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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 23:29 - 李山甫等《新經全書》附注釋

看出他被告,都是關於他們法律的細則,本人並沒有犯什麼該囚該死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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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發現他是因為他們的律法問題而被控告,他並沒有犯該被監禁或處死的罪。

參見章節

新譯本

我發現他被控告,是為了他們律法上的問題,並沒有甚麼該死該綁的罪名。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我發現他被控告,與他們律法上的爭議問題有關,並沒有任何該死或該被捆鎖的罪行。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便查知他被告是因他們律法的辯論,並沒有甚麼該死該綁的罪名。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便查知他被告是因他們律法的辯論,並沒有甚麼該死該綁的罪名。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我查知他被告發是因他們律法上的爭論,並沒有甚麼該死或該監禁的罪名。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使徒行傳 23:29
12 交叉參考  

但是,關於什麼教義,名稱和你們法律的問題,你們要自己解決,我不願意判斷這樣的案件」。


如果我作過什麼不義或該死的事,我不辭一死;他們所告我的事,若是一件也沒有,便沒有人能將我交給他們。我要到皇帝那裏去上訴」。


我查出他並沒有犯任何該死的罪,可是他自己向皇帝上訴,所以我決意解他到朝庭去。


在退堂時彼此說:「這人並沒有犯該囚該死的罪」。


他們審問了我,查出我沒有該死的罪,願意釋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