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17
民數記第十七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亞倫發芽的杖】
一、取各支派首領的杖共十二根放在法櫃內(1~7節)
二、第二天亞倫的杖發芽、生苞、開花、結杏(8~11節)
三、以色列人害怕以為必死(12~13節)
貳、逐節詳解
【民十七1】「耶和華對摩西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告訴摩西說:」
〔文意註解〕「耶和華對摩西說」:說到如何證明哪一支派是神所揀選作祭司的。
【民十七2】「“你曉諭以色列人,從他們手下取杖,每支派一根;從他們所有的首領,按著支派,共取十二根。你要將各人的名字寫在各人的杖上,」
〔呂振中譯〕「『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從他們各族取手杖,每一個父派的家屬一根手杖,從他們的眾首領、按着父系的家屬、共取十二根手仗。你要將各人的名字寫在各人的手杖上;」
〔原文字義〕「首領」長官,王子,領導者;「杖」手杖,樹枝。
〔文意註解〕「你曉諭以色列人,從他們手下取杖,每支派一根」:『杖』按原文指一般以色列人常用的手杖,摩西遇見神時,和亞倫去見法老時,他們手裡拿著的就是這種手杖(參出四2;七10,12);它用來代表身分與地位,故又稱權杖(參撒上十四27,43;啟二27)。它與牧羊用的竿與杖不同字(參詩二十三4),也與雅各所用過的杖不同字(參創三十二10)。
「從他們所有的首領,按著支派,共取十二根」:意即十二支派的首領,每人一根,共十二根。
「你要將各人的名字寫在各人的杖上」:可以分辨哪一根杖是屬誰的。
〔靈意註解〕「手中的「杖」表徵屬靈的權柄。
「將各人的名字寫在各人的杖上,…各族長必有一根杖」(2,6節):表徵各人所擁有的權柄。
〔話中之光〕(一)名字代表著一個人的所是。在杖上寫下每一個支派首領的名字,意味著他們全人地來到神面前。我們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也是在依靠耶穌基督的所是禱告(參約十五16)。
【民十七3】「並要將亞倫的名字寫在利未的杖上,因為各族長必有一根杖。」
〔呂振中譯〕「也要將亞倫的名字寫在利未的手杖上,因為他們父系家屬的族長要各有一根手杖。」
〔原文字義〕「族長(原文有三個子)」家族,家庭(首字);家族統治者(次字);頭,頂,領袖(末字)。
〔文意註解〕「並要將亞倫的名字寫在利未的杖上,因為各族長必有一根杖」:由此可見,亞倫實際上就是利未支派的首領,雖然他的祖父哥轄是利未的次子(參代上六1~3)。
【民十七4】「你要把這些杖存在會幕內法櫃前,就是我與你們相會之處。」
〔呂振中譯〕「你要把這些手杖安放在會棚�堛k櫃前面,我和你們相會的地方。」
〔原文字義〕「法櫃」見證;「前」前頭,面前;「相會」使見面。
〔文意註解〕「你要把這些杖存在會幕內法櫃前,就是我與你們相會之處」:『存在會幕內法櫃前』意指至聖所的裡面,平時誰也不能進去,連大祭司亞倫也僅能一年一度進去。當時只有摩西例外,所以是摩西把這些杖放進去的(參7節)。反正每根杖都寫上名字,所以不怕調換。
〔靈意註解〕「要把這些杖存在會幕內法櫃前,就是我與你們相會之處」(4,7節):表徵各人的權柄要經過神的驗證。
【民十七5】「後來我所揀選的那人,他的杖必發芽。這樣,我必使以色列人向你們所發的怨言止息,不再達到我耳中。”」
〔呂振中譯〕「我所揀選的那人、他的手杖必發芽,這樣,我就使以色列人向你們所發的怨言消退、不再讓我聽見了。』」
〔原文字義〕「揀選」選擇,挑選,決定;「所發」發牢騷,抱怨;「止息」平息。
〔文意註解〕「後來我所揀選的那人,他的杖必發芽」:『杖必發芽』杖是被砍下來的樹枝,早已枯死;發芽顯示復活的生機。
「這樣,我必使以色列人向你們所發的怨言止息,不再達到我耳中」:神要藉此神蹟傳達一個信息:事奉的能力是從生命而來,誰擁有豐富的生命,誰就有能力服事眾人。
〔靈意註解〕「我所揀選的那人,他的杖必發芽」:『發芽』表徵顯明復活的生命。
〔話中之光〕(一)亞倫的祭司職分並不是因著人的條件得到的,乃是神主權的揀選,神揀選愚昧人使智慧人蒙羞。所以,不能用人的標準和野心判斷或窺探祭司的職分(參來五4)。
(二)「我所揀選的那人,他的杖必發芽。」用隱喻的方法表現了神要把能力和生命供給自己所揀選、賦予使命的人,使他們能做神的工。暗示著死在罪惡過犯中的人(參弗二1,5),在耶穌基督的生命裡藉著神聖靈的能力,發揮出偉大的生命力(參林後二15~16;四12)。所以擔當神工作的人應放棄樹立自己權威的努力,只順服在神面前(參林前四2;啟二10)。
(三)神所簡選的人,必為神所顯明。顯明的方法也有深切的含義。許多人以為那些被神揀選的,只享受神的恩惠,以後進入天國。其實揀選的目的必須是長蕾、開花與結果。亞倫的杖發了芽,生了花苞,開了花,結了熟杏。這包括了春夏秋三季,自生長至成熟而有果實,都在這條杖上。可見在基督裡蒙揀選的,都這樣有成聖的表現。
(四)基督拯救我們,也造就我們,目的要我們結果子。我們只有與祂相交,才會結果。祂是藉著我們作成的。「我揀選了你麼,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約十五16)。
【民十七6】「於是摩西曉諭以色列人,他們的首領就把杖交給他,按著支派,每首領一根,共有十二根;亞倫的杖也在其中。」
〔呂振中譯〕「摩西告訴以色列人,以色列人所有的眾首領、就把手杖交給他,一個族長一根手杖、一個族長一根手杖,按着父系的家屬,共有十二根手杖;亞倫的手杖也在他們的手杖中。」
〔原文字義〕「交給」給,置,放;「其中」當中,中間。
〔文意註解〕「於是摩西曉諭以色列人,他們的首領就把杖交給他」:『他們的首領』即指各支派的首領。
「按著支派,每首領一根,共有十二根;亞倫的杖也在其中」:『亞倫的杖也在其中』表示沒有把它分別出來,乃是混入十二根當中。
【民十七7】「摩西就把杖存在法櫃的帳幕內,在耶和華面前。」
〔呂振中譯〕「摩西就把手杖存放在法櫃的帳幕�堙A永恆主面前。」
〔原文字義〕「存在」放置,安置,休息。
〔文意註解〕「摩西就把杖存在法櫃的帳幕內,在耶和華面前」:『杖』原文複數詞;摩西將十二根杖都放在至聖所內。
【民十七8】「第二天,摩西進法櫃的帳幕去。誰知利未族亞倫的杖已經發了芽,生了花苞,開了花,結了熟杏。」
〔呂振中譯〕「第二天摩西進法櫃的帳棚去,哎呀,屬利未家的亞倫的手杖已經發了芽,長出花苞,開了花,結了熟的杏了。」
〔原文字義〕「進」進入,進去;「誰知」(原文無此字);「結了」成熟,結果。
〔文意註解〕「第二天,摩西進法櫃的帳幕去」:僅隔了一天,摩西就進到至聖所裡面。
「誰知利未族亞倫的杖已經發了芽,生了花苞,開了花,結了熟杏」:『誰知』表示有神蹟出現;神的話僅說發芽(參5節),但此時發芽、生苞、開花、結果,一連串快速顯現。
〔靈意註解〕「二天,…亞倫的杖已經發了芽,生了花苞,開了花,結了熟杏」:枯杖發芽、生花苞、開花、結熟杏表徵死而復活。
〔話中之光〕(一)杖是用枯木做的,枯杖開花乃超自然的神蹟。亞倫的杖不但發芽開花,更結出熟杏,表示祭司的事奉帶有屬靈的生命力。
(二)亞倫是因神的恩典結了果子,顯明本來無用的人,既被神揀選賜福,就必有用處,有能力(參賽四2;十一2;五十三2;亞六12)。
(三)只有那些經歷死而進入復活生命的人才能事奉。他們必須認識十字架的死。你不能把屬舊造的事物帶進會幕來事奉神,你也不能用天然的心思、舊造的聰明或才智、口才和力量來事奉。這些都要經歷死地而進入復活的生命。除非你的杖發了芽,你就不能服事神。簡單來說,如果你只知道寶血而不知道十字架你就不能服事神。
(四)亞倫的枯杖必須被放在神面前經歷死亡,這個杖本身並沒有生命,是一件死的東西;我們需要明白自己就像那個杖,是死的東西──沒有用,完全的無用,沒有甚麼可供應的,沒有任何希望,沒有一絲一毫可以供給世界的需要,在神手中沒有一點價值可讓祂使用的。但當神帶這根枯杖經過死地,它竟開出花來,它只要被放在神面前,讓神把生命灌輸到它�堶情C主乃是把寶貝──就是祂那經過死亡而復活的生命,放在瓦器�堙C
(五)你必須像一根枯杖放在神面前經過一夜,是一夜而不是十分鐘,我們常常露出得太快。神儲藏我們不用,叫我們等到早晨才顯出來。事奉主的人必須經歷死亡,這個階段可能是好幾個月或更久。一切的事看上去似乎都是黯淡和死寂,然而我們仍在神的手�堙A被放在聖所內祂的面前。我們只要定睛在主身上,相信復活的早晨會來到,但我們必須禁住自己的手,讓神在這死亡的黑夜�媬辿菃@成祂完美的工。
(六)在教會中的權柄,不是重在地位,而是重在生命。不是別的人選舉你,你就有了權柄。任何一個人不能在教會中根據甚麼地位而自以為有權柄。你讓神復活的生命在你�堶惘釵h少,你的權柄就有多少;你讓神復活的生命在你�堶悼╞h多少,你的權柄也就失去了多少。
【民十七9】「摩西就把所有的杖從耶和華面前拿出來,給以色列眾人看;他們看見了,各首領就把自己的杖拿去。」
〔呂振中譯〕「摩西就把所有的手杖從永恆主面前拿出來、到以色列眾人那�堙F他們看見了,各首領就把自己的手杖拿了去。」
〔原文字義〕「拿出來」帶出;「拿去」被帶走。
〔文意註解〕「摩西就把所有的杖從耶和華面前拿出來,給以色列眾人看」:十二根杖一起抱進去,一起抱出來,眾人看了,沒話可說。
「他們看見了,各首領就把自己的杖拿去」:『看見了』指看見亞倫的杖結出杏果;『就把自己的杖拿去』表示他們明白了神確實揀選亞倫,證據確鑿,無話可說。
〔靈意註解〕「把所有的杖從耶和華面前拿出來,給以色列眾人看」:表徵各人生命的程度是可以被眾人察覺得出的。
【民十七10】「耶和華吩咐摩西說:“把亞倫的杖還放在法櫃前,給這些背叛之子留作記號。這樣,你就使他們向我發的怨言止息,免得他們死亡。”」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摩西說:『把亞倫的手杖放回法櫃前,給這些悖逆之子留做鑑戒,這樣、你就使他們向我發的怨言終止,免得他們死亡。』」
〔原文字義〕「背叛」背逆;「子」兒子,孫子,孩子;「止息」結束,消失。
〔文意註解〕「耶和華吩咐摩西說:把亞倫的杖還放在法櫃前,給這些背叛之子留作記號」:『放在法櫃前』原文只有「見證」而無「櫃」字,故此,不少解經家認為亞倫的杖是與盛嗎哪的金罐放在兩塊法版的前面,而這三樣都放在法櫃的裡面(參來九4)。可惜這三樣連同法櫃後來都失蹤,無跡可查;『背叛之子』指悖逆成性的以色列人;『記號』指實物證據。
「這樣,你就使他們向我發的怨言止息,免得他們死亡」:神的意思是要止息以色列人的抱怨,以免觸怒神以致受神懲治而死。
〔靈意註解〕「把亞倫的杖還放在法櫃前,給這些背叛之子留作記號」(10~11節):表徵任何有關屬靈權柄的疑問,必須到神面前尋求答案。
〔話中之光〕(一)只有亞倫的杖發芽,是神所揀選的。這就是說只有復活的才有職事,沒有復活就不能事奉神。許多人的口才、思想、才幹、能力、聰明,都是沒有經過死的,沒有站在復活的地位上,所以不能到神面前去。沒有發芽的杖,就不能在神面前維持神的見證。換句話說,神只開一個門說,這是惟一的門,凡不是從這�媔i來的都是死。
【民十七11】「摩西就這樣行。耶和華怎樣吩咐他,他就怎樣行了。」
〔呂振中譯〕「摩西就這樣行;永恆主怎樣吩咐他,他就怎樣行。」
〔原文字義〕「行」做,製作,完成。
〔文意註解〕「摩西就這樣行。耶和華怎樣吩咐他,他就怎樣行了」:摩西遵照神的吩咐,將亞倫的杖放在『見證』的前面(參10節原文)。
【民十七12】「以色列人對摩西說:“我們死啦!我們滅亡啦!都滅亡啦!」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對摩西說:『我們活不了喇,我們滅亡喇,都滅亡喇。」
〔原文字義〕「滅亡」消滅,死亡,消失。
〔文意註解〕「以色列人對摩西說:我們死啦!我們滅亡啦!都滅亡啦」:以色列人看見神蹟之後,承認自己冒犯了神,恐會受神懲治而死。
〔靈意註解〕「凡挨近耶和華帳幕的是必死的」(12~13節):表徵在生命之外爭權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
【民十七13】「凡挨近耶和華帳幕的是必死的。我們都要死亡嗎?”」
〔呂振中譯〕「凡走近永恆主帳幕的、都必須死。難道我們、我們這一人、都要滅絕麼?』」
〔原文字義〕「挨近」靠近的,接近的;「必死的」殺死,治死。
〔文意註解〕「凡挨近耶和華帳幕的是必死的」:只准利未人在會幕中辦事,凡挨近聖所的必遭懲罰(參八19),現在他們為了爭取作祭司的權利,甚至近前來驗證十二根杖(參9節),亦即『挨近耶和華帳幕』,是否觸犯了會幕聖潔的條例(參三10),他們不敢確定。
「我們都要死亡嗎?」:所以他們問摩西說,『難道我們都要被神問罪而死嗎?』
叁、靈訓要義
【屬靈權柄的標記】
一、教會中爭權是自古即有的現象(民十六章):
1.可拉黨攻擊摩西亞倫擅自專權(1~11節)。
2.摩西求神為他們表白(12~19節)。
3.神懲治可拉一黨的人(20~50節)。
二、屬靈權柄的驗證方法(民十七章):
1.手中的「杖」(2節)表徵屬靈的權柄。
2.「將各人的名字寫在各人的杖上,…各族長必有一根杖」(2,6節):表徵各人所擁有的權柄。
3.「要把這些杖存在會幕內法櫃前,就是我與你們相會之處」(4,7節):表徵各人的權柄要經過神的驗證。
4.「我所揀選的那人,他的杖必發芽」(5節):『發芽』表徵顯明復活的生命。
5.「第二天,…亞倫的杖已經發了芽,生了花苞,開了花,結了熟杏」(8節):枯杖發芽、生花苞、開花、結熟杏表徵死而復活。
6.「把所有的杖從耶和華面前拿出來,給以色列眾人看」(9節):表徵各人生命的程度是可以被眾人察覺得出的。
7.「把亞倫的杖還放在法櫃前,給這些背叛之子留作記號」(10~11節):表徵任何有關屬靈權柄的疑問,必須到神面前尋求答案。
8.「凡挨近耶和華帳幕的是必死的」(12~13節):表徵在生命之外爭權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民數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民數記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