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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21:33 - 李山甫等《新經全書》附注釋

天地都要消逝,我的話決不能不應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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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天地都要消逝,但我的話永不消逝。

參見章節

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天地會消逝,但是我的話絕不會消逝。」

參見章節

新譯本

天地都過去,但我的話決不會廢去。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天和地將要消逝,但是我的話絕不會消逝。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路加福音 21:33
12 交叉參考  

天地都要消逝,我的話卻不能過去」。


我實在告訴你們:在天地沒有消逝,和在一切都沒有實現以前,從法律上就是一點或一鈎也不能抹去。


天地都要消逝,我的話卻不能過去」。


寧要看見天地的滅亡,卻看不見法律失掉一筆一劃。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一世代人還沒有過去,這一切事斷然要實現。


可是天主的道是永存的」。天主的道就是給你們所傳的福音。


以後我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和坐在上面的那一位。地和天一看見祂的面容,立刻逃避,永無人見了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