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禁止我口; 我靈愁苦,要發出言語; 我心苦惱,要吐露哀情。
「因此我不再緘默不語, 我要吐露胸中的悲痛, 傾訴心裡的苦楚。
因此,我不再禁止我的口, 我要說出靈裡的憂愁, 傾訴心中的痛苦。
「我甚至不封我的口; 我靈愁苦,要發出言語; 我心苦惱,要吐露哀情。
不,我不能再沉默! 我要吐露我心靈的悲愁; 我要陳述我內心的苦悶。
因此我不禁閉我口、我心疾痛、我要言說、我心愁苦、我要申訴。
他們彼此說:「我們在兄弟身上實在有罪。他哀求我們的時候,我們見他心裏的愁苦,卻不肯聽,所以這場苦難臨到我們身上。」
我厭煩我的性命, 必由着自己述說我的哀情; 因心裏苦惱,我要說話,
我若行惡,便有了禍; 我若為義,也不敢擡頭, 正是滿心羞愧, 眼見我的苦情。
你們不要作聲,任憑我吧! 讓我說話,無論如何我都承當。
我雖說話,憂愁仍不得消解; 我雖停住不說,憂愁就離開我嗎?
有人至死心中痛苦, 終身未嘗福樂的滋味;
如今我的哀告還算為悖逆; 我的責罰比我的唉哼還重。
你要謹慎,不可重看罪孽, 因你選擇罪孽過於選擇苦難。
絕望人的講論既然如風, 你們還想要駁正言語嗎?
我若說:我要忘記我的哀情, 除去我的愁容,心中暢快;
我的心在我裏面發熱。 我默想的時候,火就燒起, 我便用舌頭說話。
我在大會中宣傳公義的佳音; 我必不止住我的嘴唇。 耶和華啊,這是你所知道的。
我可說甚麼呢? 他應許我的,也給我成就了。 我因心裏的苦楚, 在一生的年日必悄悄而行。
看哪,我受大苦,本為使我得平安; 你因愛我的靈魂便救我脫離敗壞的坑, 因為你將我一切的罪扔在你的背後。
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
我先前心裏難過痛苦,多多地流淚,寫信給你們,不是叫你們憂愁,乃是叫你們知道我格外地疼愛你們。
哈拿心裏愁苦,就痛痛哭泣,祈禱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