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聖經

廣告


整本聖經 舊約 新約




馬太福音 18:34 - 王元德《新式標點新約全書》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刑官,等他還清所欠的債。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主人大怒,把他交給獄卒受刑,直到他還清全部的債務。

參見章節

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主人大怒,把他交給刑警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

參見章節

新譯本

於是主人大怒,把他送去服刑,等他把所欠的一切還清。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主人就發怒,把他交給掌刑官,直到他能還清所欠的一切債。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馬太福音 18:34
8 交叉參考  

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裏,等他還清所欠的債。


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麼?


如此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必這樣待你們了。


審判原沒有憐憫,要加給沒有憐憫的人;憐憫能勝過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