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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1:21 -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祭司亞倫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上帝的食物。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亞倫祭司的子孫中有殘疾的都不可向耶和華獻火祭。他們既然有殘疾,就不可近前來獻耶和華的食物。

參見章節

新譯本

亞倫祭司的後裔中,有殘疾的,都不可上前來獻耶和華的火祭;他既有殘疾,就不可上前來獻他的 神的食物。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祭司亞倫的後裔中,凡是身上有殘疾的人,都不可近前來獻上耶和華的火祭;他身上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上神的食物。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祭司亞倫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神的食物。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亞倫祭司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耶和華的火祭。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上帝的食物。

參見章節

《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亞倫祭司的後代,凡身體殘缺的都不可向我獻火祭,因為殘缺的人不能向上帝獻食物祭。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利未記 21:21
4 交叉參考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


「你告訴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上帝的食物。


要歸上帝為聖,不可褻瀆上帝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上帝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


所以你要使他成聖,因為他奉獻你上帝的食物;你要以他為聖,因為我-使你們成聖的耶和華-是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