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的祭司,並審判官面前,
訴訟雙方要站在耶和華面前,讓當值的祭司和審判官定奪。
那麼,兩個彼此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在職的祭司與審判官面前。
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站在那時在任的祭司和審判官面前。
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的祭司與審判官面前,
這兩個人都要到上主所選定的敬拜場所,請求值班的祭司和審判官審斷。
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裏,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
若找不到賊,那家主必就近審判官,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沒有。
有爭訟的事,他們應當站立判斷,要按我的典章判斷。在我一切的節期必守我的律法、條例,也必以我的安息日為聖日。
祭司的嘴裏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
「你要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的各城裏,按着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
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
祭司利未的子孫要近前來;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揀選了他們事奉他,奉耶和華的名祝福,所有爭訟毆打的事都要憑他們判斷。
「人若有爭訟,來聽審判,審判官就要定義人有理,定惡人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