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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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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上 15 - 章例證與靈感集錦

撒母耳記上 15

 

撒母耳記上第十五章拾穗

 

【撒上十五1「撒母耳對掃羅說:“耶和華差遣我膏你為王,治理他的百姓以色列;所以你當聽從耶和華的話。」

         “聽從”。即存順服的心去聽。――《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撒母耳尋找掃羅看起來好像是從(1315)兩個人分開後,經過相當長的時間。撒母耳對掃羅的不順從行為予以審判性的警告(1313~14),很久以後,再次找掃羅,這意味著神還沒有丟棄掃羅,並賦予他悔過自新的機會。因為神是�琱[忍耐,等待罪人悔改的慈悲之神(24)。聖徒若像本章的掃羅一樣,繼續走不順服的道路,就不再是“不信”神,乃是犯了“藐視”神的罪(230;詩3217~19;利2023)――《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雖然神已經宣告掃羅的「王位必不長久」(十三14),但並沒有立刻停止掃羅的功用,還是差遣掃羅執行祂的審判,「治理祂的百姓」(1),也讓繼續顯明人在肉體中作王、靠肉體事奉的結局,成為我們的鑒戒。──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所以」:原文是「現在」。

         15:1說明掃羅權力的來源是神,因此他應當順服神的命令。我們是否也清楚我們的權力來源是神,所以我們應當順服神的命令來行使權力。――《蔡哲民查經資料》

  你當聽從。字面意義是,“聽”,附加的思想是順從。撒母耳暗示掃羅曾一度聽到過對於他在吉甲的具體要求,但是沒有順從。現在他要再受試驗,看他是會實現神的願望還是再次屈服於他自己的心願。──《SDA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1~3掃羅奉命滅盡亞瑪力人:亞瑪力人在猶大南部至埃及的沙漠一帶過遊牧生活。――《串珠聖經注釋》

 

【撒上十五1~9神的命令(1~3)和掃羅的反應(4~9)。神命令掃羅要“滅盡亞瑪力人所有的”,掃羅卻心存憐惜,“不肯滅絕”(9)。一句話掃羅的罪就是對神話語的不順從(2223)。這不順從的罪和亞當夏娃的原罪是一脈相傳,成了所有罪惡的起點。順從才是人在神面前最美好的態度。(22節,申2616)――《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十五1~35掃羅王再次受責:掃羅先前的不法舉動(13)已使他的王朝不得長久,這次再度違命,結果連本身的王位也不保。整件事是以色列人與亞瑪力人之役為背景,出征前神命令百姓要將亞瑪力人滅盡,因他們曾在以色列人出埃及時趁火打劫(178~16),結下仇怨(2517~19)。 一如往常,掃羅並沒有完全遵守神的命令(138~10),擅自保全了亞甲王及上好的牲畜並且加以掩飾及卸責 (15 21) , 結果遭神棄絕。――《串珠聖經注釋》

         本章掃羅奉神滅絕亞瑪力的命令(1~3),去討伐了亞瑪力,這是掃羅在神面前顯示自己對神的絕對順從和委身的最後一個機會。但在這種情況下掃羅又因貪戀物質,犯了不順從的罪(9),從而被神完全棄絕(232628),根據人的標準和屬世的動機而立的王掃羅(872092)走向沒落。從16章開始神揀選的大衛登場,從而他主導以色列的救贖史。這就為我們展現出,人的歷史因罪越來越陷入絕望的旋渦,而神的國度卻日益清晰。本章再次向我們證明神對以色列的計畫,斷不會失敗(239;耶428;羅911)。本章到17章,講述了掃羅行蹤的第三個時期,內容如下圖。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十五2「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在路上亞瑪力人怎樣待他們,怎樣抵擋他們,我都沒忘。」

         “亞瑪力人怎樣待他們……我都沒忘”。直譯作:我會因亞瑪力所作的而臨到(懲罰)他。――《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亞瑪力……抵擋他們:指出埃及的時候,亞瑪力人掠奪當時往西乃半島行軍的以色列人的事件(178)。當時的亞瑪力人對以色列的抵擋行為,事實上與抵擋耶和華沒有分別。不僅如此,後來亞瑪力人也繼續與以色列人為敵(313)。因此,亞瑪力人被定為抵擋神的民族,神曾經宣告將他們從地上徹底剪除(1714;申2517~19)。現在神要施行曾宣告的刑罰<書 緒論,迦南諸民族>――《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亞瑪力人」(2)是以掃的後裔(創三十六12),住在別是巴與埃及之間的曠野,一直到西奈半島。「亞瑪力人原為諸國之首」(民二十四20),是以色列人進迦南的路上最強悍的國家。他們「並不敬畏神」(申二十五18),在列國中帶頭攻擊神的百姓、抵擋神的旨意(出十七8~16),成為一切抵擋神和神百姓的勢力的代表。因此,神宣告祂「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人爭戰」(出十七16),而交給百姓的責任,就是「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塗抹了,不可忘記」(申二十五19)──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神就是愛」(約壹四8),但也「是烈火,是忌邪的神」(申四24)。神要借著對亞瑪力人的追討,讓世人看到:凡是站在撒但一邊阻擋神的人,人可能有意無意地忘記,但神「都沒忘」(2);他們的結局和亞瑪力人一樣。到了時候必被追討。──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15:2的背景是 17:8~13  14:43~45  25:17

         「我都沒忘」:原文是「臨到」、「眷顧」、「懲罰」。此處應該是「懲罰」的意思。

         「亞瑪力人」:此民族住在猶大南方與埃及之間的沙漠上,習慣遊擊戰。這個民族祖先是以掃 36:12,16――《蔡哲民查經資料》

  我都沒忘。字面意義是“我已關注”。亞瑪力人是居住在巴勒斯坦和埃及之間的沙漠區域的遊牧民族。他們的生計似乎主要是通過掠奪襲擊鄰近部落獲得的(見創3612的註釋)。他們曾在鄰近西奈山的地區無緣無故地攻擊過以色列人(178~16)。在那次戰役後,摩西稱這個地方為“耶和華尼西”,說:“耶和華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人爭戰”。在巴蘭的預言中,亞瑪力被稱為“諸國之首,”意思是他們是第一個與以色列作戰的,但是巴蘭又說:“他終必毀滅”(2420,修訂標準本)

  毫無疑問亞瑪力人最近曾襲擊過猶大南部,鄰近別是巴的地方,而這可能就是那個地區的長老們要求立王的一個原因(見撒上81~5)。就像約書亞曾蒙指示,要保護基遍人脫離南方五王無緣無故的進攻一樣,掃羅也受命去解救以色列人脫離亞瑪力人的攻擊。在約書亞的日子五王被殺帶來了和平。要是掃羅執行了神的計畫,以色列人可能就會從那時起享有比他們實際上享有的更長時間的和平。撒上1448中提到的亞瑪力人可能指的就是這次戰役,因為49~52顯然是插入語。──《SDA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2~3關於“滅盡”的命令,看《約書亞記》六17注。亞瑪力人如何對待以色列人,見《出埃及記》十七8~13;民十四43~45。撒母耳考驗掃羅,看他是否真能忠於神的命令。――《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撒上十五2~3  神為甚麼吩咐要徹底除滅亞瑪力人?因為他們是游擊部隊、恐怖分子,靠攻擊、擄掠人口與財物為生。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後,他們首先攻擊以色列人,以後凡有機會,都劫掠以色列人的營地。神知道只要亞瑪力人存在,以色列人就不能在應許之地安居;祂也知道他們敗壞的、拜偶像的習俗,會危害以色列人與祂的關係。保護以色列人身體與靈魂的惟一方法,就是將這個好戰的民族,連同他們的一切財物,包括偶像在內,都徹底毀滅。――《靈修版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3「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

         “滅盡”。直譯作:取締。根據申命記七2~6;一二23;二○16~18。取締就是把城鎮、人、牲畜和財產交給耶和華去毀滅。參看約書亞記六章17節的腳註。雖然這做法是嚴厲的,卻是一個公正的懲罰。――《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滅盡他們所有的」:原文為「滅盡他們所有的歸 」,既然所有的要滅盡獻給神,人就不能取出據為己有;掃羅違背這清楚的命令實在難辭其咎。――《串珠聖經注釋》

         滅盡:具有“不同情”之意。討伐亞瑪力既然是神的公義審判,就不可能受人同情心影響。 盡行殺死:字面意思是“放在禁止之下”,正如申72~612232016~18的話語,意味著對耶和華的完全委身和毫無瑕疵的奉獻。要將尚有氣息之物殺盡,將那沒有生命之物原封不動地獻給神(617)。這種滅絕具有的破壞力,超過外邦的復仇,顯明神不能挽回的審判和震怒。以上事件表明,征服迦南後,以色列人履行的聖戰都是屬靈的審判,而非出於民族或個人的領土爭奪戰或種族紛爭<緒論,聖戰>。同樣,今天的聖徒蒙召征服屬靈的迦南(神國的建設),代神行公義審判,實現神之公義統治,是面對所有苦難與紛爭的根本動力(612),為了這一呼召,我們所要做的就是絕對的委身和絕對的聖潔。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滅盡他們所有的」(3),原文是「滅絕淨盡 חָרַם」,意思是「完全地奉獻、完全地毀壞」,與以色列人在「何珥瑪」把迦南人的城邑「盡行毀滅」(民二十一3)、把亞摩利王西宏和巴珊王噩的國「盡都毀滅」(申二34;申三6)、把迦南人「滅絕淨盡」(申七2)是同一個詞,表示百姓應當把得勝完全奉獻給神。因此,所有的戰利品都必須分別為聖歸於神,人和物都不能留下。──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神命令:「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3)。因為神是創造生命、賞賜生命的主,對生命有絕對的主權:「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伯一21)。「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神有權柄按照祂的時間和方式,向人追討罪債,甚至斷臂療毒,除滅整個敗壞的族群。亞瑪力的成年「男女」被殺,是死在自己的罪中;「孩童、吃奶的」被殺,是因著罪的連累。但正如神向約拿所宣告的:「這蓖麻不是你栽種的,也不是你培養的;一夜發生,一夜乾死,你尚且愛惜;何況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並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拿四10~11),神比我們更公義、更慈愛,所以我們不必太操心這些兒童的靈魂在哪裡。人今生的生命都是短暫的,不但那些被懲罰的亞瑪力人死了,當年執行懲罰的以色列人也都死了。重要的不是延長今生的生命,而是在短暫的今生做出正確的選擇,因為將來人人都要復活:「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五29)──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這場戰爭的性質跟耶利哥 6:17~20之戰一樣,以色列國成為神的審判的代理人。這種戰爭不像其他戰爭,戰士不會獲得物質上的好處。

         「滅盡」:「奉獻」、「聖化」、「完全地毀壞」。這個字在整章中出現715:3,8,9,15,18,20 ( 15:9兩次),是本章的關鍵字。

         「駱駝」:在石器時代的雕刻中就已經出現過駱駝,不過西元前1800~1200年間亞述人的文件很少提及駱駝。有一張人騎著駱駝的圖畫在伊拉克某處被發現,年代大約是西元前3000~2900年。資料翻譯自http//nabataea.net/camel.html亞瑪力人是沙漠的遊牧民族,所以使用駱駝當交通工具。

         15:3中神與撒母耳不知道是不是預知掃羅可能會犯錯,所以預先警告掃羅不可以憐惜亞瑪力的人民與財物。

         ◎當然以今日的觀點來看,這樣滅盡全族的戰爭是殘酷過份的,不過當時這樣的作法並不罕見,這樣的命令對當時的以色列人具有特殊的意義。神也對惡貫滿盈的迦南人下了一樣的滅絕令。――《蔡哲民查經資料》

  滅盡。字面意義是,“你[複數]完全地毀滅”。涉及亞瑪力人的財產禁令的責任落在軍隊中眾人的身上。但是,動詞“擊打”在“擊打亞瑪力人”這個命令中是第二人稱單數,意味著將滅絕亞瑪力人的責任放在作為以色列王的掃羅個人身上。希伯來詞charam,譯為“滅”,意思是“禁止”,“奉獻”,從而“消除”當一個國家被禁止時,所有屬於那個國家的東西都被看作是被咒詛的。百姓應該被殺,牛和其它活物也應被殺,但是金銀等物要被帶入耶和華的庫中(見書617~19)。古時類似的風俗存在於近東的其它國家中。──《SDA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4「於是掃羅招聚百姓在提拉因,數點他們,共有步兵二十萬,另有猶大人一萬。」

         “提拉因”。可能是約書亞記十五章24節所指的提鏈,這城位於南地,在別是巴以北數英里外。――《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提拉因或在猶大南部的西弗附近,或者就是提煉(書十五24)。不過確實位置不詳。本節提到步兵人數時,像以前多次一樣,把猶大人的數目另列,似暗示猶大支派在以色列的部族聯盟中地位較為獨立。――《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提拉因」:猶大南部的一個城(或稱「提鏈」,書1524)

          「另有猶大人一萬」:這裡特別提到猶大支派,或許因為亞瑪力人最接近他們的境域,這次戰爭與他們最有關連,所以他們派出這麽多人參戰。――《串珠聖經注釋》

         「提拉因」(4)在猶大支派的境內。──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亞瑪力人靠近南方的猶大支派,但回應掃羅的百姓中有「猶大人一萬」(4),只有二十分之一,而抵抗亞捫人時猶大支派占了十分之一。總人數也只有21萬,抵抗亞捫人時有33(十一8)。這些可能與掃羅在吉甲失去威信有關(十三14),所以掃羅才急於討好百姓、重建威望(122430)──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提拉因」:字義是「綿羊」,地點應該在猶大南部。可能就是 15:24的提鍊。――《蔡哲民查經資料》

  在提拉因。有些學者認為這個地點是書1524的提煉,在猶大南部邊界的一個城鎮,接近於亞瑪力人的領土,但是它位置並不確定。在反對亞瑪力人的戰役中,提拉因是基地,就像與亞捫人作戰時比色是基地一樣(見撒上118的註釋)。奇怪的是掃羅的軍隊中只有百分之五的人來自猶大,而事實上猶大支派在亞瑪力人手下受的苦是最多的。──《SDA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4 軍隊的大小】掃羅在撒母耳記上十三章有士兵三千,大衛攻打亞瑪力人只用了四百人。這些經文譯作「千」的字眼,應當採取另一個字義,譯作「部隊」或「分隊」。有學者提出每宗族可能各自派兵參戰,部隊人數沒有一定,而是按宗族人丁數目而定。隨著歷史的發展,部隊人數才以一千為標準,但在此以前每隊可能少至十人。如此,來自以色列的是二百個部隊,十個則來自猶大。士兵人數卻不可考。──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十五4~9掃羅照撒母耳的話做了(8),只是留下了亞瑪力人的王亞甲和一部分牛羊。他因此幹罪、被棄。――《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掃羅將亞瑪力人打敗:掃羅通知亞瑪力人的鄰居基尼人離開,因他們一直以來都善待以色列人,跟著掃羅將亞瑪力人打敗,把所有的殺盡滅絕,卻保留了亞甲王、上好牲畜與美物。――《串珠聖經注釋》

 

【撒上十五5「掃羅到了亞瑪力的京城,在谷中設下埋伏。」

         “亞瑪力的京城”可能為亞瑪力人的王所在地,原文無“京”字,應為界於提拉因和加低斯巴尼亞之間的一個城。――《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城」:亞瑪力人居無定所,「城」大概指當時他們住的地方。――《串珠聖經注釋》

         掃羅在亞瑪力的首都設下埋伏,好像不是為了襲擊亞瑪力人,而是為要分離居住在亞瑪力的基尼人(6)――《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京城」:原文僅是「城」而非「京城」。

         在「谷」中:「河谷」、「河床」。――《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十五6「掃羅對基尼人說:“你們離開亞瑪力人下去吧!恐怕我將你們和亞瑪力人一同殺滅,因為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你們曾恩待他們。”於是基尼人離開亞瑪力人去了。」

         “基尼人”。過遊牧生活的米甸人從古時開始已經支持以色列人(出二16~18;一八9~12;民一○29~32;士一16)――《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基尼人為南部遊牧民族,歷代和以色列人友好(出二16~18;十八9~12;民十29~32)。當年有一部分偕以色列人同入迦南(參二十七10;士一16)――《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基尼人」:屬遊牧的米甸族,摩西的妻子為基尼人。(參士116)――《串珠聖經注釋》

         你們曾恩侍他們:講述以色列百姓出埃及經過曠野時受摩西岳父幫助的事情(181019;民102932)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基尼人」(6)是摩西岳父的後代(士一16),他們與以色列人的關係良好。掃羅提前通知基尼人與亞瑪力人分開,固然是為了避免濫殺無辜,但很可能因此洩漏了機密,以致許多亞瑪力人提前逃脫,成為以色列人的後患(三十1)

         「基尼人」:是遊牧民族,這名稱意指「金工工人」,與亞瑪力人關係密切。但跟以色列人關係良好 2:16~18 18:9~12  10:29~32。摩西也娶過這一族的女子為妻。 1:16

         「恩待」:「善良」、「慈愛」、「忠誠」。――《蔡哲民查經資料》

  基尼人。摩西的姻親既是米甸人(1029)也是基尼人(116),要麼是因為這兩個名字指的是同一家族的血統,要麼是因為這兩個家族已經聯合。有些註釋者認為基尼人是基納斯的後代,基納斯是以掃的孫子,以利法的兒子,但他們的出身並不確定(見創1519的註釋)。基尼人應該區別區於基尼洗人(1519)。米甸人因而或許也是基尼人,是亞伯拉罕由他的妻子基土拉而得的子孫(見出216的註釋)。亞瑪力人是以掃的後裔(見創3612的註釋),所以既是基尼人的血親又是以色列人的血親。有些基尼人,或米甸人,陪伴以色列人到了應許之地(見民1029~32的註釋)並且在那裡接受了一份產業,住在猶大人中間(116)並且遠至北方的拿弗他利(41011)。這裡的基尼人指的可能是那些定居在猶大南部之人的後裔,鄰近亞瑪力人的領土,並且已經與亞瑪力人通婚(見撒上2710)──《SDA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6 基尼人】在聖經之中的基尼人,與以色列有互不侵犯的關係。有學者提出「基尼」是指金工,基尼人是遊行的金屬匠人。他們通常居於猶大東南邊界接近以東的地方。很多基尼人都和摩西有關(士一16,四11)。有人提出他們有禮儀專家的地位。──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十五7「掃羅擊打亞瑪力人,從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書珥,」

         這戰役從“哈腓拉”(亞拉伯西北部)向東推進至“書珥”,即埃及的東界附近。――《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哈腓拉的確實位置不詳,大概位於西奈半島與亞拉伯地西北之間。書珥在以色列與埃及交界處(看創十六7)。這一帶為以實瑪利的後代所居(看創二十五18)――《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從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書珥」:大概是傳統的術語(參串),哈腓拉在亞拉伯,而書珥則在埃及的東界。――《串珠聖經注釋》

         哈腓拉書珥: “從哈腓拉直到書珥”指亞瑪力人分佈的幾乎所有的領域。從這些事情可以看出,掃羅遵照神要剪除亞瑪力人的命令,幾乎使亞瑪力全地都成為荒場。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掃羅的作戰範圍「從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書珥」(7),可能覆蓋了整個曠野,一直到埃及的邊界。實際上,掃羅的攻勢看起來聲勢浩大,但卻沒有徹底執行神的命令。掃羅「用刀殺盡亞瑪力的眾民」(8),只是消滅了這場戰役中的亞瑪力人,就得意洋洋地班師回朝了(12)。所以到了大衛的時代,亞瑪力人死灰復燃,再次來擄掠以色列人(三十1)──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哈腓拉」:字義是「圓圈」。

         「書珥」:字義是「牆」。位於埃及東邊的邊界上。――《蔡哲民查經資料》

  哈腓拉。哈腓拉的位置並不為人所知。有些學者認為它指的是“沙地”;有些認為是“沙丘”。從猶大西南邊界的埃及小河(見民345的註釋)向西到埃及,現在只是一片不毛的荒地。書珥shur這個詞的意思是“牆”,據認為是指埃及王修造的防線,沿著他們東方的邊界從紅海直到地中海,為的是防禦亞洲人的入侵(見出2151320142)。埃及正東的沙漠叫作“書珥的曠野”(見創1672518;出1522的註釋)。因為亞瑪力人當大衛的日子仍舊居住在南方同一地區(撒上30),所以可能“亞瑪力的城”(撒上155)就是亞甲王的居所,掃羅的軍隊毀滅了那個地點並將亞瑪力人遠遠分散到書珥的沙漠。這次奇襲亞瑪力人可能與他們在掃羅的日子之前和之後對以色列人的襲擊沒有多少不同(63~51012;撒上301~18)。掃羅顯然滿足於一場不完全的戰役。他已經生擒了亞甲,在古時,只要國王被捉拿了似乎他的國土就被認為是被征服了(見書127~24)──《SDA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8「生擒了亞瑪力王亞甲,用刀殺盡亞瑪力的眾民。」

         掃羅所少的只是亞瑪力人中一個民族。大衛時代,亞瑪力人仍很強盛(二十七8;三十118;撒下一1)。所以,“用刀殺盡亞瑪力的眾民”是說凡在這次戰役中見到的,盡都殺了;但留下了亞甲。――《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亞甲」:字義是「我會在萬人之上」,可能是名字,也可能是一個頭銜(如:「法老」)

         「殺盡」、「盡都殺了」:「作為當滅之物」、「作為奉獻」。

         ◎此處掃羅除滅的應該只是亞瑪力人的一個支族,因為撒上 27:8  30:1,18記載大衛時,亞瑪力人還有相當的勢力。――《蔡哲民查經資料》

  亞甲。意思可能是“燃燒的,”或“強暴的。”雖然不確定,但它可能是亞瑪力王的一個稱號,與埃及王被稱作法老類似。照約瑟夫所說(《古代史》卷6. 5),亞甲族的亞瑪力人哈曼是亞甲的第16代子孫(見斯31的註釋)

  殺盡。即,掃羅進攻的鄰近地區的亞瑪力人。亞瑪力人廣泛分散於西奈半島、內蓋夫和阿拉伯半島北部(見創3612的註釋)。掃羅在這麼短的時間裡擊敗所有亞瑪力人是不可能的。他沒有殺滅所有的亞瑪力人,這一點從後來大衛進一步與他們作戰的事實就可以顯然看到(撒上278301~20;撒下812)。直到希西家的時候他們才最終被滅絕(代上44243)──《SDA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8~9掃羅放過亞甲,又留下上好的戰利品,違反取締亞瑪力人的命令,不聽從神借撒母耳所說的話。――《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撒上十五9「掃羅和百姓卻憐惜亞甲,也愛惜上好的牛、羊、牛犢、羊羔,並一切美物,不肯滅絕;凡下賤瘦弱的,盡都殺了。」

         掃羅和百姓所滅絕的牛羊只是“下賤瘦弱”的,卻為自己留下“上好”的。為耶和華而戰變質為自私的搜括(比較十五1926)――《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滅絕 חָרַם」、「盡都殺了 חָרַם」原文是同一個詞,意思是「完全地奉獻、完全地毀壞」(9),表示完全奉獻給神。──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不肯順服是屬肉體的特點(十三13):掃羅的事奉表面上熱熱鬧鬧,但卻沒有徹底順服神的命令。他放過了許多漏網之魚,固然可以用能力不足來辯解;但他「憐惜亞甲」(9),給自己留下「上好的」戰利品「不肯滅絕」(9),只把「下賤瘦弱的」(9)獻給神,這就是公然違抗神的命令了(3)──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15:9這樣的舉動等於是把下賤瘦弱的獻給神,是一種藐視神的行為。――《蔡哲民查經資料》

  凡下賤瘦弱的。通過毀滅那些無論如何不值得保留的,掃羅和百姓自滿地認為他們已經順從了神命令“滅盡他們所有的”(3)。但是獲勝的以色列人卻留下了“一切美物。” ──《SDA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10「耶和華的話臨到撒母耳說:」

 

【撒上十五10~16記述撒母耳責備掃羅。當日立掃羅為王的條件就是要遵行神的命令(參八5)。既違神旨(11),只有為神所棄(23)。這是掃羅作王后第二次犯罪,第一次見十三8~15――《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撒上十五10~31本文展現了不懂得悔改的人怎樣走向破滅的過程。先知撒母耳為了指出掃羅的罪遠道而來,掃羅卻不肯坦率地承認自己的錯誤(152124),反而及於辯護自己的正當性(152124),倘若掃羅此時像日後的大衛一樣(撒下1223),正直地向神悔改認罪,也許可以得到饒恕。但是掃羅因他的不信,錯失悔改的最後機會。掃羅讓我們聯想到加略人猶大,直到最後的一瞬間,耶穌仍然關懷他,給了他悔改的機會,他卻最終還是選擇拒絕,走上了背叛之路(325~30)――《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十五11「“我立掃羅為王,我後悔了,因為他轉去不跟從我,不遵守我的命令。”撒母耳便甚憂愁,終夜哀求耶和華。」

         “我後悔了”。並非顯示神的本性可以改變(一五29;比較雅一17),而是表達祂看見掃羅犯罪背叛祂而生的悲傷(比較創六6)――《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後悔」:按照神的計畫,以色列的君王並不出自便雅憫支派(參創498~10) , 但神仍樂於使用掃羅來開拓國境,為王國鋪路。

          「後悔」在此是指神因掃羅的失職而大感失望。

         「撒母耳 ...... 哀求耶和華」:撒母耳求神不要廢掉掃羅的王位,但顯然不得要領。――《串珠聖經注釋》

         我……後悔了:並非意味著神像人一樣善變(29節,雅117),而是用擬人手法表達了神為掃羅的變質而悲傷的心情。這句話預示掃羅的末日已臨近。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後悔11)」原文可譯為「遺憾、反悔、悲傷」,是用擬人的方法來形容神內心的「遺憾」。神「決不後悔」(29),「在祂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一17)。但神會「遺憾」、「憂傷」、「擔憂」(弗四30)。在神的計畫裡,以色列的君王本來就不是出自便雅憫支派(創四十九8~10),神也知道屬肉體的掃羅王不會順服祂的命令,但神仍然為祂百姓的王不能帶頭順服神而遺憾。──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撒母耳起初可能也不明白神為什麼會「後悔」,所以「便甚憂愁」(11)。經過「終夜哀求耶和華」(11)以後,他完全明白了神「必不致說謊,也不致後悔」,所以坦然地向掃羅宣告了神的決定(16)──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後悔」:「遺憾」、「悲傷」、「極度憂傷」。參考撒上 15:29神不後悔,但是會「遺憾」、「悲傷」。

         「甚憂愁」:「發怒」、「燃燒」。

         「哀求」:「哭」、「哀號」、「呼喊」。

         ◎此處顯出撒母耳非常在乎掃羅,以致聽到神的話,撒母耳的反應是又傷心又難過。――《蔡哲民查經資料》

  我後悔了。見創66;出3214;士218的註釋。許多人發現很難使這句話與撒上1529和諧,那節經文說:神“必不至說謊,也不至後悔。因為祂迥非世人,決不後悔。”兩個動詞形式都是nacham,格塞紐將它定義為因別人的不幸“哀悼”或“憂傷”,因此是“憐憫”的意思;也有因自己的行為“後悔”的意思。聖經中沒有一處說人為行善後悔—而只是說因行惡後悔。但是神被說成是既為祂行的善後悔也為惡後悔(見耶187~10)。“人的後悔指著他心意的改變。神的後悔指著景況和關係的改變”。nacham這個詞的翻譯應該說出這種意思。

  在自由選擇的原則之下,神沒有把任何一個人造成只能執行神聖旨意的機器。確實,這些旨意最終會被執行(4610),但是蒙召執行這些旨意的個人或國家並不因此就喪失了照做或拒絕神建議的選擇權。那起先說“我不去”,但後來改變了心思的,遠比那答應去後來又決定不去的好的多(見太2128~32)。在每種情況中,如果神期望的工具證明是不足取的,神就會對個人的決定感到“憂傷”,但會允許他從事他所選擇的路線並讓他自食其果。掃羅決定隨著他自己的心願而行,這一點也不會阻礙神永恆的旨意,但它確實提供了一個機會使神可以在允許掃羅繼續為王中證明祂的�琱[忍耐。因與果的自然順序是人類在善惡大鬥爭中要學習的偉大功課之一。

  撒母耳甚憂愁。字面意義是,“它點燃了撒母耳。”當這個動詞與“生氣”連用時,通常被譯為他“怒火中燒。”這是舊約聖經中唯一一處動詞charah被譯為“憂愁”的地方。譯為“撒母耳甚生氣”是不正確的,因為進一步的陳述又說撒母耳“終夜哀求耶和華”(11)。這位先知是那麼失望困惑,以致他全心尋求耶和華要得知這種可歎情形的出路。──《SDA聖經註釋》

 

【根據母耳記上十五11的記載,神因為自己立掃羅作王而後悔了。這節經文是否暗指神不預先知道掃羅有如此差勁的表現,當他揀選掃羅時,神已犯了錯誤?又或許這節經文只是人類對於神在此事上的感受的闡釋?(D*)

     神知道萬事,他當然預知基士的兒子掃羅會在統治晚年徹底失敗。雖然是這樣,神仍認為可以在掃羅統治初期,使用他來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她的異教仇敵。事實證明,掃羅攻打亞捫人、亞瑪力人和非利士人,足以令以色列十二支派重新獲得勇氣,並為著自己的國家而驕傲。然而,神預知掃羅的不順服及反叛,他將完全棄絕掃羅,而施恩予耶西的兒子大衛。事實上,藉著雅各臨終時的預言,神早已顯示了猶大支派將會永遠作以色列這立約之國的王。掃羅屬￿便雅憫支派,並非猶大族(大衛卻是),由此看來,神揀選了大衛,這是毫無疑問的了。

         無論如何,掃羅不尊重神藉著撒母耳而給予他的諭令,將自己的意願代替了神那已經顯明了的旨意,這是令人極感遺憾的事情。因此,神對撒母耳說:「我立掃羅為王,我『後悔』了。」(經文所用的字眼是niham,這詞暗示了很深的情感,而且有其他人牽涉入內)。這節經文並非暗示了神對掃羅的期望是錯誤的,卻只顯明因著掃羅,並因為他走離順服的路徑而使以色列國失敗及受苦,以致神深感苦惱。第二十九節使用相同字眼,陳明神不會改變主意而採取其他計劃。反之,他仍會進行原定的計劃:「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致說謊,也不致後悔,因為神並非世人,決不『後悔』。」無論是撒母耳記上十五章十一或二十九節,無疑都是先知撒母耳在神默示之下所寫成的,卻不代表出自人類的會錯誤的闡釋。在同一章聖經裡的一個字——niham,卻擁有兩個不同的意思;一個希伯來字擁有兩個或以上的意思,是常見的。──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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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上十五11  神說祂立掃羅為王“後悔了”,這是否說神也犯了錯誤呢?】神說這話是內心憂愁的意思,並不是承認錯誤(參創65~7)。全知的神不可能有錯,可見神並沒有改變祂的心意,只不過掃羅既然變壞了,祂就改變對掃羅的態度。掃羅的心已不再屬於神,只想到一己的私利。――《靈修版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12「撒母耳清早起來,迎接掃羅。有人告訴撒母耳說:“掃羅到了迦密,在那裡立了紀念碑,又轉身下到吉甲。”」

         “迦密”位於希伯崙以南七英里半(12公里)。“立了記念碑”。紀念他的勝利。――《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迦密不是山名,而是猶大地南部的城,離希伯侖很近(看二十五2)。近東一帶國家的王都愛立碑誌功績。掃羅打了勝仗,趾高氣昂,為自己立了豐功碑,然後回到他被立為王(十一14)、也是首次為神所棄的吉甲(十三8~15)――《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迦密」:此地位於猶大支派境內,在希伯侖的南面。

          「吉甲」:掃羅下到這裡,大抵要為是次戰役獻感恩祭。――《串珠聖經注釋》

         掃羅……立了紀念碑:在亞瑪力人之役中獲勝之後,除了違背神話語的不順服之罪以外(9),又連續犯下了四項罪: ①在迦密,為自己立紀念碑的驕傲之罪(12)(2225;徒1223);②假冒偽善之罪(13節;太2544)<71~23,關於假冒偽善>;③把自己的錯誤推卸給百姓而回避責任之罪(152124節;創31213);④在神聖潔的祭祀活動中,攙雜自己過犯的不敬虔之罪(1521)。掃羅雖在表面上與亞瑪力人的戰鬥中取得了勝利,但在內在的戰場上,掃羅與撒但的戰鬥中卻屢戰屢敗。這些現像也見於今天的一些基督徒身上,他們追求與聖徒身份不相稱的名譽、物質和快樂。須知,只有首先擊敗內心的仇敵撒但,才能征服世界,也才能獲取信仰生活的真正勝利。此事件再次印證了貪愛“金錢”(物質)就是萬惡之源的使徒保羅的警告(提前610)――《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母耳估計掃羅應該還在南地,就向南方迎接掃羅(12),不料掃羅早已得意洋洋地班師回朝了,並且已經在猶大曠野的「迦密」(12)立碑慶祝。──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立了紀念碑」(12),原文是「為自己立了紀念碑」。古代中東的君王打了勝仗以後,都愛立碑誇耀自己的功績。掃羅「像列國一樣」(5)為自己立碑,然後回到他被立為王(十一14)、也是被神宣告「王位必不長久」(十三14)的吉甲,可能是為了在百姓面前證明,他現在已經蒙神悅納。──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迦密」:不是迦密山,而是猶大南部的一座城。字義是「花園地」。位於希伯崙以南11公里。

         「立了記念碑」:原文是「為自己立了記念碑」,意在表彰自己的功績。對照11:12~13,當時的掃羅得勝後把功勞歸給神,很明顯的,這幾年來,掃羅已經改變了。

         「吉甲」:是掃羅被選立為王的地點。――《蔡哲民查經資料》

  迦密。不是以利亞與巴力的眾先知會面的迦密山,而是希伯侖南偏東71/4英里(11.6公里)的一個城鎮,大衛曾在那裡遭遇拿巴(撒上25)

  立了一個紀念碑。掃羅在這裡為他的勝利“立了一個紀念碑”(修訂標準本),然後繼續前進到靠近耶利哥的吉甲,可能要挽回他在那兒曾丟過的面子(撒上1311~16)──《SDA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13「撒母耳到了掃羅那裡,掃羅對他說:“願耶和華賜福與你,耶和華的命令我已遵守了。”」

         耶和華的命令我已遵守了:如同“惡人雖無人追趕也逃跑”(281),罪人因自己過去的過犯,凡事慣於辯解,因此無論遇見什麼樣的情況都不能脫離本能的自我保護意識。掃羅為了隱瞞違背神命令的事實,沒等撒母耳說話就先開口說謊言。這就是假冒偽善的偽君子狡詐的本性(362;賽4420;約壹18)――《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自以為義是屬肉體的特點(十四38):還沒等撒母耳開口,掃羅就自稱「耶和華的命令我已遵守了」(13)。我們對神的順服也常常是選擇性的,對神的旨意挑三揀四,只遵行自己同意的、喜歡的、捨得的那部分;得罪了神,還自欺欺人地以為順服。──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不知道掃羅是裝蒜還是真的不知道,5:13中掃羅還是認為自己已經完全遵守神的命令。可能他以為打敗亞瑪力人就是完全遵守神的命令。――《蔡哲民查經資料》

  我已遵守了。帶著一種極大尊敬的明顯表示,掃羅期待地等候著,要接受撒母耳的稱讚。像歷史進程中的所有人一樣,掃羅只不過履行了他所同意的那部分,就樂於相信自己已經執行了委託給他的任務。他已經襲擊了以色列的傳統敵人,並且把亞甲帶了回來作為完成了他的使命的證據。豎立在迦密的勝利紀念碑就是他自滿的證據。如同大數的掃羅,基士的兒子掃羅無疑認為他自己選擇的行動與遵行神的旨意是和諧一致的。當然,這裡只是在兩端有相似之處,因為一個是知道神旨意但沒有做,而另一個是在無知中做的(提前113)──《SDA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13~15掃羅為自己辯解而歸咎於百姓(比較一五2021)――《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撒上十五14「撒母耳說:“我耳中聽見有羊叫、牛鳴,是從哪裡來的呢?”」

  有羊叫。雖然掃羅的良心在此刻看上去是清白的,但是羊叫牛鳴的聲音卻雄辯地說出了掃羅的不順從和他的良心並不可靠這個事實。有良心被烙鐵烙慣了這種事(提前42),而不是將它洗淨,脫去死行(914)成為無虧的良心(2416)。自從掃羅被膏以來,他曾表現出許多高貴的品格特徵,並且撒母耳愛他,幾乎和耶穌愛猶大一樣。但是所獲得的權柄已經把他變成了一個專制的暴君,不會容忍任何的干涉。在他聲稱自己順從的同時,牛群羊群卻在大聲宣佈他的不順從。──《SDA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15「掃羅說:“這是百姓從亞瑪力人那裡帶來的,因為他們愛惜上好的牛羊,要獻與耶和華你的 神。其餘的,我們都滅盡了。”」

         掃羅為自己辯護,把責任推給百姓,又找新藉口,說留下上好牛羊是要獻給神。撒母耳見親手所立的王背叛、自大、說謊、毫無悔意,內心難過已極(11),叫掃羅“住口”(16)――《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掃羅將責任推卸在百姓身上。

          「要獻與耶和華你的神」:這話表面看來有充分宗教理由,事實上卻違背了神的命令,因為獻祭的人雖在一些情形下可分享祭肉,但這些擄掠得來的牛羊是要全部歸給神的(3), 百姓無權享用。――《串珠聖經注釋》

         「滅盡了 חָרַם」原文的意思是「完全地奉獻、完全地毀壞」(15),表示完全奉獻給神。──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不肯認罪是屬肉體的特點(十三12):把事奉的成績歸給自己,責任推給別人,實在推卸不了,就文過飾非。所以當牛羊的聲音當場揭穿掃羅的謊言的時候(14),掃羅立刻把責任推給了百姓,並且提出一個理直氣壯的理由,說留下「上好的牛羊」(15)是為了獻給神。──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百姓愛惜上好的。像亞當和夏娃一樣,掃羅試圖責備其他人。難道現在百姓不會忠於掃羅對他們的吩咐要滅盡屬於亞瑪力人的一切像他們先前在擊潰非利士人那天曾忠於他禁止他們吃東西的吩咐一樣嗎(撒上1424)?對任何一個屬掃羅之人的本性和理智來說,掃羅尋求這種藉口的保護就是其屬靈崩潰的明證。──《SDA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16「撒母耳對掃羅說:“你住口吧!等我將耶和華昨夜向我所說的話告訴你。”掃羅說:“請講。”」

         昨夜:暗示撒母耳徹夜禱告時(11),神再次告訴他神已離棄了掃羅。傳達神話語的人首先要像撒母耳那樣懇切地向神禱告,以便剛強壯膽正確地傳講神的話語(1620)――《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十五17「撒母耳對掃羅說:“從前你雖然以自己為小,豈不是被立為以色列支派的元首嗎?耶和華膏你作以色列的王。」

         “以自己為小”:看九21――《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掃羅是個悲劇性的人物,他在謙卑之時,被神高舉(921),在驕傲之際卻又一落千丈。耶穌曾教導我們“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2312),掃羅用自己的人生證明了這一點。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以色列支派」(17),原文是「以色列眾支派」。──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以自己為小」:見9:21  10:22的記載。

         「以色列支派」:原文是複數型態,意思是「以色列眾支派」。――《蔡哲民查經資料》

  以自己為小。17節的希伯來原文的字面意義允許或者譯為“雖然[或,那時]你在自己的眼中看為小,豈不是被立為以色列支派的元首嗎?”或者譯為“雖然現在你在自己眼中看為小,你不是以色列支派的元首嗎?”在希伯來原文中動詞的含意比表達出來的多,在翻譯時需要進行補充說明。假定撒母耳此時指的是過去的經驗,欽定本使用的是過去時態,而修訂標準本和其它現代譯本考慮到撒母耳想到的是掃羅在15節說的話,所以用現在時態這麼說他。欽定本理解的是撒母耳在掃羅先前的謙卑和現在的驕傲之間進行了對比,而修訂標準本和其它版本卻認為這句話是掃羅表達服從百姓的意志(15)這種假謙卑和他作為領袖的神聖任命之間的對比(17)

  “耶和華膏你作以色列的王”這種措詞顯然只是重複前一句話“你豈不是被立為以色列支派的元首嗎?”此外,掃羅已經說明了他的行為是基於“百姓”留下了戰利品中“上好的”—暗示他沒能制止住他們(15)。根據修訂標準本,撒母耳質疑了掃羅逃避責任的藉口—“你在自己眼中看為小,”即,不能有效控制你的屬下—用的是一個莊嚴的肯定,斷言他是他們的領袖。在17~19(1~3)中,撒母耳於是進一步提醒掃羅他在這件事中的個人責任:耶和華已經(1)膏他為王,因而是全以色列的領袖;(2)派遣他與亞瑪力人作對;(3)吩咐他將他們滅盡。他為什麼沒有順從呢?在我們與天上的神的關係中,順從問題永遠是中心。

  根據欽定本,撒母耳此時提醒掃羅他在受膏時說的話(撒上921),那時他從卑微的位置被高升為以色列的領袖。神的計畫並不是把祂的僕人放在他們不能受試探的地方,祂的計畫也不是把他們推入試探之中,當他們在其中屈服時,祂就必須饒恕他們並允許他們繼續留在罪中。反之,祂的願望是這樣可以使他們改正,以便他們在與罪惡的鬥爭中馬上得勝。聖靈將基督領入曠野去受撒但的試探(112)。掃羅曾蒙賜予明白的證據證明耶和華愛他,並且會成為他不變的幫助者。他決不能控告明瞭他的自我主義本性的神未能給他每一行善並克服他的劣根性的機會。神給了他一顆新心的事實(撒上109)並不意味著掃羅就不能回到他原來的生活方式中了,要是他願意這樣的話。掃羅願意高抬自己嗎?那麼神必使他降卑。──《SDA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17~19撒母耳認為掃羅實在是狡辯,他身為國君,沒有理由受百姓左右而違背神的命令,對整件事他理應負上全責。――《串珠聖經注釋》

 

【撒上十五18「耶和華差遣你,吩咐你說:‘你去擊打那些犯罪的亞瑪力人,將他們滅絕淨盡。’」

         「滅絕淨盡 חָרַם」原文的意思是「完全地奉獻、完全地毀壞」(18),表示百姓應當把得勝完全奉獻給神。──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擊打」:意思是「使聖化」、「奉獻」、「滅絕」。――《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十五19「你為何沒有聽從耶和華的命令,急忙擄掠財物,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呢?”」

         “急忙擄掠財物”。即像捕食的鳥一樣猛撲向獵物。――《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屬肉體的第六個特點是事奉名利:「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六10),「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西三5)。「急忙」(19)原文是「貪婪急進」,撒母耳用這個詞直接說出了掃羅的內心:眼中一看到利益就貪婪抓取,把神的命令丟到腦後。──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急忙」:「貪婪急進」、「猛抓猛搶」、「唯恐來不及」。

         ◎撒母耳直接說出掃羅和以色列人的動機:出戰就想要取得物質上的報答,所以看到上好的東西就想要拿回去當戰利品。――《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十五20「掃羅對撒母耳說:“我實在聽從了耶和華的命令,行了耶和華所差遣我行的路,擒了亞瑪力王亞甲來,滅盡了亞瑪力人。」

         掃羅仍強辯,堅持自己無罪。――《串珠聖經注釋》

  我實在聽從了。只有一顆乖僻頑梗的心才會試圖把不順從推脫為順從。通過作這個聲明掃羅證明了他已經多麼遠地偏離了正路。正是當夏娃“見”禁樹上的果子“好作食物……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時候,於是“就摘下果子來吃了”(36)。當一個人相信神所清楚標明為道德毒品的東西是可喜愛的,適合於更豐盛生活的餐桌時,他才會背棄對神的效忠並宣誓對魔鬼效忠。當神說是完全錯誤的,而人看起來是完全正確的,那時人就可以知道他的腳已經踏在了禁地上,沒有任何保護反對那試探者催眠的誘惑。他已經弄瞎了自己屬靈的眼睛並剛硬了自己的心(見弗430;見出421的註釋)

  基督警告祂的門徒“時候將到,凡殺你們的,就以為是侍奉神”(162)。從早期教會的時候(269~11;參提前113)到現在,對神僕人最嚴厲的逼迫都是以宗教的名義進行的。在恩典時期結束之前,惡人們會帶著對神顯然的熱心繼續各項宗教形式。魔鬼最聰明的計畫就是這樣,把謬誤偽裝,好使它冒充真理。在老底嘉的時代那大騙子會施展他最成功的欺騙,為此老底嘉的真實見證者勸勉他們要使用屬靈的“眼藥”,使他們可以“看見”(318)他們自己的真實狀況,以便他們可以分辨真理與謬誤,洞悉撒但的詭計並避開它們,使他們可以發現罪並憎惡它,而且使他們可以明白真理並順從它。否則,像基督時代的猶太人一樣,他們就會被發現是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見太159)

  擒了亞甲。多麼荒謬啊,但卻是真實的!掃羅提出他最不順從的行為作為完全徹底遵守了神通過先知撒母耳所發命令的一個證據。在他屬靈瞎眼的狀態中,他現在把錯誤當成正確的了,並且因為對於他個人認為是—在某種意義上是—一場偉大勝利的事,撒母耳卻予以反對,所以掃羅就感到憤憤不平受了委屈。──《SDA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20~21掃羅尚未承認自己的罪,繼續為自己辯護。接著15節掃羅反復申辯,留下上好的牲畜,是為了“獻與耶和華神”。即使這是事實,掃羅依然不能免去違抗神命令的罪。因為目的無法使手段合理化。若不是通過正當的管道預備的禮物,即便是再好的,神也不會悅納(111~17;瑪18)。尤其是,神會徹底拒絕人外在的形式上的獻身(2541~45)――《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十五21「百姓卻在所當滅的物中,取了最好的牛羊,要在吉甲獻與耶和華你的 神。”」

         不肯認罪是屬肉體的特點(十三12):在神的光照面前(17~19),掃羅繼續推脫(21)、死不認錯(20),甚至倒打一耙,說一切都是為了事奉神(21)──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百姓若遵守神的命令,在戰場上把牲畜「盡行殺死」(3),就是「獻與耶和華」(21),根本不必帶到吉甲來獻祭。人的愚昧在神面前常常是這樣:打著為神工作的旗號,做神不要做的事。不管人怎樣狡辯,神所不要的,永遠也不會因為人說得動聽而蒙悅納。──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所當滅的物中。這一句子全部來自於一個希伯來詞cherem,“奉獻之物,”“專用之物,”“被咒詛之物”或“專用於毀滅之物”(修訂標準本)Cherem來自動詞charam,“禁止普通用途,”“獻給神,”“消滅,根除。”亞幹認為他個人使用“當滅的物[cherem](71111315;參撒上61718)是適當的,包括被保留下來用作聖所服務(619)的銀子和金子(721)。一個人或一件東西是“被咒詛的”或“奉獻的”意思並不一定是該被毀滅的;而只是應當嚴格按照神的指示予以處置。與銀子金子形成對比,城中所有其它的東西都該被滅盡(621)—然而銀子金子也是“被咒詛的”或被保留的,“歸與耶和華”(617)。同一個希伯來詞cherem,也被用作“奉獻”作神聖用途的祭品(見利27212829;民1814;等等)

  掃羅所說“當滅的物”或字面意義是“奉獻之物”按照這個希伯來詞的聖經用法,這樣翻譯就呈現出一種新的意義。撒母耳曾指示掃羅要“滅盡[charam]”亞瑪力人並通過殺死他們滅盡他們所有的。他們不僅僅是“被奉獻的”;他們是“被奉獻於毀滅的。”掃羅顯然考慮他有特權決定應該如何執行神聖的命令。

  當掃羅說“百姓”想要留下上好的牛羊牲畜時,他說的無疑是事實。他們未蒙允許將亞瑪力人的牛羊取歸自己。但是他們可以通過用亞瑪力人的牲畜代替他們自己用於獻祭的牲畜而使自己富足。當這個建議提到掃羅面前時,他完全贊成,並且因而認為有權利照著自己看為合適的解釋神的命令。在掃羅這方面,他對牲畜並不感興趣;因為無疑他有很多牲畜並且有餘。但是如果他能帶著一個被征服的王回來—與那時的風俗相一致—那麼他就能在全以色列人面前呈現他軍事威力的切實證據,並且會大大提高他的聲望。掃羅無疑計畫,在把亞甲當作自己作為一個戰士的作戰技能炫耀示眾之後,再當眾執行他的死刑。但是,蒙神的指示,撒母耳通過親自處死亞甲剝奪了掃羅的炫耀計畫。

  掃羅可能推論說他在增加其臣民的財富和他自己的名聲的同時就是在遵守神關於牲畜和王的命令。他願意以一種自己選擇的方式完成神的旨意。最終,王和牲畜都會被殺;但是同時他和他的百姓都會從中獲益。在這裡就顯出了掃羅品格上的弱點—在假裝侍奉神的同時,他實際上首先侍奉的是他自己的利益,最後才是神的利益。無疑正是為這個原因派遣掃羅去與亞瑪力人作對的命令是要“奉獻”他們和他們所有的財產,神藉以詳細說明了他們應該被“奉獻”—毀滅。

  掃羅在最後這次品格的大考驗中失敗了。撒母耳曾花了整夜的時間為掃羅向神祈求,希望掃羅被棄的宣判可以撤銷,可是當他看到掃羅反叛的證據時,連他都充滿了義憤。因為掃羅已經棄絕了耶和華,上天就任他去選擇他自己的路線;而撒母耳這方面,“直到死的日子,再沒有見掃羅”(35)。通過服從百姓的願望,通過把他自己錯誤的決定歸咎於他們,並且通過試圖僭取實際上屬於神的尊榮,掃羅已經完全喪失了他自己作為君王的資格。

  在吉甲。吉甲雖然不是掃羅的居住地,在某些方面似乎卻有希伯來君主國之首都的功能。它標誌著橫越約旦河後以色列人的第一個露營地(419),並且是征服迦南的軍事指揮部(1015;等等)。分地的實際行動也是在這裡執行的(1461718)。當這地最初被征服時,約在過了約旦河六或七年後,約櫃才從吉甲移到了示羅(181)。那時約書亞住在“以法蓮山地的亭拿西拉”(194950)

  當約櫃被非利士人擄走時,在示羅的聖所崇祀就停止了(撒上411;詩7860),示羅城本身也被毀了(見耶2669)。約櫃後來被送回來了,先到伯示麥(撒上67~15)然後到了基列耶琳(撒上71),留在那裡直到大衛將它運到耶路撒冷(撒下62~12;參書15960)。對神的敬拜因而在某種意義上被分散了,儘管撒母耳在各種不同的地點獻祭,可能包括吉甲(撒上716)。在基列雅比獲勝後,撒母耳集合以色列人確認掃羅為王是在吉甲(撒上111415)。集合軍隊進攻非利士人在密抹的防營也是在這裡(撒上134)。它還可能是反對亞瑪力人之戰役的基地,因為掃羅提議回到那裡向神獻祭似乎暗示了這一點。──《SDA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22「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一個聽命的以色列人當然不會忽略應獻的祭。――《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單獻祭物卻沒有順服的心,這種獻祭毫無價值。從撒母耳的話可看出,先知對獻祭的要求是聽神的話重要過物質。祭牲的“脂油“為最好的部分,要燒在壇上獻給神(利三14~16),但仍不及“順從”寶貴。22~23兩節文字為詩歌體,是聖經中常為人引用的金句。――《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聽命勝於獻祭:撒母耳之後的先知,多次強調這是蒙神悅納的禮拜所當具備的基本態度。詩篇的作者(508~14511617)、以賽亞(111)、耶利米書(620)、何西阿書(66)、彌迦書(66~8),以及真先知耶穌基督都曾強調(913129)。這句話教導我們:①敬拜者的心態比敬拜形式更重要(51;彌66~8);②當以全人誠實地服事神(517);③順從的物件——神的話語,才是所有信仰生活的標準(提後31617)。但是,倘若錯誤地理解這話語,就有可能認為它否定了對神的所有敬拜。須知,這裡所主張的基本思想是唯有藉著順從和真正委身獻上的祭祀,才是最有意義的祭祀。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聽命勝於獻祭」(22),也就是「順服勝於工作」。我們常常以為只要為神做事、努力傳福音,神就一定會喜歡。但實際上,神並不需要人幫忙,祂所重視的不是我們為祂做了什麼,而是我們是否順服祂:動機本於神、方法倚靠神、結果歸於神。我們的事奉若沒有順服的實際,就是出於肉體,再忙碌、再熱心,也沒有屬靈的價值和意義。──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聽命」:原文是「看阿!聽從」。

         「順從」:「留心」、「專注」。比「聽從」更進一步。

         「脂油」:指「祭物中最好的部份」,此部份用來獻給神。 3:16~17  7 23~25――《蔡哲民查經資料》

  耶和華喜悅。被聖靈激勵,撒母耳發出了這一意義深刻的真理,在將來的世代中不斷迴響再迴響著(見詩5116~19;賽111;何66;彌66~8;及其它)──《SDA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22~23這兩節為詩體,道出順從神的重要,針對掃羅不聽從神,卻以獻祭敷衍神的錯謬。日後先知對宗教禮儀也有相同的觀念,強調禮儀與信仰生活一致的重要性,參賽111~15; 何66;摩521~27――《串珠聖經注釋》

         15:22~23節是用詩歌體的方式寫成,因此有平行、對偶的句型。――《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十五23「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

         “行邪術”。占卜。參看申命記十八章1011節。“頑梗”。傲慢或放肆。――《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神的刑罰已不只是掃羅王位不長久(十三14),而是“厭棄”。神的靈後來離開他(十六14),兒女背離他,部下不服從他(二十二17),一直到他和三子都死在非利士人手下(三十一章)。不過這些刑罰並未立即來到,可能因掃羅已認罪(雖仍帶著自義),撒母耳也允偕他回去,暫維其王位。――《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邪術<231~30,關於咒術>厭棄耶和華的命令:反復強調這話語的重要性(26),人犯罪的根本原因是棄絕神話語(36)。神話語的最具體、完美的演繹就是神的獨生子耶穌基督(11~3)。在這種意義上,棄絕、故意不認識耶穌基督,就等於棄絕神,因而也被神離棄(1016)――《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悖逆」(23)原文是「背叛」,「頑梗」(23)原文是「侮慢無禮」,兩者都是不順服的表現。「行邪術」(23)原文是「預言、占卜」,「偶像」(23)原文是「家中的神像」,兩者都是為了操縱神明、利用神明來為自己服務。我們常常以為小事偶爾不順服無傷大雅,但撒母耳清楚地指出:在神的眼裡,「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23),因為自稱信神、但卻不肯順服神的人,實際上就是把神當作偶像來操縱、利用。──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人若「厭棄」(23)神的命令,不肯順服神、接受神在自己身上掌權,也就不能為神掌權。掃羅雖然執掌國權,但對自己的生命卻完全沒有辦法掌權,肉體裡的嫉妒、憤怒、驕傲、苦毒,每一樣都能牢牢地抓住他,讓他一生都不得自由。而神的刑罰不只是掃羅的「王位必不長久」(十三14),更是「厭棄」(23)他。神的百姓如果不順服神,就會和掃羅一樣被神「厭棄」,在神的旨意中成了被擺到一邊的人。──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悖逆」:「不順服」或「背叛」。

         「行邪術的罪」:見 19:26  22:7  18:9~12

         「頑梗」:「侮慢無禮」、「表現強勢」。指內心「高傲自大」所表現出來的外在態度。

         「厭棄」:「藐視」、「拒絕」、「輕看」。

         ◎我們的態度如果對神是謙卑的順服的,神也看重我們,反之神也會輕視、拒絕我們。撒上 2:30――《蔡哲民查經資料》

  厭棄你。在這裡清楚地說出了神與人之間情形改變的原因—“你既厭棄(或譯:因為你已經厭棄了)。”當人選擇走他自己的路時,神就不得不重新調整條件以應付這種情形。當以色列想要一個王時,神就給他們機會試驗這種計畫的可使用性。神允許掃羅繼續為王的事實顯明祂並沒有丟棄他。如果掃羅不願意跟從神,他就只好發展他自己的君主政體的想法而沒有神聖忠告的幫助—不是因為神不願意指導他,而是因為他拒絕接受指導。──《SDA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23 古代近東背景中罪行之對比】和合本譯作「悖逆」的字眼,在希伯來語中是與堅持己見有關。這字曾經用來形容以色列人在曠野時的爭鬧。在此則指掃羅嘗試為自己的行動辯解開脫。撒母耳把它和占卜(和合本:「行邪術」)相提並論。占卜者相信借著各樣的指標(例如祭牲的臟腑等),能夠得知神明的作為和動機,宣稱無需神明提供具體資料,便能知道如何取悅他。掃羅亦同樣(不顧耶和華具體的命令,反而)堅稱自己知道怎樣能夠取悅神明。他的論點是他有知道怎樣能夠取悅神的內幕消息──這正是占卜據稱能夠提供的資料。和合本譯作「頑梗」的希伯來語字眼,是用來形容人堅持採取某個行動。撒母耳正確地把它與拜偶像(他特別提到「特拉芬」,見:創三十一19的注釋)相比,因為偶像通常是用來操縱神明、強逼神明做事的(見:申四15~18的注釋)。將食物和禮物獻給神的用意,是要神覺得有應允祈求或賜下福氣的必要。撒母耳暗示掃羅計畫將一切牛羊獻上給神,所做的正是這種行徑。掃羅試圖用禮物操縱神,就和拜偶像的人沒有兩樣。──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十五24「掃羅對撒母耳說:“我有罪了,我因懼怕百姓,聽從他們的話,就違背了耶和華的命令和你的言語。」

         我有罪了:掃羅的這個告白不能當作真正的悔改。理由:①他本不承認自己的罪,在撒母耳宣告審判之後(23),才迫於無耐承認自己的罪。②為自己辯護,而將責任推卸給百姓(24b25)。真正的悔改不是來自嘴唇,而是來自憂傷的靈(5117)――《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屬肉體的第七個特點是懼怕群眾:當掃羅無可推諉、不得不認罪的時候,就把自己犯罪的原因推給「懼怕百姓」(24),繼續回避自己的責任。因為人若不敬畏神,就會懼怕人。──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掃羅認為自己犯罪的原因是「害怕百姓」,他可能覺得自己的權力來源是百姓的擁護,以致要討好百姓,卻忽略了自己真正的權力來源是神的選召。我們會不會也和掃羅犯了一樣的錯誤?――《蔡哲民查經資料》

  我有罪了。在撒母耳的宣告之前,神就已經拒絕掃羅為王了(23),掃羅堅決地為自己的行動方針辯護。只有當判決宣佈刑罰已知時他才願意承認背離了神聖的吩咐。掃羅沒能表明生命改變伴隨著“依著神的意思憂愁”的證據;他的憂愁是“世俗的憂愁”(林後79~11)。驅使他做出這種認罪的並不是真誠的願望要做正確的事,而是害怕喪失他的國度。只有當面對這一前景時他才假裝悔改,目的是要盡可能挽救他作國王的職位。人的稱讚對他來說比神的贊同有意義的多。──《SDA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24~31掃羅認罪求赦:並懇求撒母耳公開參與敬拜給他留面子。甚至逼切得將撒母耳的衣襟撕斷,撒母耳遂以撕斷的衣襟為喻,聲言掃羅與王位斷絕,有更合適的人會代替他作王。「我好敬拜耶和華」:從30節看來,掃羅顯然另有目的,對神的敬虔實在不足。――《串珠聖經注釋》

 

【撒上十五25「現在求你赦免我的罪,同我回去,我好敬拜耶和華。”」

         雖然掃羅得罪的是神,但他所關心的卻不是神的赦免,而是擔心如果撒母耳不和他一起獻祭,就會失去百姓的擁戴,所以才說「求你赦免我的罪」(25)──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回去」:應該指回到吉甲的祭壇處。――《蔡哲民查經資料》

  求你赦免我的罪。這一請求與百姓在米斯巴大聲呼喊說“我們得罪了耶和華……願你不住地為我們呼求耶和華我們的神”(撒上76~8)的請求是多麼不同啊。掃羅得罪了撒母耳還是耶和華呢?他關心的是自己的心靈所必需的改變呢,還是在百姓前面丟面子以致喪失王權呢?他將來的行動會清楚地顯示他行事的真正原因。──《SDA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26「撒母耳對掃羅說:“我不同你回去,因為你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以色列的王。”」

         雖然掃羅在多方面都合乎作偉大領袖的資格,但他任性的態度叫他不能發揮自己的潛質。――《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撒母耳堅決拒絕掃羅的要求,從而展現了真先知的風貌。當屬神的人拒絕罪人出於已意的邀請,而單單跟從神旨意時,就能擁有屬神之人的權威(110)――《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民主不一定是治療社會問題的靈丹妙藥,人民的意見並不一定代表真理。掃羅是人民所擁戴的王,他迎合了百姓的利益,「聽從他們的話」(24);卻離棄了神的旨意,「違背了耶和華的命令」(24),所以被神「厭棄」(26)。今天,歐美一些民主國家的人民越來越「厭棄耶和華的命令」(26),因此越民主、越得罪神,長此以往,恐怕整個國家都會被神「厭棄」。──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我不同你回去。撒母耳感到神已經厭棄了掃羅,起先不肯與王一同敬拜。從人的角度說,他願意與一個這麼含糊不賞識神為他所做之事的人沒有任何關係。撒母耳的態度只是神的態度的一個反應。如果耶和華不會與掃羅有任何進一步的交往了(見撒上286),那麼耶和華的代表撒母耳也不能與他有進一步的交往(撒上1535),免得這種交往會被解釋為神意贊同的證據。──《SDA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27「撒母耳轉身要走,掃羅就扯住他外袍的衣襟,衣襟就撕斷了。」

         撒母耳的衣襟被撕斷(27),像徵國度與掃羅斷絕了。既然神已經厭棄掃羅,先知撒母耳就不能與他繼續交往,免得這種交往被認為是神繼續與掃羅同在。──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衣襟」:衣服的「邊」或「角」。

         「扯住....衣襟」:這種舉動通常表示懇求和屈服 8:23――《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十五28「撒母耳對他說:“如此,今日耶和華使以色列國與你斷絕,將這國賜與比你更好的人。」

         明確地宣告掃羅被廢。(1314)僅僅是警告掃羅在位的時間將縮短,但這裡更進一步,以“今日耶和華……比你更好的人”來清楚地宣告掃羅已被廢。自此掃羅雖身居王位,實則卻不再是王。這一事實嚴峻地教導我們,對神的不順服將會奪去人所曾擁有過的一切特權與恩典(1128 ;弗56 ;帖後18;來223)。 比你更好的人:字面意思是指“比掃羅更好地遵行神旨意的人”,具體指大衛(1314)。並且,撒母耳還不知那是何人的情況下述說掃羅王位的繼承者。但緊接著16章裡撒母耳因神的帶領知道耶西的兒子大衛就是下一任君王(16113)――《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比你更好的人」(28)指大衛。大衛和掃羅的肉體本相是一樣的,掃羅犯過罪,大衛也犯過罪。大衛之所以是「更好的人」,不是因為他的本質「更好」,而是因為掃羅的肉體不肯接受神的對付,始終是「屬肉體」(羅八8)的人;而大衛的肉體一直被神的對付,使他能脫離肉體,成為「屬聖靈」(羅八9)的人。所以當他們的罪被揭露時,掃羅一直在狡辯,而大衛則是真誠地認罪悔改:「神啊,憂傷痛悔的心,禰必不輕看」(詩五十一17)──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比你更好的人」:直譯是「比你更好的朋友」或「比你更好的同伴」。――《蔡哲民查經資料》

  將這國賜與。大衛的受膏和加冕雖然還在將來,但由神說出來就好像已經完成了一樣。掃羅已經無可挽回地親自喪失了作為國王的資格,並且神關於他的決定是不可撤銷的。神的旨意和目的是這國已經給了其他人。掃羅現在藉著敬拜已經不可能做什麼(30)幫助改變判決的事了。甚至祈禱也不會改變它了(見耶71611141411)。固然,掃羅作為國王被棄並不一定暗示他個人的恩典時期已經結束了,也不意味著他作為個人會被神拒絕接受。他仍可以個人地悔改並歸正。要是掃羅當時願意放棄寶座,自此以後去過一種私人的個體生活的話,他可能已經得救了。但是顯然他不能使君王的職責與神聖的旨意相和諧。

  比你更好的人。就聖經所記,掃羅的錯誤到現在為止就是在吉甲所犯的錯誤(撒上138~14)。在他的記錄中並沒有像大衛與拔示巴及赫人烏利亞那樣的情況。二人都是大罪人;他們之間的不同在於:當掃羅的罪被指出來時,他證明自己行動的方針是正當的(撒上1311121520),而大衛真誠地悔改了他的罪(撒下1213;詩51)──《SDA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29「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至說謊,也不至後悔。因為他迥非世人,決不後悔。”」

         “以色列的大能者”。是神獨一無二的稱謂,強調祂永恆的本質。名號在這�堣蚳銕篞瞴A因為本段強調祂的不變。――《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此處和1135節都用擬人法,以人的思想和經驗來描寫神,說神“後悔”(看創六6)。其實所要說明的是神因掃羅之罪內心憂傷難過,祂也有人的性情。但神的旨意決不改變。所以本節說“決不後悔”,有的譯文作“決不改變主意”。――《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以色列的大能者」:表明神的永恆與可靠,非變幻莫測,正如下半節指出神決不後悔。

          「決不後悔」:補充11節「神後悔」的說法,強調神不像人那樣受到欲望、情緒左右而改變。 廢掉掃羅王位並不是突然改變主意的緣故。――《串珠聖經注釋》

         神的計畫「不致後悔、決不後悔」(29),祂把王位轉賜給大衛,並不是突然改變主意,也不是無奈之舉,而是從開始就有的計畫(創十七6)。因為神要借著大衛表明,亞當後裔只有肉體被神徹底對付,才有資格與基督一同「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二十二5)──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11節和35節的「後悔」,是表達神因掃羅的犯罪而遺憾;29節的「不致後悔、決不後悔」,是說神的旨意決不改變。這三處的「後悔」都是用擬人的寫法,用人能理解的經驗來描寫神的心情。──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大能者」:可能是「榮耀」、「永存」、「力量」。

         「以色列的大能者」:舊約聖經中僅此一處這樣稱呼神。――《蔡哲民查經資料》

  以色列的大能者。對神的這個稱號在舊約中只出現過這一次。被譯為“大能”的詞是nesach,來自動詞nasach,“卓越,”“持久。”在此時的背景中使用神的這個稱呼是最適當的。Nesach通常被譯為“永遠,”如在撒下226;詩525中等等。

  後悔。關於神的“後悔”見創66;出3214;士218;撒上1511──《SDA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30「掃羅說:“我有罪了,雖然如此,求你在我百姓的長老和以色列人面前抬舉我,同我回去,我好敬拜耶和華你的 神。”」

         掃羅關心他有否失去撒母耳的支持。――《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掃羅看重的不是神的喜悅,而是在人面前因有撒母耳的支持而受到的尊重(比較撒下六516)――《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面對神已離棄自己的宣告,掃羅也不思悔改,反而,一心想維持自己的體面。掃羅已與神毫無相關,淪為一個以自己的生活為中心的“不信之人”。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事奉名利是屬肉體的特點(19):掃羅再次認罪,目的不是求神的赦免,只是擔心因失去撒母耳的「抬舉」(30)而失去自己的名利。──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有學者認為掃羅本身就是一個悲劇性的人物,他所做的事情,可能用心並不邪惡,但卻獲得了被咒詛的下場。不過我們卻認為掃羅幾次重要的犯罪,真的都顯明他的信仰已經偏離了正軌,不應該僅用「命定的悲劇人物」來看掃羅的遭遇。

         15:30中掃羅不像15:25一樣求赦免。――《蔡哲民查經資料》

  我好敬拜。對掃羅來說,敬拜的形式只有在作為獲得百姓對他本人的忠誠的手段時才是重要的。他的目的是表示他自己的政策與神的原意一樣,為的是使百姓可以相信跟從他就是在遵行神的旨意。宗教就這樣被降格去侍奉政治權柄,因為掃羅打算利用神作為達到他自己的目標的一個手段。──《SDA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30~31掃羅要在眾人面前掩飾神已廢除他王位的事,撒母耳與他一同敬拜神是表示他仍然得到撒母耳的支持。撒母耳與他同往,是要執行神的命令,將亞甲王殺掉,而另有可能是在另一位新王未按立前,不宜將掃羅王被廢一事公開,否則會影響局勢的安定。――《串珠聖經注釋》

 

【撒上十五31「於是撒母耳轉身跟隨掃羅回去,掃羅就敬拜耶和華。」

         撒母耳答允偕掃羅回去,可能因他已認罪、答允敬拜耶和華;但也可能是要去貫徹神滅絕亞瑪力人的命令,親手將其王亞甲殺死。撒母耳以後未再見掃羅。――《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掃羅「敬拜耶和華」(31)的目的,只是在百姓面前維持自己的名利地位。撒母耳跟隨他回去,不是為了給掃羅面子,而是為了執行掃羅沒有完成的神的命令。──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撒母耳轉身。撒母耳改變了他的心思可能有兩個原因:(1)他想要盡一切可能個別嬴得掃羅。(2)知道他不贊成掃羅可能會導致以色列中一些有不滿精神的人以此為藉口發動叛亂。即使王已經厭棄了神的領導為要走他自己的路,但有秩序的政府必須繼續存在。──《SDA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32「撒母耳說:“要把亞瑪力王亞甲帶到我這裡來。”亞甲就歡歡喜喜地來到他面前,心裡說,死亡的苦難必定過去了。」

         “歡歡喜喜的”。希伯來文的意思不易解,可能指“高興地”或“戴上腳鐐”。“死亡的苦難必定過去了”。更可作:痛苦的死亡到來了。――《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本句原文意思不甚清楚。“歡歡喜喜”也作“恐懼戰兢”;“必定過去了”也可譯為“就在面前”。――《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亞甲就歡歡喜喜 ...... 過去了」:七十士譯本則作「亞甲王戰戰兢兢的來到他面前,心裡說:「死亡確實是很苦的!」」。――《串珠聖經注釋》

         「歡歡喜喜地」:原文是「愉悅的」,但是七十士譯本作「戰戰兢兢的」,馬索拉經文的原文母音重標之後,也有戰兢的意思。

         「死亡的苦難必定過去了」:七十士譯本作「死亡竟是如此的痛苦」。整段經文的意義可以由亞甲認為自己會死,到認為自己不會死都可能。――《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十五33「撒母耳說:“你既用刀使婦人喪子,這樣,你母親在婦人中也必喪子。”於是,撒母耳在吉甲耶和華面前將亞甲殺死。」

         顯示亞甲王好戰和殘忍。

          「在吉甲耶和華面前,將亞甲殺死」:將亞甲殺死歸神(3)――《串珠聖經注釋》

         撒母耳對亞甲執行死刑,是按照神的命令執行的(3),斷不可指責這是殘酷的行為。須知,亞瑪力人本應受到嚴峻的審判,但掃羅卻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留下亞甲王不殺,這是一個嚴重的錯誤。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母耳殺死了亞甲王,但由於掃羅沒有徹底滅絕亞瑪力人,到了波斯時代,亞甲族的後代哈曼差點把猶太人徹底滅絕(斯三1),耶穌基督也差點無從誕生。這是一場與撒但之間的屬靈爭戰,美麗的柔弱婦女、吃奶的可愛嬰孩,都可能成為撒但破壞神救贖計畫的工具。我們只有絕對順服神,才可能不被撒但利用。──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殺死」:原文是「砍成碎塊」。――《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母耳殺死亞甲。根據賜給以色列人的民法(212324),亞甲犯有死罪,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將他處死,正如以利亞後來在關於褻瀆的律法之下(241116)在迦密山殺死巴力的眾先知一樣。通過殺死亞甲,撒母耳阻礙了掃羅的目的,掃羅本打算展示這位君王,好作為他自認為聰明領導的見證。──《SDA聖經註釋》

 

【撒上十五34「撒母耳回了拉瑪。掃羅上他所住的基比亞,回自己的家去了。」

         「拉瑪」:撒母耳居住地方,見717注。――《串珠聖經注釋》

 

【撒上十五35「撒母耳直到死的日子,再沒有見掃羅,但撒母耳為掃羅悲傷,是因耶和華後悔立他為以色列的王。」

         撒母耳與掃羅自此沒交往(1923,他們曾見過面)

          「撒母耳為掃羅悲傷」:撒母耳對掃羅實在有深厚的感情。――《串珠聖經注釋》

         神「後悔立他為以色列的王」(35),意思是神因為立不順服的掃羅作王而遺憾。掃羅是一個屬肉體的人,始終不肯脫離肉體,而肉體的本相必然是不肯順服的:「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羅八7~8)──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神明明知道掃羅不會順服,但還是立他為王,然後「後悔立他為以色列的王」(35);神也明明知道亞當會犯罪,但還是造了人,然後「後悔造人在地上」(創六6)。在這兩件事上,神做工的法則都是一樣的。祂允許人先嘗夠分別善惡樹的惡果,然後再學會用自由意志去揀選生命樹;先讓人認識到肉體的全然敗壞,然後才肯接受十字架的對付,甘心順服、跟隨神,接受「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羅八9)── 撒母耳記上綜合解讀

         ◎撒母耳真是愛掃羅,雖然掃羅背棄他傳達的神命,他也親自宣佈神棄絕掃羅當王,並與掃羅斷絕往來,但他還是為掃羅悲傷。――《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母耳再沒有見掃羅。26的註釋;另見撒上1614

  撒母耳為掃羅悲傷。撒母耳首先是不願意給以色列立一個王,一旦國王被立之後,撒母耳不顧王的錯誤依然保持對他的忠誠。對撒母耳來說,就像對後來的大衛來說一樣,掃羅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撒上2410)。撒母耳對掃羅所選擇之路線的悲傷(撒上1511)就是撒母耳關懷掃羅的證據。──《SDA聖經註釋》

 

【思想問題(15)

 1 試舉例說明「聽命勝於獻祭」(22)這句話。

 2 掃羅不滅絕亞甲與上好牛羊的真正原因是什麽?參9節。試從他對撒母耳的話(13 15 20~21 24~25 30)分析他的個性。你是否同意掃羅注重面子過於他與神的關係?這是否你的弱點?

 ──《串珠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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