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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0:37 - 蕭靜山《新經全集》附注釋

誰愛父母過於愛我,不堪作我的門徒;誰愛兒女過於愛我,不堪作我的門徒;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人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人不配作我的門徒;

參見章節

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凡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愛我的,不配做我的人;那愛兒子或女兒超過愛我的,也不配做我的人。

參見章節

新譯本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屬我的;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屬我的;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那愛父親或母親過於愛我的,不配屬於我;那愛兒子或女兒過於愛我的,不配屬於我;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馬太福音 10:37
15 交叉參考  

耶穌給他說:「你當全心、全靈、全意、愛你的主,天主。


然後給僕人說:喜筵可是已經預備好了,但先前請的客們當不起


「誰到我這裏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及自己的性命,不能做我的門徒。


但那堪當得來世,堪當從死人中復活的人,他們也不嫁,也不娶;


所以你們當醒着,常常祈禱,為的堪當脫免要來的這一切事;也堪當站立在人子面前。」


為叫一總的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誰不尊敬子,就是不尊敬打發子來的父。」


到底在撒爾底,你還有不多的幾名,沒有染污自己衣裳的:將來他們穿白衣,與我同行,因為他們當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