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搶奪他的物。雇工人的工價,不可在你那裏過夜,留到早晨。
不可欺壓鄰居,也不可搶奪他的東西。要當天支付雇工的工錢,不可拖到第二天。
“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搶奪他的東西;雇工的工錢,不可扣留在你那裡到早晨。
「不可欺壓你的鄰人,也不可搶奪他。雇工的工錢不可在你那裡留到早晨。
「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偷盜。雇工的工錢不可在你那裏過夜,留到早晨。
「你們不可剝削或搶奪同胞。不可延遲付工人的工錢,即使一夜也不可。
控告他的朋友、以朋友為可搶奪的, 連他兒女的眼睛也要失明。
我若吃地的出產不給價值, 或叫原主喪命;
像奴僕切慕黑影, 像雇工人盼望工價;
「不可偷盜。
若被野獸撕碎,看守的要帶來當作證據,所撕的不必賠還。
若本主同在一處,他就不必賠還;若是雇的,也不必賠還,本是為雇價來的。」
「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
「人若將銀錢或家具交付鄰舍看守,這物從那人的家被偷去,若把賊找到了,賊要加倍賠還;
兩樣的法碼,兩樣的升斗, 都為耶和華所憎惡。
貧窮人,你不可因他貧窮就搶奪他的物, 也不可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
你那裏若有現成的,不可對鄰舍說: 去吧,明天再來,我必給你。
那行不義蓋房、行不公造樓、 白白使用人的手工不給工價的有禍了!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施行公平和公義,拯救被搶奪的脫離欺壓人的手,不可虧負寄居的和孤兒寡婦,不可以強暴待他們,在這地方也不可流無辜人的血。
未曾虧負人,乃將欠債之人的當頭還給他;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
在你中間有為流人血受賄賂的;有向借錢的弟兄取利,向借糧的弟兄多要的。且因貪得無饜,欺壓鄰舍奪取財物,竟忘了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國內眾民一味地欺壓,慣行搶奪,虧負困苦窮乏的,背理欺壓寄居的。
你若賣甚麼給鄰舍,或是從鄰舍的手中買甚麼,彼此不可虧負。
你們彼此不可虧負,只要敬畏你們的上帝,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或是在撿了遺失的物上行了詭詐,說謊起誓,在這一切的事上犯了甚麼罪;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我必速速作見證,警戒行邪術的、犯姦淫的、起假誓的、虧負人之工價的、欺壓寡婦孤兒的、屈枉寄居的,和不敬畏我的。」
到了晚上,園主對管事的說:『叫工人都來,給他們工錢,從後來的起,到先來的為止。』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約翰說:「除了例定的數目,不要多取。」
不要一個人在這事上越分,欺負他的弟兄;因為這一類的事,主必報應,正如我預先對你們說過、又切切囑咐你們的。
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
工人給你們收割莊稼,你們虧欠他們的工錢,這工錢有聲音呼叫,並且那收割之人的冤聲已經入了萬軍之主的耳了。