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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7:24 -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到了禧年,那地要歸賣主,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到了禧年,他要把所獻的土地歸還給賣主,就是土地的原主。

參見章節

新譯本

到了禧年,那地要歸還賣主,就是歸還那承受那地為業的原主。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到了禧年,這田地要歸還賣主,就是產業之地的原主。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到了禧年,那地要歸賣主,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到了禧年,那田地要退還給賣主,就是繼承那地的原主。

參見章節

《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到了禧年,土地要歸還原主或他的後代。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利未記 27:24
5 交叉參考  

「這禧年,你們各人要歸自己的地業。


倘若不能為自己得回所賣的,仍要存在買主的手裏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業要出買主的手,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


他若不贖回那地,或是將地賣給別人,就再不能贖了。


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推算到禧年。當日,他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歸給耶和華。


凡你所估定的價銀都要按着聖所的平: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