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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18:19 -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女人行經不潔淨的時候,不可露她的下體,與她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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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女人在月經期間不潔淨,不可與她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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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在污穢不潔中的婦女,你不可親近她,揭露她的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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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不可親近在經期不潔的婦女,裸露她的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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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女人行經不潔淨的時候,不可露她的下體,與她親近。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不可親近經期中不潔淨的女人,露她的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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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不可跟經期內的女子有性關係,因為她是不潔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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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翻譯



利未記 18:19
8 交叉參考  

大衛差人去,將婦人接來;那時她的月經才得潔淨。她來了,大衛與她同房,她就回家去了。


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鄰舍的妻,未曾在婦人的經期內親近她,


在你中間有露繼母下體羞辱父親的,有玷辱月經不潔淨之婦人的。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婦人懷孕生男孩,她就不潔淨七天,像在月經污穢的日子不潔淨一樣。


「女人行經,必污穢七天;凡摸她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男人若與那女人同房,染了她的污穢,就要七天不潔淨;所躺的牀也為不潔淨。


你妻還在的時候,不可另娶她的姊妹作對頭,露她的下體。


婦人有月經,若與她同房,露了她的下體,就是露了婦人的血源,婦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從民中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