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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8:33 - 蕭靜山《新經全集》附注釋

把他鞭打以後,還要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鞭打和殺害,但第三天祂必復活。」

參見章節

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人們在鞭打他之後,將殺害他;但是第三天他將復活。」

參見章節

新譯本

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他們要鞭打他,並殺害他;然後在第三天,他要復活。」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並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並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路加福音 18:33
7 交叉參考  

從那時候耶穌才起頭告訴門徒:他該上耶路撒冷去,要從長老們,經師們,司祭長們那一面,受許多苦難,至於被殺,第三日卻要復活。


說:「大人,我們記得那個誑哄人的,活着的時候,說過這話:三天以後我要復活。


他要被交付于外教人;他們要譏笑他,凌辱他,唾污他;


這些話,門徒一點不懂得;為他們是隱秘話,不明白所說的那話,是什麼意思。


我們從前盼望,他就是那要救贖以色列民的;(不料)從有了這些事,到如今,已經三天了。


說:人子必要被交付於罪人之手,被釘十字架,第三日復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