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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8:33 - 王元德《新式標點新約全書》

他們要鞭打祂,殺害祂:第三日祂必復活。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鞭打和殺害,但第三天祂必復活。」

參見章節

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人們在鞭打他之後,將殺害他;但是第三天他將復活。」

參見章節

新譯本

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他們要鞭打他,並殺害他;然後在第三天,他要復活。」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並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並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路加福音 18:33
7 交叉參考  

從那時候,耶穌纔指示門徒,祂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先生,我們記得那欺騙人的,還活着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


祂將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祂,凌辱祂,吐唾沫在祂臉上:


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得;意思乃是隱藏的,他們不曉得所說的是甚麼。


但是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祂。不但如此,而且這事成就,現在已經三天了。


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裏,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