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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10:34 - 王元德《新式標點新約全書》

耶穌回答他們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着,我曾稱你們是神麼。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耶穌說:「你們的律法書上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都是神』嗎?

參見章節

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耶穌反駁他們:「在你們的法律書上不是寫著『我說過,你們都是神』嗎?

參見章節

新譯本

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不是寫著‘我說你們是神’嗎?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的律法上不是寫道『我說你們是神』嗎?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着『我曾說你們是神』嗎?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着『我曾說你們是神』嗎?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約翰福音 10:34
12 交叉參考  

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神的道的,尚且稱為神,


眾人回答說,我們聽見律法上有話說,基督是永存的:你怎麼說,人子必須被舉起來呢?這人子是誰呢?


這是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說,他們無故的恨我。


你們的律法上也記着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


律法上記着,主說,我要用外邦人的舌頭,和外邦人的嘴唇,向這百姓說話;雖然如此,他們還是不聽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