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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25:27 - 朱寶惠《重譯新約全書》附注釋

就當把我的錢,放在銀行裏,到我來的時候,就能連本帶利收回。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就應該把錢存入錢莊,等我回來可以連本帶利還給我。』

參見章節

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那麼你就應該把我的錢放給兌換銀錢的人,等我回來時,能連本帶利收回。』

參見章節

新譯本

那你就應該把我的錢存入銀行,到我回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你就應該把我的銀子存到錢莊裡,這樣我回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得回來。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馬太福音 25:27
6 交叉參考  

主人說:你這惡劣無用的僕人,你既以為我沒有種的地要去割;沒有揚的場要去收,


於是就取回他的一千,給那有十千的。


人人都曉得;凡律法上的話,都是對著律法以內的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使普世的人,都在上帝裁判之下:


要審判眾人,證明一切不虔敬的人,由那不虔敬的心,所做一切不虔敬的事;又證明這些不虔敬的罪人,所說頂撞上帝剛硬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