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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8:34 - 楊格非官話《新約全書》

於是主發怒、將他交給獄官、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主人大怒,把他交給獄卒受刑,直到他還清全部的債務。

參見章節

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主人大怒,把他交給刑警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

參見章節

新譯本

於是主人大怒,把他送去服刑,等他把所欠的一切還清。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主人就發怒,把他交給掌刑官,直到他能還清所欠的一切債。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馬太福音 18:34
8 交叉參考  

這臣子不應允、就將他下在監裏、等他還所欠的債、


你豈不應當憐恤你的同僚、像我憐恤你麼、


若你們各人心裏、不赦免兄弟的過、我的天父、也必這樣待你們了、


不憐恤人的人、在被審判的時候也必不蒙憐恤、惟憐恤勝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