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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18:11 -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你繼母從你父親生的女兒本是你的妹妹,不可露她的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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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不可與你父親妻妾的女兒亂倫。她是你的姊妹,不可與她亂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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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你的繼母為你父親所生的女兒的下體,是你的妹妹,你不可揭露她的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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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不可裸露你父親妻妾的女兒的下體,她是你父親所生的,是你的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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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你繼母從你父親生的女兒本是你的妹妹,不可露她的下體。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你繼母為你父親所生的女兒是你的姊妹,不可露她的下體。

參見章節

《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不可跟同父異母姊妹有亂倫的關係,因為她也是你的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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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翻譯



利未記 18:11
4 交叉參考  

她瑪說:「我哥哥,不要玷辱我。以色列人中不當這樣行,你不要做這醜事;


不可露你孫女或是外孫女的下體,露了她們的下體就是露了自己的下體。


不可露你姑母的下體;她是你父親的骨肉之親。


你的姊妹,不拘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無論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她們的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