── SDA聖經註釋
【士二17】「他們卻不聽從士師,竟隨從叩拜別神,行了邪淫,速速地偏離他們列祖所行的道,不如他們列祖順從耶和華的命令。」
“行了邪淫”是說以色列人背棄耶和華去拜偶像,如同有夫之婦背夫別戀,敗德淫賤。――《啟導本聖經士師記註釋》
「行了邪淫」(17節),既是指敬拜迦南假神儀式中的淫亂行為,也是比喻背棄真神敬拜偶像,有如妻子對丈夫不忠。── 士師記綜合解讀
不聽從。希伯來人在敵人手中被打敗,隨之而來的欺壓並未有效的教導他們順從神。神努力拯救他們,同時也允許災害侵襲他們。借著士師的工作,神減輕了他們的痛苦,但他發現百姓仍然頑梗。
行了邪淫。這是聖經中對宗教背道一個常用的比喻。由於在近東所敬拜的異教神祗在其寺廟中往往伴隨著淫亂的行淫活動,這裡不僅僅是比喻,也是指真實的行為。── SDA聖經註釋
【士二18】「耶和華為他們興起士師,就與那士師同在。士師在世的一切日子,耶和華拯救他們脫離仇敵的手。他們因受欺壓擾害,就哀聲歎氣,所以耶和華後悔了。」
「後悔」(18節)原文的意思是「遺憾、憐憫、同情」,並不是說神會改變主意。── 士師記綜合解讀
耶和華後悔了。耶和華為他們遭受的欺壓而憂傷。這裡翻譯為“後悔”一詞的基本意思是“憂傷”,“同情”,“憐憫”。不是指神改變了主意。神為他們好而允許懲罰他們。當懲罰帶來效果時,神的憐憫之情油然而生,即對受欺壓者施行拯救。神的目的是讓他們在經受苦難中得以改變。目標達到後,所受的欺壓就被移開或減輕,這與他的初衷是一致的。── SDA聖經註釋
【士二18~19】描述以色列人這段時期一種反反複覆的歷史循環。――《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士二19】「及至士師死後,他們就轉去行惡,比他們列祖更甚,去侍奉叩拜別神,總不斷絕頑梗的惡行。」
比他們列祖更甚: 以色列百姓雖然靠著士師脫離仇敵的欺壓,經歷神的拯救(16節)。但只要士師逝世,百姓就再一次轉去行惡。他們重複犯罪,如同“狗所吐的,它轉過來又吃”,實屬愚頑(彼後2:22)。若不是深入剖析、自我反思、腳踏實地走向新生活,悔改只是暫時的,完全可能轉去行更大的罪孽(太3:8)。邪惡的本性迅速導致罪惡(箴1:6),如同鳥飛向網羅,卻全然不知將面對死亡(箴7:23)。 ――《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士師還在世的時候,百姓就「不聽從士師」(17節);士師死後,百姓更是肆無忌憚地「轉去行惡」(19節)。因為罪的特徵就是增長迅速,會使人的屬靈光景每況愈下,「比他們列祖更甚」(19節)。如果人的生命沒有被改變,正如「狗所吐的,它轉過來又吃;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裡去滾」(彼後二22),必然會在「悖逆—>受苦—>哀求—>拯救—>悖逆」的迴圈中越陷越深,直到滅亡。── 士師記綜合解讀
●「頑梗」:意思是「堅硬」,指著那些硬著頸項的人而言,就像馬或驢企圖反抗騎士對其拉鞭繩控制其向左或向右時會硬著自己的頸項以示抗議,舊約通常特別泛指出埃及時那些頑固不順服的人( 出 32:9 33:3 33:5 34:9 )。
◎以色列一再離棄神,罔顧先前神拯救他們的大能,反而敬拜被他們擊敗的敵人的神祇,令人匪夷所思。我們在經歷神的恩典後,會不會也因為一些緣故不敬拜神而敬拜其他「偶像」呢?
◎人有時候就在這種愚頑、受苦的循環中掙扎而無法掙脫。我們現在看士師記的時候會覺得以色列人很愚昧,可是我們現在是否也在這種「愚昧」、「受苦」、「蒙恩」又接著「繼續愚昧」的循環中掙扎呢?──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他們就轉去。他們又轉回到以前的背道,停止敬拜神,轉而敬拜外邦人的神,從事敗壞的偶像崇拜。士師記的作者在這種背景下引出他的論題,即神允許罪的結果招致的困難臨到他的百姓,使他們看到自己所行之道的邪惡。這些困難會使他們哀慟並悔改,於是神興起了一個拯救者。在這個緩解時期,他為以色列人提供了一個真實悔改的試驗。士師死後,忘恩負義的百姓不久又落入了罪惡的老路。這種見解使士師記不只是一部歷史,更是一部歷史的哲學。作者感興趣的不僅只是敘述定居迦南後所發生的事情,宣教的觀點勝於歷史的敘述。他想要讀者看到這些事情為什麼會發生。他說希伯來人進入迦南後的時期,大體上就是這樣,他們經歷動盪不定,災禍連連。一度獲得自由,接著又陷於外族的奴役或遭受外族侵略。為什麼會這樣呢?這是因為百姓從神轉去,他又努力使他們回轉,讓災禍臨到。換句話說,作者告訴我們,神的聖手在促使歷史走向他希望的結局。士師記的作者是首批真正的歷史學家之一。他為未來的子孫後代尋求記錄這些事件的意義。
比他們列祖更甚。罪的一個顯著特徵之一就是增長迅速。疏忽容讓一點,就會很快抵擋不住,全部人生都被毀滅。
不斷絕。這句話的原文意思是“他們的行為毫不改變”。他們絲毫不願放棄惡劣的行為和習慣,內心沒有真正被改變。如果他們的確接受了一個新靈,他們的靈命就會像一棵樹發出新枝剪掉枯葉一樣,除去惡行激發出新的活力。── SDA聖經註釋
【士二20】「於是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他說:“因這民違背我吩咐他們列祖所守的約,不聽從我的話,」
耶和華的怒氣: 對聖徒而言,神的怒氣是煉淨的鞭子;對不信者,則是滅亡的宣言。 ――《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耶和華的怒氣。這一段落描述神對罪的恨惡。怒氣不是情緒衝動,而是神對罪惡之恨惡的表達,這是基於神聖潔品格之根本的一種痛恨。人的怒氣是一股烈火,帶著衝動和自私的情緒燃燒;神的怒氣是從公義和仁慈的永恆原則中迸發出來的。倘若神是無盡的良善和聖潔,並且他全然知道罪給他創造的世界帶來的痛苦命運,難道他關注罪將最終導致的毀滅厄運的感歎不比恨惡和義憤的情緒更甚嗎?與此同時,神也尋求拯救罪人的途徑,以免他們在純潔的烈火中被燒滅。(結33:11;彼後3:9)。
違背我的約。神的不喜悅不是無緣無故的。事實是百姓參與並同意了在西奈所立的約中要遵守的義務,他們卻公然忽視與神立約時要遵守的明確的義務,就是禁止崇拜一切別的神。── SDA聖經註釋
【士二20~三2】神容許迦南人留在迦南地,為的是(1)懲罰以色列人的背逆(20節),(2)試驗以色列人的忠心(22節),並(3)教導以色列人怎樣打仗(三2)。――《士師記雷氏研讀本》
【士二20~三6】無論歷史怎樣發展,神仍然掌管一切。以民不守約,神便沒有為他們趕走所有迦南人。迦南人既然沒有完全被趕出,神便藉他們去試驗以民是否忠心。──《串珠聖經注釋》
●這段說明解釋耶和華容許外族的列國依然存留在地的理由有三:(1)因為以色列人犯罪所以神要刑罰他們 2:20~21因為以色列民先背約( 出 23:23 ),神在立約時就有提到嚴禁他們與這地居民立約( 出 19:1~8 ),所以神是按照先前的警告來懲罰他們與外族通婚。 書 23:1~13 (2)因為神要試煉以色列人 2:22神定意要對約書亞的下一代作出信心的試煉 2:23 (3)因為神要教導以色列人爭戰 3:1~2 神不只是要以色列下一代學習在戰場上得勝,也要他們學習透過戰場學習倚靠神來趕走迦南人。── 士師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士二21】「所以約書亞死的時候所剩下的各族,我必不再從他們面前趕出。」
神留下若干迦南族不予消滅,用以考驗以色列人的信心。參三1注。――《啟導本聖經士師記註釋》
不再從他們面前趕出。他們唯有靠耶和華的幫助才能得勝。以色列人因拜別的神破壞了與神所立約中的這一項,所以耶和華就再沒有義務保證把當地居民趕出去的應許得以應驗(出23:27,31)。── SDA聖經註釋
【士二22】「為要藉此試驗以色列人,看他們肯照他們列祖謹守遵行我的道不肯。”」
為要藉此試驗以色列人: 神試驗自己的百姓。嚴格地講,試驗或試煉的主要原因在於人。人不順從所帶來的罪就是試驗的要素<創22:1,何謂試驗>。神自始至終眷愛自己的子民,為了使他們的信仰更純潔,神有時會試驗他們(創22:1;申8:2;彼前1:7):①通過困境,使百姓悔改歸回;②神所允許的不是不能勝過的試驗,神會親自以恩典引導百姓,要求他們謙卑信實地順服(太11:30)。 ――《聖經精讀本──士師記註解》
「試驗」(22節)原文的意思是「測驗、鑒定、證明」。神「是知道人心的」(王上八39),「禰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禰都寫在禰的冊上了」(詩一百三十九13)。因此,這「試驗」其實是神為百姓預備的考試,不是神需要借著「試驗」來看人是否順服,而是人需要借著「試驗」來認識自己的真實光景,因此對肉體的生命徹底不抱希望。── 士師記綜合解讀
試驗以色列人。要求以色列人離開這些異教民族崇拜的物件的目的,不是為查驗以色列人是否對他們自己的信仰保持信心。“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雅1:13).更確切地說,是以色列人自始就沒有信心,神就將外邦民族作為磨煉以色列人的工具,懲罰他們,教訓他們為背道所付出的代價,神借著這樣的磨難,努力使他的百姓回心轉意。這是此處“試驗”一詞的內涵。意思是“磨煉”,有讓他們經受磨煉的意思,以喚醒百姓回到對神忠誠的選民的位置上來。
許多人在各個時代都有相似的經歷。他們在苦難和失望期間離棄對神持守的重大責任。這些經歷不是為要向神顯示人的品格,因為他知道人心,但他願意“試驗”他們的真實靈性狀況。
雖然以色列人在此期間不斷重蹈覆轍,經歷失敗,但這樣的磨煉也不是完全的失敗,借著外邦民族有益的工作,這種懲罰在一些希伯來人的生活中起到了改變的果效。嚴厲和一貫的懲罰無疑使他們感到,犯罪之路是一條哀傷的道路。借用班揚的一句話,即神修造的“羊腸小徑”比“君王大道”更崎嶇艱險。以色列人多次被“絕望巨人”俘虜之後,常常樂於再回到他們過去的老路上去。這些懲罰給以色列民以充分的教導,使他們在撒母耳時期似乎靈性有了一些提高。到士師時代後期,撒母耳作士師時展現出來,我們這時聽到的背道之事較以前少了。更進一步來說,以色列所有的支派因此被緊密的團結起來。到撒母耳時期,一個具有強烈民族感情的國家明晰可辨。
謹守遵行我的道。人都會自然的傾向於“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申12:8;參士17:6;21:25)。此話在幾個世紀的士師治理時期和後來的君王時代被以色列人所應證。人所行的事通常是“在自己的眼中看為正”(箴21:2). 結果“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賽53:6). ── SDA聖經註釋
【士二23】「這樣耶和華留下各族,不將他們速速趕出,也沒有交付約書亞的手。」
「耶和華留下各族」(23節),容許他們繼續成為神百姓的難處,並不是為了敗壞人,而是為了造就百姓:(1)催逼百姓回轉呼求神(20~21節);(2)訓練百姓認識神的性情、謹守聖約(22節;三4);(3)讓百姓在爭戰中經歷神,學習神做工的法則(三1~2)。當我們遭遇到神在環境和生命中留給我們的難處的時候,若存「凡事謝恩」(帖前五18)的心,就能看清神在這些難處背後量給我們的生命成長的功課。── 士師記綜合解讀
留下各族。品格發展過程中必然遭遇阻礙,這對以色列人學會如何在敗壞的環境中過一種聖潔的生活是大有裨益的。如果正確對待,持續不斷的與邪惡勢力鬥爭就會培植出對神真正的信心,故此,神在以色列各支派固守他們產業先前的努力中,沒有使其全然興盛。也因為同樣的原因,神沒有讓約書亞完全控制所有的迦南地區。耶和華幫助以色列人盡可能多的趕出迦南人,以便為各支派提供定居之地。他的計畫是讓百姓人數增多,並學到順從和信心的功課,得到力量把殘留的迦南人趕出去。以色列在大衛和所羅門統治下的歷史中,至少要完成這個目標。── SDA聖經註釋
【第二章結構】
一、二1~5的分段及理由:一本段經文的結構與上一章是連接在一起的。第一章敘述了以色列人攻佔迦南地的成績是失敗的,本段經文則敘述了神對以色列人的失敗有什麼回應。第一節中的“上到”一詞與第一章一、二、四和二十二節中的“上去”遙遙相對。另外,與第二章的其餘部分也有密切的關係。兩者都討論到以色列人違背了與神所立的約,沒有拆毀迦南人的祭壇,反而去敬拜侍奉迦南人的神。前者著重神的警告,和以色列人的回音,後者著重以色列人一再犯罪的明證和神對他們的審判。“波金”一詞的出現在第一節和第五節,將本文概括起來自成一個單元。“波金”是在第五節以後的事。本段經文將這個名稱預先提出來,似乎是要將全段經文都放在“波金”(哀哭的意思)的陰影之下。
二、二6~三6的分段理由:本段經文自成一個單元是很明顯的的。一方面它以約書亞的世代和他是死作為記載的開始,將他與前面第一章一節至第二章五節清楚地分開了,因為前面的記載也是由約書亞的死開始的。另一方面他與後面的經文也是分開的,因為第三章七節以後記載的是個別士師的事蹟,而本段記載的是士師時期的總體情況。
有關二6~三6才是士師記引論問題的解釋:有學者認為本段才是恰當的士師記引言。如果我們比較本段經文的第二章六至九節與約書亞記第二十四章二十八到三十一節,就會發現兩處經文的內容幾乎完全一樣。那麼,士師記作為承接約書亞記的一本書。以本段經文作為開始似乎是自然的。但是,我們要怎樣看待第一章一節至二章五節在士師記中的地位呢?我們認為,士師記不應該被分割。惟有從完整的角度去看這本書,我們才能夠明白他要傳達的信息。
本段經文雖然與一1~二5的記載在時間上是脫節的,但在思想上是相連的。我們在上面已經說了,第二章一至五節一方面總結了以色列人征服迦南地的成績,另一方面從宗教的角度去評價這個成績。而本段正是繼續了這個宗教角度,對約書亞死後以色列人的光景再做一次全面的檢討。而且本段的中心,以色列人離棄了自己的神耶和華,去敬拜侍奉迦南人的神。這是以色列人與迦南人妥協同住的必然結果。因此,本段經文與前面的記載表面上好像互不相干的兩個的引言,其實是一個引言的兩個部分,而這兩個部分有著因果的密切關係。── 曾祥新《天道聖經注釋──士師記》
【思想問題(第2章)】
1 神為什麽要差遣使者責備以色列民?從1~3節這番話你體會到神的心腸是怎樣的?
2 以色列民聽了神使者的話後為什麽放聲大哭(4)?你曾否因神的話而流淚,你的哭泣又是為了什麽緣故?
3 以色列民的下一代為什麽不知道耶和華和祂的作為(10)?今天教會的教育事工當如何引為監戒?作長輩或父母的又應如何使下一代認識神?
4 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11)是指什麽?惹耶和華怒氣的又是什麽?你對神的屬性有什麽認識?
5 為何以色列人這麽容易隨從迦南人事奉巴力和亞斯她錄?同樣,有什麽促使你經常陷入罪中呢?
6 神向以色列人發怒,將他們交付敵人手中(14),這是否表示神不愛自己的子民?神的忿怒與祂的慈愛是否有衝突呢?
7 耶和華為何要興起士師?這表明神仍以什麽態度對待祂的子民?
8 耶和華為什麽後悔呢(18)?這顯示耶和華神有什麽性格?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