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 1
提摩太前書第一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神的工人所該有的認識】
一、事奉的能源──神的恩惠憐憫平安(1~2節)
二、事奉的警惕(3~11節):
1.不可傳講異端(3節)
2.不可聽從荒渺無憑的話語(4節)
3.不可偏離愛而去講虛浮的話(5~6節)
4.不可隨自己的意思講說道理(7節)
5.不可自義並濫用律法(8~10節)
6.不可違背神福音的原則(11節)
三、事奉的榜樣(12~16節):
1.出於基督的分派並加力──因有忠心(12節)
2.由於基督格外豐盛的恩典──使有信心和愛心(13~14節)
3.蒙了基督的憐憫──使罪魁成了信徒的榜樣(15~16節)
四、事奉的目的──尊貴榮耀歸神(17節)
五、事奉的使命(18~20節):
1.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18節)
2.打仗的裝備──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19節上)
3.丟棄良心的鑑戒(19節下~20節)
貳、靈訓要義
【傳真道與傳異教的比較】
一、傳真道是奉神之命的(1節)──傳異教是自己『想要作』的(7節)
二、傳真道能幫助人瞭解神在信仰上所作的安排(4節下)──傳異教只生辯論(4節中)
三、傳真道是帶領人歸結於愛(5節上)──傳異教會使人因『辯論』(4節中)而懷敵意
四、傳真道是出於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和無偽的信心(5節下)──傳異教是丟棄良心,信心漏掉(19節下)
五、傳真道是照著神所交託的榮耀福音說的(11節)──傳異教是講說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4節上)以及虛浮的話(6節)
六、傳真道的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15節)──傳異教的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所論定的(7節)
【年長的同工如何栽培輔導後進同工】
一、要以屬靈父子的情誼相待(2節)
二、或『勸』(3節)或『命令』(18節),態度合宜
三、指明工作的中心重點(3~4節)
四、解明為何要如此作的理由(5節上)
五、解釋該如何才能產生正確的工作(5節下)
六、點出錯誤工人的失敗所在(6~10節)
七、說明正確道理的根據(11節)
八、擺出自己的榜樣(12~16節)
九、交棒式的託付和警戒(18~20節)
【教法師(傳異教者)的錯誤】
一、他們傳不同的道理教訓(3節)
二、他們注意無憑的話語過於造就人(4節)
三、他們激起無益的辯論過於愛(5~6節)
四、他們看重自己的野心過於真理(7節)
五、他們因自義而不寶貴神的福音(8~11節)
六、他們丟棄良心(19節)
【禁止人傳異端的理由】
一、因為他們的教訓只能激發爭辯(4節中)
二、因為他們的教訓不能造就信徒,使他們在信仰上扎根(4節下)
三、因為他們的教訓不是出於正確的存心,不能建立愛的交通(5節)
四、因為他們的教訓只是一些不切實際的空談(6節)
五、因為他們喜歡教訓別人,卻未具備應有的聖經知識和資格(7節)
【稱『那美好的仗』的理由】
一、打仗的結果有助於神所託付的信仰真道(4節下)
二、打仗的動機是出於愛神和愛信徒(5節上)
三、打仗的防禦性裝備是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和無偽的信心(5節下)
四、打仗的攻擊性武器是『正道』──健康的教訓(10節)
五、打仗的目的是為衛護神榮耀福音的純正(11節)
六、打仗的任務是主所派定的(12節下)
七、打仗的補給是主的加力(12節上)和主恩的格外增多(14節)
八、打仗的終極目標是歸尊貴榮耀給神(17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提摩太前書註解》
叁、其他綱目
【章題:牧者與教會的使命】
講題一: 親切問安-關懷同工
經文:提前1:1-2
一、關懷的動機:奉主耶穌之命 1
1.我們的救主:父神——表明神是救恩的源頭,而救恩的終極目的乃是為著成就祂的旨意。
(1)舊約中對神的稱呼 (申32:15;詩24:5;106:21;賽43:3;45:15,21)
(2)書信中引用的稱呼 (提前1:1;2:3;4:10;多1:3;2:10;3:4)
2.我們的盼望:基督——主耶穌所成功的救贖,使我們有分於神的救恩,而這救恩給我們信徒帶來“永生的盼望”,所以基督耶穌自己成了我們的盼望。(西1:27)
3.我們的使命:福音——本節說出福音的五大要項:
(1)創造並審判萬人的“神”。
(2)設計並預備救恩的“救主”。
(3)降世成功救贖的“基督耶穌”。
(4)祂是所有人類的“盼望”。
(5)信徒傳揚福音乃因奉祂的“命令”。
二、關懷的對像:真兒子提摩太 2
1.“因信主”——原文是“在信仰裡”,意指在信仰的領域裡,越過了天然肉身的差別,而在屬靈的生命上產生了聯結的關係。
2.“真兒子”——不是認養,乃是出於屬靈生命的蕃衍,表示保羅對他愛護之情。提摩太應該是保羅傳福音所結的果子。(林前4:15-17;腓2:22)
三、關懷的內容:恩主憐憫平安 2
1.恩惠——是上帝向不配的人白白的賜予。
2.憐憫——舊約的常用字,用以描述上帝與以色列人立約的慈愛。
3.平安——是一種“健康准狀態”,指人因進入了健全的狀態而享受心中的平安。
“憐憫”乃是“恩惠”的根源,而“平安”則來自“恩惠”。這裡將憐憫放在恩惠和平安之間,說出憐憫不但是恩惠和平安的開端,也是繼續蒙受恩惠和平安的因素。
講題二:維護真道-抵制異教
經文:提前1:3-11
引言:異教的特點。
一、善於辯論,但不能發明章程 3-4
1.不傳異教 3 “傳異教”不同的教訓,別樣的教導,講說不同的話。
2.不聽荒謬 3 “荒謬”指各種虛構或無法證實的故事和傳言。
3.不用辯論 4 “辯論”傳講與福音無關的事,只能激起各樣憑空猜想的議論,各執一端,爭論不休,永無止境。
4.不明章程 4 “章程”指在神的家中以信仰為領域的運作和安排。
二、善於講說,但不能明白論定 5-7
1.神命令的總歸就是愛 5 這愛就是:
(1)清潔的清心——就是清心(太5:8),指動機純潔,心裡沒有摻雜,除神之外,別無所求所慕(詩42:1-2;73:25)。
(2)無虧的良心——就是“是非之心”(羅2:15),是神特意為人創造的一項功能,用來規範人的言行。
(3)無偽的信心——真信心,不是裝模作樣的或出於人造的信心,因為主耶穌才是我們信心的的創始成終者(來12:2)。
2.人教導的動機就是虛 6-7
傳道人為了講道而講道,信徒為了聽道面聽道。
三、善於說法,但不願接受約束 8-11
1.律法的原意要人用得合宜 8
2.律法的用意是為罪犯而設 9-10
3.律法的精意乃指榮耀福音 11
講題三:紀念神恩-廣傳福音
經文:提前1:12-17
一、傳福音的力量 12
1.給我得力量 (詩18:32;腓4:13)
2.以我有忠心 (林前4:2;太25:21,23)
3.派我服事祂 6:2,(弗6:5-7)
二、傳福音的恩典 13-14
1.蒙憐憫——指在對方不配得的情形下仍施以恩慈好待。
2.得恩惠——神有豐富的恩慈,祂願意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羅2:4;提前2:4;彼後3:9)
3.有豐盛——有“滿溢”的意思,指主的恩典並非像快要乾涸的河水,乃像洪流般的漫溢。
4.有信心——叫我們接受主。(約1:12;弗3:17)
5.有愛心——叫我們享受主(約24:21,23;13:35)。
三、傳福音的見證 15-17
1.在罪人中我是罪魁 15
2.給信祂的人作榜樣 16
3.願尊貴榮耀歸父神 17
講題四:忠於使命-打美好仗
經文:提前1:18-20
一、打美好仗的原因:接受命令 18,(提前6:12;提後4:7)
1.預言-可以打那美好的仗
2.交托-可以打那美好的仗
3.期待-可以打那美好的仗
二、打美好仗的心志:信心良心 19
1.常存信心-屬靈爭戰的基本裝備,一切爭戰的行動,都由信心出發。
2.無虧良心-它是維持信心所必需的條件,良心一有虧,信心就會漏掉。
3.丟棄良心-比良心有虧更嚴重,乃是置良心於不顧,或者是行事故意違背良心。
三、打美好仗的結果:得勝惡者 20
1.有許米乃和亞力山大
“許米乃”是講說復活的事已過的異端教師(提後2:17)。
“亞力山大”可能是指敵擋真道並陷害保羅的銅匠亞力山大(提後4:14-15)。
2.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
“交給撒但”意指保羅運用他使徒的屬靈權柄,看他們像外邦人一樣(太18:17),使他們落在魔鬼的手裡(約壹5:19),任令撒但敗壞他們的肉身(林前5:5)。
3.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
“受責罰”即受到刑罰或管教。
“不再謗瀆”表示把他們交給撒但的目的,不是僅為懲罰他們,乃是為使他們知錯悔改,不再說那些譭謗、褻瀆的話。
── 毛南春陽
【奇妙的救主】
經文:提前1:12-17
引言:
基督教就是基督,要認識基督教必須認識基督。本段經文說明了基督是如何的。
一.基督在降生以前
1.是大能者(1:12)。即創造的主。托住萬有的主,並管理萬有的主。
2.是全知的(1:12)。“以我有忠心”即知道我的心思意念。
3.是全權者(1:12)。派我服事祂,也叫我能服事祂。
4.是憐憫者(1:13)。憐憫我過去的無知愚昧。
5.是施恩者(1:14)。使我有信心和愛心。
二.基督在降世時
1.是專以罪人為友(路15:1)。
2.是專尋找罪人(路19:10)。
3.是專拯救罪人(路19:10)。
4.是專釋放罪人(約8:11)。
5.忍受罪人的頂撞,等候罪人的悔改,憐憫罪人的過犯。
三.基督在將來
1.是尊貴和榮耀。
2.是不朽壞而長存直到永遠的。
3.是永世的君王。
4.是獨一的上帝。
5.是與父同等的。
四.救主所拯救的對象
1.是無力量的軟弱者。
2.是不忠心的背逆者。
3.是褻瀆神的愚昧者。
4.是逼迫人的兇暴者。
5.是侮慢人的無禮者。
6.是無信心的懷疑者。
7.是無愛心的嫉恨者。
五.奇妙的救法—保羅的見證
1.揀選他作祂的僕人(1:12)。
2.憐憫他赦免他的過犯(1:13)。
3.施恩給他,使之有信心和愛心(1:14)。
4.賜生命給他,叫他得勝罪惡(1:15)。
5.膏立他作眾人的模範(1:16)。
6.使他頌贊神,叫神得榮耀(1:16)。
結論:
在教會二千年的歷史裡,已有億萬的基督徒經歷到耶穌奇妙的拯救。懇切盼望未信的同胞早日接受祂的拯救。
── 黃彼得
【耶穌降世的目的】
經文:提前1:15-16
引言:
為何耶穌要降生?祂是在萬有之先已經有了。為何要降生?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1:15)。“降世”表明以前已有了的,現在是降到世上來,是屈尊就卑。
一.要顯明人的本相
今日許多人用許多化妝整容的方法,要隱藏或改變自己原本的相貌。耶穌來是要叫人看見自己的本相原是個罪人。甚麼罪?
1.褻瀆神。即目中無神,不尊敬神,用敗壞的話語,思想,行動攻擊神。
2.逼迫的。即用各種方法叫人或教會不得發展。自己不信神,也逼人不信;自己不悔改犯罪,也要別人不悔改犯罪,即是逼人似己,要別人與自己一樣。
3.侮慢人的。原文是“狂暴”,即施暴行的,就是要作王的意思。如人不服他或不聽他的話,就侵犯人的自由。也是任性,放縱自己,想怎樣就要怎樣。
4.不信真理和救恩。不信耶穌,不信神的愛等。
這一切都是罪。這是人所想不到的。但耶穌降世要叫人認識自己的真相。
二.啟示罪人的結局
有人說:我犯罪,有罪,與你何干?得救不得救是我自己的事。有人以為甚麼都好,其實不然。
1.犯罪的人心裡一定不清潔,充滿了許多污穢的思想和言行。
2.犯罪的人良心一定有愧,不安。他的罪常在他的眼前。所以許多人會自首。
3.身體受傷。犯罪的人睡不好,吃不安。犯罪總是傷精勞神的。
4.犯罪的結局是沉淪,是每況愈下,是不能自救的,永遠受苦。
所以主耶穌要來救人。
三.耶穌啟示了救恩
1.祂有憐憫,體恤罪人的痛苦和可怕的結局。
2.祂來代替罪人死,叫罪人免受死亡,用祂的寶血買贖罪人,潔淨罪人的良心,心靈,思想,叫他們成為聖潔。
3.祂叫人因信得救。只要相信就可得救。救恩是十分可信的。
4.祂來作人的榜樣,叫人知道如何生活為人。祂是可佩服的。祂先救人,後叫被救的人也在世上作榜樣。
結論:
你得救了沒有?求主拯救。
── 黃彼得
【一句可信的話】
經文:提前1:15-16
引言:
人活在世上要相信很多話語,“人無信不立”。但有一句話必須要信,就是“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
一.祂來顯明人類的罪
1.不信真神,卻信假神。
2.不認真神,卻認假神。
3.輕慢神,不尊重神。
4.不信耶穌的救恩。
二.啟示罪人的結局
1.犯罪的人良心不安(賽48:22)。
2.身體受傷害。
3.精神受壓力(詩32:4)。
4.最後沉淪滅亡。
三.指示得救之路
1.耶穌是為人的罪而死(林前15:3-4)。
2.耶穌寶血能潔淨人罪(來9:14)。
3.耶穌給人永生(約3:16)。
4.耶穌給信者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
── 黃彼得
【牧者的使命 提摩太前書1章】
一丶奉主之命栽培信徒1:1-2
二丶為主囑咐不傳異教1:3-4
三丶愛主之愛清潔無偽1:5-7
四丶知主律法用得合適1:8-11
五丶被主差派須有忠心1:12-13
六丶在主愛裡認識自己1:14-15
七丶蒙主憐憫榮耀歸神1:16-17
八丶受主命令打好美仗1:18-20
── 作者不詳
【事實大要】總題:服事主者所該有的認識
一、全書引言(1~2)
二、缺少啟示的教法師(3~8)
1.只重字句的辯論(3~4)
2.偏離命令的總歸──愛(5~8)
三、律法的正用──對付不義(9~11)
四、保羅自己的見證──顯出神的憐憫(12~17)
五、對提摩太的託付──打美好的仗(18~20)
──《讀經指引》
【提摩太前書第一章】
一、王的命令(一1,2)
二、錯誤和異端(一3-7)
三、不需律法的人(一8-11)
四、得救而事奉(一12-17)
五、不能否認的呼召(一18-20)
――《每日研經叢書》
【提摩太前書第一章】
一、問候(一1,2)
二、保羅交托提摩太的責任(一3∼20)
1.叫假師傅閉口無聲(一3∼11)
2.為神真實的恩典感恩(一12∼17)
3.重申交托給提摩太的命令(一18∼20)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提摩太前書第一章】
一、引論:問候請安 一1∼2
二、異端與福音 一3∼20
1.異端與福音對比 一3∼11
(1)禁止人傳異教 一3∼4上
(2)不可傳異教的理由 一4下∼7
(3)律法與福音 一8∼11
2.保羅的福音經驗 一12∼17
3.保羅對提摩太的策勵 一18∼20
── 周天和《教牧書信》
【提摩太前書第一章】
一、問安(一1-2)
二、有關純正教義的教導(一3-20)
1.保羅以前對提摩太的託付(3-5)
2.異端的背景和本質(6-11)
3. 基督給保羅的責任,保羅個人的見證(12-17)
4.保羅對提摩太的命令──“打那美好的勝仗”(18-20)
── 鄧尼斯莫克《教牧書信系統查經──教師手冊》
【愛的命令(一1∼20)】
一、防備異端(3∼11)
二、數算神的憐憫(12∼17)
──《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