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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13:18 -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我已陳明我的案, 知道自己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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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譯本

看啊,我已準備好辯詞, 我知道自己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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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現在我已呈上我的案件, 我知道我自己得算為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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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我已陳明我的案, 知道自己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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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看哪,我已陳明我的案, 知道自己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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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我已準備好要提出抗辯, 因為我知道我會被宣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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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官話譯本

我將我事子細陳說、我知道我斷然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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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翻譯



約伯記 13:18
17 交叉參考  

其實,你知道我沒有罪惡, 並沒有能救我脫離你手的。


我這求告神、蒙他應允的人 竟成了朋友所譏笑的; 公義完全人竟受了人的譏笑。


你們要細聽我的言語, 使我所辯論的入你們的耳中。


願人得與神辯白, 如同人與朋友辯白一樣;


我就在他面前將我的案件陳明, 滿口辯白。


我持定我的義,必不放鬆; 在世的日子,我心必不責備我。


於是這三個人,因約伯自以為義就不再回答他。


我是清潔無過的,我是無辜的; 在我裏面也沒有罪孽。


約伯曾說:我是公義, 神奪去我的理;


請你們轉意,不要不公; 請再轉意,我的事有理。


我雖有義,自己的口要定我為有罪; 我雖完全,我口必顯我為彎曲。


我本完全,不顧自己; 我厭惡我的性命。


你要提醒我,你我可以一同辯論; 你可以將你的理陳明,自顯為義。


我們所誇的是自己的良心,見證我們憑着神的聖潔和誠實;在世為人不靠人的聰明,乃靠神的恩惠,向你們更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