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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2:23 - 楊格非官話《新約全書》

這是照着主的律法所記的話說、凡頭胎的男子、必稱聖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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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譯本

因為主的律法規定:必須把長子分別出來獻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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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按照上主的法律所寫的:「頭胎的男兒都要奉獻給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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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正如主的律法所記:“所有頭生的男孩,都當稱為聖歸給主。”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正如主的律法上所記載的:「所有頭胎的男孩都將被稱為聖歸給主;」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正如主的律法上所記:「凡頭生的男子必稱聖歸主。」)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正如主的律法上所記:「凡頭生的男子必稱聖歸主。」)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路加福音 2:23
7 交叉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