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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0:36 - 蕭靜山《新經全集》附注釋

這三個人,你看着那一個,為那個遇着強盜的,是近人呢?」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那麼,你認為這三個人中誰是被劫者的鄰居呢?」

參見章節

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這三個人中,你認為誰是遭遇到強盜那個人的鄰人呢?」

參見章節

新譯本

你想,這三個人,誰是那個落在強盜手中的人的鄰舍呢?”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你認為,這三個人中,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那人的鄰人呢?」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路加福音 10:36
6 交叉參考  

伯多祿說:「是向外人要。」耶穌說:「既然如此,兒子就不必出捐了。


「論基督,你們的意見何如?(他當)是誰的後人呢?」他們答說:「達味的後人。」


第二天拿出兩個銀錢來,交給店主,說:請你照管這個人;你餘外花費多少,我回來的時候,必要還你。


他說:「是憐憫他的那一個。」耶穌給他說:「你去,也照樣行罷。」


因為他們都還不起,債主就都寛免了他們,他們兩個,誰更愛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