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並且你們中間凡被數點、從二十歲以外、向我發怨言的,
你們當中凡登記在冊、二十歲以上向我發怨言的人,必倒斃在這曠野中,
你們的屍體必倒在這曠野;你們中間被數點過的,就是按著你們的數目,從二十歲及以上,向我發過怨言的,
你們這些被數點過的,就是二十歲以上所有在名單中的,都將橫尸在這曠野中,因為你們向我發怨言。
你們的屍體必倒在這曠野中。你們中間被數點,凡二十歲以上向我發怨言的,
你們都要死;你們的屍體要倒臥在曠野。因為你們埋怨我,你們當中二十歲以上的人,沒有一人能進入那地。
所以,他對他們起誓: 必叫他們倒在曠野,
因此,他叫他們的日子全歸虛空, 叫他們的年歲盡屬驚恐。
我必從你們中間除淨叛逆和得罪我的人,將他們從所寄居的地方領出來,他們卻不得入以色列地。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這樣,凡以色列人中被數的,照着宗族,從二十歲以外,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六十萬零三千五百五十名。
但被數的人中,沒有一個是摩西和祭司亞倫從前在西奈的曠野所數的以色列人,
因為耶和華論到他們說:「他們必要死在曠野。」所以,除了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以外,連一個人也沒有存留。
但他們中間多半是上帝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
自從離開加低斯‧巴尼亞,到過了撒烈溪的時候,共有三十八年,等那世代的兵丁都從營中滅盡,正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
上帝四十年之久,又厭煩誰呢?豈不是那些犯罪、屍首倒在曠野的人嗎?
以色列人在曠野走了四十年,等到國民,就是出埃及的兵丁,都消滅了,因為他們沒有聽從耶和華的話。耶和華曾向他們起誓,必不容他們看見耶和華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賜給我們的地,就是流奶與蜜之地。
從前主救了他的百姓出埃及地,後來就把那些不信的滅絕了。這一切的事,你們雖然都知道,我卻仍要提醒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