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
利未記第一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燔祭的條例】
一、獻祭總則(1~2節)
二、若以牛為燔祭(3~9節)
三、若以綿羊或山羊為燔祭(10~13節)
四、若以鳥為燔祭(14~17節)
貳、靈訓要義
【獻燔祭】
一、「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1節):奉獻乃出於神的感動
二、「你們中間若有人」(2節):乃是受感個人的舉動,而非教會全體一致的行動
三、「獻供物給耶和華」(2節):供物指禮物,目的為感謝神施恩
四、「獻牲畜為供物」(2節):牲畜預表耶穌基督,為世人捨己
五、「要在會幕門口」(3節):指祭壇,預表十字架
六、「沒有殘疾的」(3,10節):預表耶穌是無罪的
七、「燔祭」(3,10節):預表耶穌基督一生全然為神而活,在神面前滿有馨香之氣
八、「公牛」(3節):預表耶穌滿有生命的活力,做奴僕服事眾人
九、「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3節):預表耶穌是神所喜悅的(太三17)
十、「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4節):按手表徵聯合,指奉獻的人與基督合而為一
十一、「為他贖罪」(4節):表徵奉獻的人在基督裡成為聖潔,才能親近神(來十二14)
十二、「宰…奉上血」(5,11節):血裡有生命(利十七11),表徵耶穌為我們而死
十三、「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5,11,15節):預表耶穌更美的血,在神面前為我們說話(來十二24)
十四、「要剝去燔祭牲的皮」(6節):表徵耶穌在人前並無佳形美容(賽五十三2)
十五、「把燔祭牲切成塊子」(6,12節):表徵耶穌甘願被破碎
十六、「把火放在壇上,把柴擺在火上」(7節):表徵耶穌受到從神(火放在壇上)和從人(柴擺在火上)來的熬煉
十七、「把肉塊和頭並脂油擺在壇上火的柴上」(8,12節):表徵耶穌的身體(肉塊)、智慧(頭)、上好的部位就是靈(脂油)都被熬煉
十八、「燔祭的臟腑與腿要用水洗」(9,13節):表徵耶穌的心思、情感、意志等魂的各部(臟腑)和行動(腿)都被聖靈(水)所潔淨
十九、「一切全燒在壇上」(9,13,15,17節):表徵耶穌的一切所有都毫無保留的奉獻給神
二十、「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9,13,17節):表徵耶穌的奉獻蒙神悅納,成為神與人相安的根據
二十一、「綿羊或山羊」(10節):綿羊預表耶穌的柔順和良善;山羊預表無罪的耶穌甘願為人「成為罪」
二十二、「獻斑鳩或是雛鴿為供物」(14節):預表耶穌甘願為我們成為「貧窮」
二十四、「把鳥拿到壇前,揪下頭來」(15節):預表耶穌甘願為我們成為「愚拙」
二十五、「把鳥的嗉子和髒物除掉」(16節):預表耶穌以清潔的心靈和誠實敬拜神
二十六、「丟在壇的東邊倒灰的地方」(16節):祭牲焚燒成「灰」,表示奉獻永不改變
二十七、「拿著鳥的兩個翅膀,把鳥撕開,只是不可撕斷」(17節):預表耶穌為我們死而復活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利未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總題:獻馨香燔祭——自己獻給神】
在利未中記載了五祭:即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本章是記載五祭中的第一祭——燔祭,又名“馨香的火焚祭”(利1:13)。
本章的記載“向 神獻祭馨香的燔祭”,本書的要義是表示主耶穌為我們獻於 神的馨香供物(弗5:2),同時又表示基督徒當向 神奉獻自己作為活祭(羅12:1;腓4:18)。
講題一:以牛獻為燔祭
經文:利1:1-9
一、獻祭之人的本分 1-6
1.必須在會幕門口 1-3
“會幕門口”是表示向人們擺出公證(詩116:14)。必須要自願(歌2:7)。只有在會幕門口獻才蒙神悅納。(詩20:1-4;119:108;摩5:21-24;提前5:4-5)
2.必須獻無殘公牛 3
“殘疾的”,表示有罪不全。(彼前2:5) 耶穌基督是沒有殘疾的。(來4:15-16;約壹3:5-6)
3.必須按手於牲頭 4
耶穌基督為我們成為馨香的活祭物(弗5:2),使我們的奉獻可蒙 神悅納(羅12:1)。
4.必須在神前宰牛 5
“公牛”是耶穌基督的代表,他為了我們能夠蒙 神為義人,並且領受永生的生命,必須要在 神面前被殺流血,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憂患,才能洗淨我們的罪孽(彼前3:18;來9:22;賽53:1-12)。
5.必須要剝皮切塊 6
“剝皮”就是表示除去外表與假冒的意思(路18:11-12)。
“切塊”就是表示徹底的破碎與真誠(撒上1:10-11;約4:24),如馬利亞打破玉瓶獻香膏於主 (可14:3)。
二、亞倫子孫的本分 7-9
1.要奉上牛血。5,(來9:22)
2.要灑幕門口。 5,(弗2:13;約10:7;14:6;出12:7,13)
3.要灑壇周圍。 5,(彼前1:2)
4.要擺上壇火。 7
“擺上壇火”是表示奉獻給 神的人都必須受“火煉的試驗”(彼前4:12),這就是“火洗”(太3:11)。主耶穌經歷了祭壇之火,是當受洗(路12:50),我們也必須要受主所受的火洗(可10:39)。
5.要獻上祭物。 8
“獻肉塊”——表示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獻上破碎的身體(可15:15-20;詩22:14),並且激勵我們為愛主而願意破碎自己(西1:24)。
“獻脂油”——表示向 神獻誠心誠意(詩103:1-2;51:6)。
“獻牲頭”——表示身 神獻上自己的主權(羅14:8;箴23:26)。
6.要水洗髒腿。9
“但燔祭的臟腑與腿,要用水洗。”這是表示每一個依靠主的人都要洗淨內心和行為(詩119:9)。
7.要一切全燒。 9
“燔祭”的希伯來願意是“上升之物”,表示把自己完完全全,毫無保留地獻於 神(申33:10;詩51:19)。
因此,在 神的面前經過“全燒”就“不再是自己的人”了(林前6:19)。
講題二:以羊獻為燔祭
經文:利1:10-13
一、對羊的要求——無殘疾 10
第二種祭物就是獻綿羊或是山羊為燔祭。
獻羊,與第三節獻祭公牛的要求一樣,必須是沒有殘疾的公羊。而人卻往往是相反的,許多人都會等到自己有病了、殘疾了、年老了、甚至都到了生命的最後一刻時,才說:我要完全奉獻給 神,為 神作工。這豈不是笑話嗎?可憐,可憐呀!(傳12:1-8)
二、宰牲的地點——于壇邊 11
為什麼要把羊宰於壇的北邊呢?這是表示真正的奉獻才能達到 神的面前(徒10:1-4)。
三、祭司的服事——獻燔祭 11-13
1.把羊血灑在壇的周圍 11
這就是預表主耶穌流血的救恩是普及全地,為要拯救一切相信的人(可16:15;約3:16;羅1:16)。
2.將祭物擺在壇之柴上 12
主耶穌基督就是如此甘願將自己擺上在十字架的祭壇上,才能發出救恩的香氣——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12:32)
今天, 神同樣要我們獻身為活祭(羅12:1),擺在祭壇上發出基督的香氣——愛!然而有很多人因為怕“火”而不敢擺上,結果就從壇上跳下逃走(提後4:10)。弟兄姊妹啊,你我願意為主擺上嗎?
3.要用水洗淨臟腑和腿 13
表示我們奉獻給 神的人一定要用水藉著道把自己的身體和靈魂的污穢完全洗淨,以至於凡敬畏 神的人得以成聖(林後7:1)。
4.把祭牲全然獻為火祭 13
耶穌基督“為我們舍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 神”(弗5:2),他把自己全然燒在祭壇(十字架)上,到最後連一點血和水也沒有留下(約19:34)。
結論: (尼10:34)
講題三:以鳥獻為燔祭
經文:利1:14-17
一、獻者以鳥獻為供物 14
這一段提到以鳥獻為燔祭,但是若是以鳥為燔祭,就有兩個方面:一,有時可以按照定例(利12:6)。二,有時是根據獻祭者的力量不夠而准予獻鳥(利5:7)。
以兩樣鳥為供物:一是斑鳩;二是雛鴿。
第一:表明了主耶穌基督的降卑受難(腓2:6-8)。
第二:也可表示基督徒當在主的美德裡面(太11:29),獻在 神的祭壇而得蒙 神的喜悅(羅12:1)。
二、祭司把鳥拿到壇前 15-17
1.把鳥頭要揪下來 15
表示 神首先要奉獻者把“主權”的“頭”揪下來(太26:39;加2:20),這樣才能蒙 神悅納,因為 神不需要人自誇的奉獻(路18:11-12)。
2.把鳥身燒在壇上 15
表示 神並不輕看貧窮者的小小奉獻,甚至只有寡婦的“二個小錢”(利5:7;可12:15;路21:1-4)。
3.把鳥血流在壇旁 15
表示 神要將用血來洗淨那些站在壇旁事奉的人,同時 神又我們效法主耶穌的付代價,主如何愛我們,我們也當如何愛主(約21:15-17),也表示這“祭壇”的路是主用他的寶血所開闢的!
4.把鳥嗉髒物除掉 16
表示我們當以清潔的心靈來事奉 神(羅12:1-2;箴23:26)。
5.把鳥翅撕而不斷 17
神要奉獻者向他立誓約的表示(創15:10)。意思就是說,將身心為主耶穌而完全擺上,任主使用(羅14:8)。
6.把鳥兒燒為火祭 17
表示凡樂意捐獻的,都能成為極美的馨香之祭,得蒙 神的悅納(林後9:7;腓4:18)。
結論:(林後9:5-8)
── 毛南春陽
【燔祭——身體奉獻】
讀經:出13:1 利1:1-9 羅12:1 6:12-13
一、神說“以色列人中凡頭生的……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每個得救的人都是屬靈的以色列人,都是主的寶血所買的“你們不是自己的人”(林前6:19)主用重價買我們,我們獻上自己乃是理所當然的。(林後5:14、出21:1-6)
二、我們是神所揀選的人——利未人,是神恩待我們,每個信徒都是祭司,才有資格事奉神(彼前2:9)
三、“身體”是複數的,“祭”是單數的,我們許多弟兄姐妹配搭成了基督的身體得自己甘心獻上。這就是獻燔祭的意思。
1、神從會幕中呼叫摩西(不是在西乃山的烈火中說話)表明神在基督裡悅納我們
2、祭物:
(1)牛——勞苦與負軛
(2)綿羊——溫柔與謙卑
(3)山羊——主為我們站在罪人的地位
(4)鳥——表明屬天的生命
3、全體獻上——為主的緣故將一切全擺上,毫無保留。沒有殘疾的公牛——最好的獻與主。
4、按手在祭牲頭上。按手的意思有三:
(1)傳遞的祝福
(2)承受職分(恩賜的按手)
(3)交通與聯合,此處的按手是表明聯合,祭牲的獻上就代表那個獻祭的人將自己獻上。
5、把血灑在壇的周圍,主的寶血滿足神公義的要求,我們靠著他的寶血,坦然無懼的來到神的面前。
6、經過宰殺,信徒受浸後立刻要實行奉獻,受浸是表明與主同死同葬,歸入基督的死,這還不夠,還要有同死的經歷。
7、剝皮切塊,除去表面在人前的榮耀,顯出內心真誠,經過十字架的剝奪與各樣環境的試煉。
8、將自己身上的肢體全都獻上:
(1)頭——表明意志與主張。
(2)脂油——將最寶貴的獻與主
(3)臟腑——肺腑心腸,心懷意念分別為聖歸給主。
(4)胸——指愛情為主
(5)腿——力量與行為
(6)耳、目、口、手、腳……成為義的器具全數獻上。
9、用水洗,要用水藉著道將教會洗淨,讓神的話來光照,引導潔淨我們。
10、焚燒成灰——被主的大愛充滿,焚燒、熔化,燔祭的火不熄不滅,表明神永遠悅納我們的奉獻,奉獻的效果不會過去。我們也不是獻上一次就完結,要有更新更徹底的奉獻。
11、奉獻的結果——蒙主悅納,成為聖潔,明白神的旨意,能被聖靈充滿,得著能力為主作見證,神將更多祝福臨到我們身上。(參創22:15-18)一位聖徒說:“如果沒有一次完全的奉獻,我們所有的事奉不過是宗教的活動。”
── 王國恩
【如何獻祭(一1∼9)】
一、獻祭當在上帝所選的特殊地點舉行
二、獻祭者要按手在牲畜的頭上
三、接著祭司要把公牛的血灑在壇的四周
——《每日研經叢書》
【燔祭(一1∼17)】
一、完全的動機(2)
二、完全的祭牲(3)
三、完全的捨己(3、6)
四、完全可悅(3)
——《新舊約輔讀》
【燔祭之特點(一1∼17)】
一、此祭教訓信徒崇拜主最深的工夫
二、祭牲之一切完全焚燒(一9)
三、特表耶穌向神為救贖的完全獻己
四、祭牲須獻者,親自剝皮切塊
——黃原素《五祭論》
【燔祭者之手續(一3∼6)】
一、親身攜祭牲至會幕前(3)
1、欲免罪得救,須親自承認十字架上之主,而作求救之工,自己不為,無人可代
2、己之工,亦無人可代行
3、我們至主前,必須蒙了基督的聖義,方蒙悅納
二、親手按於祭牲之上(4)
1、區別之作聖品
2、區別之以証其死罪
3、按手者與此牲聯屬不分,基督之死,亦即我們之死,我們有罪,基督亦同受罪報
三、親手殺牲於主前(5)
四、親手剝皮切塊(6)
——黃原素《五祭論》
【燔祭牲之種類——公牛(一3,9),二綿羊或山羊(一10,13),三斑鳩或雛鴿】
一、牛——表耶穌之畢生工作,乃役於人
二、綿羊——表耶穌在世之為人,溫柔清潔,被詬不反抗,受苦而忍。(賽五三7)
三、山羊——指罪惡
四、斑鳩雛鴿——表耶穌為人,亦處於卑微可憫之地位,且為我們成為貧(路九58)
——黃原素《五祭論》
【祭司之工作(一5∼17)】
一、灑血之禮(5)
二、洗潔之禮(9)
三、火焚之禮(9)
1、擺在柴上
2、焚獻一切
3、馨香蒙納,若依以上手續而獻,便為馨香
四、獻鳥之禮(14∼17)
1、獻鳥之工,較牛羊更煩苦
2、對無力者之特別待遇
3、蒙納則一
五、亞倫子孫之地位(5,7,8)
——黃原素《五祭論》
【三種祭物(一13∼17)──“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一、沒有殘疾的公牛──順服父而忍受勞苦的主
二、公羊──絕對柔順的主耶穌
三、鳥──屬天族類的源頭
——王國顯《神的帳幕在人間》
【第一大段祭與獻祭的條例 】
壹、五種最基本的祭(一章——六章7節)
一、燔祭——全牲祭、馨香的火祭、活祭(第一章)
(一)燔祭在新約的解釋
1.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 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 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來10:4~10)
2.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來7:27)
3. 『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是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 神嗎?』(來9:12~14)
4. 『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
(二)獻一隻公牛為祭——基督在神面前忍耐、勞苦、忠心的僕人
1. 獻祭的特點——奉獻的主觀經歷
『「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就要在會幕門口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那人要剝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塊子。』(4)
2. 選一隻無殘疾的公牛
基督為我們無瑕疵的身體在神面前獻為燔祭,好使我們蒙悅納
3. 按手在公牛的頭上
我們與祭物的聯合
4. 自己作的部分
(1) 選祭物並按手——與祭牲的連合
(2) 宰公牛
(3) 剝皮
(4) 切塊
5. 祭司作的事
『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那人要剝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塊子。祭司亞倫的 子孫要把火放在壇上,把柴擺在火上。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肉塊和頭並 脂油擺在壇上火的柴上。但燔祭的臟腑與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燒 在壇上,當作燔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V5~9)
(1) 灑血——用血贖罪
(2) 管理火與柴——聖靈與十架使祭發揮用處
(3) 臟腑要用水洗
(4) 全部經火獻給主作馨香的火祭
6. 祭物最後的形狀——灰燼與馨香之氣
(三)獻一隻綿羊或山羊為祭
『人的供物若以綿羊或山羊為燔祭,就要獻上沒有殘疾的公羊。要把羊宰於壇的北邊,在耶和華面前;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羊血灑在壇的周圍。要把燔祭牲切成塊子,連頭和脂油,祭司就要擺在壇上火的柴上;但臟腑與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全然奉獻,燒在壇上。這是燔祭,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V10~13)
1. 綿羊——基督的柔馴和良善
2. 山羊——基督被列在罪犯之中
3. 羊宰於壇的北邊,在主面前切成塊子
4. 祭司灑血
5. 將頭和脂油,一同擺在壇上火與柴上
6. 臟腑要用水洗,全數獻給主作馨香的火祭
(四)獻鳥為祭
『人奉給耶和華的供物,若以鳥為燔祭,就要獻斑鳩或是雛鴿為供物。祭司要把鳥拿到壇前,揪下頭來,把鳥燒在壇上;鳥的血要流在壇的旁邊;又要把鳥的嗉子和髒物[髒物:或譯翎毛]除掉,丟在壇的東邊倒灰的地方。要拿著鳥的兩個翅膀,把鳥撕開,只是不可撕斷;祭司要在壇上、在火的柴上焚燒。這是燔祭,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V14~17)
1. 最小的祭物為窮人的祭物
2. 要用斑鳩或是雛鴿——是用復活的生命為祭物
3. 是耶穌基督用作奉獻的祭物(路2:24)
4. 全數是祭司來作
5. 把髒物去掉
6. 把鳥的翅膀撕開,但是不可撕斷——死與復活的完全
7. 焚燒為馨香的火祭
── 史伯誠《利未記綱要》
【生活成聖獻上燔祭 利未記1章】
燔祭:表示完全的奉獻,沒有自己。
獻燔祭:羅12:1獻上自己當作活祭
一丶知神呼叫奉獻自己 1:1
二丶傳神呼叫獻上自己 1:2
三丶聽神呼叫舍去自己 1:3-9
四丶服神呼叫全獻自己 1:10-13
五丶遵神呼叫不留自己 1:14-17
── 作者不詳
【利未記第1章 奉獻燔祭】
從會幕中
呼叫摩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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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奉獻牛之條例
二、奉獻羊之條例
三、奉獻鳥之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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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有殘疾
2.按手頭上
3.馨香火祭
1.宰於壇北
2.頭和油脂
3.全燒壇上
1.揪下頭來
2.鳥嗉除掉
3.撕開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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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志新《利未記查經分章大要》
【第一章 燔祭之例】
1) 會幕中神召摩西、1
2) 取牛羊獻為燔祭、2/3
3) 血灑在壇的周圍、4/5
4) 剝去皮切成塊子、6/7
5) 所有都燒在壇上、8/9
6) 獻牛羊須無殘疾、10/13
7) 若獻鳥除掉髒物、14/16
8) 火焚燒馨香火祭!17
── 郭提多《利未記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提要:1 燔祭。3以牛為燔祭,10 以羊為燔祭,14以鳥為燔祭。 ──《SDA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