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15:21 - 李山甫等《新經全書》附注釋 依照聖經上所記載的:「沒有聽見人給他們講述祂的民族,必要看見祂;沒有人和他們討論祂的民族,必要認識祂」。 更多版本當代譯本 正如聖經上說:「對祂毫無所聞的,將要看見;未曾聽過的,將要明白。」 新譯本 反而照經上所記: “那對他一無所聞的,將要看見; 那沒有聽過的,將要明白。” 中文標準譯本 正如經上所記: 「沒有聽說過他的人,將要看見; 沒有聽見過的人,將要領悟。」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就如經上所記: 未曾聞知他信息的,將要看見; 未曾聽過的,將要明白。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就如經上所記: 未曾聞知他信息的,將要看見; 未曾聽過的,將要明白。 和合本修訂版 卻如經上所記: 「未曾傳給他們的,他們必看見; 未曾聽見過的事,他們要明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