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 1
尼希米記第一章拾穗
【尼一1】「哈迦利亞的兒子尼希米的言語如下:亞達薛西王二十年基斯流月,我在書珊城的宮中。」
“言語”。即尼希米自己的回憶錄。“尼希米”的意思是“耶和華安慰”。雖然我們對尼希米的父親沒有認識,但“哈迦利亞的兒子”這句話讓我們知道這個尼希米不同於聖經中其它的尼希米(三16;拉二2)。“基斯流月”(十一、十二月間)。參看出埃及記十二章2節的腳註。“亞達薛西王二十年”,主前445年。“書珊”。但以理在主前550年透過異象來到這�堙A而以斯帖則於主前478年在這王宮�埵足偭圻隤漱�后。參看但以理書八章2節和以斯帖記一章2節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尼希米回憶錄》是記錄猶太人被擄回歸後最有歷史價值的新時代文獻。本章至7章是回憶錄的一部分(其他見11章;十二31∼43;十三4∼31)。參《以斯拉記》書前<參考資料>的“作者”條。
尼希米的出身,除了知道他的父親叫哈迦利亞,讓讀者不至與其他幾個尼希米(拉二2;尼三16;七7)混淆外,其他不詳;只知道他雖非祭司,卻象以斯拉一樣,是獲得波斯王朝重用的一個被擄的猶太人(11節)。他的名字有“耶和華的安慰”或“耶和華有憐憫”之義。雖然6節的禱詞中有“我與我父家都有罪”和二3有“我列祖墳墓所在”的話,可據以推測尼希米似有大衛王族血統,但無佐證。
尼希米在亞達薛西王第二十年返抵耶路撒冷,又在第三十二年時再臨(十三6),指的當為亞達薛西一世。第“二十年”相當於主前446年。尼希米在這一年的基斯流月(陽曆十一、十二月間)聽到故國遭大難的消息(3節)。他次年歸國出任省長。
“書珊城”:波斯王的四個都城之一(看拉六2注),春季駐蹕於此。──《啟導本聖經》
哈迦利亞的兒子尼希米的言語: 作為歷史書,用這種方式開頭的並不多。許多學者根據這一節主張本書是以斯拉記的後篇。即認為本書記錄了以斯拉之後的故事。 亞達薜西王二十年基斯流月: 指B.C.445年11,12月左右, 書珊城的宮: 書珊是波斯帝國的四大首都之一。由考古學家發現的王宮遺址,其面積約1.6km2。 ──《聖經精讀本》
言語(debarim ),還有“歷史”或“傳記”(耶1:1;摩1:1)的意思。
尼希米。意為“耶和華的安慰”。被擄以後,至少還有兩個人叫尼希米(見拉2:2;尼3:16;尼7:7)。他們都不是為亞達薛西斟酒的:其中一個人生活在早一個世紀所羅巴伯的年代;另一個同時代的尼希米,是押卜的兒子。押卜是“管理一半伯夙”的人,而本書作者則是哈迦利亞的兒子,猶大省的省長。
基斯流月。據尼2:1,這是指亞達薛西執政第二十年。關於他就是亞達薛西一世,見《尼希米記》第二章補充注釋二。亞達薛西一世第二十年基斯流月,即九月(見本書卷二116頁),是西元前445年12月5日到西元前444年1月3日(見本書108頁)。
書珊城的宮。據古代文獻,書珊希臘語叫蘇沙,是以攔的古都,位於克爾凱河邊,離波斯灣北端約161公里,是波斯國的首都之一。其他首都還有巴比倫,伊克巴塔納和波斯波立。書珊城主要是冬天的首都,因為夏天太熱不舒服。有人認為書珊城是但以理活動過的地方(見但8:2),以及在《以斯帖記》中的事件發生的地點(見斯1:2)。法國的考察隊曾經從1884年開始斷斷續續地發掘了這個古城(見帖1:5注)。
從本章起至7章為尼希米的自述。──《SDA聖經註釋》
【尼一1書珊是什麼地方?那裡的演變狀況如何?】
答:書珊--意即百合花,為波斯之京城,亦以此名稱其宮(尼一1,斯一2),在以攔省(參14題)烏萊河濱(但八2),國之珍寶咸藏於此。主前六○六年,亞述巴尼帕Ashurbanipal,據而有之,遂隸屬於巴比倫。迨古列王建立波斯國時,始定為首都。及主前三三一年,被希臘王亞力山大所攻克,城內儲藏盡為所奪。至主前三一五年,又遭安提古奴Antigonus之劫掠,民眾受其蹂躪,遂日漸衰落。然至撒拉遜Saracens人攻入時,尚有抵禦之能力。此城之故址在今蘇斯Sus,距波斯海灣約三百里,廢墟周圍面積約九裡,若以全部範圍而論,周圍共有二十裡之長,地多土阜。經考古學家之開掘,發現宮殿舊址,疑即大利烏王所建,而薛西王又營建宮闕於其上,亞哈隨魯王系在書珊城的宮內殿登基,曾經設擺筵席,大宴賓客(斯一2,3,5,9,二18)。大利烏王是從這城下詔,准許猶太人重建聖殿(參拉六全),所以猶太人稱殿的東門(尼三29)為書珊門,且在這門上雕刻古書珊城的圖形以為紀念。――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尼一1 尼希米】在主前五世紀中葉,亞達薛西一世年間(主前465∼424年),尼希米官拜波斯王酒政的重要職位。主前四六○年埃及發生叛亂,五年之後才被平定。美索不達米亞以北一個行省的總督默加比朱斯又在主前四四八年造反。可見這是帝國歷史中的動盪時期。因此可以想像,波斯這時必定願意與帝國中的幾個少數民族──如猶大人等──結盟。是以主前五世紀中葉時猶大人如尼希米等能在帝國中任此高位,是很可信的。──《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尼一1 基斯流月】基斯流是被擄之後的希伯來月名,相等於西曆的十一月中旬至十二月中旬。主前六世紀末猶大人被擄之後,顯然承襲了巴比倫人曆法的月分名稱,一直沿用到波斯時代。──《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尼一1 年代小注】「二十年」所指的是甚麼時候並不清楚(原文並沒有和合本的「亞達薛西王」五字)。它可能是指尼希米來到書珊城之後的第二十年。但可能性較高的看法則認為這是指亞達薛西一世的紀年(主前465∼424年在位),本節只是略掉他的名字而已(見:尼二1)。若然,亞達薛西王二十年就是主前四四五年。──《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尼一1 書珊城的宮中】書珊的衛城(NIV)是波斯君王冬宮的所在。書珊城歷史悠久的其餘部分,與它是分隔開來的。至少由主前第四千年紀開始,已經有人在書珊定居。書珊後來成為以攔的要塞,直到主前七世紀被瑪代人和波斯人攻取為止。占地十英畝的衛城位於遺址北端的高地,稱為阿帕達納(Apadana)之處。王宮是大利烏王所建,他好幾位繼承人都曾使用這地方。
考古學家在王宮的挖掘找到不少的設施,其中包括波斯王的聽政廳。宮殿是個正方形的建築物,邊長超過三百五十呎,各有七十二根石柱,高度估計在六十五至八十呎之間。位於巴比倫東面約二百二十五哩的大書珊城,是建築在三座山頭上,俯瞰肖爾河(Shaur River)。菱形的遺址周邊長約二又四分之一哩,占地幾達二百五十英畝。此外,城東山谷對面,又有一個占地二十英畝的商人特區。──《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尼一1~11】尼希米的禁食禱告: 本書的主題是重建城牆和信仰復興。耶路撒冷城是神國的預表,是神子民平安居住的城邑。尼希米從故土來的哈拿尼和其他同僚那裡聽到猶大面臨大患難,耶路撒冷城被毀的悲傷的消息之後,悲哀地禁食,向神肯切地禱告。 ──《聖經精讀本》
【尼一2】「那時,有我一個弟兄哈拿尼,同著幾個人從猶大來。我問他們那些被擄歸回剩下逃脫的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光景。」
“哈拿尼”。可能是他的結拜兄弟(七2)。他向尼希米匯報耶路撒冷因以斯拉記四章23、24節所記載的敵對事件而產生的狀況。──《雷氏研讀本》
哈拿尼是尼希米的同胞兄弟,後來奉派管治耶路撒冷城,有同副省長(七2)。尼希米返波斯期間,他可能代行省長之職。──《啟導本聖經》
哈拿尼: 是尼希米的親弟弟(7:2),尼希米去波斯期間,治理了耶路撒冷。 ──《聖經精讀本》
有我一個弟兄。希伯來語的“弟兄”常用來表達比同胞兄弟更遠的親屬關係(見代上2:7節注釋)。但依據尼7:2的描述,哈拿尼很可能是尼希米同胞的兄弟。
我問他們。哈拿尼和其他猶太人從家鄉回來,似乎是從“河西的”總督麥迦比佐斯與亞達薛西作對以來,尼希米第一次有機會與猶大的回歸者接觸。猶大是“河西”的一部分(見拉4:10注釋)。在麥迦比佐斯反叛期間,很少有關於猶大的可靠消息傳到尼希米耳中。但他可能聽說撒瑪利亞人襲擊耶路撒冷,毀掉部分新建的城牆。所以尼希米急於要得知進一步的情況。他的兄弟和其他猶太人的來到,帶來了波斯和猶大中斷交通期間他們的親眼所見。──《SDA聖經註釋》
【尼一2∼3 耶路撒冷的光景】自從一百四十年前被尼布甲尼撒二世所毀以後,耶路撒冷一直是個廢墟。城牆、城門被毀的城市,對於外來的侵略完全沒有防禦的能力。以斯拉記記載在亞達薛西一世當政的較早年間(約主前458年),曾經嘗試重修城牆,但不能成功。因此這些人所描述的顯然是最近一次的失敗嘗試。有人提出亞哈隨魯年間,波斯曾經攻打耶路撒冷,但證據不足。而波斯和希臘軍隊曾經在黎凡特南部互相攻擊,卻是有案可稽的。──《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尼一3】「他們對我說:“那些被擄歸回剩下的人在猶大省遭大難,受淩辱;並且耶路撒冷的城牆拆毀,城門被火焚燒。”」
《以斯拉記》四9∼23記有撒瑪利亞省當局在亞達薛西一世登位初年,成功阻止猶太人重建耶城城垣的事;雖無拆毀城牆、焚燒城門、受淩辱、遭大難等具體記述,但“用勢力強迫他們停工”(拉四23)一語當包括這些暴力行動。──《啟導本聖經》
關於本節提及的事件發生的正確時間,議論紛紛:①B.C.586年耶路撒冷淪陷時期說:把巴比倫毀壞耶路撒冷城的事件,與本節相連起來了;②利宏和伸帥中斷重建聖殿時期說:把中斷重建聖殿的事件和毀壞城牆事件相連起來了(拉4:23,24);③以斯拉記和本書之間的空白期間12年中,曾幾次試圖重建城牆都被受辱的學說等。其中①不恰當,②,③的情況都有可能。雖然找不到關於這種見解的明確的證據,但亞達薜西王第20年(1節)的時代設定,支援著②,③的見解。即尼希米為重建耶路撒冷而定離開的計畫的(B.C.445)時候,與耶路撒冷淪陷(B.C.586)之時相差很遠。從本節的視點來考慮,此事件的確是最近發生。 ──《聖經精讀本》
【尼一4】「我聽見這話,就坐下哭泣,悲哀幾日,在天上的神面前禁食祈禱說:」
一個熱愛國家的人,雖生活在宮廷的錦繡膏粱中,不能忘懷家國和寄人籬下的羞辱(參拉九3;詩一三七5;但六10)。“坐下”是習俗上舉哀和禁食的姿勢。猶太人在被擄期間常為亡國之痛禁食(斯四16;但九3;亞七3∼7)。──《啟導本聖經》
哭泣……悲哀……禁食祈禱: 尼希米具有以下的可貴之處:①他更看重作為神百姓的榮耀,勝於作為大帝國的高官而享有的榮華;②與自己的飛黃騰達相比,更多考慮民族整體的羞恥,是具有領袖責任的人;③尤其可貴的是即使放棄自己的地位,也願委身于重建城牆的事工上的決心;④不依靠人的方法,先向神求告,他是信實的信仰人。 ──《聖經精讀本》
禁食。在被擄期間,猶太人普遍有進行禁食的做法(見亞7:3-7)。在耶路撒冷陷落,聖殿被燒和基大利被殺的周年紀念(亞8:19)時,要進行嚴肅的禁食。在個人崇拜中禁食也占重要位置。但以理(但9:3;10:3),以斯帖(斯4:16),以斯拉(拉10:6)和尼希米都曾禁食過(見拉10:6注釋)。──《SDA聖經註釋》
【尼一4 尼希米的反應】尼希米的反應,是猶大人面對慘事時的典型舉動(見:拉九3∼5)。頭髮和鬍鬚往往在哀悼時剃除。祈禱時經常同時禁食,暫時放下身體上的需要,以求集中注意在所面對的問題上。──《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尼一4 祆教的「天上的神」】「天上的神」一語是波斯帝國的常用語,後來成為猶太人宗教語言的一部分。主前五世紀埃及伊裡芬丁的猶大書函中,也有使用這個字眼。這稱號可以上溯到伊朗聖人瑣羅亞斯德(Zoroaster);他大概來自主前第二千年紀末期,但生卒年日未能確定,至今仍眾議紛紜。到了大利烏一世年間(主前521∼486年在位),瑣羅亞斯德教(傳入中國後稱為祆教)已經成為波斯諸王所信奉的宗教。祆教徒所崇拜的「天上的神」名叫阿胡拉馬茲達,是位有美善計畫的永存者。他們又相信另一位邪惡神明的存在,作為阿胡拉馬茲達的對應角色,其能力與阿胡拉馬茲達相等。但尼希米毫不猶豫地把這常用的名號冠以耶和華。──《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尼一4∼11】尼希米的禱告包括:(1)祈求神的“慈愛”(希伯來文是hesed;參看何二19的腳註);(2)認罪(留意尼希米也象以斯拉和但以理一樣——拉九5∼15;但九3∼19——與猶大的百姓同證);(3)承認神的審判是公正的(8,9節,比較利二六33∼45;申三○1∼5);(4)祈求下一步的成功(需要王〔11節〕改變他決定,這決定記載在以斯拉記四章21節)。──《雷氏研讀本》
【尼一5】「“耶和華天上的神,大而可畏的神啊,你向愛你、守你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
本節的禱告與但以理的禱告方式幾乎一致(但9:4)。一般認為但以理的預言時期是B.C.536年。可能,尼希米很熟悉但以理的記錄,並且受他的影響。但是本節卻表明了尼希米的禱告與但以理的禱告的不同點:①用“耶和華”(Jehovah)之稱代替了“主”(Lord);②附加了尼希米常使用的“天上的神”之稱。約: (出19:5,立約神學的理解)。 ──《聖經精讀本》
【尼一5~10】尼希米向①在犯罪的百姓面前,“大而可畏的神”;②對悔改歸向神,且遵守誡命人,“守約,施慈愛”的神,肯切地獻上了中保禱告(5節)。在10節,以色列民族和神的關係被表明為相互所屬的關係。即確認了全能之神和以色列百姓是以立約相系的不可分割的關係。 ──《聖經精讀本》
【尼一6】「願你睜眼看,側耳聽你僕人晝夜在你面前為你眾僕人以色列民的祈禱,承認我們以色列人向你所犯的罪。我與我父家都有罪了。」
尼希米像以斯拉一樣,注重認罪悔改;這是經歷亡國慘痛、面對重建家園重任的猶太餘民,最重要也最迫切的一件事。尼希米不只為“以色列人”求,也承認自己和家人的罪,禱告中用“我們”而非“他們”。一個人越敬畏神,越會戰戰兢兢祈求神的赦宥和幫助(10節)。尼希米處此危急之秋,只能哀懇那位曾應許他們可以歸回的神。──《啟導本聖經》
我與我父家都有罪了: 尼希米代表百姓作中保禱告。神採取了先感動領袖的心,並以他為中心使所有百姓站立在他面前的方法。這些領袖時而受到讚美,時而受到逼迫。耶穌基督作為先知、祭司和君王來到這世界,是受最殘酷逼迫的中保。 ──《聖經精讀本》
【尼一7】「我們向你所行的甚是邪惡,沒有遵守你藉著僕人摩西所吩咐的誡命、律例、典章。」
與其他歷史書相比,以斯拉記和本書顯明地刻畫了摩西律法(1:8;8:1;9:14;10:29;13:1;拉3:2;6:18;7:6)。 誡命、律例、典章: 律法的法令主要分為這三個類型(申5:31;6:1;11:1等)。 ──《聖經精讀本》
【尼一8】「求你紀念所吩咐你僕人摩西的話說:‘你們若犯罪,我就把你們分散在萬民中;」
【尼一8∼9】犯罪不只是不遵守神的誡命,也切斷了與神的關係。要罪得脫必須“歸向”神,恢復聖潔的關係。8∼9兩節為《申命記》三十1∼5的綜述。
“立為我名的居所”指耶路撒冷(參王上十一13)。──《啟導本聖經》
你們若犯罪……招聚回來: 尼希米在回憶利26:27-45;申29:14-30:10中記錄的預言。請參照以下圖表。 ──《聖經精讀本》
【尼一9】「但你們若歸向我,謹守遵行我的誡命,你們被趕散的人雖在天涯,我也必從那裡將他們招聚回來,帶到我所選擇立為我名的居所。’」
【尼一10】「這都是你的僕人、你的百姓,就是你用大力和大能的手所救贖的。」
【尼一10∼11】看《申命記》九29。尼希米堅信曾經拯救過以色列百姓過紅海、出曠野的神,現在一樣能拯救他們。“在王面前蒙恩”中的“王”原文作“這人”。自尼希米看來,王在神眼中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不能和無所不能的神相比。
“酒政”:波斯王宮中的一個重要官職,據希臘史家辛羅芳(Xenophon)說,酒政的責任包括為王試酒,以防有毒,同時護衛王的內寢。可見尼希米為王極信任的人。──《啟導本聖經》
【尼一11】「主啊,求你側耳聽你僕人的祈禱,和喜愛敬畏你名眾僕人的祈禱,使你僕人現今亨通,在王面前蒙恩。”我是作王酒政的。」
“酒政”的職責是先嚐王準備喝的酒,確保酒沒有被下毒;因此,他是一個王所信任的僕人,常常可以親近王。──《雷氏研讀本》
喜愛敬畏你名眾僕人: 信仰的耕耘必使如此認識神的人,充滿敬虔之喜樂。因恐懼審判,而只是習慣性地,職業性地敬畏神,那麼這個人不僅自己不喜樂,也不能討神歡喜。 你僕人: 指亞達薜西王; 作酒政的: 這是得王的信任的高官擔任的職責。正因為在王宮位於如此高的職位,所以尼希米具備了擔當神所計畫的事工的素質,也能掌握良好的機會。雖然作酒政的不知是什麼職位,但可能是管理王的飲料,或給王送飲料並侍候王的人,可能相當於現在的警衛和秘書的頭目。 ──《聖經精讀本》
現今。可能就是指“這一次”。不一定指尼希米在見國王那一天提出請求(見第2章)。
王。即國王亞達薛西。此前雖然沒有提名字,但是請求者心中一直有想到。尼希米認識到只有國王的干預才能解決耶路撒冷的困境,並且覺得自己需要親自去耶路撒冷扭轉局面。
我是作王酒政的。他不是惟一的斟酒人,而是其中之一。他這樣說,一方面是向讀者解釋“王”,另一方面說明他自己的職務,使他有機會接近亞達薛西。許多流亡的猶太人身居要職,為同胞的利益工作著,尼希米就是其中的一個。由於斟酒者與後宮接觸(見尼2:6),所以大多是太監。尼希米可能是一個宦官。有些七十士譯稿把希伯來語mashqeh(斟酒人)譯為eunouchos(宦官),而不是oinochoos(斟酒者)。──《SDA聖經註釋》
【尼一11 酒政】在古代近東宮廷中,酒政的地位十分重要。他能夠直接與君王見面,因此有很大的影響力。亞述和波斯的文獻和浮雕都有酒政的描述。酒政接近王的禁宮,因此往往是太監。但並沒有證據顯示尼希米是如此。後期的史料稱酒政為試酒者。除此以外,酒政又是印章戒指的持護者兼首席財政大臣。──《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思想問題(第1章)】
1 從尼希米的「問」(2)、「聽」(4)與「坐下哭泣、禁食祈禱」(4)看來,他對本國、同胞有何態度?你對國家和民族認同與承擔又如何?是否完全不聞不問,抱「事不關己」的態度?
2 以斯拉向神的祈求(拉9:5-14)和尼希米的禱告有什麽相似之處?參6; 拉9:7。這是否也是屬靈領袖的特質之一?
3 尼希米到底向神求什麽?參9, 11節。這祈求是以什麽為基礎?見8-10節。整篇禱詞對神的屬性有何啟示?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