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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5:21 - 朱寶惠《重譯新約全書》附注釋

你們曾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當受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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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你們聽過吩咐古人的話,『不可殺人,殺人的要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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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你們聽過給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應受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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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你們聽過有這樣吩咐古人的話:‘不可殺人,殺人的必被判罪。’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你們聽過那吩咐古人的話:『不可殺人。 殺人的,當遭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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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馬太福音 5:21
19 交叉參考  

你們聽說:『不可姦淫。』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你不可背誓,你所起的誓,必須對主承當。』


你們聽說:『眼還眼,牙還牙。』


你們聽說:『要愛重你的鄰居,恨惡你的仇敵。』


凡懷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就沒有永生存在他心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