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14
羅馬書第十四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蒙恩者彼此之間該有的光景】
一、不可彼此論斷:
1.關於食物(1~4節)
2.關於守日(5節)
3.各人向主負責(6~12節)
二、不可彼此絆倒:
1.所行雖合真理,絆倒弟兄是罪(13~21節)
2.各人力求不自責(22~23節)
貳、靈訓要義
【教會生活的原則】
一、信心的原則(1~5節)――只要有信心即可,不論軟弱或剛強
二、感謝的原則(6節)――只要感謝著領受,凡物都可吃
三、為主的原則(6~9節)――各人都為主作,也都為主活
四、向神負責的原則(10~12節)――各人都向神負責,都向神交賬
五、愛心的原則(13~16節)――若叫弟兄跌倒,便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
六、國度的原則:
1.神的國在乎公義、和平、喜樂,不在乎吃喝(17~19節)
2.神的工程在乎人,不在乎物品
3.出於在神面前的信心,不是出於疑心
【在基督�堛漲X一──對不同看法的人該存有的態度】
一、為何會有不同的看法︰
1.因為解釋聖經的差異
2.因為生活背景(生活環境的不同與文化傳統的差別)的差異
二、要持守信徒合一的原則︰
1.要彼此接納(1~3節),不輕看別人,不論斷別人
2.要彼此尊重(4節),只要有純正的信仰
3.要向主負責(5~12節)
【信徒為何不可彼此論斷】
一、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3節)
二、因為自有他的主人在,主能使他站住(4節)
三、因為他是向主負責的(6節)
四、因為他是為主而活、而死的(7~9節)
五、因為審判他的是神(10~12節)
六、因為論斷他就是給他放下絆腳跌人之物(13節)
【在基督�堛滌l求──追求互相和睦】
一、不可再彼此論斷(13節)
1.不可『論斷』人──不自以為是
2.不可『彼此』論斷──不以論斷回應論斷
3.不可『再』彼此論斷──要棄除論斷的習性
二、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16~17節)
1.不可以只重視自己因真理知識而獲得的自由,而忽略了別人的見解與感受,使其靈性因而受虧損
2.首先,應以愛心來決定行為的取向
3.其次,應以屬靈的品德來決定行為的取向
三、不求自己的喜悅(羅十五1)
1.基督徒的人生不是以自我為中心,而是重視別人的感受
2.效法基督的榜樣(羅十五2~3),才能活出『不求自己喜悅』的原則
【國度生活的原則】
一、積極方面的原則:
1.要按著愛人的道理行(15節)
2.要追求公義、和平、聖靈的喜樂(17節)
3.要追求為神所喜悅,為人所稱許(18節)
4.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19節)
5.要有信心,凡事出於信心(22~23節)
二、消極方面的原則:
1.不可因食物彼此論斷(13節)
2.不可讓食物敗壞自己(14節)
3.不可因食物叫弟兄跌倒,叫他敗壞(15,20~21節)
4.不可叫人因你的善而毀謗你(16節)
5.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20節)
6.不可在有疑心的情況下作任何事(22~23節)
【要體恤信心軟弱的人】
一、不要給他放下絆腳跌人之物(13節)
二、不要叫他憂愁,因這樣就不按愛人的道理行(15節)
三、不要叫他敗壞,因基督已替他死(15節)
四、不要叫你的善行受人毀謗(16節)
五、要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18~19節)
六、不要叫人跌倒,以置毀壞神的工程(20~21節)
七、不要傷害別人在神面前的信心(22~23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羅馬書註解》
叁、其他綱目
【基督徒的日常生活之七:與飲食的關係】
經文:羅14:1-23
一、要彼此接納 1-12
1.因信心程度不同 1-2
2.因父神已接納他 3
3.因主能使他站住 4
4.因各人有他主權 5
5.因都是為主守的 6
6.因生命在主手中 7-9
7.因都在神的台前 10-12,(賽45:23;腓2:10)
二、要追求和睦的事 13-23
1.不叫人跌倒 13-14
2.不傷報弟兄 15,(林前8:11-12)
3.不互相譭謗 16-19
(1)吃喝的事——不在乎 16-18
(2)和睦的事——要追求 19,(來12:14)
(3)德行的事——須建立 19,(加6:2)
4.不毀神工程 20-21
5.不自陷罪中 22-23,(林前8:7;雅1:6-8;2:17)
── 毛南春陽
【在基督�堛漸肮﹛j
一、對信心軟弱的人
1.要接納:
(1)神已收納了他,人不能不收納他;『神所潔淨的』,人不可當作俗而不潔淨的(徒十15)
(2)不憑外貌(外面的甚麼)收納,乃憑基督收納;『舊事已過』,不憑外貌認人,乃憑基督認人(林後五16~17)
2.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
(1)辯論不能幫助人,不能叫人產生信心,無益;『只生辯論』,並不發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提前一4)
(2)辯論徒生不快、攪擾、不和、紛爭
3.不要輕看別人,彼此論斷
(1)主是惟一的主人,所有的信徒都是祂的僕人;『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
(2)輕看任何一位信徒,即輕看主;『輕看僕人』,即輕看他的主人;『戲笑窮人』,即辱沒造他的主(箴十七5)
(3)論斷僕人是主人的事,別人沒有資格作這件事;『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
(4)只有主能使人站住,我們論斷,無濟於事;若沒有基督托住,我們和別人沒有甚麼兩樣,因此,有甚麼可論斷呢?『大衛』神恩稍離,即犯大罪
(5)我們都要站在神的面前,都是站在受審的地位,沒有地位去論斷別人;『都要站在神的台前』
(6)神只要人看自己的光景怎樣;『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不要去看別人怎樣;『我若要他…與你何干?你跟從我罷』(約廿一21~22)。
二、為主而活
1.我們都是主的人
(1)祂是死人並活人的主:
a.主為我們死了,用血把我們買回來,歸給祂,又為我們活了,活在我們�堶情A叫我們為祂活著
b.將來祂叫所有已睡的信徒復活,也是為著祂自己
(2)無論作甚麼,都是為著祂:
a.活著為祂而活,即使死了,也是為祂而死;『無論生死,總叫基督在身上照常顯大』(腓一20);『死榮耀神』(約廿一19);『被澆奠』(提後四6)
b.守日,吃或不吃,都是為著主,一切都為著祂;『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
2.心意堅定;『各人心�堶n意見堅定』
(1)先要看見主是一切――不是外面的守日、不守日,乃是�堶悸漪做菪D
(2)為著主的,都有意義;不為著主的,都沒有意義
三、不毀壞神的工程
1.信徒是神的工程,在基督�堳堨艀足偺囿滌�
(1)神的國是屬靈的,不是屬物質的,不在乎外面物質的吃喝,乃在乎聖靈�堛漱螂q、和平和喜樂,有屬靈的實際;『見神的國』須重生(約三3);神的國是生命的,『進神的國』水和聖靈生(約三5);神的國是屬靈的實際
(2)基督就是為著建立神這屬靈的工作,所以信徒活在屬靈的實際中,就是服事基督,且是神所喜悅的,又能供應別人;『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
2.不可毀壞神的工程:
(1)不可因論斷、不接納,而使信徒跌倒、離開主;『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
(2)不可因講究外面物質的食物,而叫信徒疏忽,甚至失去�堶採暔F的實際;『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不可使一個小子跌倒』(太十八6)
(3)不是注意外面物質食物的潔或不潔,乃要注意�堶採暔F的實際,屬靈的情形怎樣
a.�堶戚n有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b.�堶戚n有愛心;『按著愛人的道理行。』
c.�堶戚n不自責,有平安;『能不自責就有福了』;『平安中走去』(路七50);『生命平安』,體貼靈(羅八6)
―― 佚名《羅馬書查經綱目》
【認識愛心的重要 羅馬書14章】
一丶不要論斷彼此接納14:1-4
二丶不是為己都是為主14:5-6
三丶不為己活乃是為主14:7-8
四丶不可輕看主裡弟兄14:9-13
五丶不因食物叫人跌倒14:14-15
六丶不可使善被人譭謗14:16-18
七丶不因食物毀神工程14:19-21
八丶不出於信心都是罪14:22-23
── 作者不詳
【活祭的事奉】
一、身體的事奉 12:3-8
二、真愛的事奉 12:9-21
── 伍雷
【活祭的生活】
一、我們在世為人13:1-21
二、弟兄彼此接納 14:1-23
── 伍雷
【活祭的生活 - 弟兄彼此接納(14:1-23)】
一、接納所有神收納的 1-4 神的家中
二、一切所作都為著主 5-13 神的臺前
三、追求和睦彼此建立 14-23 神的工程
── 伍雷
【活祭的生活 - 接納所有神收納的(14:1-4)】
一、要接納信心軟弱的弟兄,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
二、喫的人不可輕看不喫的,不喫的不可論斷喫的
1. 神己收納他了
2. 神是他的主人
3. 主能使他站住
── 伍雷
【活祭的生活 - 一切所作都為著主(14:5-12)】
一、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 5
二、都為著主都是感謝神 6
1.守日的人是為主守
2.喫的人是為主喫的,他感謝神
3.不喫的人為主不喫,也感謝神
三、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7-9
1.沒有一人為己活,沒有一人為己死
2.若活著是為主活,若死了是為主死
3.基督死了又活了,作死人活人的主
四、我們都要在神的臺前 10-12
1.為甚麼論斷弟兄,為甚麼輕看弟兄
2.萬膝必向主跪拜,萬口必向主承認
3.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的面前說明
五、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 13
── 伍雷
【活祭的生活 - 追求和睦彼此建立(14:14-23)】
一、不可因你的食物,叫弟兄憂愁敗壞,不可叫善被毀謗 14-16
1.因食物叫弟兄憂愁,沒按著愛人的道理行
2.基督已經替他死了,不可因食物叫他敗壞
二、神國不在乎喫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17-19
1.在這上服事基督的,為神所喜悅為人稱許
2.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三、不可因你的食物,毀壞了神的工程,雖然凡物本潔淨 20-21
1.因食物叫弟兄跌倒,這就是他的罪了
2.凡叫弟兄跌倒的事,一概都不作纔好
四、所行要出於信心,不出於信心是罪,無虧的良心有福 22-23
1.你若是裡面有信心,當在神面前守著
2.你若是裡面有疑心,又喫的就必有罪
── 伍雷
【羅馬書第十四章】
一、尊重躊躕的人(十四1)
二、容忍別人的意見(十四2-4)
三、殊途同歸(十四5-6)
四、孤獨的不可能(十四7-9)
五、人都在審判之下(十四10-12)
六、一個人和他鄰舍的良心(十四13-15)
七、基督徒自由的危險(十四16-20)
八、尊重弱的弟兄(十四21-23)
――《每日研經叢書》
【信徒的自由與相愛】
一、信徒的自由(十四1∼12)
二、信徒的相愛(十四13∼23)
——《丁道爾聖經注釋》
【人際相處之要道(十四1∼6)】
一、要彼比接納(1∼2)
二、要彼此尊重(3∼4)
三、“要意見堅定”(5)
四、要凡事謝恩(6)
──《新舊約輔讀》
【為主而活(十四7∼12)】
一、為主而活的勸告(7)
二、為主而活的意義(8)
三、為主而活的基礎(9)
四、為主而活的表現(10∼11)
五、為主而活的目標(12)
──《新舊約輔讀》
【凡事不絆倒人(十四13∼23)】
一、基督徒的愛大過自由:基督徒無論是剛強或軟弱,彼此都沒有資格去論斷對方(13)保羅同意信心堅強者的看法,認為沒有食物是不潔的(14)
二、要認識神國度的屬靈性質(17∼18)
三、要一心追求和睦(19∼23)
──《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