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 12
列王紀下第十二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
貳、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創世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
經文:王下12:1-16
一、行正事 1-3
1.登基作王年七歲 1,(參王下11:21),上帝歷來都是使用小孩來成就大事。如大衛、撒母、提摩太等,(林前4:12)
2.受教于祭司,行正事 2,(箴22:6;提前4:12;詩128:3),教會當注重主日學事工!(太19:13-15;路18:15-17)
3.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 3,
這是出於人的不完全。(詩118:8-9;146:3-4)
同樣,我們心中私欲的“邱壇”最難對付。(箴16:32)
二、識破口 4-8
1.聖殿有破口之處 4-5
先知道有破口,才覺悟要修補。屬靈的“殿”就是教會,要知道教會中都有哪些破口? (林前3:16)
吩咐全會眾同補破口——彼此認罪。(雅5:16)
2.為何不修理的破壞之處呢?6-8,最大的可能是積蓄的財力有限!(亞4:6)
三、修聖殿 9-16
1.設專款奉獻 9,(林後8:3-4)
2.立專人負責 10-12,教會興旺,要各盡其職,在聖工上有專項的分工,要作到了幾個“專一”。(羅12:6-8)
3.要專付工價 13-16
(1)付好修殿材料款,不能挪用作其他用。13-14
(2)付清修殿工人的工錢 15
(3)付給祭司(神僕)的生活費用。16,(路10:7;羅4:4-5;提前5:18)
── 毛南春陽
【退後者,神就不喜歡】
經文:王下12:17-21,(來10:38-39)
一、受亞蘭攻擊 17-18
約阿施被攻打的原因,可(參代下24:17-24)。
1.晚年時敬拜偶像離棄神 (代下24:17-20)
2.恩將分報——殺害大祭司耶何耶大之子撒迦利亞。(代下24:21-24)
3.前半生行正事,後半生靈性退後行惡事,被神懲罰。(來10:38-39)
二、被臣僕所殺 20-21
臣僕殺他的原因,是為了報仇。(代下24:25)
偏離神的約阿施,成為作惡的人,結果又遭噁心報。(結33:13;太7:22-23)
三、記其餘的事 19,21
1.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詩139:16;啟22:26)
2.眾人將他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裡。
3.他兒子亞瑪謝接續他作王。
── 毛南春陽
【正常的聖殿收入來源(十二4)】
一、每日收入的奉獻收入
二、凡在數點名單中的每一男丁當納的身價人頭稅銀子半舍客勒
三、還願的贖價(參利二十七1-25)
四、樂意獻上的供物或「一個人從心底想要獻上的金錢」,亦即自由奉獻。
──《丁道爾聖經註釋》
【神的全知 列王記下12章】
一丶人意敬拜神知道12:1-3
二丶殿未修理神知道12:4-6
三丶關心修殿神知道12:7-12
四丶辦事誠實神知道12:13-16
五丶依靠勢力神知道12:17-18
六丶背叛殺人神知道12:19-21
── 作者不詳《聖經查經題目大綱》
【第十二章 約阿施王】
辦事誠實
不與算賬
一、約阿施修聖殿
(一)修破壞處
(二)奉獻踴躍
(三)餘置聖器
二、約阿施送聖物
(一)亞蘭來攻
(二)進逼耶城
(三)送金撤退
三、約阿施被臣弒
(一)臣僕背叛
(二)宮中被殺
(三)亞瑪謝續
── 張志新《列王紀下查經分章大要》
【第十二章 約阿施王】
1) 約阿施受訓作王、1/3
2) 命祭司修理聖殿、4/5
3) 眾祭司遲延不行、6/8
4) 取一櫃收取金銀、9/10
5) 平銀子修殿使用、11/12
6) 且轉交做工的人、13/16
7) 聖物送禮給亞蘭、17/18
8) 叛臣殺死猶大王!19/21
── 郭提多《列王紀下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提要:1 約阿施在耶何耶大在世的日子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4 他命令修理聖殿。17 哈薛收到禮物停止轉意不攻打耶路撒冷。19 約阿施被他的臣僕殺死,亞瑪謝接續他作王。──《SDA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