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聖經

廣告


整本聖經 舊約 新約




民數記 14:34 -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按你們窺探那地的四十日,一年頂一日,你們要擔當罪孽四十年,就知道我與你們疏遠了,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你們打探了那地方四十天,你們要為自己的罪受苦四十年,一年頂一天。那時,你們就知道與我為敵的後果。』

參見章節

新譯本

照著你們窺探那地的日數共四十天,一天算一年,你們要擔當罪孽四十年,你們就知道我為甚麼與你們作對。’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按你們探察那地的天數,共四十天,一天算一年,你們要承擔你們的罪責四十年。這樣你們就知道敵對我的後果。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按你們窺探那地的四十日,一年頂一日,你們要擔當罪孽四十年,就知道我與你們疏遠了,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按你們窺探那地的四十日,一年抵一日,你們要擔當你們的罪孽四十年,你們就知道我疏遠你們了。』

參見章節

《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你們要承擔自己的罪,受四十年的痛苦,按你們偵察那地的四十天,一年抵一天。這樣,你們就知道我在敵對你們。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民數記 14:34
26 交叉參考  

「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他照着一切所應許的賜平安給他的民以色列人,凡藉他僕人摩西應許賜福的話,一句都沒有落空。


這就應驗耶和華藉耶利米口所說的話:地享受安息;因為地土荒涼便守安息,直滿了七十年。


這都因他記念他的聖言 和他的僕人亞伯拉罕。


我的罪孽高過我的頭, 如同重擔叫我擔當不起。


難道他的慈愛永遠窮盡, 他的應許世世廢棄嗎?


四十年之久,我厭煩那世代,說: 這是心裏迷糊的百姓, 竟不曉得我的作為!


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先知的罪孽和求問之人的罪孽都是一樣,


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忘記我,將我丟在背後,所以你要擔當你淫行和淫亂的報應。」


因為我已將他們作孽的年數定為你向左側臥的日數,就是三百九十日,你要這樣擔當以色列家的罪孽。


再者,你滿了這些日子,還要向右側臥,擔當猶大家的罪孽。我給你定規側臥四十日,一日頂一年。


「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


縱然養大兒女, 我卻必使他們喪子,甚至不留一個。 我離棄他們,他們就有禍了。


不可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體,這是露了骨肉之親的下體;二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我折斷那稱為「榮美」的杖,表明我廢棄與萬民所立的約。


過了四十天,他們窺探那地才回來,


惟獨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擔當罪孽;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使他們在曠野飄流四十年,等到在耶和華眼前行惡的那一代人都消滅了。


又在曠野容忍他們,約有四十年。


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已賜福與你。你走這大曠野,他都知道了。這四十年,耶和華-你的上帝常與你同在,故此你一無所缺。』


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他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我們中間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


自從耶和華對摩西說這話的時候,耶和華照他所應許的使我存活這四十五年;其間以色列人在曠野行走。看哪,現今我八十五歲了,


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穿着毛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