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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5:33 - 蕭靜山《新經全集》附注釋

「你們還聽見過,給古人說的那話:你不可發虛誓,你所發的誓,必該還主。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你們也聽過吩咐古人的話,『不可違背誓言,總要向主遵守所起的誓。』

參見章節

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你們又聽過給古人話說:『不可發假誓!你要向上主還你的誓願。』

參見章節

新譯本

“你們又聽過有這樣吩咐古人的話:‘不可背約,向主許的願都要償還。’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另外,你們聽過那吩咐古人的話:『不可起假誓。你所起的誓,總要向主償還。』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馬太福音 5:33
15 交叉參考  

「你們聽見過,給古人說的那話:你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該審判他的罪。


「你們聽見過,給古人說的那話:你不可行邪淫。


為行姦淫的人,為犯男色的人,為拐賣人口的人,為謊言的人,為發虛誓的人,或還有別的相反正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