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 19
歷代志下第十九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
貳、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創世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立定心意尋求神】
經文:代下19:1-4
一、有錯就改——領受神 1-2
人誰無過,至要緊的,乃是從錯中醒悟過來,才是可貴的。(來10:37-39)。
二、有善就行——尋求神 3
1.“你還有善行”,(雅4:17)。——接受先知的責備,靈性得恢復因安度晚年 話能蘇醒人心。(詩19:7)
2.“因你從國中除掉木偶”。(弗4:26-32;書24:14,23)
3.“立定心意尋求神”。(代上22:17-19;申4:29;徒17:26-28)
三、有心就做——歸向神 4
1.出巡民間,使民心歸向神,付出實際的行動——這叫悔改。(雅4:17;1:22-25)
2.“引導民歸向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傳揚福音。(啟2:4-5;徒26:18)
── 毛南春陽
【在堅固城裡辦事的原則】
經文:代下19:5-11
一、當敬畏神,謹慎辦事 5-8
1.“你們辦事應當謹慎……祂必與你們同在。”——“審判官”相當於今天的法官。(申1:16-17)
2.“你們應當敬畏耶和華,謹慎辦事”。——
(1)不偏待人。(徒10:34;羅2:11;弗6:9;西3:25;彼前1:17)
(2)不受賄賂。(申10:17)
二、當敬畏神,忠心辦事 9-11
1.“你們當敬畏耶和華,忠心誠實辦事。”(撒下23:2-5;王上8:61;20:3)
這了是教會治理事務的寫照,因聖經要求我們“治理的就當殷勤”(羅12:8)。更要按神的心意治理會中的事務。(林前6:1-7;太24:45)。
“凡屬耶和華的事”、“凡屬王的事”——方法是:將神的事和王的事分開,並要落實到兩等辦事人管理。有條不紊,復興大局。
教會的聖工也當分工而作,發揮功用。(羅12:6-8)
2.“你們應當壯膽辦事,願耶和華與善人同在”。(拉10:4)
── 毛南春陽
【謹慎行主道(十九1∼11)】
一、王受譴責(1∼3)
二、推行良好的審判工作(4∼11)
1、設立區域審判官(5∼7)
2、設立上訴庭(8∼11)
——《新舊約輔讀》
【默想歸神的實際 歷代志下19章】
一丶承受責罰因虧欠神19:1-2
二丶潔淨偶像立志求神19:3
三丶瞭解百姓引民歸神19:4
四丶謹慎辦事乃是為神19:5-7
五丶忠心辦事敬畏於神19:8-9
六丶警戒百姓免得罪神19:10
七丶壯膽辦事因你屬神19:11
── 作者不詳《聖經查經題目大綱》
【第十九章 治理民事】
不偏待人
不受賄賂
一、耶戶責備警告
(一)平安回京
(二)幫助惡人
(三)忿怒臨到
二、住在耶路撒冷
(一)出巡民間
(二)立審判官
(三)謹慎辦事
三、應當壯膽辦事
(一)教導警誡
(二)屬神的事
(三)屬王的事
── 張志新《歷代志下查經分章大要》
【第十九章 治理民事】
1) 約沙法返回京城、1
2) 先知責備助惡人、2/3
3) 出巡民間到各地、4/5
4) 引導百姓歸向神、6/7
5) 派定人判斷爭訟、8/9
6) 眾屬下辦事忠心!10/11
── 郭提多《歷代志下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提要:1約沙法受到耶戶的責備。他出巡他的國家。5他對審判官的指示。8對祭司和利未人的指示。──《SDA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